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因为生在立春时令,父姓为“莫”,便取名为“莫惊春”。
郢城南县人前后鼻韵母不分,所以莫惊春做了大半辈子的“莫金春”。
关枝华也生在春天,外公取的则是弘一法师“华枝春满,天心月圆”里的“华枝”二字。只是调了个顺序,为和舅舅的“之遥”相和谐,唤起来更相配。
外公和外婆本是大学同学。只不过外婆念到大三时,因家里父亲的关系,她被校方强制退了学。
外公再寻到她时,她正坐在破角胡同里,糊着纸灯笼。
她两手红肿,不知是被那灯笼红纸染的色,还是给这三九天冻的。
反正只见她双手瑟缩地往身后藏,不愿让昔日同窗见这窘状。
外公并未多言,慌乱地找出两册书,塞到她怀里,说:“你前些日子说想看的…你拿去看…”
未等外婆作出反应,外公就已转身跑了。
自那次后,外公间隔几日就会跑那儿一趟,挂着收书的名号,却总是又硬借出一两册。
来去匆匆,不作停留。
只是一日,两人换书时,指尖相擦,多停了几秒。
两人皆红了脸,外公转身欲走时,外婆叫住了他。
第一次喊住了他,磕巴两句后,还是只问了问阅书时的困惑。
外公自那日起,便会多留一会儿,坐在门槛处,给外婆答疑解惑。
又一日,两人聊得忘切,天光渐暗,才察觉到时间已晚。
外公合上书册,递还给她。
两相交错,又碰到了一起。
只是这次,外公没再一触即走,他反手紧紧握住了她。
两颗年轻的心脏汹涌乱跳,声响吵扰到了屋檐上的麻雀,它们四散飞去,就留他俩盈盈相望。
或许就是那晚,俩人定下了约定,留洋回国之时,关黎晖迎娶莫惊春。
两人婚后随外公的工作调迁,南下到了武汉,也是那个年末,有了关歆舅舅关之遥。
只是没想到,大学老师的儿子,直到十岁,才得以入学。
好在关之遥聪颖,当时五年制的小学,他两年学完,赶着同龄人的脚步,一起升上初中。
他书读得很好,但他并不喜欢读书。
因为他见过学问做得极好的人,境遇远不如田地里最穷苦的庄稼汉。
连带自己,也远比不上最穷苦的庄稼汉的儿子。
都说小儿三岁前是没记忆的,但关之遥两岁时候的记忆却历久弥新。以至于到了他三十多岁,又见到那个和记忆里相似的铜头皮带时,还是不禁打起了寒颤,尽管那个皮带主人是个比他瘦弱许多的花甲老汉。
两岁的关之遥无法理解,那些常来家里听唱片、和父亲讨论叔本华的学生,为什么会手拿棍棒打父亲?那条铜头皮带好厉害,父亲的脑袋瞬间就给砸开了瓜,父亲的右耳也能给打聋。
他书念得极好,但他厌恶上学。
他厌恶自己的饭盒总被掺进沙土,却不能反抗。尽管八十年代初风气已比过去好多了,但对于他们这样的人,大家还是有看法,如果运动又来,第一个就会把他们家打倒。
他忍啊忍、忍啊忍,心里的愤恨滚成了大火球,终于爆发在一个下午。
他鼻青脸肿,嘴角挂着血,回家说:“我要出去做事。”
那个时候,关枝华还在念小学,但她十分理解他,因为她身受同感。
当关之遥冲这个世界亮起拳头,这个世界突然就变得春风化雨了。
关枝华再得知关之遥的消息时,同村人都是艳羡。
关之遥具体在做什么,关枝华不清楚。她只记得他带她在校外吃的那碗加满菜码的热汤面,和买给她的那双白色雨靴。
她是全校第二个穿上白雨靴的人,第一个是面粉厂财务科科长的女儿。
关枝华读到高中辍的学,女孩心思更敏感些,等到她可以专心念书时,数理化早让她一头蒙了。
她支了个租书摊,但门可罗雀,生意远不如拐角处的那家。
她进书时讨教,批发她书的老板笑而不语,拉她进了里屋,递了本书给她。
是本钱钟书的《围城》,她书摊摆的就有。没等她言语,老板点了点封面,让她翻开仔细看。
她才翻一页就扔还了回去,那些赤裸的文字羞红了她的脸,包在书皮下的竟是这些东西。
她做不来这种生意,书摊很快转了出去。那时候关之遥常跑广州,不知道干什么,总是提个箱子来来回回,带不少新奇的玩意回来。她在里面翻到齐秦的卡带,一个人听到半夜。
她没过多久就做起了盗版卡带生意,唱片摊就摆在师专校门口,来往的都是时髦的年轻人。
也就是在这儿,一个戴着块梅花表的学生,走到了她摊前。
这个学生后来帮她背过货,陪她在桥洞里躲过雨,也帮她打点过关系,让哥哥没被顶罪戴上黑社会头目的帽子。
这个学生对她说过“我爱你”“嫁给我”,最后也是他说的“对不起”。
上大学,关歆一次登知网,突发奇想地在作者栏敲下外公的名字,检索出四条结果。
那是关歆第一次对外公外婆的一生,进行长时间的思考。她在想如果没有那些事,他们的生活会是怎样?
舅舅应该就不会在那高墙里蹲上两年,母亲也不会因此对那个人渐生情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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