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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小说网 > 历史 > 《相与完整版+番外》在线阅读 > 正文 第1章 重生

第1章 重生

肉肉喵 13611字 2023-01-06

  《相与》作者:画十里【完结】

  文案

  修真界数百年尊崇二圣,陈相与是唯一不守礼教的魔头。

  万虫噬体他笑的疯狂。

  火烧恩师他作壁上观。

  灭门化骨他杀的决然。

  独醉月下他哭的黯然。

  一壶醉海 棠,一袭朱罗裳,一枚绝世蛊,一段无知往。

  我欲醉死忘忧愁,奈何往事不堪回首缠心头。

  目光所及云罗山顶,那是此生都回不去的净土。

  文案废的日常。

  大体就是,一个魔头前世不小心撩了娃不自觉。重生以后发现从小养的孩子成了媳妇(自以为是媳妇)。

  冰山傲娇单纯攻与轻浮心机受。

  内容标签: 强强 前世今生 仙侠修真 甜文

  搜索关键字:主角:陈相与(陈长清),江西泽(江无垢) ┃ 配角:江世钦,谢惜朝,杨继真,江城 ┃ 其它:蛊宗,剑尊

  一句话简介:喜欢那人就连他肮脏过往一起喜欢

  第1章 重生

  阴云遮住天边玄月,人世间陷入黑暗,不知从何处起了一股冷风,扫着满地枯叶在地下翻滚,擦出沙拉声响不绝。

  乱坟岗东南角不时传来几声“砰砰”细响,一下又一下有气无力却又极富节奏,那声音极轻,但在寂静的坟场中犹为清晰,仿佛是未眠人在捶打棺木……

  “动作快点!”坑外站着的大汉不耐,一脚将身旁新刨出来的土堆踢塌,呸了口狠狠骂道:“特娘的,刨了一晚上,狗屁没捞着!”

  如今世道,玄学道法盛行,凡是有点门面的,入土后皆放八钱银子压棺,如此便并生另一种职业——盗墓贼。只不过这帮兄弟实在点背,一晚上挖了五处,全是寻常人的空包坟,别说金玉首饰不见就连压棺银钱也无。除他之外还有三个下手,都在坑里灰头土脸起棺。其中一个长的颇为机灵的直起腰道:“大哥,你看这一片也就这个坟都还气派些,要是再没有咱们今天就别干了。”

  大汉甩手贴了他一大嘴巴子,怒骂道:“劳什子挨千刀的,今晚弄不出点东西谁都别想睡!”

  那人踩在凹凸不平的土坑里,结实的挨了这一嘴巴,下盘不稳,脑袋撞在了漆黑的油木棺盖上发出一声“咚”响。

  好吵。

  棺中人紧紧蹙眉,就男子而言,他的身板有些单薄矮小了,但面容却是一副老实巴交的憨厚相。此处坟下葬一月有余,坟头草都有半人高了,尸身却无半点腐烂。

  好吵,额头抵在棺壁上,脑中嘈杂非常,无数画面马灯在眼前一闪而过,强行汇入脑海深处。隐隐闻得四面八方叫嚣喊杀。

  那是陈相与生前最后一幕场景。

  棺盖被人粗暴推开,盗墓贼举着火把凑近想寻些锱铢。强光照进,眼前变成一片血色,昏沉间数十年的记忆在脑中翻滚,无数说不清道不明的人和事一齐涌入脑海,浑身轻飘飘的,仿佛魂魄被扯出身体藕断丝连间又猛然坠回,震得天旋地转,浑身麻木。

  昏沉中陈相与伸出惨白的手,凌厉挥开面前并不清明的光源。“滚开。”

  大汉先是反应极快后退一步,手中火把剧烈晃了下躲开陈相与挥来的手。随即瞪大眼,后知后觉开嚎“鬼啊!”

  那刚死里逃生的火把被一把丢开,坑外的四下逃窜,坑内的急急往外爬,鞋掉了都顾不得捡。

  陈相与就在一阵鸡飞狗跳与鬼哭狼嚎中扶着棺壁坐起来。眩晕,昏沉伴着无数记忆片段摧拉枯朽砸进脑中,他吃力捂着头,想吐,这种状态持续了足足有一刻钟。最后一张画面在眼前放大,赤金巨蛇张血盆口俯扑而来,毒牙上暴起青紫色血管及跳动的毒囊一览无余,与先前模糊又闪烁不同,这一幕异常清晰。

  我死了。

  陈相与睁开眼睛,借着掉落在四周火把看清周遭。此处是哪里城郊,枯草萧条间黑黝黝坟包掺杂其中此起彼伏,盗墓逃跑后四周静匿的可怕,一阵风吹来,枯草搔着残破石碑沙拉沙拉,火苗在风中不安跳动,映着陈相与那张惨白脸忽明忽暗,有那么一瞬间,那挂老实皮囊出现了一丝堪称阴邪的表情。随后被一声轻笑取代。

  陈相与保持着嘴角上扬,左右揪着衣服抬起手反复看了看,又在自己脸上胡乱摸了一通,终于确定。

  借尸还魂。

  陈相与裂开嘴,眼睛弯起,他笑起来只扬一边嘴角,不自觉就带着嘲讽。这是经年累月刻在骨子里的习惯。

  坐在棺材中舒展的伸了个懒腰,虽说他不怕死,可能活着毕竟是件好事。

  静心打坐一通,检查了一下这具壳子,他确定这身体不是自己原先那具,低下头看向某处,就这小……无声叹了口气,对这身体不是很满意。

  这人大概十八九岁,骨架还未长开,可能常年卧病,身形单薄消瘦。除此以外还无半点修为,连元丹都没凝。修炼一途最基本的便是凝丹,看来这少年只一介凡人并非修士。幸好陈相与修蛊术本用不到灵力,况因他本人体质特殊,灵力附魂,只要魂不灭灵力不消。

  陈相与缕清一条条不利后唯一得到的安慰大概就是年岁,这人比他年轻许多,也算是占了便宜。

  翻身从棺木中跳出,踩到一把盗墓人丢下铁锹差点又翻进去,幸亏双手在空中挥舞几下勉强站定,打坟周,除了翻出来的一堆堆黄土和乱七八糟脚印,盗墓贼逃的匆忙,挖坟家伙也都扔下,一片狼藉。

  陈相与咋舌自语:“这盗墓贼,真不地道。挖了人家的坟都不给收拾收拾。”

  毕竟占了别人身体,陈相与实在不好意思再坏人家阴宅,将这身花花绿绿不符合他品味的衣服脱下扔进棺中合上,抄起铁锹,一边填土,嘴上还不忘念叨。

  “弟弟,占了你的身体实在是不好意思,这衣冠冢你暂且栖身,回头派人来给你修个宽敞豪宅。”他虽不是什么好人,但占了人家身便替人家修座新坟,免得这人生前病榻缠身死后还成了孤魂野鬼。

  这一忙直到东方泛白,陈相与废了好大劲才把倒下石碑扶起,正面沾满黄土已辨不出字迹,伸出雪白袖子刷刷擦了两下,上边隐约显露出一个字,他乐了,这人竟也姓陈,又往下擦了擦,墓主姓名完整显露出来。

  陈皮

  陈相与调侃。“可真够皮。”

  竖碑填土后手上铁锹扔下,远见东方赤色的朝霞惬意舒了舒肩膀,忙碌几个钟头,脸上出了层薄汗,晨光映着脸颊轮廓透明仿佛跟远景融为一体。

  深深吸了口气,晨间空气清新,带着丝凉气窜进肺里与浑身沸腾滚烫的血液冲击,终于使他确切感受到自己还活着。

  卯末辰初,正值万物复苏。十年前搅弄修真界风云变幻的蛊宗,就这样悄无声息复活在一个不知名的坟地。

  陈相与在山林间放浪了一上午才在一棵老槐树下抓到条小臂长的竹叶青,这小长虫被捏在手中依旧凶,三角脑袋猛地前探一口咬在戳它脑袋手指上,毒牙刺破皮肉。陈相与也不躲,趁机按住它头将手指往嘴里更深处塞去,乌黑的血顺着蛇嘴滴了一滴在脚边,那处枯草飞速萎成灰色,犹如荒火烧过,随风散为灰烬。

  陈相与修的是魂蛊,以魂淬毒,以血饲蛊。他虽不是这方面第一人,却是这方面最强之人。古往今来唯他一人饲出了只有在传说中才出现的猛兽金蛊——飞卿。

  传闻此兽凶猛全力迎战可与圣人一搏,还有传言飞卿滴血落地可化百里焦土,十几年寸草不生。前者只是传言,因为没有圣人同飞卿打过,后者已经得到证实,是真的。

  飞卿融于陈相与魂中,复生后多次尝试召唤,但一直都在沉睡,丝毫没有苏醒迹象。

  竹叶青饮完血后目中凶光散了,缠在手腕上的尾巴缓缓塌了下来,半死不活垂在空中。

  陈相与将手指从它口中拿出,血混着毒液的黑色粘体随着它缩手拉出长丝,阳光一照还有几分光泽。

  “咦~”陈相与赶紧将手指摁在地上抹了抹,把那一坨恶心东西抹掉。

  蛊虫好净,因此炼蛊之人多多少少有点洁癖,陈相与也不例外。将那濒死的蛇揣在怀里,拍拍身上土,大步昂扬往大路走去。不是所有毒物都享的了他的血,这蛇能不能挺过去就看它的造化了。

  眼下首要事务便是去弄些吃的,顺便打探下消息,不知今夕何夕,自己又死了多久,如今玄门百是什么情况。看着城门前的三个大字,陈相与暗道:好巧,竟复活在江家地盘。

  前世他乃一魔头,处处与人为恶,声名狼藉最终落得人人喊杀之境地。但要说世间还有一个真心相待之人,那便是江临晚了。

  明月城背靠灵脉充盈的仙山云罗,自古便是灵气汇聚钟灵毓秀之地,远山苍翠碧水柔波,好山好水养的一方美人,可能是灵气盛的缘故,明月美人远近驰名,少年温如玉姑娘娇似花,随便拉出个人,脸上一掐就是一股水。此处人美,也爱美,不说世家子弟各个华服轻冠一表人才,单就个街上摆摊小贩,也是衣着得体一身干净清爽。陈相与没穿外袍只着一件雪白里衣悠哉走进熙攘繁华的明月城,就好像把一头猪丢进孔雀群里,不止伤眼也伤风俗。

  前方妇人急匆匆把自己小孙女的眼睛捂上拉走。陈相与摸了摸鼻子。

  反正现在没人知道他是谁,丢的是陈皮脸面。

  陈相与舔着脸在街上晃悠,除了雁回峰外就数此处最熟,轻车熟路来到名为天下客的酒楼,进去后不顾食客目光,极为自然上了二楼。天下客是一家食宿酒楼,一楼招待寻常之人,二楼则是玄门人士聚集之所,修炼之人多眼高于顶,自视甚高,不屑同寻常人坐在一起,普通人也不愿跟这么一群眼睛长在头顶上的家伙打交道,久而久之一楼二楼便成为了各地酒楼的自然界限。

  陈相与衣衫不整上二楼引一楼不少人白眼,心道修仙的都些什么玩意,辟谷不食就算如今连衣服都要不穿了。

  二楼人虽多却也不似一楼那般拥挤,陈相与挑了个角落,招手唤小二。

  那小二也是个见过世面的,见陈相与这般穿着只是略微诧异,随即裂嘴招呼:“客官吃点什么?”

  陈相与正侧耳听旁边那桌人绘声绘色讲着,熟练道:“素菜不要辣,再拿两坛好酒。”说罢从怀中掏出一把散银拍在桌上。

  钱哪来的?当然是陈皮压棺的。

  那小二收了钱麻利下去张罗。旁边那桌人好像喝大了,声音越来越高。“叶家那小少爷,长的是真好看。”

  旁边人嚷嚷。“也不看看他父母是谁,叶千机跟江城大小姐的儿子,能不好看吗。”

  “别光说好看,看看人家天赋,六岁凝丹。”伸出手指比划道:“六岁啊,你他妈六岁的时候还在尿裤子吧。”

  男子二十弱冠礼之才取字,陈相与死的早,自然不知那群孩子如今都是何称呼,猜测众人口中的叶千机应是白帝城叶家大少爷叶新秋,比江城年长两岁。神医叶家主修医道,天底下受过恩惠之人不在少数,自古以来就是百家中人气最盛,最受拥护的家族,与以锻造闻世的江家,精修奇门的谢家,控魂赶尸的杨家,还有炼蛊制毒的秦家并称为玄门五大家族,只不过秦家后被陈相与一把火烧坏根基,雁回峰取而代之。

  陈相与小声嘀咕:“江临晚这痴儿,怎还是把女儿嫁他。”

  叶新秋这孩子倒不是不好,只是幼年发过恶症腿脚落了残疾,料是生在神医世家都束手无策。明月美人闻名,江城更是绝代,幼时在秦淮河看灯于船头即兴起舞,岸上人皆看痴。酸诗文人作词:

  水袖浮光,足驱惊鸿。月惭敛华光,花羞落满城。

  美人难得,更难得的是这个让花落满城美人还有一颗七窍玲珑心,江城聪慧不输一般男子。陈相与以前常说,江城若是男儿身,定成修真界一大祸害。

  江临晚对这个宝贝女儿一直疼着护着,千挑万选生怕嫁的委屈,最后怎就便宜了叶新秋。

  “你也不看看叶小少爷舅舅是谁,那可是剑尊。”

  陈相与竖起耳朵,剑尊?哪位?半晌后心领神会瞪大眼睛,该不会是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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