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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ST910

红尘晚陌 15134字 2021-05-28
行云影被迫沐浴在直勾勾的目光里。

        她天生丽质,被异性用过于直白的眼光注视已经是家常便饭,但是陆长洲的目光实在让她很不舒服。

        这个警察的眼光并不是单纯的赞叹欣赏,幸好此人因为长相英俊,兼有一身正气,这才让他即使这么直勾勾地盯着漂亮姑娘看,却也并显得猥琐下流。

        陆长洲的瞳仁深邃,眼型狭长,而此刻,那双眼睛里流露出来的情绪,有震惊,有难以置信,有怀疑,有警惕……就像在注视一个死而复生的人。

        这个认知让行云影心里打了个突,但是她很快就将这点儿不适感抛诸脑后,重新翻起了旧账——陆长洲用什么眼神看她并不重要,毕竟在不到一分钟之前,这个眼神的主人才刚刚批评过她没家教。

        行云影一撩眼皮,干脆重新在冷暖阳的办公位上坐下了,见这位不知道姓名但很讨人嫌的先生丝毫没有移驾的意思,她才准备隐晦地开口赶人:“我是来找冷暖阳冷副队长的。”

        陆长洲如梦初醒,表情沉了沉,直接拉了把椅子,在距离她一个身位的地方也坐下了。

        行云影发现自己的“隐晦”在这人的厚脸皮之前,居然毫无用武之地,眉毛一挑,端出一副皮笑肉不笑的表情正要开口,却见陆长洲伸手从冷暖阳的桌上翻出了一根笔和表格。

        行云影:“……”

        刚才是哪个孙子说不能乱翻别人的东西的?

        “他手头有事儿。”陆长洲丝毫没感受到行云影的吐槽,接着道,“听说你是来补笔录的,我给你做也一样。”

        行云影往椅子背儿上一靠,双手抱臂,二郎腿儿一翘,浑身上下写着“我不满意不想配合”,几乎是拿眼角儿夹了陆长洲一眼,又上下扫了好几眼,才从牙缝儿里往外蹦字儿:“这位警官……怎么称呼啊?”

        陆长洲抬头看了她一眼:“陆长洲。”

        “陆警官。”行云影似笑非笑地点了点头,“据我所知,按照法律规定,这个笔录我不是非做不可,我只是欠冷副队人情,既然他这么忙,那我改天再来。”

        言下之意,除了冷暖阳,其他人没这么大面子。

        陆长洲的脸色蓦然沉下来。

        他刚才沉浸在重逢故人的震惊中,这短暂的震惊让他暂时遗忘了一个事实——眼前这丫头究竟是不是他的故人还不好说,但她现在确切的身份,是个没事儿到处鬼混、备胎都能凑够一场拉力赛、买三百万钻石随手送人的富二代。

        “哦。”陆长洲把笔一放,“改天也行,不急,不过作为警察我也有义务提醒您,希望您在‘改天’的这段时间里谨言慎行——你混迹的圈子里有个疑似的凶手,您这样的脾气和人一言不合的时候,很容易让人一不做二不休。”

        行云影脸色紧绷:“……你!”

        刑警大队办公室里的人来来回回,这会儿却不知道都去忙什么了。

        空旷的办公室里,只能听见玻璃窗外肆虐的风声。

        行云影毫不客气地瞪了陆长洲一眼,站起来运了足有十秒钟的气,不知想到了什么,又心不甘情不愿地坐下了。

        她从绷着的脸上愣挤出一丝笑,看着像埃及艳后棺材盖上的雕塑一样高贵冷艳。

        陆长洲毫不掩饰地冷笑了一声。

        “陆警官的笑点真低。”行云影咬着牙,“坐麻了,站起来缓缓腿,不可以?”

        “当然可以。”陆长洲重新把笔拿了起来,没有任何寒暄地重新开始,“姓名。”

        行云影从包里掏了张纸巾,漫不经心地擦了擦她那原本就没有灰尘的指甲,随后才抬起头,吊儿郎当地笑了一笑,妖娆明媚得近乎轻佻,拿腔拿调地嗲着声:“陆警官,我叫安吉拉。”

        陆长洲被她“拉”得浑身起鸡皮疙瘩,脸一板:“中文名!”

        行云影耸了耸肩,似乎觉得陆长洲一板一眼的作风非常无聊,这次的答案倒是给的很痛快:“行云影。”

        陆长洲正在做笔录的手顿了一下,突然生出一种荒谬感——过去的那几年,他可能做梦也想不到自己是这样和心心念念的姑娘重逢的。

        往事隔了山海重现人间,那本是一个英雄与红颜惺惺相惜的故事。

        可惜此去经年,英雄蹉跎成了个碎催,红颜退化成了个混蛋,“生活”这东西妙不可言得有点儿摧人心肝。

        陆长洲看她那个德行就来气,忍了又忍:“哪个字?‘开耳’邢?还是‘开刀’刑。”

        “都不是。”

        陆长洲停了笔,抬起头来,用眼神催她说完。

        行云影却笑了,眼睛多情妩媚,甚至还伸出小巧的舌头舔了舔嫣红的唇,随后才吊着眼角道:“是‘这位警官你行不行’……的‘行’。”

        陆长洲:“……”

        跑到公安局调戏刑警,这丫头真是顶天立地的一条好汉!

        陆长洲“啪”地一声把笔拍在了桌子上。

        行云影对他的愤怒熟视无睹,把手里的纸巾团成一团,没素质地随手一扔,原本没什么正经的脸色皮笑肉不笑地冷下来。

        “昨天下午大约五点半的时候,我和沙玉海约好了开车来接我,那天的风和今天的一样大,我在楼下的咖啡厅避风,和死者短暂地见过一面。五点四十分左右,沙玉海的车到了,死者拉住我辨认她丢失的女儿,我看过一眼死者女儿的照片,上面的姑娘长得没什么特色,只有眉梢有一颗痣。我确定我没见过她。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沙玉海误以为死者对我不利,所以冲上来,吓唬了死者一下,我为了息事宁人,把新买的红茶拿铁交给了死者,把沙玉海拉走了——这就是沙玉海和死者冲突的全过程。海少儿虽然这里少根筋……”

        她说到这里,停下来用手在太阳穴的部位凌空转了两圈儿,用肢体语言隐晦的表达了“丫是个傻逼”的中心思想,随后不置可否地一耸肩:“但是,一来他和死者没什么深仇大恨,他和人发生冲突纯属逞能没够儿;二来他就算半夜突然想起来有个中年妇女惹他生过气,也不可能气到放着觉不睡,妞儿不泡,打了鸡血一般地跑到河边儿把人杀了——按照他的性格,有这功夫,他还不如多滚几个温柔乡。”

        这丫头明知对方是这个鬼德行,还和对方称兄道弟出双入对……看来也是一丘之貉。

        陆长洲闷下一口气,重新拿起笔一直写完了最后一个字,才抬起头来:“这只是你的推测,但也同样说明,当天晚上,你没有和沙玉海在一起,也证明不了他没有时间杀人。”

        “当然,证明他到底有没有杀人是警察叔叔的功劳,我可不敢去抢。倒是暖阳哥能证明案发时我和他在一起。”行云影得意地笑了一笑,“不过,海少儿家里人面广,没准儿再找找也能找出个证明人呢?”

        陆长洲实在不能理解她到底得意得是个什么劲,更对她“做假证”的暗示气不打一处来,忍了忍只能冷哼了一声,继续问:“那你送给沙玉海堂姐的钻石为什么会到了死者手里?”

        “不知道。”行云影不负责任地摊了摊手,“您也说了,东西是我送给别人的,送出去的东西泼出去的水,我没有监督别人怎么处置的权力,人家就算是一把火点了看亮儿也是人家的爱好,我不会干涉。”

        陆长洲忍不住抬头看了她一眼,觉得她这番珍珠如土的言论纨绔得有些无法无天了。

        “三百万,烧了看火光?”陆长洲把笔倒过来,嗤笑着用尾部敲了敲桌面,“你怎么不说直接烧钞票呢——那个更亮堂。”

        行云影笑了一声,表情上明明白白地挂了“庸俗”两个字,嘴上倒是很耐心地跟他解释。

        “人和人是不一样的,您可能觉得十克拉的钻石烧了看亮是浪费,但是到了某些人眼里,‘珍珠如土金如铁’也是现实。”

        她十分“包容”的摊了摊手:“当然,大多数人不会这样挥霍无度的奢侈,就比如说这案子的死者——我得承认,这位和我有过一面之缘的阿姨是个节俭人,她再穿戴上能省就省,裤子上宁肯打补丁,也不会扔。”

        陆长洲一顿:“补丁?”

        “是啊。”行云影比划了一下膝盖的位置道,“她裤子上的补丁就在这个位置,我遇见她的时候看见了。”

        陆长洲愣了一下,伸手拿过来刚才被行云影拿起过的笔记本,从里面翻出了夹着的照片,接连看了几张,眉毛一皱,挑了一张出来,递给行云影看:“死者的裤子上没有任何补丁。”

        “没有吗?”行云影似乎略显惊奇地凑近那张照片看了一眼,随后脸上露出一点儿“原来如此”的神色,“本来以为对方是在不图回报地帮助她,结果,人家图的是她的命。”

        陆长洲一愣:“什么?”

        “我遇到她时,她穿的绝对不是这条裤子,她换过衣服。”行云影把照片退回给陆长洲,“这和我们新时代的年轻女性出门约会的时候要洗头化妆是同样的道理,比如我自己,如果我提前知道我见不到冷副队,我为了行动方便,应该会只穿运动衣——毕竟进出公安局也不是什么涨面子的事儿,其他人的情绪我也不需要考虑。”

        直接被划归为“不需要在意”范围的陆队长:“……”

        “所以说,一个女人,无论什么年纪,都是在即将见面的人有所期待的时候,才会换衣服。可是她只换了裤子,没有换掉上衣,这有两种可能。”

        陆长洲打量了一下儿行云影光彩照人地姿容,尽量忽略了她上半部分厥词,耐着性子追问:“哪两种?”

        “第一种可能,就是她没有更合适的上衣了——考虑到她的经济情况,这个推测很合理。”

        陆长洲点点头:“另一种呢?”

        行云影笑了笑:“她是有需要去见什么人,但这个人肯定比她所生活的层次要高出很多——她知道自己怎么改变外形也达到不了对方的要求,所以她没有换掉自认为很合身的上衣,只是换掉了明显带着补丁的裤子,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更整洁。”

        她说完,不等陆长洲追问,就自言自语般地叹了一句:“不过这样看来……她已经知道,她女儿不在了。”

        行云影的思维太跳跃了,陆长洲还没理解完她那套“女性穿衣学”,听闻这句话则毫无来由地眼皮一跳:“这和她女儿有什么关系?”

        行云影耸了耸肩,露出一种孺子不可教的表情。

        “没发现吗?她上衣的袖口有改短过的痕迹,可是裤子却只是挽起了一个边儿,将就穿。这个衣服的搭配,不太符合一个女人性格的惯性。”

        陆长洲对她“性格惯性”这个说法倒是很感兴趣。

        “很大一部分中年女性都经历过非市场经济的年代,那个年代都是量体裁衣,做出来的衣服永远刚好合身,幼年的习惯总会延续到成年时期,所以即使到了现在商品经济时代,她们对从商店直接买来的成品衣服的细节也非常在意。”行云影说,“如果她有改袖口的习惯,那么她的裤腿儿也一定会去改到合适为止。倒是年轻人,会嫌改来改去麻烦,要么买正好合适的尺码,要么拿‘将就’当时尚,凑合凑合算了。”

        陆长洲若有所思地转着笔,然后顿住,抬头看了她一眼:“会不会是买回来还没来得及改?”

        “如果这是一条全新的裤子,那么没来得及修改还是情有可原的,但是这条裤子明显有磨损的痕迹,半新不旧,显然被穿过不止一次,却还是没有被修改过,我只能做一个推论——这条裤子原本不是她自己的。”

        陆长洲看着她,没有出声。

        行云影似是思考了一下,随后继续畅所欲言:“不是自己的裤子,却随时都能拿来穿,这条裤子的主人很可能是她亲近的人——姐妹或者女儿的。但根据款式,我觉得裤子的主人应该是更年轻一点的女孩——因为这个裤子的正面没有口袋,上了年纪的人会觉得非常不方便,试衣过程中就会把这一款pass掉,而年轻人主要看造型,实用性是其次的。”

        “那为什么你觉得她知道自己的女儿不在了?”

        行云影摇了摇头笑了一声,挑眉看他。

        “如果一个母亲知道自己的女儿过段时间就会回家,她会把女儿的衣服带到另外一个陌生地方,并继续穿吗?”她很快摇摇头,自己否认了自己的说法,“不会的,哪怕有一丝希望,她都会把女儿的衣服好好的留起来,等着女儿回来。而她终于下定决心穿了女儿的衣服,就说明她在出发之前就已经确切知道,自己的女儿肯定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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