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看天最新小说《民国小商人》的双男主分别是白容久,小谢,这是一部年上宠甜文,腹黑偏执攻小狼崽,没想到家养小狼崽变乖,携手在民国发家致富、两口子苏苏苏爽爽爽的故事,强扭的瓜也可甜了,白容久养了一个人,他放话出去,就算是他死了也轮不到别人碰一根手指头,生是他的人,死也要跟着他去。快和智能火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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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子里有一颗高大的梧桐,枝叶森森然漫开能遮住半边天。七皇子喜欢刀剑拳脚,但宫里的侍卫太监一干人等不敢全力与他对打,满身力气无处发泄,就把各种兵器向那树上招呼。
时间久了,那树就伤痕累累,圣上也知晓了此事,特地移驾来教育儿子要爱惜花草树木:“但凡这些花花草草,也是有生命、有灵性的。这颗古树到如今也有几百年了,若有幸,只怕已修炼成精,懂人情、知苦痛。你这般残害生灵,不怕遭天谴么!”
七皇子仗着父皇素日宠爱,一手掐腰一手指天:“父皇,什么鬼神精怪,都是人自己想出来的罢了!这些花草树木,原就是死物,哪会懂人情、知苦痛?!若这棵树真能成精,我就遭天打五雷轰!”
圣上脸色瞬时变了,一言不发给了七王一个耳刮子,又着人狠狠打了他十大板,匆匆召集了礼部官员,要祭天。
这边小石头流着鼻涕眼泪给他家殿下抹伤药:“殿下呦,祸从口出呦,保不齐那棵树就成精了呦。”
七皇子趴在床上,露着两个红彤彤的屁股蛋,豆大的汗珠一颗颗从额头上滚下,咧开嘴却是一副笑模样:“你看我现如今也没事,可见这世上并不存在什么鬼神精怪,那些个怪力乱神的故事,只不过是人们想不出该如何解释罢了。”见小石头要张口,七皇子又喘着粗气说道:“都传那御花园里的莲花精爱慕我父皇,所以背时节而开成全了我父皇母后的婚事。哼,这天下人,大都喜欢将喜欢的独占,又有哪个傻得去促成所爱之人与别人姻缘的?可知这传说只是人们牵强附会的。”
那时吴桐不过刚通了灵识一百来年,还脱不出原型。池子里那莲花的故事,他也曾听羽翊说过。可叹那莲花那样傻,为了个人竟毁了千年道行,一朝一夕之间魂魄俱灭。但凡花草鸟兽,要通灵识、知世事都要耗费个百千年去修炼,人大约是生来就为世间灵物之长,不明白他物的辛苦之处,毫不懂珍惜尊重。就拿这院里住的七皇子来说,长得真是喜人,背起书来也快,就是不会惜花爱草。
吴桐几百年的修行,本不在乎那些浅浅的刀剑伤,可是七皇子那漠视草木的言语激怒了他。他本来修炼是很懒的,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比起修炼更愿意做个小曲给羽翊唱唱。如今羽翊来管他要曲子去和西殿的羽翔赛歌他也不理了,只一心伸着枝丫吸收日月精华,要尽快脱离本体化个精怪出现在七皇子面前,让他遭天打五雷轰!
七皇子十五岁上封了王赐了府,搬出了宫。那一年,一个叫吴桐的青年闯进了七王府。
七王好热闹,七王府便一贯鸡飞狗跳的热闹。那天七王正在院子里训干将:“站好!前腿抬好!告诉你多少遍,不准去追老黄家的鸡!你吓得她下不出蛋来,让本王吃什么!”
干将呜咽两声,若是能开口说话,一定说:你自己还不是总是去招惹老黄家的公鸡,被咄了,拿我出气。
七王正训得高兴,一个人影忽地出现在他面前,后面吵吵嚷嚷跟着一长串侍卫。那人兴致勃勃地俯将自己的脸摆在七王眼前,一双眼热切地盯着七王,说:“我是吴桐,我是树精!”
七王呆愣了片刻,那人又瞪着大眼指着自己的鼻子说:“我是吴桐,我是树精!”
七王回过神来,看眼前的人,二十六七岁的模样,浓眉大眼长身玉立,看起来十分精神,只是神情上透着几分不对劲,于是哈哈笑了起来:“这是谁家的疯子没看好闯到这里来了,带到门房去,让他家里人来领!”
追着吴桐跑进来的一干侍卫得令呼啦啦上前就要将吴桐拉出去,结果竟没有一人碰到吴桐的衣角。七王看得眼热,没想到这个疯子身手倒好。罩衫一脱,挽起袖子:“都住手,来来来,咱俩过过招。”
吴桐一本正经摇摇头:“我是个品格高洁的树精,我不欺负人。“吴桐是诚心诚意说这话的,七王的一招一式都是对着吴桐练出来的,走什么路数有什么习惯是个什么水平吴桐一清二楚。
可这诚心诚意听到七王耳朵里就越发刺耳。七王是谁?号称打遍宫中无敌手,长剑挑过御林军统领,大脚踏过武科状元郎,哪个会武的人见了他不绕着走?这下可好,一个疯子,诚心诚意地说:“我不欺负你。”
是可忍孰不可忍,七王把牙一咬,狞笑道:“你不欺负人,不代表王爷我不欺负人。本王今天就偏要欺负你!”说着一个大步上前,擒住了吴桐的腕子。
吴桐一皱眉,反手扭住七王:“是了,我竟然忘了你是个不讲理的人了。”说着,顺手向前一推,将七王摔了个狗啃泥。
七王府本来热热闹闹观战的一百多号人即刻分为两拨,一拨哭爹喊娘地将七王团团围住,一拨亮出明晃晃兵器向吴桐砍去,一时比往日里更加鸡飞狗跳。
杂乱中,七王自己从地上爬了起来,吐了口中的脏泥,砸吧了砸吧嘴:“干将又在院子里随便撒尿了!牵过来教训教训!”那厢正狂吠着向吴桐身上扑的杂毛犬听到七王不怀好意地叫了自己的名字,抬起后腿在吴桐脚上洒了几滴尿,趁着人多眼杂夹着尾巴溜了。
吴桐在一片刀光剑影中轻松挪动着,不住嚷:“我不欺负人,别向我身上靠!”
七王终于拍干净身上的土,接过小石头递过的茶水漱了口,又笑眯眯地看着吴桐满院子跑了一阵,终于悠悠然开了金口:“都住手。”
刀光剑影瞬间都熄了,只有吴桐的嘴依然孜孜不倦地念叨着:“我是一个品格高洁的树精,不欺负人。但是你不讲理,你的狗不讲理,你的侍卫也不讲理。”
七王撇撇嘴:“你讲理!你倒是说说你闯进我府里干什么!”
于是吴桐正正衣衫,郑重其事地又说了一遍:“我是吴桐,我是树精。”
七王气的笑起来,一手掐腰一手指天,架势一如幼时:“你要是树精,我就遭天打五雷轰!”
吴桐面现喜色,仰头望天,目之所及,朗朗乾坤,青天白日,云淡风轻,偶有飞鸟路过,依稀飘落两片轻羽。
吴桐望着天,七王望着吴桐,众人望着七王。如此僵持了一炷香的功夫,吴桐的脸色由白转红,由红转黑,由黑转绿,看的七王好不开心。
七王越看越觉有趣,于是拍手笑道:“这样吧,你在我府中给我做个贴身侍卫,我们日夜相处久了,我才能看出你的过人之处,信你是个精怪。”
吴桐僵着身子等着电闪雷鸣却什么也没等来,正是满头雾水一片迷茫。估摸着自己刚脱离本体不久,厉害的法术一个也不会,实在做不出什么事来能立刻证明自己是个精怪,只好点点头。
小石头侧过头去看七王喜上眉梢的模样,心下里暗暗替干将松了口气:七王终于找到比干将好玩的了。
七王原有两个爱好:拳脚功夫和招猫逗狗,自从有了吴桐,便合二为一,只招惹他。
吴桐身手很好,却偏偏很懒,吃过了饭便站到院里晒太阳,没日头的时候就倒头大睡。七王就着力去招惹他,日日非要打一架。
招惹吴桐是件很容易的事情,七王乐此不疲。只要挑吴桐懒懒晒太阳的时候去问他:“吴桐你做什么呢?”吴桐就会答道:“修炼。”于是七王就摆出一副好笑的模样:“修炼?你又不是树精!”吴桐就会语重心长地强调:“我非但是个树精,还是个品格高洁的树精。”接着七王就会讥笑他:“你用什么证明自己是树精?”
于是吴桐就陷入了苦思冥想。不吃饭?不行,七王府的伙食可是很好吃的。不睡觉?不行,精神不好可没法子好好修炼。突然变棵树?不行,道行不足做不到。
七王最爱看吴桐脸色瞬息万变最终愁眉苦脸的模样,这时候就乐滋滋地坐在旁边嗑瓜子,直到吴桐的面孔纠结在一起,完全看不出原来的俊朗模样,这才说道:“咱俩过过招?”
“我是个品格高洁的树精,不欺负人。”吴桐说这话时从来都是正气凛然的,眼睛从上面斜下来,乌黑的眸子带着“我是白莲花你是烂臭泥”的眼神扫一遍七王。
七王心里像有羽毛扫过一样,痒痒的。走过去搂住吴桐的腰:“你赢过我,便信你是精怪。”说完趁着吴桐不经意,就要抱过他甩出去。
吴桐自然不会让他得逞,两个人扭打起来,结局必然是七王惨败。于是鼻青脸肿的七王眉开眼笑地拥着吴桐去吃饭。当然,七王是个人品低劣的人么,自然说话不作数,打输后依然不信吴桐是个精怪。
七王十八岁的时候,胡夏军侵了西陲,七王受命随着他舅舅平西将军去了西塞。临行从宫里辞行出来,突然想起忘了嘱咐吴桐两句,匆匆告了假回府,却见吴桐正优哉游哉地站在院子里晒太阳。七王气得牙痒痒:“亏我记挂着你这傻瓜,怕你将欺负,巴巴回来看你!我从宫中辞行,母后哭得不行。虽说咱两个日日打架,也该打出感情了罢!你好歹也露出点不舍的神情!我这一去若回不来,你就等着干将日日在你身上撒尿吧!”说完,往吴桐颈上狠狠咬了一口。
吴桐吃痛,一把将七王推开,一手捂着脖子,一手拍着七王的肩道:“你怎会一去不回,你现下还没承认我是树精,我无论如何也要保你周全。”
“是了,我忘了你是个品格高洁的树精了,”七王气的笑出来:“你连变棵树都不会,还能隔几千里保我周全?”
“你不带我去吗?”吴桐虽用的问句,语气却如他说“我是一个品格高洁的树精”一般笃定。七王心中就像被风拂过的树叶一样哗啦啦作响,说不出的舒心:“你去,你当然去。”
这一去就是七年。
其时,□□与胡夏在西塞僵持已久,双方均兵困粮乏,战弦拉到了极致,哪一方再多使一分力气,另一方就弦断兵败。此时,胡夏王亲来督军,敌军士气空前高涨,举全国兵力,对□□发起了攻击。此战若败,□□百万将士七年苦战付诸流水,大军退回西关,西塞十六城落入敌手,更难保此后西陲安危。此战若胜,则胡夏军退回胡夏休养生息,至少保西陲十年平安。
那天夜里,七王主动请缨,带了300亲兵夜探敌情,半路里遭了伏击,荒秃秃的地上骤然从地下冒出大批胡夏兵。这批兵士原是为了天明后战事预先埋伏下的,哪知七王半夜里奔腾经过,只当是□□发动了夜袭,轰轰隆隆一阵猛打。七王这三百人轻装简行,均未穿戴护甲,只佩着短刀。面对十倍于己的胡夏兵,只有挨打的份,毫无还手的力。一场血战下来,全凭吴桐武艺超群,硬是带着七王突围了出去。七王带着剩余的人马在夜色中一路狂奔,直到天空渐渐放亮,马蹄才逐渐放缓。模糊中,七王清点了人数,仅余二十三人。东方泛红,天尽头处几缕红云,混着空气中的腥气,血丝一般飘荡着。
七年征战,七王见惯生死,只是这三百人是他亲兵中的亲兵,转瞬间全军覆没,那悲痛是无论如何也压抑不住,如沸水般向上翻滚,“呜哇”一口血水吐了出来,眼前一黑,身子向后倒下去。
吴桐眼疾手快将他接住,趁着熹微的光将七王上下打量一番,只见他腹背均受了伤,腿上几个刀口皮肉外翻,露着血淋淋的骨。
七王强打精神在马背上坐了起来,环顾四周,见二十余人个个像从血水中捞出来的一般,也顾不上自个疼,抓过吴桐的手问:“你伤哪了,叫我瞧瞧。”
吴桐拍拍他的手背,道:“以前日日砍我,也未见你担心。放心,我是树精,好得快。”
七王气的眼皮一翻,昏了过去。
待到七王醒来已是烈日当空,热浪从脚下的黄沙向上涌,像是要把人蒸熟烤焦。吴桐抱着七王领着大家向前走。
“嘶……嘶……”七王张开干裂的嘴唇,嗓子如被锯拉过,却只发出了嘶嘶的声音。
吴桐却听懂了他的问话:“夜里太暗,没有辨明方向,闯进大漠里来了。明日若走不出去,他们就都活不成了。”吴桐眼神黯黯的,回头看了看那些气若悬丝的战士。“我的能耐太差了,只能保得住你一个。”
吴桐的头低了下来,将唇覆上七王的,七王一惊之下张开了口,只觉得一股清泉注入了口中,甘甜甘甜的。
“喝了,走了这么久没有一棵树,我只借得这点水。”吴桐若无其事地抬起头。“刚刚借水的那几颗草说,向南能走出去。”
许是那口水的缘故,七王渐渐有了力气,竟自己骑行了。待到黄昏,还真让他们走出了大漠。这二十余人一眼看见了希望,精神为之一振,衰兵的模样一扫而去,向前狂奔。
渐渐地看到前方有了营帐,甚至有兵士走来走去。七王大手一挥,止住了脚步。吴桐一向耳聪目明的,向前方一扫,说:“那杆子上竖着胡夏的王旗,咱们这是绕到他们的后方来了。”
虽然对胡夏军恨得咬牙切齿,可这形势也由不得他们上前作战,七王决定绕过胡夏王帐,归营。谁知胡夏军的防卫也十分了得,远远看见了不明的来人靠近王帐,早就派了一支百来人的卫队追击了过来。
七王几年来战功卓越,又身为□□王子,模样早就在胡夏军中流传开。胡夏军的小头目认出了七王,派了几名士兵回营通报。剩余的士兵只是将这二十余骑人马团团围住,并不出击。
七王看此形势,知道胡夏人这是要活捉自己。若将自己带到阵前侮辱,那□□大军的士气将被重重打击;或者以自己的性命威胁父皇,割地赔款丧权辱国。环顾自己这二十多个伤兵,再看看马膘人健的胡夏兵,这次是真要将命葬在此处了!
如此一想,七王竟生出了一股前所未有的豪气。心中也无悲喜,只望着吴桐道:“这些年咱两个日日在一起,都说我养你像养个玩物,其实我心里拿你当最亲近的人。如今咱两个死在一处,你愿不愿意?“
“咱两个定然不能死在一处。你是人,寿命不过百年;我是精,只要元魂不灭,就能一直活着。“吴桐道。
“到如此境地,你还是这样说话。“七王笑起来:”我此刻倒真希望你是个精怪。“
七王环顾他四周的二十几人,虽已预知了结局,却没有一个人流露出惧色,大声吼道:“兄弟们,今日我们定然是要命丧此处了,但临死前也要拼得几个胡夏狗给我们陪葬!”
“好!”虽然只有二十几人,爆出的声音却响彻云霄。
“吴桐,给兄弟们唱首战歌!”七王看向吴桐。往日里,吴桐在营地也常常唱些自己写的小曲,他低音浑厚高音清亮,很得战友们欢心。
“好。”吴桐腼腆一笑,将一只琴架在马背上,挑弦弹了起来,铮铮弦音震荡开来:“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如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猛士们保家卫国的壮志一被激发,琴音消逝处,不待七王下令,二十余骑人马同时向胡夏军发起了攻击。
七王夺下敌人兵刃反手一刀削去了敌人的头颅,恰见吴桐操着战马将胡夏兵踏在马下,脑海里电闪雷鸣:他的琴哪里去了?他的琴又哪里来的?
他大漠里哪里找来的那口水?
他身上的伤口怎么好的那样快?
他如今也该年近四十了,怎么依然是二十多岁的模样?
他说以前我日日砍他却从未替他担心?
以前在宫中,年幼的七皇子曾经为了一棵被他伤害的古桐树,一手掐腰一手指天:“若这棵树真能成精,我就遭天打五雷轰!”
敌人的鲜血喷溅了七王满脸,带着腥膻和热度的液体从七王脸上滴滴流下。
吴桐说:“我是一个品格高洁的树精。”
吴桐说:“我是吴桐,是个树精。”
平地里忽起大风,黄沙漫天遮住了人眼,天上突然闪过一道银色的亮光,下一秒轰天的鸣响在地面炸开,吴桐从战马上飞身而出,卷了七王就地一滚。又四道炸雷在七王耳畔响起,轰得他再听不到任何声响。
只见到吴桐笑着趴在他身上动了几下嘴,竟化作了片片淡烟,被卷在漫天的黄沙中,再也找不到了。
七王心中如撕裂一般,黄沙中长啸一声,双目眦裂,流下两行血泪。
那一战,□□竟是赢了。七王二十余人趁天气异变狂风大作黄沙蔽目之际,竟然突出重围,斩断了胡夏王旗,在胡夏后营里四处放火。前方作战的胡夏军见王旗已倒,以为后方失守,慌乱之中纷纷后撤。□□军趁此良机一路追击,将胡夏军打得溃不成军。胡夏王此役中被七王斩杀,胡夏大乱,从此□□西陲三十年不见兵刃。
传说,七王于绝境中反败为胜乃是得了天助。当日天气异变,黄龙长啸一声从天而将,附了七王的体,这才有了七王后来以一敌百斩敌王的神勇。
可是七王大约是那一战被龙附体消耗了太多神气,凯旋之后竟无比消沉,脑筋也不太好使了。
圣上为七王接风后,七王请了皇命,要将他还是皇子时住的院子里的那颗梧桐移到七王府。
十皇子问他:“七哥,你要棵死树做甚?那树可不祥。咱们□□军大胜的那日子,那树莫名就枯了,仿佛被雷劈了一般,当日京城明明也无风雨也无雷电的。后来一只大黄鸟站在那枯树上叫了三天三夜,那叫声凄厉得吓人。”
七王漠然道:“我就想听那大黄鸟叫。你没听说过么,梧桐上栖的可是凤凰。”
移树那天,一个黄衣女子闯进了七王府对着七王破口大骂:“他都死了你也不让他安生,做什么把他移来移去!这个傻子,当初修人身就是为了让你遭天打雷轰,你做了什么骗他替你挡了天雷!”
七王摸摸枯树,说:“自小我就日日与他在一起,以后也要日日见到他。他既成了精,必然懂人情、知苦痛。当日肯为我挡天雷,心里定也愿意跟我守在一处。”
从此七王府多了一个叫羽翊的女子,日日坐在那枯树底下啼哭,边哭边骂。人们说,七王大约是战伤太多,伤了脑袋了。日日也不出门,就倚着那枯树,听那女子骂自己。
春花秋月,夏雨冬雪,转眼就是三年。
那天七王一早起来,正瞧见平日里从不往枯树靠的干将在那枯树底下撒尿,被羽翊逮着:“死狗,跟你主子一样混蛋!我用眼泪浇灌了他三年,有可能就被你这泡尿毁了!我烧了你祭他!”
“这话怎么说?”七王抚着那焦黑树干上的一道道刀口,问。
“你以为我天天是在这白哭吗?姑娘我的眼泪可是求都求不来的!王母娘娘求我一滴泪入药,也要看我乐不乐意!让你这泡狗尿一稀释,还有个屁用啊!”
“可是你看。”七王指着一根焦黑的枝子,稍上竟呈现出了一抹淡淡的绿色。
那一年,有个长身玉立的青年,抱着一只焦尾琴进了七王府,干将看见他,欢快地在他脚上洒了几滴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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么么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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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坑报道 预告超戳我嘤嘤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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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是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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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大大的著作,快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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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温酒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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婷儿,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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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写,但是……我也怕(。•ᴗ-)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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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帮我想想下一个作品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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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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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每次更得那么少啊,而且基本上都是原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