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秘辛
“不怕了?”
“还有那么一点点,不过我记得山君说,怕是世间最无用的东西,所以才强逼着自己,学会了五雷决,学会了道教秘符......”她一顿,乜一眼还被捆着的张懋丞,放低声音,“安身立命是其一,关键,还要向您交租子不是?”
阿申笑得轻缓,“你干得还不赖,”说罢仰头,深吸一口积香,“好吧,那今天就讲一个不那么可怕的故事给你听。”
***
小白,你知道皇宫吗?不是现在的紫禁城,而是应天府那座钟阜龙蟠却毁于一夕的“皇城”。
约莫三十年前,我去过那里,呵,你猜的没错,我此去的目的是为了骗,不,是取走那宫城里的一样东西,可惜最后我什么也没寻着,不过,却亲睹了一件旧事,一段皇家秘辛。
那是洪佑二十五年的秋天,寒风萧瑟,南雁啾啾,咸阳宫的院落中堆了厚厚的一层黄花,宫人们每次扫成一堆,还未来得及装袋,就又铺了一地。
闵惠皇帝当时还是皇太孙,只有十四岁,看到遍地黄花,就想起了自己病逝不久的父亲,不禁扶窗垂泪,情难自抑。
小白,你道他哭什么,自然是为暴病而亡的太子,可却不单因这寸草春晖之情。皇家事远比草野小民的家事复杂得多,成王败寇、你死我生,与其说无人愿意,不如说无人敢去做一个不问朝政的闲王,因为手不握重权兵权,就会变成他人砧板上的鱼。
从古至今,争夺王位只有两种结果,披荆斩棘走到底,承皇冠之重,或者,死。
可这位皇太孙要面对的,却是一条最崎岖坎坷的荆棘路。
太祖有四个儿子,除了已故的太子,还有秦王、庆王、肃王三位皇子,每一位,都在太子病故之后,对空缺出来的太子之位狼眈虎视。尤其是秦王,没错,就是今上的父亲,他据守燕地,弭盗安民,兵多将广,早已长成一只羽翼丰满的玄鹰。
可对比自己的四叔,皇太孙却尚且年幼,虽博闻广记,然而从未出过皇城,更遑论领兵打仗,战场搏杀。
小白,本朝是建立在刀光剑雨、血雨腥风之中的,当时距建朝仅区区二十余载,尚武之风横行,武将的地位远高于前朝,太祖施行军屯制,武举更是在本朝得以发扬光大,所以不论在朝堂还是民间,领过兵斩过元将的秦王都毫无疑问,更得人心。
不过那小太孙也不是毫无胜算,他最稳实的靠山,便是他的皇爷爷——本朝的太祖皇帝。
太祖对过世的先太子和太孙的宠爱是尽人皆知的,太子慈仁殷勤,颇具儒者风范,皇太孙亦温文尔雅,喜爱文墨,师从正文先生,对佛学颇有造诣,总角之年便已经翻译《大品般若》十五卷。
太祖呢?阿申摇扇而笑,太祖出身农家,恐怕大字都识不得几个,现在得了这么个博学多识的孙子,自然是要捧在手心,含在口中的。
他静思,想起那年那日,他坐在咸阳宫铺满了黄叶的垂脊上,去窥那站在窗内的皇太孙。皇太孙脸上泪痕遍布,却不敢声张,怕被宫人传了去,被那些有心人上表他少不经事,举止不端。
他轻轻吸鼻,拿起绢帕蘸干颊上的泪水,正欲离开,却见那一片落英缤纷中,多出一个一尺来高的小人,身披鳞甲,三头六臂,脚踩风火轮,手握红缨枪,肩膀还背一根红绦,如祥云瑞霭,威风十足。
皇太孙目怔,正想唤人过来,却听那小哪吒一声嘶吼,圆白的胳膊朝下方一捞,抓起一条头戴犄角,栩栩如生的白蛟,冷笑一声后,便将之压在身下,剥皮抽筋,直剥得那白蛟只剩下一条长长的黑骨。
皇太孙听到声音便已经浮起笑意,现在见那小哪吒掐腰瞪目,一副很是得意的模样,忍不住笑出声,“皇爷爷,还当孙儿是始龀之年,见了皮影便信以为真,夜里不抱着便睡不着觉呢?”
第三十四章 秘辛
幕布后走出一个人,深目长颊,奇骨贯顶,头戴乌纱,身着龙袍,腰围绿红相间的腰带上缀黄色玉圭。
不恶而严的长相,见了孙儿,却眯狭了眼,脸上的皱纹随着白须一同轻颤,“孙儿,皇爷爷这么多年未演皮影,如今胳膊腿都快僵了,倒也没演砸吧?” 更多免费小说+V 13588451110
皇太孙早已从屋中步出,规规矩矩行了礼,这才走到太祖皇帝身旁,去看他手中牛皮制成的哪吒画像,拿在手中摩挲半晌后,又去捞那条只剩下长骨的白蛟,盯视片刻方道,“小小孩童,竟不畏凶险,不计后果,着实可敬可佩。”
太祖凝下方那个因父病故,仿佛一夜长大的孩子,须臾,伸手去摸他柔软的发顶,“孙儿的头发同你父亲的一样软,都说发软的人心软,想必孙儿也像你父亲一般,长了副菩萨心肠。”
听到太祖皇帝提起亡父,皇太孙感觉眼底一热,却又连忙忍下,唇抿动几下,方道,“孙儿明白,这心软是要用在黎民百姓头上的,可若是面对豺狼,却不能有半分怜悯,定要像这哪吒一般,将恶人抽筋剥皮,要它有来无回。”
他说这话时,灵谷寺的钟声从渐浓的暮色中传来,依稀,还有铃铎声声,轻漾在晚风中,似是佛语。
太祖垂头看自己的孙儿,只见秋风萧瑟,将他的长衫吹得朝里凹下,使那副本就不健壮的体格显得愈发单薄,心头不禁生出怜惜,张臂将他搂入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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