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搞笑言情小说《我觉得我同事喜欢我》是一部最近非常热门的都市言情小说,由作者大大半瓶东风独家创作,作者半瓶东风的小说可谓是处处真知灼见,字字珠玑。这部新书的男女主角分别是姚乐乐、周秋元,胸无大志只对美食情有独钟的平凡女主vs隐姓埋名只想传承爷爷手艺的餐饮集团继承人,快和小编一起来欣赏这部《我觉得我同事喜欢我》小说阅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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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向你保证,月记是绝对不会倒的。”
姚乐乐突然有些感动和自责。
新来的同事对公司的感情都培养得这么浓郁了,那相比之下,自己是不是太没人情味儿了?张嘴公司倒,闭嘴公司垮的,活像个路边的冷漠看客,好歹在这儿领了半年的工资,抛开雇佣关系以外,公司还有一份救自己于失业水火中的恩情在呢不是吗?
姚乐乐抓起筷子,夹起一块烧鸭细细品尝,又像模像样地评价,“这么说吧,反正我没尝过你说的月记总店口味,但这个鸭肉的味道有点像我家附近一家熟食店的味道,我爸妈经常光顾,就是味道很可口,但不会让人有那种,哇,我怎么才可以天天吃到它的那种感觉。”
周秋元点头,认真地做着笔记,并拍照记录。
“可是,如果这烧鸭不是月记的,那么加盟商私自采购食材的原因是什么呢?你说过月记总店的口味很不错,那拒绝很不错的食材,自己私自采买......”
“因为利润。”
姚乐乐一边听,一边继续品尝叉烧饭。
“月记有专门的供货商,对食材有严格的把控,但因为成本高,所以......”
“可是,”姚乐乐擦擦嘴,“如果月记所供食材的品质真的到了不可替代的程度,那么加盟商也绝不会犯傻去私自采购啊,他们的行为固然违规,但是不是也侧面证明了一些什么?”
这次周秋元没了话,他反复地思考,终于觉得姚乐乐说的有几分道理。
月记目前的诸多问题,也应该包括口味上的不足,可是......
姚乐乐想起了一些事情,“要说这烧鸭啊,我只知道我父母常提起的很有名的一家烧鸭店。那是在他们还年轻的时候,据说巴道巷那儿有一家街知巷闻的烧鸭老店,里面的烧鸭味道好得不得了,每次我妈妈说起那家店都直流口水。”姚乐乐托腮畅想,“作为一个吃货,我做梦都想尝尝那家的烧鸭。可惜,那家店在我还没出生的时候就搬走了,也不知道现在开在哪里。”
“那叔叔阿姨跟你说过那家烧鸭店叫什么名字吗?”
姚乐乐摇头,“我不记得了,好像没说过。”
周秋元缓缓点头,“但我知道。”
“你知道?”
“嗯,我爸妈也喜欢他们家的烧鸭,但后来那家店不是搬走了,是不干了,老板的儿子事业有了起色,所以老板就回家享清福去了。”
“原来是这样啊,好可惜,错过了人间美味。”
周秋元把笔记本递给姚乐乐,“你看看我做的记录,有没有不同的意见?”
姚乐乐逐字浏览,“哎呦,你这字不去当书法家可惜了。”
“小时候被家里盯着练字,事实证明,效果显著。”
周秋元对这家店铺的印象分连及格都不到,更是罗列了一大堆的问题,甚至包括卫生情况等等。
姚乐乐倒是挺意外,之前以为他只是个三分钟热血的年轻人,没想到原来做事情这么认真啊。
她刚想抬头说些什么,却发现对面已经没有人了。
探头寻找,才看到他正站在款台跟服务员聊些什么。
服务员一脸花痴相,有问必答。
等待的功夫,姚乐乐努力地吃着,生怕东西浪费了。
吃得差不多的时候,周秋元才回来。
“一共八家,我觉得三天时间应该可以走访完。”
姚乐乐咬着叉烧怔住了,嘴唇上是莹莹的油光,“三天?”她含混不清地问。
“嗯,三天。”
“可是,”姚乐乐囫囵吞下口中的食物,“程总明明说了七天内完成就可以啊!”
“因为程总说了,所以就要混日子吗?”周秋元一把架起姚乐乐,“走啦。”
“等等!”姚乐乐高声道。
“怎么?”
“浪费粮食可耻,打包!”
周秋元不解,“打包带去哪儿啊?我们还要去下一家呢。”
姚乐乐招呼服务员送来打包袋,一边分装食物一边说道,“我看就是袁隆平爷爷让你吃太饱了,不知道粮食得来不易。不管给谁吃,总比倒掉扔了强吧?”
提着一袋并不算重的剩饭走在街上,姚乐乐探头探脑四处张望。
“找什么呢?”
“这种住房紧凑的地方,是有很多难民的。”她目光一定,“哎,找到了!”姚乐乐循着一个小身影钻进一条街道后面。
灰色的小身影鬼鬼祟祟地钻进两栋楼之间的小缝隙里回身看向姚乐乐。
“狗狗,过来,给你好吃的。”
姚乐乐把食物从袋子里取出来,慢慢放到地上,同时招手示意。
狗子鼻尖微颤,想上前,又不敢。
姚乐乐丢出一块叉烧到狗子跟前,狗子嗅了嗅,犹豫了半天才吃进嘴里。
大概是觉得味道不错,狗子经不住诱惑缓缓走上前,开始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没一会儿,打包盒就空了。
姚乐乐收起地上的袋子盒子,准备丢掉,一起身发现周秋元正目光松软地盯着狗子看。
但狗子的注意力全都放在姚乐乐身上了,它摇着尾巴,紧跟着姚乐乐身边打转。
“它爱上你了。”周秋元打趣道。
“有奶就是娘嘛,很正常。现在在它眼里我就是个小富婆,能给它提供优渥的生活。”
“所以,你想领养它吗?”
“我?”姚乐乐挠头,“我倒是想,可我妈妈是绝不会允许这种带毛的小动物进我家门的。”
“既然这样,那我来领养吧。”
周秋元,朝狗子伸出手,慢慢接近。
狗子大有要攻击的架势,身体匍匐着,嘴角的两颗尖牙已露锋芒。
姚乐乐赶紧提醒,“小心哦,不要被咬到。”
中指指尖轻触狗子的额头,随即慢慢抚摸,狗子的表情缓和下来了,小尾巴也慢慢地开始提高摇晃的频率,脸上一副很享受的样子。
“呀,它喜欢你。”姚乐乐惊喜道。
终于狗子心甘情愿地被周秋元托在手上了,它没有反抗,就那么乖乖地跟着他的步伐颠簸。
周秋元笑着端详它,“瞧你脏的,送你去宠物店洗个澡吧。”
“为什么突然想要领养它?”姚乐乐不解地问,“养宠物要做好充足的准备,反正我目前是没有这个能力。”
周秋元若有所思道,“因为它很像我曾经养过的那只狗。放心吧,我有这个能力,一定会照顾好它的。”
“既然如此,给它取个名字吧。”姚乐乐提议。
“对哈,应该有个名字。”周秋元颠着狗子问,“我应该叫你什么呢?不如就叫乐乐好了。”
三秒钟后,姚乐乐脸上的笑容消失了,“你说什么?喂,你给我说清楚啊!”
把狗子送到宠物医院,做了驱虫,打了疫苗,还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修剪了毛。
原来本尊是只白狗,长得跟《小姐与流浪汉》里的流浪汉很相像。
“流浪汉”在人民币的服务下,成了有模有样的小可爱,完全想象不到就在不久前它还是一只流落街头的小可怜。
周秋元顺便在店里采购了狗粮和狗窝,以及一些零食、玩具和饭盆等等。
“我的狗先寄存在这里,稍晚一些,我会让人过来接它,麻烦你了。”周秋元把“流浪汉”交给店主。
店主热心叮嘱,“流浪宠物到了新家需要有一个适应的过程,可能会有伤人的现象,所以你一定要多加留意。”
“好,谢谢您,祝生意兴隆。”
姚乐乐全程不发一言,走出宠物店才开口道,“你真的要找朋友来接吗?”
“嗯,等忙完了这边,我一回到家就能看见它了。”
“你是富二代吗?”姚乐乐突然把话题扯到另一个方向上。
“嗯?”周秋元愣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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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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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火网友
谢谢大家
智能火网友
今天没时间,对不起
智能火网友
(●'◡'●)ノ❤可以帮我推荐一下适合做封面的图片吗?
智能火网友
嘿咻嘿咻,加油呐
智能火网友
来啦,很快就看完了,感觉瑶瑶这个人物塑造的蛮好,她在初来现代,明明对什么事物都感到陌生,却不得不迫使自己去熟悉,还好你给她安排个熟人,不然她一个人在异世,会很孤单吧。加油,等着瑶瑶成为影后??
智能火网友
亲,你问的是怎么创造小说吗?
智能火网友
比心❤️支持支持支持
智能火网友
打个卡✓
智能火网友
主角开局可是无敌,
智能火网友
无尽的荒芜岁月,睡学长遇到了他的暖阳。 从此,荒芜的道路生机冉冉,而最耀眼的春光还是他的暖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