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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百合] 《光明之子》作者:莽者【完结】
文案
讲述的是一个保守家庭的人遇到一个有过黑暗过去的女律师并和她产生爱情的故事。
本书的主题主要是信仰与性向之间的碰撞。人性和神学间的矛盾。
但是书的核心人物是“她”,这个她是我和“我”最喜欢的一个角色之一。饱经磨难,但是向往光明。
内容标签: 因缘邂逅 天作之合 励志人生 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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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馨香晚祭
耶和华啊,你已经鉴察我,认识我。我坐下,我起来,你都晓得;你从远处知道我的意念。我行路,我躺卧,你都细察;你也深知我一切所行的。耶和华啊,我舌头上的话,你没有一句不知道的。你在我前后环绕我,按手在我身上。这样的知识奇妙,是我不能测的,至高,是我不能及的。我往哪里去躲避你的灵?我往哪里逃、躲避你的面?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里;我若在阴间下榻,你也在那里。我若展开清晨的翅膀,飞到海极居住,就是在那里,你的手必引导我;你的右手也必扶持我。我若说:黑暗必定遮蔽我,我周围的亮光必成为黑夜;黑暗也不能遮蔽我,使你不见,黑夜却如白昼发亮。黑暗和光明,在你看都是一样。 ——大卫的诗。
早上5:00,她按时起床,吻一下睡梦中的我的前额。然后洗漱。给我做饭。一般是培根加蛋。我没辞职之前,她会给我预备中午的便当。去上班之前,她会抚摸着我的脸,然后再给我的脸颊上种上一个吻。我能闻到她身上的护发素的味道。
我们在一起4年了。
每天晚上,她都会回来吃晚饭,假如她在律师事务所加班的时候,我会等她,然后点外卖或者简单做一些。每当回来晚了,她会和我说对不起,用她那包含深情的眼睛望着我。她的眼睛像深不可测的星河,看不透她心里那团火有多炽烈。
吃完晚饭,她会研究一下手头的案件卷宗,做笔记。看一会儿书,然后我们会睡下。睡之前,我们有的时候会拥吻,做一些不为外人告的事情。
人生像海水一样潮起潮落,我们不应该交叉的路上相遇。
入睡之前,她总会依偎在我的肩头。我会看着她的脸,她微卷的头发,她的桃花眼,她的长睫毛。我会心里感谢上帝,赐给我这样的奇迹。尽管这样的神迹有段时间是不可告人的。我本来以为这应该是我放在内心最珍贵角落的不可告人的秘密。
今天晚上,她的老毛病又犯了。她从睡梦中惊醒,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然后趴在我的怀里哭。
我下床拿药,给她吃了,让她镇静下来。
她又做噩梦了。每一次噩梦都是在燃烧人的精神和意志力。我也曾经有一个噩梦,就是她划伤自己的身体,在血泊中死去。梦里我是俯视的视角,我从高空看着她失去了呼吸。
上帝真的会和我开玩笑。连这样悲惨的梦境都是从他的角度出发的。我和上帝的关系快成了冤家了。
我追求她的时候,她不止一次以她的过去,她的精神、心理疾病来回绝我。但是这些没有动摇过我的决心。
我从小就是出了名的一根筋。我知道她的心里有一个大伤口,也许这辈子都不会愈合。但是我会陪在她的身边,陪她走完每一里的路程。我会陪她慢慢恢复,慢慢逃离死阴的幽谷,哪怕要用一生的时间。
我爱她。
我也知道她爱我。
她一个月休息三到四天,休息日的时候,我们总是黏在一起。有的时候她枕着我的驱赶,有的时候我搂着她。看电视,看书,聊天,脱掉衣服互相亲吻。
阳光透过落地窗照进来。我们对彼此毫无遮掩。
我们早就不分彼此,我们把自己的灵魂交给对方,在自己的躯体里活着的不是自己,而是对方。这也许是先知使徒的“二人合为一体”最好的定义。
我以前在教会的同工来看我。请教我信仰上的问题。
“神迹不可能大过圣经。我们要为一次交付圣徒的真道竭力的争辩。成功神学和超自然神学是与圣经真理相违背的。比如那个见证说自己到了天堂,看到彼得,彼得身上还有鱼腥味。彼得到了天上,会有新的形体,怎么会有鱼腥味?彼得生前也早不做渔夫了。这明显是想当然的臆造,又是”我喝着佳得乐,有那么一瞬间,我觉得我还是那个受人敬仰的传道。
……
我们这样聊了很久。
最后,那个小伙子走到门前,回过头说,“谢谢姊妹,您的教导让我受益匪浅。您不能回教会真的太可惜了。”
“嗯,好的。耶稣与你同在,神祝福你。”我只觉得扎心。
“你是喜欢女人吗?吗?”一年以前,我父亲问我。站在他的周围的都是我敬爱的主内牧长,他们辅导着我,看着我长大。我实实在在的感受到了他们的关爱和温暖。他们震惊于我居然做出了“这种事情”。在他们眼里,我的所作所为都是无耻下流的。我爱上了一个女人,同时我也是一个女人。他们认为我违背了造物主造我的本意。
“你说的是。”
“你这个口气在模仿谁?好像你是受难了一样。”
我想起耶稣站在巡抚面前,巡抚问他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耶稣说:“你说的是。”
“你这样对得起天父吗?对得起为你死在十字架上的救主,我们的中保,唯一的主宰耶稣基督吗?”我父亲怒目圆睁。看出来他的确对我失望至极。失望可以转化为绝望,而绝望会转化为死亡。
“我从此以后,退出教会。”我说出了这句带血的话。我把我自己杀了。我用一句话把我的理想和追求埋葬。我不再是光明之子,我是堕落天使。明亮之星,早晨之子,陨落于地。
我等不到他们开除我的教职。我不想让他们来裁决,最后在声明里我的名字之下打上一个“淫贱无耻”的评语。
我当他们的面逃离。光照在黑暗里,黑暗不能接受光。那黑暗只能和光明保持距离。可悲的是,我发现我不是黑暗,而是光明。
我哭着跑回了我和她的住所。在路上我边跑边流泪。行人肯定很奇怪。但是我无所谓了。
我从电梯出来,在坐电梯的过程中,几近晕厥,电梯加重了我的不真实感。我在黑暗里任留眼泪落下。
“你这样对得起天父吗?对得起为你死在十字架上的救主,我们的中保,唯一的主宰耶稣基督吗?”
我不知道。
我坐在黑暗里,坐在回忆里。按照圣经的说法,我尝过上帝之恩的滋味,却又再次犯罪,保罗和彼得都说过,我这种人不值得原谅。
保罗说:他们将神的真实变为虚谎,去敬拜事奉受造之物,不敬奉那造物的主。主乃是可称颂的,直到永远。阿们!
因此,神任凭他们放纵可羞耻的情欲。他们的女人把顺性的用处变为逆性的用处;
男人也是如此,弃了女人顺性的用处,欲火攻心,彼此贪恋,男和男行可羞耻的事,就在自己身上受这妄为当得的报应。
他们既然故意不认识神,神就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行那些不合理的事;
……
他们虽知道神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然而他们不但自己去行,还喜欢别人去行。
天已经黑了。我的情绪陷入了黑色的潮水之中,我差点窒息。羞耻内疚怨言全像绳子一样扭在一起。又痛又痒却又无能为力。我想动都动不了。
我听到开门的声音。我知道是谁回来了。然而此时此刻我只想躲避。可我往哪里逃?我往哪里躲避?我只好等待着她走进我。我期待她的聆听。
“亲爱的,不好意思今天又晚了。”我记得她那天穿的是深绿色的女式西装,“怎么了?”
我那时的样子一定很丑陋。满脸泪流,头发估计都是乱的。
“我退出教会了。我还和父亲断绝了关系。”我艰难的说出这几个字。我都听不到自己的声音。羞耻感已经淹没了我。
“天啊……”
“你不要自责,这是我的决定。因为我……因为我没有办法再忍受这种双面人生了。我不想白天在教会里是个斥责‘逆性之罪’的传道,晚上和一个同性睡觉。我……对不起,我……我不能……”
“亲爱的……”她在看着我。我感觉到了。但是我不敢去看她。我害怕她那充满深情的双眼。我没有直视就已经被她的眼神刺痛。
“我没有资格教导任何人。我……我不是说你不好,只是我没有资格……当神的使女了”我没有足够的空气来支撑我说这话时的需要。我已经没有了呼吸的动力。我的心脏都快要停止。有那么0-5秒里,我闪过了一个念头:我还算是个运动健将吗?我感觉我是一个奄奄待毙的绝症病人。
“我知道,我知道,我爱你。”她向我伸出了她的怀抱。
我不顾一切,好像背后有魔鬼在追我一样,用最快的速度把她抱紧,我在她的怀抱里抽泣。
“我真的非常非常喜欢你。”她说。她不擅长表达自己的感情。和我一样。
那天晚上,我躺在她的怀里入睡。我什么都没有梦见。我的脑海就好像被创造的世界一样,空虚混沌。
几日过去,她邀我和她一起逛街。
“别那么不开心了。”她出门前和我说。我还记得她那天穿着浅紫色的西装。
是啊,我何必不开心。我努力在她面前摆出笑容。我自觉浑身无力,但是只要有她,我做什么都可以。
她开着她的那辆敞篷车,到了那条商业街。
下了车,她就牵起了我的手。我环顾四周,确定没有人看着。
我还是神仆的时候,我从来没想过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和我所爱的女人牵着手。我都没有梦的勇气。我一直觉得这是我扭曲的嗜好。我有病,我有罪,我被世界的杂质所污染,我恶魔的势力控制。
“有适合她的衣服吗?”她的眼睛望向了店员。
“当然可以。刷你的卡吗?”店员的声音很细。我和以前一样,背对着店员,和我的她刻意保持距离。我以前经常这么做,因为我害怕有人知晓了我的秘密。
“当然。”
“她是你的……”
“爱人。”她很干脆的说了出来。我都没有做好心理准备。
我差点哭了出来。我从来没有想过有人会大庭广众称我为她的爱人。
有一段时间,我非常肯定我会孤独一人终老。
从小到大,我从来没有仔细挑过衣服。我也从来没有化妆过。
箴言说,艳丽是虚假,美容是虚浮。
彼得说:“你们不要以外面的辫头发,戴金饰,穿美衣为装饰,只要以里面存着长久温柔,安静的心灵为装饰;这在神眼前是极宝贵的。”
而且,如果直说的话,我的确不大喜欢比较“女孩子”的东西。我花了一段时间才能接受我是女人。当我4岁的时候,我妈妈告诉我,我是女生,我难以接受甚至哇哇大哭。
我很少听流行歌曲,看电影。父亲教导我,这些都是“世俗”的东西。我一般只看基督教题材的电影,却经常对其中更改圣经的内容不满。我讨厌自由派肆意解读圣经。连出埃及记的故事都要添加法老和摩西的兄弟之情的情节。圣经并没有这样的记载。这是某种程度上弱化法老王的邪恶。
走在街上,要是有播放摇滚乐,我会尽量不听,我会迅速逃离那个路段。
我就是这样的爱基督。
我在学校读书时,每次遇到进化论的内容,就跳过不答。我文学课上学到《俄狄浦斯王》《奥德修斯》的内容,也尽量不让自己听到——这是设计异教神祇的故事。不能让他们的故事污秽我。
和她在一起之后,我好像一直在“犯罪”。她会在晚上带我进电影院。会买来小说给我看。
最早的时候,我可是连显克微支的《你往何处去》都有所抵触。我还是传道的时候,会努力让自己保持清醒,努力让自己的思想不被世俗的毒草所侵蚀。但是现在,随它去吧。
她给我挑了一件又一件衣服,乐此不彼。花在她自己身上都没这么大方。作为律师,她可以支配的收入远远超过我。
傍晚,我们驶向自己的家。
我打开广播,那是Skillet 的一首歌,叫《Good To Be Alive》。
在我少年时,我也只是听这个乐队的基督摇滚都是一种奢侈,听完后还得向上帝祷告忏悔认罪。毕竟那是摇滚。
我和她的故事,从4年前开始,永不止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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