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Chapter 3
“我说,阿尔弗雷德,你怎么变成个酒鬼了?”我听见我的战友艾文从后面攀上了我的肩,要从我手里抢伏特加。
“滚开,婊子养的。”我给了他一拳,他乐呵呵地咧开一口白牙跑了。我打了个嗝,发现自己的酒瓶里就只剩下一口,“见鬼,见鬼……”
我摇晃酒瓶,把自己从桌子前移开,像只觅食的动物在酒肉丛林里找寻伏特加。不知道是谁撞了我,也不知道是谁在唱歌时把口水喷到我脸上,我酒气熏天骂骂咧咧,只听见隐隐约约的音乐在人群中如甜蜜的香氛四散开来,人越来越挤,这间所谓的“宴会厅”快被我们这些在生死线上滚上了一圈后的亡命之徒挤塌,我漫无方向,只想喘口气和继续灌上几口酒,终于,我憋足了劲儿从人群中钻出来,朝前踉跄几步,撞在了某个人的身上。
“啊,是你!”当这个人惶然回头时,我认出了这张脸,我还记得他,这个白天和我握手的苏联人,漂亮的俄国佬。我乐呵呵地抓住他的军服——这粗糙的、破烂的军绿色棉服,问:“有酒吗?伏特加,你肯定有!”
他皱眉——哦,他总是皱眉。很显然他没明白我在说什么,只是把我的手从他胳膊上卸下去,嘴里嘟囔了几句,我没听懂,不耐烦地说:“酒呢?给我酒,伏特加,俄国佬,伏特加!”
他愣了愣,嘴角上扬的时刻我就知道他分辨出了伏特加这个词,我顿时眉开眼笑,挽起他的胳膊,甩起无赖,一口一个好兄弟叫得十分亲热,他只是安静地笑,然后又说了些什么,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我心里纳闷,就听到周围变得越发哄闹起来。
声音够大,可惜我听不懂,只听到嘘声一片,这才不耐烦地转头。突然,我发现人们都围在我们身边,拧着眉头嘴里骂骂咧咧,我吓了一跳,低头这才看到这人手上的口琴。
“阿尔!人家在表演呢!”这时,我听见我的上尉在人群中向我吹口哨,“伙计们,阿尔这小子也要表演,快!给我们来一段!你不是在布鲁克林跳过踢踏舞吗?给我们跳上一段,不然可不让你出去!”
我愣在原地,顿时清醒了几分,这才注意到这是块被人群围在中央的空地,方才我听到的音乐声就是从这人口中传来的。而他,只是低头含笑看着我,似乎也在等待我的表演,不,他听不懂英语,他并不知道我被要求表演。
“他要表演踢踏舞!(俄语)”这时,人群中传来熟悉的、沙哑的声音,来自于今天忙了一天大显身手的翻译员小姐(实际上她是某位参谋秘书,据说读过大学),此声一出,口哨声四起,鼓掌的鼓掌,吆喝的吆喝,而与我近在咫尺的这个人,双眼骤然睁大,闪现出一片叫人心动的惊讶而又期待的光芒。
“踢踏舞,踢踏舞,好啊,踢踏舞!”
他用俄语低声欢呼,后退几步,加入了鼓掌的队伍,慷慨地把舞台让给了我这个从来没想过要跳过踢踏舞只是想要找瓶酒喝的倒霉蛋,我先是咧开嘴傻笑,自欺欺人地觉得这肯定是喝醉后的幻觉,而后在越来越小的舞台中,和众人不约而同拍手打起的节拍中,我意识到布鲁克林的街头霸王不得不要沦为笑柄一回了。
不过阿尔弗雷德自小就混迹于街头,年不过十五就扛起比自己矮不了多少的芝加哥打字机在街头血拼,布鲁克林的哪条街道的大牢没蹲过,到最后还闹翻了好不容易考进去的学校,向来置生死与脸面置之度外,别说跳舞,就要在这里表演喷火都不在话下。我耸了耸肩,潇洒地将手中酒瓶一扔(后来罗曼说是我这个动作迷倒了他),煞有介事地朝起哄的“观众”们鞠了个躬,还朝他眨了眨眼,打了个响指,说了声“music!”他似乎明白我的意思,拿起口琴开始演奏一曲节拍欢快的曲子。
我让回忆飘向两年前布鲁克林大桥附近的那个需要花整整五张票子才能获得入场券的舞厅,在向军队报到之前我和迈克尔——前不久死在诺曼底肠子流了一地的我的好友,通过帮助黑手党混混倒卖酒水赚到的钱去奢侈了一把,当晚黑人演员们表演起了踢踏舞,他们亮闪闪的白牙和性感女郎身上镶嵌水晶的舞服一样耀眼,我和迈克尔商量表演结束后一定砸下重金包下两个姑娘。
可是现在,我让回忆收缩,掠过迈克尔那张可爱的圆脸,掠过女郎们馥郁的腰肢和大腿,集中在黑人演员们身上。我专注于他们的动作,也做出同样的动作。当然这可不容易,我的腿抬不了那么高,落下时也不够铿锵有力,军靴上没有木板,发不出响亮清脆的声音,我只是勉强踩着节奏,闭着眼,陶醉在自己的世界里。
是的,陶醉,或者说逃避,可是……可以说我忘乎所以,在周围一片口哨声和起哄声中得意忘形,又或者说,将记忆收缩本就对于我这个旧伤未泯的人来说根本不现实,我根本集中不了,因为迈克尔的脸在不断朝我微笑,吸引我的注意力,就好像他还活在那个金光闪闪充满音乐的夜晚,就好像他正端着杯香槟对我书我们也得做一回“上等人”,就好像他柔软的肠子没有散落在诺曼底那片污秽的海滩上,就好像他还活着,活在这里,与我一同在跳踢踏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