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点文男主是我爸by林绵绵,起点文男主是我爸林绵绵小说最新章节,起点文男主是我爸小说章节目录,洛书颜洛天远沈宴大结局免费阅读,洛书颜沈宴在一起了吗,智能火网为您提供由网络大神林绵绵所写的穿书甜文《起点文男主是我爸》主角是洛书颜和洛天远,小说讲的是洛书颜意外得知自己竟身处男频文中,还是逆天男主洛天远的独生女,富可敌国的洛天远此生唯一软肋便是洛书颜,看注定早死的洛书颜将如何逆天改命创造自己的精彩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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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洛书颜当时听了爸爸的决定之后两眼放光。
她虽然没有上辈子的记忆,但隐约也知道,房子以后会升值的,这一块地段又好,有小学初中,离高中也不远,附近还有医院,城市总会发展,如果要拆迁,那也是赚了!
自从家里有了两套房子以后,洛书颜睡觉都更香了。
洛天远前脚买了房子,后脚就将这房子租给了沈清若,沈清若爱干净,为人温柔好说话,这房子被她捯饬得很温馨。
以前洛书颜总觉得洛天远会跟沈清若在一起,毕竟男的帅、女的美,谁也不亏,都带着小拖油瓶,不光她这么想,街坊邻居也这么想,沈清若没少受女同志挤兑,可两年过去了,这两人没有一点点要处对象的意思,反而跟朋友似的。
这让吃瓜群众洛书颜有些失望。
她还蛮喜欢沈清若的,做饭好吃、性子温柔,也不爱作妖,如果给她当后妈,绝对不是白雪公主故事里王后那一款的。
“今天在学校过得还开心吗?”沈清若又问道。
洛书颜回忆了一下,歪了歪头,当了六年的小朋友,她卖萌已经没了压力,除了比其他小朋友更聪明懂事以外,也没别的区别,“就那样,沈姨,今天我去小卖部多买了一瓶哇哈哈,给沈宴喝他还不要!”
她毫无心理负担的告状。
两年前沈宴搬过来的时候,洛书颜看到他,虽然觉得这小孩长得的确很帅,酷酷的不爱说话,但也没有丧心病狂的想到青梅竹马这四个字,毕竟她总觉得自己比沈宴要大得多,尽管他实际年龄比她要大半岁。
自从前不久有讨人嫌的同学看到他们俩一块儿上学,还说她是沈宴的小媳妇后,沈宴就不爱等她了,在学校也不爱搭理她。
好气哦,她可是被口头占便宜的那一方都没生气,他反而还扭扭捏捏,当她是洪水猛兽,太伤自尊啦,她好歹也算是个小美女吧~
沈清若听了以后,先是愣了一下,又笑道:“他可能是不好意思。”
洛书颜:“……”
她皱着鼻子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他越来越不可爱了。”
沈清若见面前自带婴儿肥的小女孩,露出跟大人似的表情说出这番话,不由得扑哧笑了起来。
笑过以后,也是一阵怅然。
“小宴他……只是不懂得回应。”
洛书颜很赞同的点了点头,如果没有颜值加持,就沈宴那臭小孩的臭屁性子,她才不会理他呢。
抬起头来,看着一面墙壁上都是奖状,洛书颜又叹了一口气。
比起她这个假神童,沈宴才是真正的小天才。那天她跟他一块儿写作业,见他都在看三年级四年级的书籍时,着实诧异了好久,明明他们才刚刚升小学一年级!
他是真的很聪明,也很早熟。
非常的酷,见她偷偷地看新白娘子传奇时,还露出了那种霸道总裁式的嘲讽,他什么都没说,但小脸上仿佛写着“弱智”两个字。
沈宴什么都会,他很少看电视剧电影,但很喜欢看英文电影。
她听得头都大了,他却专心致志……最要命的是,他这几天不知道从哪里借来了初中的英文课本在提前预习了。
他们现在才小学一年级诶!英语这一门课在宁城都是初一才添加进去的,他不是提前了一年,而是提前了整整六年。
太可怕了。
她不能接受竹马比自己聪明,所以已经单方面的在心里否认了那一桩绯闻。
正在跟沈清若聊着天才小宝贝沈宴,当事人就回家了,告状被人抓包,实在是尴尬了些,尤其洛书颜常常自诩懂事成熟……
沈宴有一双漆黑的眸子,他比她要高很多,在同龄人中都算是高个子,书包很重,但他没有顺势驼背弯腰,而是脊背挺直。
明明还没到七岁,身上已经有学霸甚至学神的气质。
在其他小男孩都乖乖屈服于高温、穿上过膝短裤时,他还是短袖、长裤,反正洛书颜跟他认识这么久,就没见过他在家里以外的地方穿短裤过,可谓是偶像包袱比她还重了。
他一点儿都不像是一年级小学生。
沈清若还是照惯例的走过去,轻声问他:“要不要喝凉粉?”
沈宴也是一如既往地回答:“不用。”
他不爱喝凉粉,不爱吃雪糕冰棒,不爱吃奶糖不爱吃蛋糕,渴了只喝白开水。
洛书颜摸了摸下巴,有充分的理由怀疑这小子是在抗糖、戒糖……
难道他已经聪明到七岁就开始实施保养计划了吗?
沈宴注意到洛书颜那打量的眼神,他虽然不知道她此刻在想什么,但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只瞥了她一眼就收回了视线。傍晚时分,天也没暗下来,九十年代的宁城,大家生活安逸又平静,大多数家庭都是五点钟就吃晚饭。
沈清若有两份工作,在洛天远的介绍之下,在一家琴行当钢琴老师,她与这座小城市也有些格格不入,虽然独身一人带着儿子,却也总将自己打扮得干净,她有一手巧手,总会自己在外面买布匹,坐在缝纫机前设计裁剪连衣裙,看似普通,可穿在她身上再是合适不过。她恬静舒雅,如同百合花。
另一份工作则是照顾洛书颜的生活起居,洛天远并不算细心,还有工作上的事要忙,偶尔也会出差一段时间,刚开始,洛天远也请过保姆阿姨,无奈在生活习性上都合不来,自从一个阿姨总是将洛书颜的奶粉、饼干糖果偷偷地带回家,甚至在洛天远看不到的地方,一日三餐都用素面条对付后,洛天远便信不过这些人了。
洛天远后来也问过洛书颜,彼时洛书颜已经在沈清若这里混了好几顿饭了,她说她喜欢吃沈姨做的饭,爱女如命的洛天远便主动拜托了沈清若。从那以后,洛天远每个月都会给沈清若一笔钱,当然,为了避嫌,他几乎不会在沈清若这里吃饭,喝一碗凉粉已经是极限了。
有着这两份工资,沈清若在宁城过得也很自在。
只是洛书颜也不止一次看到沈清若在阳台上浇花失神的模样。
这小城里关于沈清若的流言也不少,她长得漂亮,气质又端庄温雅,独自带着一个儿子,有人说她给人当小三被赶了出来,众所纷纭,听说两年以前,她都是带着沈宴寄居在下面县城一家人中,日子也算平静,自从那家的奶奶去世以后,沈清若为了儿子的发展,这才搬到市里来。
她刚搬来时,并没有住在洛天远的房子里,只租在附近一个平房,居然也遭遇过骚扰,还险些出了事,也幸好洛天远恰好从那里经过,救了她一回,洛天远听说她的经历后,便将房子租给她,互相能有个照应,这个宿舍楼人际关系简单,不至于再发生那样的事。
两个小孩,一个大人,吃得也不多,沈清若是个心地善良的女人,洛天远给她的钱,她自己都没留,全花在洛书颜身上,平日里吃的饭菜都快比得上宁城富裕人家了。
宁城也算是这附近有名的鱼米之乡,鱼特别多,价格也便宜。
这几年的磨难,沈清若当年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现在也是厨艺了得。
一条鱼,鱼肉部分做成了弹牙的鱼丸,鱼头部分则做成了豆腐鱼头汤,汤是奶白色的,香气扑鼻而来,令人食指大动。
还有一道洛书颜爱吃的红烧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沈宴不怎么爱吃。
沈宴跟洛书颜都不怎么爱吃蔬菜,饶是沈清若总是绞尽脑汁的想菜谱,桌上一道素炒青菜除了她以外也无人问津。
两个小孩都吃得很好,沈清若都不怎么碰他们爱吃的菜,洛书颜一向懂事,夹了一块红烧肉放在她的瓷碗里,笑嘻嘻地说:“沈姨是不是也在减肥呀?”
沈清若一愣。
原本低头吃饭的沈宴看了一眼洛书颜,也有些不自在的夹了一个鱼丸放在妈妈的碗里。
他什么都没说。
一顿饭,三个人都吃得很开心,跟以往任何时候都没有区别,吃完饭以后,洛书颜跟沈宴就要写作业了,两个小孩坐在一旁,一年级的作业对洛书颜来说过分简单了,沈宴就更不用说了,见他在翻看五年级的数学书,洛书颜没能忍住,低声问道:“你都看到五年级了?都会吗?”
沈宴翻了一页,抬头看了她一眼,“嗯”了一声。
他还是不愿意搭理她。
洛书颜见他这爱理不理的样子,撇了撇嘴,没好气地说道:“你是不是男子汉啊,别人说我跟你是一对,我都没生气,你瞧瞧你,气得跟什么似的,是我吃亏诶!你这人真是,怎么那么在意别人的看法!”
沈宴瞥了她一眼,完全没有想回答她的意思。
他不是那样小气的人,别人说的话他才不会在意。
他生气、不,他才没有生气——
起因很简单,他跟她不是一个班的,有一天打扫卫生,他从她班上经过,听到别人问她,她跟他是什么关系,是不是喜欢他。
这个时候的小孩子其实对喜欢、好感是什么意思根本不知道,不过受到电视剧的熏陶,就说他喜欢她、她喜欢他……到底什么是喜欢,谁也说不上来。
他听到她一边擦窗户一边没心没肺的说,我才不喜欢他呢!
他还不喜欢她呢!
反正,他不太愿意理她了。
两个天才凑在一块儿,虽然一个是假天才,一个是真天才,但注定都是骄傲的。
沈宴不愿意搭理洛书颜,洛书颜也不稀得热脸去贴冷屁股,然而内心里还是得吐槽,小屁孩就是别扭矫情。
在沈清若的角度看,这画面就很温馨了,两个小萝卜头凑在一张桌子上写作业,多好啊。
正在这时,有人来敲门了,洛书颜跟沈宴都没抬头,对这件事似乎都没什么兴趣。
沈清若以为是洛天远,也没耽误,小跑着去开门。
哪知道门一开,站在门口的不是洛天远,而是一位戴着大墨镜的年轻女人。
沈清若怔了怔,问道:“姑娘,你找谁?”
“我听天远说,他女儿是在邻居家吃饭,他女儿呢?”年轻女人说这话时,也在不动声色的打量沈清若。
作为洛天远的准女友,她自然早就打听了他的事,对于他这个邻居,她更是在意,尤其是听说他对这个邻居多加帮助后,更是警铃大作。
现在看着沈清若虽然没她年轻,可也算得上美貌,她下意识地挺直腰背,说道:“天远今天要加班,我来接他女儿出去吃饭。我是天远的女朋友。”
她不忘摆出自己的身份。
沈清若面上却没有嫉妒,反而是警惕,她轻声说道:“书颜已经吃过晚饭了,现在在写作业。”
宋晚晴听了这话更是觉得自己的猜测没错。
她是宁城首富的千金,刚从国外留学回来,一次机缘巧合之下认识了洛天远,几次接触后对他有了感情,他们相处也很愉快,前两天他送她回家时,两人还情不自禁的拥抱了,离情侣也只有一步之遥了。
她知道他有女儿,她毕竟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不至于连一个小女孩都接受不了。
可他总是忽近忽远,令她不知道哪里出了问题,思来想去便让人查了一下,这不,就查到了沈清若。
女人都是了解女人的,宋晚晴知道,沈清若就是想曲线救国,从洛天远女儿这里入手,最后登堂入室成为洛太太。
“作业天天都可以写,既然已经吃了晚饭,那我就带她去逛街买衣服。”宋晚晴从小就是天之骄女,无论走到哪里都是众星捧月,她看不上沈清若这样的手段,更觉得她内心阴暗,怎么好让天远的女儿被人利用。
沈清若却有自己的坚持。
她以前见识广,绑架这种事也不是没有发生过,富豪之家更是熟人作案的多,有保姆勾结外人里应外合,将小孩绑架索取钱财。
虽然洛天远没明说,平日里也没表现出来,她却是知道的,洛天远资产也算雄厚,在小城市大家见识不多也就看不出来。洛天远之所以还窝在宁城,还住在这学校宿舍楼里,为的不是别的,就是他的女儿。
他不相信别人能善待他的女儿,而且他的女儿也在这里住习惯了,之前他跟她提过,想问问她愿不愿意跟他一起去省会城市、去住大别墅,她没有答应。
正如洛天远最在意的是他女儿,她最在意的也是儿子。
她不可能为了照顾别人的女儿,就擅自的打乱自己的安排。
现在住这里,是她跟洛天远租的房子,去大城市去住大别墅,那算什么呢?
她拒绝以后,正好今年年初也发生了一件大事,一个团队专门针对有钱却也不是大富豪的人家作案,绑架人家家里的小孩来勒索,从那以后洛天远也歇了这念头。
如果她在没有经过洛天远的同意之下,让陌生人带走了洛书颜,无论洛书颜会不会出事,洛天远都不会再信赖她。
洛天远是她的恩人,这几年在他的庇护下,她过得也很顺遂,她很喜欢洛书颜,更加不会让小孩在她眼皮子底下出事。
思及此,沈清若的表情平静了许多,“不好意思,我答应过他,除了他以外,不会让别人从我这里接走书颜。”
宋晚晴听了这话快气疯了。
拿出刚上市发布的手机要给洛天远打电话,无论这里信号不好,她瞪了沈清若一眼,一边下楼一边找接收信号的地方,比起大哥大,她手里这款手机小巧得多,走在大街上拿出手机便吸引不少回头率。
总算找到了信号,也拨通了洛天远办公室的电话,过了好一会儿那头才接起电话。
洛天远的声音很有磁性,宋晚晴耳朵贴着听筒,不知道是不是天气太热,竟然脸都红了,也忘记生气。
等洛天远问她有什么事时,她才猛然想起,“天远,我跟你说你这邻居太霸道了,我说带着书颜去逛街买衣服,她居然还在我面前摆谱,不让我带书颜走,她是不是太过分啦?”
坐在办公室里正在签文件的洛天远顿住,他表情突然冷硬起来,抓紧了电话,语气也严肃了许多:“你去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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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火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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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辽来辽,似不似有点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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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棒,坐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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