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唐糖和季端的都市言情小说《重度妻控患者》是由作者陶静嘉所著,小说讲述的是小仙女唐糖看见校霸季端就绕路走,然而兜兜转转最终还是被季端偏执的温柔给俘获,看萌妹子唐糖和深情大魔王季端之间发生的精彩纷呈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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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考虑好了吗?”
低沉的男声突然从耳边传来,唐糖吓了一大跳,转身一看,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季端坐到了她旁边。
唐糖没反应过来季端话里的意思,大脑空白了一瞬,茫然地问道:“考虑什么?”
季端唇角勾着笑:“当我女朋友啊。”
唐糖看着季端,顿了好几秒才答道:“对不起,我不能答应你。”
放国庆假前,季端向唐糖表白,态度真诚认真。放假的7天里,唐糖也很认真地考虑了和他在一起的事情,
但她发现,她真的不能接受高中恋情。
他们还是学生,学业紧张,应该以学习为重。一旦谈恋爱,多多少少会影响到学习,这并不是唐糖想见到的局面。
听到唐糖的回答,季端也不恼,挑眉问道:“给我个理由。”
唐糖咬了咬唇,实话实说道:“现在谈恋爱太早了。我们是高中生,应该以学业为重。”
季端勾勾唇,哼笑了一声:“是以学习为重啊,为了你,我都开始认真学习了。”
季端说完,还晃了晃手中那本《高中英语单词随身记》的小册子。
唐糖摇了摇头:“你这只是三分钟热度,等真的谈恋爱了,你就没心思学习了。”
季端冷哼一声:“你怎么知道我是三分钟热度?老子为了你,命都能豁出去。何况是学习?你就说你答不答应当我女朋友。”
“不答应。”唐糖语气很坚决。
“为什么?”
“我不喜欢你。”唐糖只好再找一个理由搪塞季端。事实上,她喜不喜欢季端,连她自己都不清楚,谁让她智商欠费,情商也欠费呢。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季端锲而不舍地追问,一副不问出答案就不罢休的模样。唐糖喜欢什么样的,他就变成什么样的。
她喜欢什么样的?唐糖脑海里的思路转了好几个弯,她要说出一个季端不具备而且很难获得的特质或技能,好让他死心。
“我喜欢成绩好的。”唐糖斟酌了半晌,最终选了这项技能。提高学习成绩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
等季端真的提高成绩了,估计他们也高中毕业了。
“好,你等我。”少年语气坚定,漆黑的瞳眸里暗波涌动,满满都是志在必得。
唐糖怔了怔,一时之间只觉得,她好像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
万一、万一,季端真的是学神,认真学起习来,进步一日千里怎么办?
自从听到唐糖亲口说,她喜欢学习成绩好的男生后,季端的危机感更强了。
在学习这块,他的情敌艾学相对他来说,有着压倒性的优势。艾学是学霸,成绩排名常年稳居年级前五,只这一点,就秒杀他无数次了。
如果他不想把唐糖拱手让给艾学,就只能抓紧时间,在学习上奋起直追,赶在唐糖接受艾学之前成为学霸,并追到唐糖。
季端认识到这个现实后,学起习来更拼命了,连上厕所都带着单词本背英语单词,把一众跟他一起混的男生的下巴都惊掉了。
“端哥,你被雷劈啦?今儿怎么这么认真学习?”
季端一边拉拉链,眼睛还盯着单词本看,嘴里漫不经心哼笑道:“再不认真学习,老子女朋友都要跑了。”
“哇噻!”
“端哥可以啊!终于脱单了!”
“嫂子是何方神圣,居然能把我们季大少给收了?”
“Wooooh!”
男生厕所里,一众正在解决个人排毒问题的男生,光着屁.股鬼吼鬼叫,说话的音量大得连厕所外面路过的人都能听到。
季端不理会众人的调侃,不紧不慢拉上拉链,说了一句:“走了,回教室看书了。”
季端的身影消失在厕所门口,留下厕所里的众人面面相觑,纷纷好奇不已,抓心挠肺地想知道,
到底是什么样的妖孽才让不可一世清冷孤傲的季少爷动了春心。
季端回到教室后,趁还没上课,拿出英语练习册来做。下周周二的英语课上有个随堂测,
他这几天学英语学得非常认真,到时候应该能考个好成绩,让唐糖刮目相看。
季端拼命学习,第一个受不了的人居然是盛之铭。
因为季端为了在短时间内提高英语成绩,连日常交流都是用英语,还说什么多讲英语,英语会学得更快。
对此,盛之铭只想说,宝宝心里苦啊。这几天他和季端说话,根本就是对着空气讲,
因为季端忙着背单词压根不鸟他,再不就是鸡同鸭讲,他讲中文,季端讲英语,两人交流困难。
拿今天早上的事情来讲。盛之铭问季端他给他老妈挑的裙子怎么样,季端抽空看了一眼,
一句英语就甩出来了,狠狠拍在盛之铭脸上:“You ask me, me ask who”
盛之铭脑袋卡壳卡了好一会儿,才把季端的话翻译过来。这句话是“你问我,我问谁”的意思。呵呵,这年头,谁还不会一两句英语?
盛之铭嘿嘿笑道:“别啊,端哥,给点意见呗。这裙子好看吗?”
这条裙子是盛之铭打算送给他妈的,过几天是他妈生日。盛之铭在某宝上看到了这条裙子,顿时惊为“天裙”,急吼吼就要下单。
徐璟瑜听到他对这条裙子滔滔不绝的赞美之语后,凑过来看裙子的图片。结果只看了一眼就被辣到了眼睛,
幽幽评论了一句:“红配绿,赛狗屁。”
唐糖也探头过来,瞧了一眼,同情地说道:“相信我,你会被你妈打死的。”
盛之铭不相信,他相信自己挑衣服的眼光,这条裙子款式独特,色彩明艳,明明就美破天际,为什么大家就发现不了它的美?
盛之铭很疑惑。于是,他决定问问季端的意见,看看他怎么说。
季端从英语练习题中抬头,再抽空扫了那条裙子一眼,说道:“Horse horse tiger tiger。”
这回盛之铭很绝望。以他有限的英语知识,这句话他根本理解不了。每个单词他都懂,合在一起他就不懂了。
horse是“房子”的意思,tiger是“老虎”的意思,房子和老虎放在一起就是房虎,可他只知道路虎,不知道房虎。
盛之铭哼了一声:“听不懂,大哥,你能说人话吗?”
“……”这回季端终于认真看盛之铭了,漆黑的凤眸里满是不满。他说的怎么不是人话了?
外国人说的话,百分百是人话。盛之铭这小子肯定是妒忌他英语进步快,才想方设法不让他说英语,想阻挡他英语一日千里的进步速度。
最后,盛之铭还是没问到季端的意见。这厮说的都不是人话,他根本听不懂。最后的最后,
他还是下单买了那条大红配大绿的撞色纱裙送给他妈,雷得他妈差点没晕过去。这是后话,此处暂且不提。
时间在同学们的上课、预习、复习和做作业中一天天过去。这几天,唐糖和艾学越来越熟悉,
艾学一有空就教唐糖做题。他讲解的方式比科任老师讲的浅显,虽然唐糖不能全听明白,但能听懂一部分。
季端看着相处越发融洽的两人,心底最柔软的角落隐隐发疼,越发努力学习。
连续熬了几个通宵之后,他眼下乌黑明显,走路都感觉是在飘。
饶是季端身体再好,也有点吃不消了。
累得受不住时,季端也会想,不如放弃算了。
他堂堂季家少爷,衔着金汤匙出生,要什么得不到?用得着为了博一个女生的喜欢把命给豁出去?
以他的家世背景,以季家的权势,他完全可以直接逼唐糖当他女朋友。
可季端不想这么做。
他就想听唐糖软绵绵地说好。
想得心都疼了。
时间过得很快,一转眼又到了周五中午。
午休时间,男生宿舍C栋808室里,盛之铭吃饱饭后在床上躺尸,季端站在窗前给徐璟瑜打电话。
季端挂断电话后,盛之铭八卦兮兮地问道:“程阿姨让你请唐糖去你家玩?”
季端点点头。
自从程欢女士知道他有喜欢的女孩子后,就再也坐不住了。他住宿这一个星期以来,程欢女士电话短信轮番轰炸,
话里话外明示暗示都是让他邀请唐糖去季家玩。
季端扛不住自家母上大人的软磨硬泡,只得答应下来。
他斟酌了一下,他刚向唐糖表白不久,如果他出面邀请唐糖去季家,她很有可能会直接拒绝。
于是季端决定请徐璟瑜当说客,刚刚他和徐璟瑜打电话,说的就是这件事。
看到季端点头,盛之铭贼笑道:“早点请唐糖去你家见家长也好,季叔叔和程阿姨可是神助攻,绝对能帮你套牢唐糖的心。”
季端挑挑眉,不置可否。
他的父母他了解,不奢望他们当神助攻,只要他们别太热情吓到唐糖,他就谢天谢地了。
徐璟瑜接了季端的拜托后,下午上课前她就开始游说唐糖去季家玩。
说实话,唐糖一万个不想去季家。
季端就是那个想拱她的大猪蹄子。她虽然傻乎乎的,但智商还是够用的,不会傻到自动送上门去让他拱。
“去嘛去嘛。”徐璟瑜摇着唐糖的手臂,使出撒娇大法。
“不了不了。”唐糖使劲摇头,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她不想去,更加不敢去季家,被季端生吞活剥了咋办?
徐璟瑜见唐糖软硬不吃,不得已使出了杀手锏——毛绒绒。
毛绒绒是程欢养的一只萨摩耶,通体雪白,毛发蓬松柔软,远看像一只圆滚滚的糯米团子。
毛绒绒不怕生,极通人性,尤其会撒娇,一撒起娇来,男女老少通吃,没人扛得住,包括唐糖在内。
上次季端生日,唐糖去季家赴宴时,和毛绒绒玩了一个多小时。傍晚六点大家一起出发去酒店开宴时,
毛绒绒在唐糖的脚边绕圈圈,叫声凄哀,可怜兮兮地送她离开,可把唐糖心疼坏了。
听到徐璟瑜说去看毛绒绒时,唐糖眼里闪过动摇之色。
她也想去看毛绒绒。
唐糖很喜欢小猫小狗,只可惜唐广对猫毛狗毛过敏,所以没办法在家里养一只。
她也很喜欢季端家的毛绒绒,小东西看她时那依赖的眼神,让她的心都化了。
徐璟瑜看到唐糖脸上动摇的神情,连忙又加了一把火:“去吧去吧,又不是你一个人去。
我和老盛也在呢。就当是聚一聚了,我们四个人好久没一起吃饭了。”
不是她一个人去就好。唐糖心弦微松,想了几秒后,点头答应了徐璟瑜。
“说好了,不许反悔啊。”徐璟瑜笑眯眯地说道,心里松了一口气。总算完美完成任务,
没有辜负某人的嘱咐。看在他万年铁树开花,对唐糖很认真的份上,她就帮他一次,也算对得起他们这么多年的兄弟之情了。
周五晚上,唐糖和唐广说要去季家玩。唐广问明情况,知道一起玩的还有另外两个同学后,便放下心来。
只要不是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唐糖多交些同龄的朋友他还是支持的,多认识人,唐糖以后的路也好走一点。
第二天早上,唐广开车送唐糖去季家,路上给她买了些瓜果点心带着。去别人家做客,总不好空着手去,会失礼人前。
唐广把唐糖送到季家花园门口,看着她被佣人领进门才驱车离开。
佣人带着唐糖刚进入季家主楼的客厅,季端和一位美丽的中年妇人就迎上前来。
唐糖认出这位妇人是季端的母亲程欢。虽然唐糖只见过程欢一次,却清晰地记住了她的长相,
因为程欢长得太漂亮了,举手投足间尽显高贵和优雅。
岁月仿佛格外厚爱她,虽然将近四十岁,程欢的脸上还是满满的胶原蛋白,皮肤细腻紧致,
和季端站在一起时,一点都看不出是母子,反而像是姐弟。
程欢拉过唐糖的手,笑眯眯地问道:“你就是唐糖吧?小姑娘长得真漂亮!”
程欢是个不折不扣的颜控,一看到唐糖的长相,就满意地不得了。小姑娘的眼神很透澈,干净不染一丝杂质,是个天真单纯的孩子。
再加上,唐糖是她儿子喜欢的人,程欢爱屋及乌,对她的喜欢又多了几分。
季端的妈妈好热情。唐糖有点不好意思,连忙递上手里提着的瓜果点心,
笑着说道:“阿姨好,我是唐糖,我买了点水果点心,给您和季叔叔吃。”
哎呀呀,小姑娘一张小嘴跟抹了蜜似的,说的话都甜蜜蜜的,让人听了心里就熨帖。还懂礼貌,专程买东西给他们老两口吃。
季端的眼光很不错,拱了一棵水灵灵的小白菜回来。
程欢心里对唐糖是一百二十个满意,拉着她的手走到沙发边坐下。
唐糖看着坐在沙发主位上的中年男人,拘谨地向他打招呼:“季叔叔好,我是季端的同学唐糖,来季家做客打扰您和程阿姨了。”
季效微微一笑,说道:“不打扰,以后有空多来家里坐。”
唐糖乖巧应了声“好”。
程欢连忙吩咐佣人去厨房切水果招呼唐糖,季效抬手阻止了:“不用。季端,你去。”
季端看了一眼唐糖,转身往厨房走去。季效起身跟着去了厨房,留下程欢和唐糖在客厅聊天。
萨摩耶毛绒绒窝在地毯上,看到唐糖来也没有什么反应,依旧一动不动的。很显然,隔了一段时间,它忘记唐糖了。
唐糖心里有点失落,不过也能理解,她和毛绒绒才相处了一个多小时,后面就再也没见过,它不记得她很正常。
厨房里,季端正埋头和一堆有皮的水果作斗争。季效在旁边指导。
“今年是8102年了,不会做家务的男人,还想娶到老婆?”季效一边跟儿子讲人生的哲理,
一边嫌弃他,“你看看你切的水果,切得七歪八扭,丑得五花八门的。连水果都切不好,哪个姑娘会想不开,吊死在你这棵树上?”
季端薄唇抿紧,在心底默默提醒自己,这是自己老子,亲生的,亲生的。不生气,不生气,不要生气。
最重要的是,老头子说的对。
他切的水果的确是,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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妃妃加油冲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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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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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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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怎样才能在贴吧找到你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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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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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忘羡会在一起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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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确是又色又怂 不过只针对你 其他人我看都懒得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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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快更新啊~~~好看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