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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成衣(上)

肉肉喵 21816字 2023-02-04

  [现代情感] 《成衣》作者:亦未迟【完结】

  文案

  ——一份感情,所求不过,正大光明,长长久久,而已。

  短篇《成衣》,刊载于2012年《南风》六月刊。

  第1章 成衣(上)

  一

  邑城往年的旧历春节,与别处相比,就显得特别的热闹。先不说,走上街去,一串的花爆摊,花架灯,足以扰得你眼花缭乱。就说应着年景,开门第一响的那声鞭炮,虽零零碎碎却也能一直持续到晌午。但这些个都只不过是循着平常的节庆旧俗,全国各地怕也大多是如此。对于这种热闹,邑城的人们,早就见怪不怪了。

  可这过年的花样,在邑城这里却大不止于此。邑城里的人们,祖祖辈辈也不知是从哪辈开始,便立下了这样的传统。所谓报吉庚帖压年尾,迎亲合婚镇年首。这样子的习俗,就算是满清灭了,民国也在混混沌沌中迎来了她的第十个年头,邑城大年初一兴嫁娶的规矩,还是得以年年保存了下来。

  往年的邑城,一到初一早上,锣鼓喧天,鞭炮轰鸣,宽敞一点的道上,几台花轿连着迎亲的队伍,穿插着走。要是遇见窄一点的巷子,媒人又没有相互沟洽好的话。那可真是狭路相逢。一般是谁都不肯让的,就怕是大年初一的喜气,被这么一让,轻易地给让走了。往往到了最后,弄不好倒真闹出了个笑话。

  今年却是奇了,新年头日里的花轿特别的少,倒不是结对的新人要少之于往年,而是整个镇里头的人都知道。徐家,要办喜事了。

  这场轰动一时的红事在镇子上闹了整整三天三夜,前来随礼的客人络绎不绝,即便是嫁娶之礼过后,若想要彺这桩喜事上凑一凑,众人却皆少不了费上十足的脑筋,问遍门路。

  这一年的头三天,镇上的糊涂人都难得清醒了一回,竟是谁家也没冒头,抢了徐氏一门的福泽。事后,盛传徐家老宅正门前火盆上架着的,昭示着祥瑞吉利的长明火,一直燃到了正月十五里才逐渐熄灭。邑城的早晨,终于又开始稀稀拉拉地响起了喜事的唢呐声。

  二

  苏浦路上有一家不起眼的成衣铺。

  其实,这家店也算不得是正经地开在苏浦路,只不过是夹在大陆和小街交错的岔道口上,往往还需得客人拐进一条不宽不窄的巷道里,去仔仔细细地寻上一番。或许,这样的描述,才更为贴切些。

  店门朝北向着阴影里开着,门还是那种古旧极了的木门,漆红了,一隔一隔地才拼出个稍显简略的门脸。

  倒还较真地保存着红木门槛,竖在那儿不高也不低,并不显得十分碍脚,只是和这木门一样,都褪了色,显得恹恹的,没有生气。这样的装潢,谈不上讨喜,但也正因如此,这表面上的气势,的的确确能衬出了,这到底是家上了年头的老店了。

  我不过刚迈进去一只脚,眼睛就贴上了对门的玻璃柜直瞧。

  笑嘻嘻地走了进去,一个转弯就迎上了来人。好奇心一上来,拽着对方的袖子,便一直拖到了目的地,直奔主题。

  方才止步,就翘起食指,戳上了玻璃中央那如若不仔细分辨,就几乎瞧不见的一条夹缝。两块玻璃拼接得刚刚好,十分平整,怕是一根头发丝,都没法子钻着缝里,在玻璃的另一侧冒出个头。

  这才看清,这件正堂里的大摆设,并不是随意请匠工打的壁橱,掏空了一面,落了轨,镶上两片玻璃作为拉门就简简单单作罢了的。比起壁橱这么一说,眼前的这抹剔透晶亮更像是细心铺设起来的一个特殊的展柜。

  “这活精细啊!来您店里少了,偶尔突袭一下,倍儿长见识呵!”

  我怔了怔神,开口夸的却不是眼前这玻璃展柜。

  隔着层玻璃,迎着门面挂着的,是一件绛红色,几乎长及脚踝的缎面旗袍。

  料子的颜色深,红色虽是喜气郑重,但是从上至下一齐的明艳,倒是显得有几分凝重。老派的衣制风格,并不像后期,为了突显女子身体线条的美感,特意收窄了纤腰。真丝的面料,也因为历尽了年月,显得并不是那样的光泽。

  可是我却仍被她所深深吸引。虽不算得是行家,但我还是多多少少知晓,眼前这袍子做工的考究细致。镶嵌滚盘绣,缂丝的图案,手工独特的技艺,尤其针脚线尾的韵致最为难得。

  我不自觉地就伸出了手,不过轻微一抚,料子滑得甚至有几分发腻,微凉通透的质感虽刚存在了手上,却早已了然于心。里衬也是极好的,丝绵的质地,最为贴身凉爽。

  最另令人惊叹的,倒不是这些。这显然不是一件全新的旗袍,就连款式,在老时候,估计也算不得是什么时髦货。只是……

  保存得久了,丝面都有一些发了黄。可为什么竟然,却一丝褶痕也无?

  老料子不该是这样啊?

  我稍有疑虑地一抬头,却为旁边询问的话语暂时一压心中的困惑。

  “你和许瀚的日子挑好了吗?请客的单子呢?”

  我扭捏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下下个月初吧,这不是婚纱都订好了,过几天就去试,先来您这里看看敬酒时换的旗袍嘛。”

  “既然已经决定了,我就不多说什么其他的,柠柠,你如今也不再是孩子了,我只望你记住往后不要犯傻,自己首先要懂得好好对自己,这才是最重要的,知不知道?”说完,不过轻轻一叹又接口,“衣服的颜色,我早就给你挑好了,你过来看一下满不满意。”

  我看着那转入后堂,逐渐没入灰暗的佝偻身影,有一些微微地发愣。明明外面阳光大好,偏生这屋子里……

  鬼使神差地又瞧了一眼,那安静垂挂在身侧的一席旗袍。最后,还是沉默地跟上,尾随着步入了后堂。

  三

  简宁蒙着红帕巾,端坐在轿子里。她瞧着轿帘随着轿夫的步子,一震一震地摆着,节奏匀称极了,居然和自己“扑通扑通”的心跳在同一个拍子上,让她觉得很是有趣,情绪也就略微松下了几分。

  她垂下自己那把喜帕撩起了小半个角的手,心里不知怎么便觉得有些欢喜。外头队伍里的唢呐吹得极响。这一路下来,把气氛勾得极为热闹,虽说这声音离得近了,稍闲有几分躁耳,可她却半分也不见得恼。

  隔着层帘子的喜庆调子,让她忽然想起了他送的聘礼里边,那极其稀罕的西洋物件。黑白相间的琴键,像是切得方方正正的豆腐条,长短不一,却偏偏错落有致。她还有仔细地数了数,一共有八十八个键。

  因为东西极大,黑白的色儿又不见喜气,所以过门礼前头好几天,就抬进了夏家门里,说是给新娘子游戏的。可惜,她并不会弹。不过,她还是一个键一个键,从头到尾把键盘依次敲了个齐全,算是了全自己一个心事。那琴“叮叮咚咚”的声音,响极了,开始时还惊了她好大一跳。可后来,居然也就这么渐渐地觉出了乐趣。

  她是老式的人家的女儿,总是很少有机会见这样有趣的玩物的,可他不一样,他总是能带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来逗她开心。

  其实,他们见面的机会并不多。他在省城,其实少有机会回老家来。母亲教导她说,男儿志在四方。她也是不难理解的,徐伯伯手握兵权,有多少人私下觊觎着。而把徐家唯一的儿孙留在自己的身边,予以训诫历练,在这个兵荒马乱,割据纷争的年代,是维持家族长盛不衰的最佳途径,实为最自然不过了。

  省城的生活总是时髦的。他也常给她带一些礼物回来,虽然她私心觉得那些花花绿绿的玩意儿,与自己其实并不相衬。但是每次,她依旧会欢喜地收下,只因为他记着她。

  唯独的那么一件,她是真心喜欢。那是一袭深色的旗袍,原本过重的色调并不适合她这个年纪,可她偏偏看中了。衣服面子上的红,几乎是发了紫,她并不觉得那颜色浓重压抑,却觉得烈。

  烈得如此郑重,像是料子上裹的本不是一层色泽,而是一层会上瘾的毒,勾得人眼睛发直,半分也挪不开。

  她这样的年轻,穿上却也出奇的好看。在镜子面前慢慢地转上一圈,细细地瞧了又瞧。一旁的闺中密友看着,都夸俏,夸得她不好意思,轻易地就羞红了脸。

  她知道自己为什么突然就不好意思了,并不全因为旁人的夸赞,只因为这件她所钟爱的旗袍,是他送的。

  多么让人不好意思的一个理由呐,她想着却窃喜地笑出了声。

  这一路走得极为长,圈圈绕绕的像是时间的年轮纹理,一旋一旋地绕着,从里淌出蜜来。那种甜,听人讲,不过是道听途说罢了,自己一旦尝起来,方知这蜜存得久了,竟溢出一丝酒劲来,撩得人心头直颤。

  简宁伸手去抚头上盘得端正的头发,心间却可惜,指尖没能触着那藏得极好的发尾。她其实很熟悉那种感觉,就像用细软的发梢扫在手掌心,明明知道是痒,但却像是调皮,不愿意停下手来。

  轿子一顿。忽然,她听见一阵轰隆的鞭炮声。她一慌,手心里一下子捻出汗来,黏糊糊的湿漉触感让她更尝到了几分焦躁。方才不过叹过这一路长得似乎让人难以忍耐,可如今,简宁感觉到轿子“哐当”一声落了地,才发觉这时间居然如此不济事,耗得那般的快。

  轿子外还未曾见动静,她却紧张得不行,下意识便低了头,并拢了双脚。手上因为总觉得空,只好不安地扯上了衣角。

  她手中扯的正是那件绛色的旗袍,简宁低着头盯着缩在旗袍下摆里,单单只露出一个细圆尖的红色绣鞋,却无端生出些悔意来。

  她有些疑惑自己今日倒是耐看不耐看。虽然往日里,夏家的亲戚长辈总夸夏家的幺女长得俊,她自己也知那并不完全是一味的客套。

  可今日?喜娘在她身上忙乎了好一会儿,粉会不会擦得太厚了不自然?胭脂的颜色会不会太过明艳,显得不够矜贵持重?

  还有……她扭捏了好一阵,才勉强让母亲同意用身上的这件旗袍,把之前套在身上的宽大嫁衣给替了下来。

  喜娘急得皱着眉头,忙在一旁叫唤:“这可如何是好,这……成何体统!”

  她只好可怜兮兮地瞧着母亲,母亲托着她的脸颊有些发怔,望着她的眼睛出神。最终却什么也没说,只伸手捏了捏眉骨,便由着她去了。

  她欣喜得发了疯,换上了衣服,却一直也停不住笑。母亲一惯严厉,唯独这一次,简宁有些庆幸地想,大概是老天爷看到了她一辈子唯有的一次任性,便饶过她,成全了她的心思罢。

  旗袍几乎是全新的,因为她一直都舍不得穿的缘故。穿着这样一身,却还是盖上了盖头,就这样离谱地上了花轿。

  还好……还好,一辈子也就这么一次慌乱狼狈吧。

  轿帘外试探地伸进一只年轻的手来,她的指尖稳不住,颤了好几次,才缩着,把手也慢慢地探了过去。

  四

  我打电话给许瀚,语气里带着刻意的娇嗔,嚷着要他陪我去瞧瞧已经完工交货了的订做婚纱。

  电话那头很嘈杂,一团乱哄哄的声音,辨不清内容。我一惊觉,便小心翼翼地试探着问那头的许瀚。

  “是不是打扰到你谈生意了?要不……”,沉默半刻,“你先忙?”

  和他通话,我总是会这样提前做好收线的准备。这么多年下来,不知不觉倒成了习惯。其实,初时,我们之间并不是这样的。

  他的确是忙,除了在学校里刚认识的一两年里,和所有的情侣一样,我们会正正经经地拉着手逛街。又在逛完了整条大街以后,发现自己什么好东西也买不起,只好拿着削价的电影票赶场次去看电影。一场电影看下来,走出电影院时,依旧还能看到未落下的太阳。

  他笑我小气,只知道省钱,不识得浪漫。时候那么早,出来就连星星月亮都瞧不见。不管他怎么说,我却还是很开心,拉着他的手笑眯眯地往学校里的草坪上一坐,一直坐到晚上。

  夜幕降下,我们俩背靠着背,一起等到了星星月亮。我拽着他的袖子,一颗一颗星星仔仔细细地戳,也是那般的小心翼翼。

  那个时候,我们什么都没有。可是我们有满天的星星,还有一轮温柔的月亮,他有我,我有他。我一直以为那已经足够美好。

  可许瀚不这么认为,他在那么美好的夜晚向我承诺,他,还有好多好多,更好更好的东西要给我。

  他对我说:“傻丫头,你怎么对自己这样小气。”

  他认为我看到的这些美好,不够,远远不够。

  后来,毕业了。许瀚开始没完没了地加班,出差。我们总是聚少离多。

  偶尔,他会觉得对我很歉疚,打电话给我时,安慰我道:“简柠,乖,这次你先和李珊一起去逛街买些东西散散心,下次我一定回来陪着你,听话,听话。”

  刚开始,我还会正正经经去生他的闷气,直到他闲下来想起我,再给我打电话。到后来,他回绝的次数多了,我便也开始麻木了。他说忙忙忙,我就说好好好,我会听话,我会好好照顾自己。

  我原以为我是理解他的心思的,他的家境不若我的优渥,他信誓旦旦地对我说,他要配得上我。他,要对我好。

  电话那边,许瀚轻微地嗯了一声,即刻轻巧地收了线。

  我攥紧了手中的手机,心中黯然,明明那样想念他,哪怕见不着面,就是能听听他的声音也是欣慰的。

  却不知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竟在不知不觉中言语谨慎了起来,只怕处处扰了他。即使有时候明知那头的他,并没有什么事情真的忙于处理。

  面对他,本应该是天底下最为亲近的人,我却是这般的畏首畏尾,小心翼翼。

  五

  天还是亮着的,简宁却早早开了灯。窗下桌沿边摆的那一盏灯,在不显暗的天光里头,透不出亮来。即便是亮了,不过衬得那湛着凉意的琉璃灯罩微微发黄。

  池晴一偏头,看向窗外,天色在不知不觉中晦暗了一圈,灯还是一直亮着,说不上来好看还是不好看,只是一直亮,显得单纯。

  徐公馆里和老家那儿不一样,老家的傍晚,非得是天色暗得实在见不着光了,才会把灯点上,用的却是蜡烛,红艳艳的朱烛,又粗又长,一杆一杆握在手心里就觉得像是抓住了光,叫人安心。罩子是用亮色绸子裹好箍成圈的细竹篾,用手轻轻地拢上灯台,护住的那豆大的火苗,燃出一种特别的香气,总让人觉得温暖。

  也不是完全不用电的,可邑城的普通百姓用的依旧是那一握粗的烛。她不知道其他的富贵人家如何,她只知道她自己,她爱极了去挑红烛上细线捻成的灯芯,有时火星会被她挑得跳动一下,却从不曾爆过。她总是有这些无关紧要的小趣味,却没有愿望同他人分享。

  邑城的夜晚是寂静的,万家灯火绵绵地燃,能随时听见不知名的小虫吱吱叫,让她觉得怀念。而这里不是,省城的晚上灯火辉煌,就连闭上眼,也能透进光来。可她不贪心,要不了那么多光亮。

  简宁一缩手指,绷直了指尖,就送进了嘴里。手指上划了一道口子,出了点血,允在口里,其实并没有多腥气,不过微涩。她一皱眉,瞧上那灯罩边缘嵌上去的一圈花色,颜色好,花也做得真,材质模样皆是一流。那凝在花瓣间的透明水珠,一晃眼,让人错觉都是真实的,真真正正的娇嫩欲滴。

  花瓣的边缘还蹭了她指尖的血,和花色溶在了一起,在琉璃盏子那通透色泽的陪衬下,显出一种更加潋滟的红来。她总觉得像什么,可是却一下子想不起来

  昨天,公馆的仆妇刚把坏了的灯泡卸下,换了新的。她知道灯不可彻夜地开着,却仍是没能改掉这个坏习惯。

  简宁还记得,那盏灯是她刚和徐涵搬来徐公馆的日子里,他带着她,逛遍了那满是稀奇物件的琉璃厂,挑给她的,费了万般心思只为哄她一笑。

  那时,新婚燕尔,如胶似漆。她想,快乐,不过也就是如此了。

  他们会在街上漫步,并不去招黄包车。他在前面看,她则是稍稍落后,只羞怯地拽着他的袖子。她不曾见过这样的繁华场面,省城闹市自然不是邑城的小商小贩们张罗开的铺子可以相较的。

  他穿了洋服,袖子收得紧,不像是对襟衫那样有宽大的袖子可以让她扯得住。她尽了力,却仍是在细得腻手的外料上滑了好几次手。他走得极快,让从小被旧制教导着要细步慢踱的她,险些追不上。

  最后,还是他回过头,抓牢她的手,一路牵着她走了下来。

  简宁垂了头,又去看那灯。灯罩是模糊的白,像是白得发了亮,却恍惚地叫人看不真切,只耀得她眼睛酸。她忽然想要避开,可一抬头,向着那窗子,却又遇上了另一处。

  天底的那种白,白得吓人。她心里知道那其实不是白,是光亮。那光亮却瞧得她的眼睛,如同口中吞下去的那讨人嫌的味道一样,发了涩。

  手中一紧,却一不留神又让指尖的血珠冒了出来。她看着那种红,忽然恍然大悟,难怪那样的眼熟。那女人身上的一抹红,她忆起来,竟也是那样的一个色泽。她不顾指尖伤,只捂住心口,屈起身子来。仿佛是有人用手紧紧地扼住了她的心,方让她体会到了什么叫疼。

  他不会知道,他送的灯,她只有这么一盏,所以索性常亮着。她以为那盏灯的光,可以在他不在的日子里,让自己从中汲取到丁点的暖。正如以前,她伸手搭上他从轿外探进来的手,他反握住她的时候,他那宽大的衣袖把他们俩的手都藏了起来的时候。她曾以为,她终于等到了那个可以分享自己一切不为人知的小乐趣的人。

  外边的仆妇轻轻地叩了门,低声问:“太太,要不要用饭?”简宁没答。

  她总是这样一个人坐在老地方,望着窗台发着愣。她坐在那儿,从白,一直等到了黑,仍是没能等回他。

  那个人,她现在等不回来。无论她怎样的等,无论她等了多久。

  直到碗筷被送到了手边,她才勉强打起精神,提了筷子,并不用旁人劝。饭菜下口暖暖的,她忽然有些口渴,便屈了身子,伸手去够茶几一端的杯子。一起身,却又愣住不动了,呆了不过半刻,就复坐了回去。

  简宁默默垂了头,她意识到身上旗袍已显略紧的腰身,放弃了先前泡的那杯浓茶,只用手一下又一下轻抚小腹,周而复始。她看着那深绛旗袍衣角上的绣艺,微微恍了神。

  还是她偏爱的那件老款式,攀着衣角边规矩的裁剪,绣的不过是簇刚包出芽的花骨朵。

  她心上无故动了动,才捧了那盅与饭菜一起送上来的老母鸡汤,喝了下去。简宁一直不喜油腻,这些徐公馆上上下下都知道,可这野山参鸡汤,自春日里来,却连日不间断地送,一次也没有断过。

  汤搁在绣花棉套里的,还很热。简宁一口气全部喝了下去,竟也出了一身薄汗。汤的味道自然好,即便是简宁有些食欲不振,却也喝出了些滋味。一盅汤下去,反而有些许饿了,唤了人来,又要了一盅。

  来人面带喜色地去了,简宁看着她的背影,心境意想不到的温和起来。她索性放松了身子,闲适地靠了椅背,侧过头安静地看着微隆的小腹,心下居然生生溢出了几分期待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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