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宁清清的小说名是《破产后我迎娶了高富帅》是由青析创作的一本非常好看的豪门言情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宁清清家道中落,性格软糯,是学校里不被注意的小透明。闫肃清冷孤傲,家世显赫,是A大人人仰慕的顶级男神。这两人在现实里原本毫无交集,直到遭遇了碰瓷之后,两人竟然意外经历了一段神奇梦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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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在这里做什么?”冰冷却带有磁性的声音从天而降。
宁清清悄咪咪地睁开一只眼睛,确认眼前这个是人,而不是什么妖魔鬼怪幻化的,才敢彻底睁开眼睛,悄悄松了口气。
她装作无所谓的样子,理了理衣服:“没干嘛,就路过。”
闫肃看着她说话的时候睫毛颤了颤,身子还有些微微发抖,小模样看起来可怜极了,就连平时充满灵气的眼睛,此时都带着些许水光。
怕黑?吓哭了吗?
再看她这副故作坚强的样子,不由有些好笑。
“干嘛!还不许我路过这里?这条路又不是你家开的!”别以为天色暗,她就会忽略刚刚他的表情了!
想到刚刚怂怂的样子,或许又被闫肃看了去,宁清清心底有些愤愤,尽看见她的丑样子,平时美丽的时候多了去了,怎么就从没遇见过?还要取笑她!女孩子怕走夜路很正常好不好!
小姑娘有些炸毛了,一张小嘴开开合合,闫肃想起梦中滋味,耳朵尖都有些红了,好在天黑,看不见,但语气里还有些不自在。
他别开脸,“...没有”
“那、那你在这干嘛?”宁清清有些好奇,前面一片吃饭的地儿都是些平价小吃,价格比较亲民,难道男神也是过来打牙祭的?
以前宁清清家里是从来不许她吃这种路边小店的,就算要吃火锅,也得去更干净、高档的地方,拿宁峰的话来说,这样才配得上他们的身份,因此宁清清才有这个疑问。
“没什么”闫肃自然不会说他来喂猫的。
学校边上有很多野猫,闫肃从小就很喜欢这些小动物,但他小时候,刘美玲从来不许他养,她反对的方式也很极端,闫肃养一只,她就弄死一只,而且是当着他的面,从那以后,闫肃对养动物这件事就有了心里阴影。
但是今天从学校里出来,路过这里,无意听见了许多猫叫声,闫肃一时心软,带回去估计是不行的,买些猫粮过来倒是可以,哪知道会在这里遇见宁清清。
宁清清撇撇嘴,路灯跟他们隔的比较远,她其实看不见闫肃此时的表情,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感觉他的语气不太对,她于是不再看他,眼神随意瞥向一边。
“呀!那是什么!”
宁清清看见树下一侧有个东西闪闪发亮,仗着这会儿有闫肃在,大着胆子走过去查看。
是一袋进口猫粮,宁清清没养过猫,但光看那袋子的包装,就知道价格不菲,没准比她们刚刚那顿火锅都值钱。
“是你的么?”她认识的人里面,会做这种事的也就只有眼前这人了。
所以,他刚刚是在这里喂猫吗?脑袋里自动脑补闫肃喂猫的画面,宁清清突然觉得他有点可爱。
闫肃没回应,定定的看着她,就怕这小姑娘笑话他,他一个大男人喜欢猫什么的......
但是其实宁清清给他的感觉和猫有些相似,都是娇滴滴的,软软的,想起梦里面两人的几次接触,闫肃的喉结上下滚了滚。
“不说就算了,我回家了,拜拜。”
宁清清故作潇洒地继续往前面走,一只手举起来,随意挥了两下。
“等等”闫肃突然出声。
宁清清转过身来,发现此时闫肃正对着路灯,她可以清楚地看见他的脸,还是如前几次所见一样的英俊,真的,光看颜的话,可以吃一辈子的,他站在那里,一身简单衣着,却好像自成风景,不管他做什么动作,都能入画一般。
她鬼使神差地停下脚步,远远看着他。
闫肃从小接受的就是精英教育,绅士风度其实是刻在骨子里的,但因为受刘美玲的影响,他对女生有些天然的厌恶。
如果不是梦见过几次宁清清的话,他是不愿意靠近她的,但是现在,她却对他有着不一样的吸引力。
她是不同的,闫肃想道。
如果是白天的话,或许他会就这样让她离开,但是现在大晚上的,让她独自走夜路,他做不到。
“我送你回去。”
宁清清刚想拒绝,但想起刚刚那阵声音,心里有些没底,她有些迟疑地点了点头,好汉不吃眼前亏,至少先安全到家再说。
***
月光大概是被云遮住了,附近仅有几盏路灯可以照明,宁清清走在前面带路,闫肃隔着一小段距离跟在身后,一时之间,两人都没有说话,仅能听见两人“踢踢踏踏”的脚步声。
“小心”
“哎呀”
两个声音几乎是同时响起,宁清清听到闫肃提醒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她一脚踩进了小水洼里,湿了鞋。
现在虽说是春天了,其实空气中还带着冬天的冷意,她的鞋袜全湿了,黏在脚背上,难受不说还特别冷,宁清清“嘶”了一声,有些不知所措。
“手给我”闫肃皱了皱眉,伸出手。
“不要。”
宁清清可没忘记,前几天头一次见面的时候,人家那副嫌弃的样子,就算她再落魄,也不会上去主动讨嫌的。
得,自己走吧,遇见这人就开始走衰路,先是遇见色.狼,这会儿还湿了鞋,看来他们天生不对盘。
闫肃见她没伸手,也不生气,只是身体在脑子反应过来之前,已经行动起来,他两步走上前,单手握住宁清清的手,一把将人揽在怀里,抱了起来。
这个动作他好似做了千万遍,而这人更像是合该呆在自己怀里一样。
闫肃的眉头皱的更深了,他冷着脸,浑身散发着低气压,好似不明白自己怎么会突然做出这种举动,但是人都抱了,总不能现在扔地上吧?
幸好宁清清身上没有他讨厌的那种香水味,反倒有种水果的清甜,他抱在怀里,并没有自己以为的反感。
“你干嘛,放我下来,又不是瘸了脚,我能自己走的。”
宁清清不自在地动了动,就想挣脱着下去,这男神也太奇怪了,一会儿拒人于千里之外,一会儿又对她这么亲近,别是中邪了吧?
闫肃头一次和别人有亲密接触,怀里的小姑娘挣扎起来,并不具有丝毫的威胁性,反倒香香软软的,水果的味道越发浓郁,即便是隔着衣服,她的皮肤也软绵绵的,带着别样的吸引力,他抱着忽然就不想松手了。
“别动”
闫肃看了她一眼,没什么特别意味的两个字,却让宁清清一顿,整个人都变得乖顺起来。
邪门!闫肃这人太邪门了!
他们明明接触的不多,她做什么要这么听话!还是说闫肃身上确实有古怪,想起之前听到的声响,宁清清不敢动弹了。
妈妈,我要回家!我可能遇见了妖怪!!!
闫肃可听不见怀里姑娘的咆哮,他见她这么乖顺的样子,勾了勾嘴角,心情忽然变得很好。
之后宁清清指着路,脸色苍白地呆在某人怀里,满天神佛啊,只要他不吃她,就算要把她送回家,就给他送吧,唉,就当为了这条命了。
宁清清家的小区,实在不远,闫肃抱着人走了十几分钟,也就到了,他有些恋恋不舍地把人放到地上。
“晚安”
“谢、谢谢你。”勉强给留了一条狗命的宁清清,见男神没有要动她的意思,微微松口气,紧接着又在闫肃惊讶的眼神里,飞快地逃走。
开玩笑,这会儿正常,谁知道等会儿还会不会发疯,三十六计,跑啊!
娇滴滴的小姑娘,双脚刚着地,忽然就像个兔子一般跑远了,闫肃仅能看见她跑起来一甩一甩的马尾,莫名有些可爱。
她一定以为他中邪了。
其实闫肃自己也这么认为,他从来不是个爱多管闲事的人,可是刚才的一系列动作,他根本就没有思考,身体抢先做出了反应,还有宁清清身上的那种熟悉感,让他放不下她。
好想知道,他为什么会对她这么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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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火网友
大家多多指教
智能火网友
文笔非常好诶(・∀・)! ?
智能火网友
更新吧!
智能火网友
挺好看的,加油?
智能火网友
筱何加油↖(^ω^)↗
智能火网友
我最最最最最爱你
智能火网友
我在想我要不要创建本书的专属群,可我这是新书,评论都没多少,我就别痴心妄想了,再看吧
智能火网友
谢谢您的支持!
智能火网友
加油加油,很想看接下来的剧情啊,
智能火网友
啵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