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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千古·二合一

梦里呓语 22731字 2023-01-17

  当晚杜云歌果然和秦珊珊一起去了阿扎马特的帐子那边。两人一走远, 薛书雁也便跟着纵跃起身, 身形轻捷又灵巧地跟着她们消失在茫茫的夜色里了。

  她在掠过某个堆满了杂物的帐子的时候,突然停了停脚步, 因为从里面传来的赫然便是白日里见过的那位侍女和琴师说话的声音。只是那位琴师的嗓音愈发嘶哑了,连她这种不精于医术的人都能听出来这声音的主人怕是命不久矣,现在就靠最后的一口气吊在那里就是了:

  “咳咳……咳,姑娘, 你……”

  他跟那个小侍女说话的时候, 一句话没喘过气来, 倒先把自己给搞得差点一头厥过去了,半晌之后才好容易理顺了气息,继续道:

  “你今后有何打算?”

  侍女红着眼眶拼命摇头,估计也知道此人大限将至、病入膏肓了, 在如此不祥的预感的压迫之下,她竟然半个字都说不出来,甚至只怕自己一没能咬紧牙关, 那断断续续的哽咽声便要从喉咙里逸出来了:

  “先生……”

  “别哭。”琴师轻轻伸过手去,拍了拍小侍女的背, 低声道:“都这么多年过去了……你本来就活得宁折不弯、傲骨铮铮, 和胡人这边颇为格格不入,要是我这几天一个没撑住去了的话, 以后还有谁能教你怎么说话、怎么立身呢?你还是趁着妙音门门主没有离开之前, 赶紧去投了妙音门的好。”

  他顿了顿, 阖上了眼睛, 似乎光是睁着眼睛看人说话这么简单的一个动作,对他来说便是要耗尽许多气力要去做的难事了:“只是临走之前,劳烦你给我刻个牌位。”

  侍女强忍着哽咽从旁边的木箱里翻了半天,才翻出了一把刀刃上满是铁锈的刻刀。她用这把刀从箱子上削了一小片木头下来,正准备往上刻东西的时候,才发现这么些年来,她竟然不知道这位先生的名字。

  ——这便是胡人罕见的高明之处了。

  多少年来,和汉人争斗已久、都斗出了那么点经验的胡人们自然知道埋藏在汉人们那温良谦恭的表皮下的倔劲儿,这也是他们永远都想不明白的一个点:

  为什么平日里看起来比吃草的牛羊都要弱的汉人,在关键时刻总是能拧成细细的一股绳儿,把外来的所有的侵略都打回去呢?哪怕一时间都处于绝对的劣势了,哪怕完全没有翻身的希望了,他们总是能在绝境中艰难求生成功呢?

  他们想破了脑袋都没能弄明白这个道理。不过既然弄不明白,那就不弄了,只要把他们的根基斩断,让他们再也没有办法认可彼此就是了。

  胡人深知只要在他们地盘上的那些状似臣服的汉人还在说着中原话、叫着彼此的中原名字、穿着中原人的衣裳,那么心里的那点小火苗就永远不会熄灭,那根能顶天立地的铮铮脊梁就永远不会垮塌下去,就永远都有反抗的隐患。为防微杜渐,所有的汉人在来到了塞外之后,便被尽数剥夺了原有的名字,衣服也要换得跟胡人一样,要是想吃得饱住得好穿得暖,便要多学几句胡语。

  别说,久而久之,这样的做法还真的有了一定的成效,长此以往,许多人都把自己的本名给忘了,更何况在胡人的耳目下、在下一刻就有可能背叛的同伴的监视下,互通姓名已经成了一件风险极高的事情。

  琴师发现了侍女的为难之后,笑叹着对她招了招手,让她把刻刀和木片递到自己的手里,枯瘦的、布满了伤疤的手颤巍巍地在木片上一笔一画地刻下了自己的名字:

  云守义。

  “我是个半截身子都入了土的废人了……早死晚死并无差别,告诉你也无妨。”他一边刻着这个曾经伴随了他小半生、又不得不在异乡深埋于心底的汉人的名字,每用一下力就要深深喘一口气,断断续续道:

  “我云家世代忠良,效忠朝廷,而我则是家里的嫡子。从小便熟读四书五经、三略六韬,想着日后若学成文武艺,便要开疆掠地、戍边护国。长辈们给我起的名字里……也有这样的意思,叫我守住大义,无论如何都要坚守本心,宁折不弯。”

  “虽然我小时候不太懂这到底什么意思,可现在,也算是尽了道义了。”

  云守义艰难地给自己的名字刻完了最后一笔,随即把这块木片揣在了怀里,对侍女微微笑了笑:

  “既是如此,也不负我云家世代忠名。”

  “先生,先生你撑住,我这就出去找人!”眼见着云守义说话的时候都带了点托付后事的感觉了,搞得侍女当场便慌了起来,只是她一句话都没说完,便哀哀地哭了起来,想来心里也是明白的:

  这蛮荒之地、寸草不生的,汉人和胡人混血命若草芥,又能去哪里弄到救命的药呢?

  就算能弄来,可是按照云守义眼下濒死的情态,连妙音门门主都没敢说什么……只怕也没用啊。

  云守义刻好了自己的牌位之后,就好像了了毕生心愿一样,连带着满是病容的脸上都带了点笑意出来了,用气音轻声问道:“你叫什么,姑娘?这些年来有劳你照顾我了。”

  “姑娘若再早生个十好几年……投在我尚未败落的云家门下,出仕拜将,定是位顶天立地、傲骨铮铮的女将军。”

  侍女擦干了眼泪,看了看周围,发现没有人之后才低声道:“我叫阿施。”

  “阿施。”云守义轻声念了遍她的名字,突然就缓缓地露出了个笑容来,就好像这么些年里的风霜与流离都未曾加诸于他身,他还是那个笑起来就能明明朗朗、满心满眼都是赤诚的小少年一样:

  “我记得了,谢谢阿施。”

  他这一生的命是真真不好。小时候云家就已隐隐有了败落的迹象,后来更是在权力倾轧之下葬身官场,成为了无数新贵踩着上位的垫脚石,可怜多年名门一朝沦丧,堂堂云家嫡子只能流落塞外,却也半句怨言都不敢有。

  ——雷霆雨露,皆是君恩。

  后来他误入了乌扎卡族的地盘,能够让他活命的竟然是他偷学的那些微末之技,精心修习的那些忠义道理、文韬武略全都只能埋在心里,便颇有点讽刺的味道了。

  这多少年来,他日日夜夜不敢有一刻懈怠,更不敢擅自求死,既然逃不出去,便要一心一意等着妙音门门主在机缘巧合之下前来,或者妙音门的行脚商能把他的消息和杜婵娟的玉佩一起带回去。

  既然等到了……便什么都值得了,什么别的念想也没有了。

  除了这个小姑娘。

  “你去求妙音门门主,让她带你回中原吧。”云守义的声音越来越低,宛如梦呓了:

  “妙音门素来要为天下女子做主,你是个要强的姑娘,若去求她,她定然是愿意的。再不济,去求求妙音门的副门主也好。”

  阿施的心里越来越慌,她小心翼翼地一伸手往云守义的鼻下一探,当即便魂飞魄散,此人已然是出气多进气少,连鼻息都是冰凉冰凉的了,也不知道是什么还能撑着他继续说话:

  “我病已至此,死不足惜,可你不一样,阿施。你正在花儿一样的年纪里,又何苦在这苦寒之地虚耗青春呢?”

  “上得忘忧山去……学一身好武功,好生、好生活下去罢。”

  他强撑着说完了最后一句话,便完全没有了生息,往一旁狠狠地栽倒了下去,骇得阿施一瞬间都忘了控制自己说话的音量,一声哭喊便直直冲出了喉咙:“先生啊——!”

  然而云守义已经什么都听不见了。

  都说人死前会有个走马灯也似的东西,可或许是他病的太重了的原因,不仅什么都没看见,也什么都没能听见,到头来唯一能想起的,竟然是他在看闲书的时候看到的一段不知从哪里摘录的祭文:

  金石可朽,言弗忍忘。冈陵可移,义弗忍伤。永谢膏沐,魂离室堂。欲拯何及?举族悲惶——

  行高千古,事昭一乡。

  薛书雁想了想,还是跳了下去,落在了泣不成声的阿施面前,问道:

  “那么你要上忘忧山么?”

  阿施被突然出现的薛书雁狠狠吓了一大跳,本来就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她当场就打起了嗝,一边哭一边断断续续道:

  “不、不去。我喜欢先生,先生既然死在这里,我便要陪他在这里一起死。”

  薛书雁乍闻此言,怔了怔之后,认认真真地把这姑娘的面容端详了一遍,便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

  阿施是个胡汉混血。

  虽然从她的五官上找不出什么胡人的过分深邃的轮廓线索来,但是她的眼珠分明是琥珀一样的浅色,平常低眉垂眼的时候尚看不出什么来,但是只要她一正眼看人,便什么都藏不住了。

  胡汉老死不相往来,就连胡汉混血,便也要比单纯的胡人和汉人天生要矮上一头,要是一个胡汉混血真的把自己的一番心意对着不是混血的人说出来的话,可能不仅一番心意没能传到,还会被嘲笑和厌弃;即便对面那人接受了,然而大环境下对胡汉混血的不认可却也难以在短短一时内便消失殆尽,必然要连带着那个胡人或者是汉人,都一并被自己原来在的那个圈子给排斥出去了。

  这也是薛书雁这么多年来只能暗暗守望、下山之后更是克制尤甚的最主要的原因。除了杜云歌不开窍之外,薛书雁更担心的是妙音门的百年清誉与数代传承,绝对不能毁在她的不慎上。

  江湖人们虽然不会在明面上八卦,可能碍着眼下势大的妙音门的面还会夸她们几句,说什么“天作之合”,说什么“好生般配”。但是人不管怎么活也都有死的一天,等她们老了之后,这妙音门难道就要这么背着隐藏在和平的假象下的无数暗流,传到后辈的手里么?

  ——万万不可!

  就算她真的一不小心没能克制住自己,也万万不能让杜云歌去担那个“引狼入室、私通混血”的不好的名声!

  薛书雁看着还在那里哀哀痛哭不止的阿施,感觉恍然间便看到了另一个自己一般,感慨万千之下却也什么都做不得,只能简单地嘱咐了一句“小心”,便继续远去,要追上已经走远了的杜云歌和秦珊珊了。

  她走了之后,阿施又哭了一小会,稍稍平复了下情绪,才小心翼翼地把云守义的尸身给放平在了地上,用尚且算得上干净的枯草掩住,随后偷偷摸摸地出了帐子,想去捡一些柴火来。她打算趁着今晚大部分的乌扎卡族的人都去看阿扎马特娶亲、不在这里,赶紧把她的先生给火化了,要不的话,按照塞外这些胡人的习俗,不管死的是怎样的人,都要扔出去葬身狼腹。

  她的先生这半生流离下来就足够苦命了,却又是难得的一身正气,怎么能便宜了那些塞外的畜生?!

  然而阿施前脚刚偷偷摸摸离开,后脚就摸进来一个人,虽然用破布蒙了头脸,但是从身形上来看依然能分辨出来这是个窈窕的女子。她倒也不怕死人,往云守义的怀里一摸,就找到了那块刻着他的姓名的简陋的木片小牌位。

  她看着这块木片看了好久,方才冷笑道:

  “我就知道这人一定要给自己刻个牌位。”

  “真是对不住了,‘先生’。谁让你那傻姑娘谁都信呢?”

  杜云歌还没来得及进入阿扎马特的帐子呢,就突然狠狠地心悸了一下。她遥遥看往她和秦珊珊来的方向,心想定然是那里出了什么事,可是却又什么都看不清,只能按了按胸口平复了自己过分激动的心绪,随即跟在秦珊珊的身后迈了进去。

  结果她一进去就后悔了。

  阿扎马特的帐子里满是酒气和烟火气,还有好重的牛羊的膻味已经常年风沙侵袭下永远洗不掉的尘土的味道,和秦珊珊当晚为她接风洗尘的时候,轻歌曼舞、香烟袅袅的景象完全就是两个极端。迎面扑来的不仅有这裹挟着乱七八糟的气味的风,还有一阵粗犷的大笑:

  “哈哈哈哈,玛依拉!我就知道你今天一定会来!”

  迎面而来一个留着几乎把下半张脸都盖住了的络腮胡大汉,满头蓬张的乱发乱糟糟地梳成了一头小辫儿,上面还编了不少乱七八糟的珠子,穿着件开襟的羊皮褂。春冬之际的塞外的晚上最是料峭了,这人却还粗犷地打着赤膊,浑身还在腾腾地散着热气,一看就是刚喝了不少酒还跟人摔跤来着。

  然而即便是这么个不拘小节的人,在他们乌扎卡族的圣女面前也不得不在数尺之外就停下脚步,客客气气地对秦珊珊行礼:

  “难得玛依拉愿意赏光来我这里,来来来,请上座,千万别客气!”

  秦珊珊纹丝不动,略微对着他扬了扬下巴,可以说是十分倨傲了。

  薄薄的怒色从阿扎马特的脸上一掠而过,在看到了秦珊珊背后尚戴着面纱、也能隐约看出姿容绝世的杜云歌后便了然了,这是圣女想在即将被骗的冤大头的面前充大呢,便赶忙笑道:“请玛依拉携妙音门门主上座,等下就给两位安置个清净点儿的席位出来可好?”

  秦珊珊的神色这才松动了些许,挽着杜云歌的手入座之后,果然没一会儿,就有侍女送来了新鲜又清香的瓜果,还专门有了两人站在她们的身后打扇,在她们的座位上也垂下了一顶汉人那边才有的、薄纱的帷幕,恰巧可以把外面所有人的目光全都阻断。

  杜云歌这才拿掉了脸上的面纱,对秦珊珊道:

  “你觉不觉得这顶帐子不对劲?”

  秦珊珊对这些东西了解得不多,被杜云歌这么一提醒之后才发现,好像的确跟正常的薄纱帷幕有那么点不一样的地方,这顶帷幕坠在她们面前的薄纱下,点缀的流苏太多了,显得繁杂又凌乱,颇为不和谐,就好像这并不是个薄纱的帷幕,而是个绒绒的火折子一样——

  火折子?!

  秦珊珊立时就出了一身冷汗,然而等她看向杜云歌的时候,却只见刚刚点出了某个骇人的、甚至极有可能成真的事实的杜云歌依然在垂着眼睛,温柔又安静地坐在那里,活像她们现在并不是极有可能坐在满满的一箱子炸/药上一样。

  这到让秦珊珊也一并跟着冷静了些许,压低声音快速问道:

  “小门主,如果这顶帷幕真的是以下面缀着的那些流苏用作引燃物的话,你就不怕即便有你的薛师姐在后面跟着,你也要死无葬身之地?”

  杜云歌这才微微一抬眼,扫了她一眼。

  满室都是幢幢的人影,满室都是明亮而跃动的火光。这凌乱又跳跃的光影落在杜云歌那双黑白分明的、清凌凌的双眼里,便宛如在十里的秦淮尽数撒满了碎金箔一样,有种冶艳又奢靡的美。

  只是她的唇边一点笑意也没有,恍惚间让人都有种错觉,坐在她身边的其实并不是那个会傻乎乎的、一心一意地尽数信任你、对你好、什么好东西都要念着你的小姑娘,而是个被伤过、死过、悔不当初地硬生生把自己磋磨成了这般模样的人。

  好看是真真好看得很,心疼……也是真真让人心疼得很。

  饶是遍阅美色的秦珊珊,也不得不在这一眼中甘拜下风,一瞬间她甚至都有了种冲动的念头了:

  要是让我拿整个乌扎卡族去换她能无忧无虑地一笑的话,我想我是愿意换的。

  ——只是下一秒,秦珊珊就硬生生地将这个念头扼死在了脑海中。

  这种想法想想就可以了,断不能成真。

  正在她们两人相顾无言的时候,阿扎马特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来到了两人的帷幕外,端了杯酒遥遥一敬杜云歌,笑道:

  “我都听我家小崽子说了,妙音门的门主真是好身手呀,改天也和我们过过招怎样?”

  杜云歌略微一点头便算是见过礼了,淡淡道:“谬赞了,都是我妙音门先辈的功劳,我不敢居功半分。”

  在看到杜云歌完全没有动面前的酒水和食物的时候,阿扎马特的神情很轻微地不自然了一下,只是就连这一瞬间的不自然都极为短暂,很快就又被他自己强行抚平了,笑问道:

  “是这些东西不合门主的胃口么?门主怎么不用?”

  杜云歌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什么都没有说。

  当在一场谈话中,某一方完全沉默以对的时候,就算是另一方有心讨好,这独角戏也难再唱下去了。令人窒息的沉默便从这圣女与妙音门门主双双正坐着的席上蔓延了开来,短短一会儿,整座帐子内就再也没有人敢高声说话嬉闹了,就连外面那些还在围着火堆跳舞的年轻人们都慢慢地止住了脚步。

  一时间这里安静得简直不像个即将有什么喜事发生的帐子,倒有种山雨欲来风满楼之感了。

  在满室的沉默中,杜云歌这才清了清嗓子,慢吞吞地开口:

  “本门主虽说在武学一事上造诣不深,比不得我妙音门开山宗主杜抱琴,能于万军之前一曲退敌、千人之中取敌将颈上人头犹如探囊取物,但是真不巧,我对分辨气味这方面还是很擅长的。”

  ——毕竟打小就吃得好。

  杜云歌好几年前有段时间特别喜欢边塞的瓜果和烤羊腿之类的东西,说是喜欢那种塞外的风味,妙音门便要花大价钱天天都往忘忧山上送这些玩意:

  早上还连着枝叶藤蔓刚从树上或者地里取出来的东西呢,在各地轻功高手合力接龙运送的条件下,当晚就能运到忘忧山山脚下;一只上好的羊在被缚了四蹄之后,运到半路便要换马车,由重金特聘的胡人厨子在车上开始宰杀烤制,运到山脚下之后再换人,提着下面垫有余炭的烤盘一路飞奔上去,等来到饭桌上之后,正正好是一条外酥里嫩、鲜香可口的羊腿。

  当年的杨妃可能都没这个排面。杨妃吃的荔枝只不过是要跑死马而已,到她这里就要用轻功卓绝的人力来运送了,花的钱更是流水一样地就这么撒了出去,也不知道当年这个消息被各大门派知道的时候,那些超级想知道妙音门如此之多的轻功人才到底都是怎么练出来的掌门们心情如何复杂。

  后来杜云歌知道了要花费如此之多的人力和财力之后,便忍痛戒掉了所有的这方面的喜好,当晚是抱着薛书雁的胳膊边哭边睡的,梦里都想把薛书雁的手当成烤羊腿来啊呜地咬上一口。

  当年吃到的东西有多原汁原味,眼下这些东西在杜云歌的眼里便多破绽百出。她点了点秦珊珊面前的那碗羊奶奶酪,道:

  “这是见血封喉。”

  惊得秦珊珊当即便失手把碗给狠狠地摔在了地上。

  就好像老天都在帮杜云歌一样,这碗看起来香喷喷然而内藏玄机的东西一落地,就有只从外面溜进来的小狗循着香味颠颠儿地跑了过来,往地上舔了一口。然而不多时之后,它便口吐白沫、四肢抽搐,毒发身亡了。

  这样一来,秦珊珊终于完全抛弃了心底的最后一丝疑虑,她又惊又怒地起身,对着阿扎马特喝道:“叔父!这么些年来,我待你不薄,为何要如此害我?!”

  杜云歌继续对着面前这张桌子上的菜品边指点着边道:“这块羊腿上涂着的是金钩一吻。”

  “瓜果上的就厉害一点了,想来应该是七步断肠散吧。”

  她每认出一样东西来,阿扎马特的脸色便愈发难看一分,直到杜云歌在指向自己面前的那杯酒的时候,才沉默了些许,随即抬眼,认真地开口疑惑道:

  “这个我认不出来,烦劳解惑。”

  阿扎马特的面容已经完全扭曲了。他背在背后的那只手悄悄比了个手势,外面火堆旁的人群中便偷偷溜出去了个人,点燃了一根长长的火线,好像要引爆什么东西一样。阿扎马特一瞥之下看到了他的杀手锏没有失效,便冷笑着看向杜云歌,心想,就算你妙音门门主绝顶聪明,也还是血肉之躯,定然不能在当年令五胡联军都闻风丧胆的红衣大炮的弹药之下存活,既是如此,让你知道点东西又能怎样?

  “是砒/霜。”

  “怪不得。”杜云歌恍然大悟地点了点头,连带着看着阿扎马特的眼神都有点怜悯的意思了:

  “这个毒……恕我直言,太穷酸了,一时间竟然没认出来,莫怪莫怪。”

  阿扎马特:……他娘的。

  ※※※※※※※※※※※※※※※※※※※※

  本文引用:陶安《咏苏守义妻齐氏》:金石可朽,言弗忍忘,冈陵可移,义弗忍伤。九原当见,以死自明,永谢膏沐,魂离室堂。欲拯何及,举族悲惶,行高千古,事昭一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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