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中宠》是扶礼所著的一篇现代言情小说,这篇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坊间有传闻,沈知南是个不近女色的斯文败类,却悄悄捡了个美人回家养着,养着养着,美人开始日渐无法无天,大家都说盛星晚翅膀渐硬,迟早要飞走的,对此沈知南笑道:“只有我能把她宠成这样,也只有我,能收的了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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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殊胜顺着女人的目光看去,在发现沈知南一瞬不瞬地望着女人后,直言道:“并且今日到处都有消息说你得罪了沈知南,他是什么人你应该听说过,现在宁城权贵上流都得远离你,没人想跟着你遭殃。”
得罪沈知南?
她?
什么时候,真不记得。
如果硬要拿昨晚的那事儿来说道说道的话,也只能是沈知南得罪她,占尽了便宜。
议论声纷纷,盛星晚表情不明,轻声地问一句:“你很怕沈知南?”
没有男人愿意承认自己比别的男人弱,林殊胜也不例外,他试图转移话题:“星晚,我们好聚好散吧。”
......
今晚到这里来找林殊胜,是觉得他有帮助自己的可能,没想到却演变成一场她在死缠烂打的戏码。
“林殊胜——”盛星晚动作缓慢地将手中相片撕成两半,重合在一起,再撕,最后直接一把扬到男人面门上去。
嚯!
周围又是一阵唏嘘。
已不能用简单地骄纵来形容盛家二小姐了,可谓是野蛮,可谓是粗鲁,可谓是空有一副美丽皮囊。
可盛星晚的美无人能临摹效仿,连眉眼见那点骄矜都是独一无二的。
林殊胜是彻底恼了。
“盛星晚!”连名带姓地低吼一句,目光死死地钉在她脸上,仿佛下一秒就能将她吞了似的。
盛星晚娇俏的脸蛋儿上是无惧,她微微抬脸,目视怒意横生的男人:“怎么呢,生气?”
你还有资格生气?后半句她忍下来了。
“殊胜——”
一道熟悉低柔的女声传进耳里,众人循声望去,只见盛可雨穿着白色流苏晚礼服款款步来,朝着两人的方向。
这场晚宴来的皆是宁城有头有脸的人物,八卦小话像是深水炸弹,传播得比病毒都要快。
那些人一见来的是盛可雨,愈发跃跃欲试地等待着期待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谁不知道,盛家两姐妹向来不和,针尖对麦芒互不相让。
在外面,盛可雨立的人设那叫一个温婉娴静,平易近人,见过她的人都会说这姑娘识大体又知趣,很会讨人喜欢。
八岁那年,第一次踏进盛家,盛可雨对她笑得温柔,说:“欢迎妹妹回家呀。”然后转头上楼后,就把她头摁在马桶里面,一下又一下,仍是笑着对她说:“小Biao子也想变凤凰?做梦!”
她比任何人都清楚盛可雨的真面目。
盛可雨在面前停下,一黑一白,形成鲜明对比,她端的仍是得体大方微笑看着美得傲兀的盛星晚,说:
“妹妹,你干嘛呢?”
盛星晚弯了弯唇,高跟鞋不经意地一挪,就踩在一张面朝上的照片上面,反问一句:“你觉得呢?”
进来时,盛可雨早已看见那些照片,已料到会有现在这种局面,但是她并不担心,毕竟这个野生妹妹已经不是盛家人。
盛可雨盘算好应对之策,柔柔说道:“星晚,你有多喜欢殊胜我都知道,但是殊胜一开始就没想着和你订婚,是你以自杀相逼,现在又因为你又生母非要葬家族墓园被爸爸赶出家门,我也同情你,但是你真的别再这么任性了,回去好好给爸爸认错好么?”
“......”
一番话听来,任何一位听众都会觉得是她盛星晚不知好歹,抢姐姐的男人,又要替小三母亲上位,怎么听都觉得不要脸。
高明,
手段甚高明。
盛星晚注视着面前男女,不反驳,甚至不辩解,只是倏地一声笑了出来,声音是清亮的:“那我祝姐姐和林公子,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说完,转身就走。
众人:???
走了?
不大战三百回合,你死我活?
我们一群人还等着吃瓜阿,回来!
盛星晚的离场是在意料外的,就连盛可雨都没想到,居然能如此云淡风轻甚至说是有些潇洒地离开,要么不屑,要么从未爱过。
也是,盛星晚只爱自己。
......
女洗手间内。
盛星晚站在盥洗台前,水流哗哗淋过十指,她淡淡地扫一眼镜中人,自己的脸上窥不到任何悲伤。
她果然是不爱林殊胜的,除开当时被扒开后的一点儿愤怒外,再无其他。
待洗净手,再度抬眼时,镜中多了一人。
盛星晚没有表现出意外。
她挽唇,意味不明地笑着:“沈先生,看不出来您还有如女厕的习惯。”
沈知南单手揣兜,黑色西装修身又不紧身,看上去英俊又斯文,好看得一塌糊涂,可鬼知道那副好皮囊下面藏着什么败类。
这可是女厕。
沈知南薄唇轻轻勾着,朝她走过来,双手落在她身侧的台子上,高挺的身躯将她整个人圈在一方天地中。
!
真怕他的狼 性,突然吻她,盛星晚几乎下意识地朝后仰了仰。
谢天谢地,他没有再逼近,只玩味地挑眉看她:“很紧张?怕我吃了你。”
周遭皆是他身上的气息。
上方落下白色灯光,照得女人白皙通透,她微笑时露出洁白贝齿,也学着他的样子挑了挑眉:“吃我,在这儿?”
女厕所?
她显然是不信。
有句话,说得好,永远别去尝试激一个男人,尤其处在上位者的男人,盛星晚犯了个愚蠢的错误。
沈知南微微眯眸,那颗蓝痣就愈发引目,他手一动,温凉手掌一把锢住她盈盈纤腰,往怀里面带,吊儿郎当地笑着:
“我真做得出来。”
被强制性圈在男人怀里的盛星晚,霎时微僵,她不可置信地盯着男人,然后双手死死抵在他温热胸膛,如一道壁垒不可摧。
盛星晚向来骄傲,没受过这样的胁迫,昨晚在他公寓是第一次,她发誓也是最后一次,这一次不会让他胡来。
她稳住心神偏开头,故作轻松无畏的模样,正好嫩白流畅的颈部对着男人:“沈先生,外面可全是人。”
闻言,低低一笑。
那低冽笑意,钻进盛星晚耳中,如迷雾将她包裹令她有些迷茫。
沈知南不自禁地垂首,在女人颈线上轻轻啄了一下,引得娇躯一颤,待盛星晚正欲开口时,发现男人的指已经攀附上了腿上黑裙。
黑纱裙摆被男人修长分明的指拎着,他肆无忌惮地,一手禁锢她的腰身,一手将裙摆往上面提。
一寸一寸地......
外面都是人?
这小丫头当他没见过世面呢。
想到这里,沈知南看着她渐渐有些苍白的脸色,唇角不禁愉悦地弯起来:“我不介意你叫出来,准备好了么?”
音落,男人俯首去吻她露出的白皙颈部,手上动作也更加肆无忌惮。
“沈知南!”
一声訇然尖叫响彻在封闭的女厕中。
是的,尖叫,她正在濒临崩溃。
沈知南恍若未闻,带着凉意的薄唇在香颈间游走,黑色裙摆也无力招架他的攻势,如城池失守,一双裸白娇嫩的腿暴露出来。
他是一个优雅的进攻者,斯文地吞噬掉所有温柔。
......腿间传来凉意。
浓烈羞耻感在瞬间漫上心头,她知道凉意源于他手,恨不得脚下立马裂开一条缝来容她钻进去。
颈间也湿润成灾,那股湿意,水雾般转到眼眸里,她不得不承认她被吓到了,下意识地去抓他的手,声线是发着颤的:“沈......”
抖得连名字都喊不出来。
她被吓红眼;
但是眼泪没掉出来。
一听声音不对劲,沈知南倏地停下所有动作,温凉大手攀附上女人苍白的脸颊,扳过她的脸,注意到眼睛周围一圈都是隐忍的红。
啧,
真娇。
她不肯看他,眼神睇视着别处。
沈知南无声地注视,也不做什么,也不开腔,就默默地看着她从满面羞愤逐渐恢复到冷漠平静。
一滴泪还悬在眼角,要落不落的。
他用指尖拂去那滴泪时,温淡开口:“这么受不得委屈,离开盛家后你在外界没办法生存,因为你不适合风浪,只适合被人宠着。”
“宠着?”
盛星晚好像听见什么好笑的字眼,冷嗤一声,不屑至极,如果他把羞辱和压迫认为是恩宠,那她无可话说。
“被一个人欺负,总比被一万个人欺负要好得多。”沈知南这么回答,他当然知道她在心中想什么。
于是,她唇角的讥嘲更深;
就连杏眸眼底,都是不见天日的暗色。
沈知南表情不明地睨她一眼,然后松开她的脸庞,弯腰去帮她整理刚刚被他一手弄乱的裙摆,拉下去,遮住一双白皙的腿。
他很擅长收拾残局,无论是人,还是事。
待男人直起挺拔腰身时,发现她正格外刻薄地看着他,视线里有冰,恨不得将他就此融化。
他问:“有话说?”
盛星晚注视着面前男人,冷漠地开口:“我不喜欢被一个陌生男人侵犯,我已经明确拒绝过您的提议,希望沈先生能自重,别再使手段,把别人的私生活扬得到处都是不是一种高尚的行为。”
沈知南的眸沉了。
那瞬间,周围温度急转直下。
见他面色难辨,她不经意地反问:“刚刚会场里满天飞的照片,难道不是您的手法儿么?”
是他,然后呢。
沈知南不介意这件事,介意的是听她又一次拒绝了他。
“嗯,所以?”他应对自如,又漫不经心地补上一句,“你在为你出轨的未婚夫鸣不平么,他奈我何?”
“......”
如果没有绝对资本,断然不敢如此狂妄说话。
她看着他,半晌,吐出三个字:“好手段。”
恐怕他早就知道林殊胜和盛可雨的事情,但她不说,昨晚没说,今早没说,偏偏在她选择见林殊胜的时候,把照片扬得满天飞,借此来告诉所有人,最主要是告诉她——林殊胜出轨了。
没有女人能容忍,无关情爱。
不得不承认,他看得又透又准,照片出现的那一刻起,就无意当着所有人的面用一支笔在她和林殊胜间,画上一条无法逾越的天堑。
转念想来也理应这样,他是家族权利追逐的上位者,简单几字能窥到无数,毕竟能站到如此高位,要说无城府无心机无手段,怎可信?
轰地一声————
在二人沉默间出现一道杂音,循声望去,是一个女人从隔间里跌出来,摔倒了,正趴在门板上。
有人?!
那刚刚的所有岂不是......?
敢情是这女人一直趴在隔间门上偷听对话动静,没料到门板松落,就那么狼狈地跌了出来。
那女人仰头,目光慌措双唇微微张着。
沈知南目光散散落去,他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丝毫不为自己在女洗手间里的所作所为感到脸红羞愧,反倒是对那地上女人温善一笑:“要紧么?”
谁不知道沈先生是一只笑面狼?
那女人吓得双目圆瞪,冷汗遍布,三两下从门板上爬起身对着男人深深一鞠:“沈先生,我真的不是故意要偷听的,我是听到您的声音太害怕所以没敢出来,就一直等在里面的.......”
沈知南淡淡的笑:“怕我做什么,我又不吃人。”
可这男人比直接吃人的猛兽要恐怖得多。
那女人还想解释点什么,沈知南显然没兴趣听,也没心思去斥责,只摆摆手让人赶紧离开。
如获大赦,那女人提着厚重的裙摆跑得比什么都快。
只余两人,愈发安静。
盛星晚的目光从地上门板收回,也没看男人,迈步离开,身后传来他不冷不热的声线:
“我不会给你第三次拒绝我的机会。”
事不过三,
这是他的一贯原则。
盛星晚脚步一顿,只一秒,就没有犹豫地离开男人视线。走出去时的唇角格外讥诮,巧了,她不会被同一个男人纠缠三次。
走出会场短短距离,她却觉得格外漫长。
他看上她什么?
后来,有人问她:“沈先生是不是对你一见钟情?”
一见钟情?
开什么玩笑呢。
沈知南见过的女人如桐花万里路,阅尽千万种风情,他怎么可能对一个女人一眼倾心?太轻浮,别人可能会,但他沈知南一定不会。
换一种说法,沈知南英俊,多金,权握宁城经济命脉,多得是女人拼得你死我活想要得到他,他若是容易交付出好感,那倒显得掉价了。
外面又开始下雪了。
盛星晚从储物柜里拿出一件下午在百货商场购置的白色羽绒服,套在身上,走出了会场。
会场外,林殊胜的保时捷停在那里,他也看到了她。
但明显不是在等她。
后来的盛可雨越过她,下巴抬得高高的,转头微笑着睨她:“好妹妹,去哪儿呢,要不要我和殊胜送你一程?”
——谢绝好意。
盛星晚没说出口,视线寡淡地扫过两人的脸,发现林殊胜有些不敢与她对视时,讥诮地弯了弯唇,心虚呢?
走出去五米开外时,盛可雨叫住她。
“星晚。”
“......”她转头。
“今夜好梦。”
“......”
有病?
盛星晚实在是无心再与这两人拌嘴,嘲讽地扯了扯唇,再度转身离开,她现在要忙着去百宝存取骨灰盒。
不适宜将骨灰带到这么热闹的宴会,所以在先前时刻将骨灰盒存到百宝存(一个临时寄存东西的地方)。
百宝存,
盒子和现金都存在那儿的。
但是前台的工作人员告诉盛星晚,现金和盒子都被人取走了,听到这个消息时先是脑中一白,然后,还是空白。
“取走了?”
渐白的脸色配上那道遮不住的红痕,看上去别提有多折堕。
盛星晚抬手抚着额角,试图冷静,她质问道:“是我本人寄存的东西,为什么没有经由我的允许,就随意让别人取走?叫你们管事的出来。”
经理磨磨蹭蹭地出来,秃头,耳胖体宽的,恬着啤酒肚踏着外八字从里面走出来,不满地看眼前台站着的高瘦女子:“啥事儿阿,咋咋呼呼的。”
在听过来龙去脉后,那胖经理把手一摊,告诉盛星晚:“取东西只要有本人身份证就行阿,的确是你本人身份证,我们才敢给,这位小姐你可不能不讲道理。”
身份证?
压根就没带,在盛家她的房间里。
想到这里,盛星晚猛地意识到什么,眸光一凝:“经理,给我看看监控,是不是一个女的。”
本不想麻烦的,但是经不住盛星晚闹腾,经理还是让人调监控给她看——屏幕上,约是她离开一小时后,盛可雨就出现了,手里拿着的果然是她身份证。
【今夜好梦】
此刻,她终于明白,盛可雨为什么要意味深长地说这句话了。
......
盛星晚在大厅枯坐整整一夜。
连陶淑的骨灰盒都要抢走,是怕她胡来,还是单纯就想看她痛苦?
长椅上,她拢紧白色的羽绒服,双手覆面,黑暗中的眼又涩又痛,深深弯腰佝着身体看上去弱小又无助,蜷缩一团,最后一嘴狠狠地咬在自己的手背上。
——母亲,是我无用废物,没能为您争口气。
天色大亮,外面街道开始日复一日的热闹,鸣笛声,交谈声,呼呼风声,在无数声潮里,只有她一人表现出极度的衰颓和沉堕。
八岁生日那年,丫头时期的她看着水果蛋糕高兴无比,和母亲一同准备吹蜡烛时,有不速之客到来,一位商人和他的跟班们。
商人说:“女儿交给我,你养不好她。”
那晚,在她声嘶力竭的哭喊中,被带离她和妈妈小小的家,那严肃商人把她带到好大的豪华房子里,对她说:“你就住在这里,从今往后你就是这个家的二小姐了。”
到头来,陶淑碎掉一颗心,得到一场欺骗,失去一个女儿。
生无名分;
死无碑冕。
陶淑一生只剩可悲。
重新从掌心里抬起脸时,已是水光一片,她在无声无息中崩溃。她只有二十岁,小姑娘一个,再怎么骄矜傲慢,在走投无路时,也还是会哭。
又枯坐上一会,终起身往门外走去。
漫天风雪,吹在脸上是活生生的麻木痛感,她转身,往北边方向缓慢步行,那是盛家所在的方向。
她得要回来,陶淑的骨灰。
半道时,索性拖下磨脚的高跟鞋,赤足在雪地上慢行,一双白皙的足冻得通红,连带着露出来的那截儿小腿也是红的。
又冷又疼,但盛星晚始终没有任何表情,好似一个无悲无喜的死物。
一路走着,行人看她的目光如看待一个神经病,在如此恶劣的天气中光着脚穿条薄裙行走,就连那份骄矜的美,也透着股融进白雪里的病态。
那日的风雪很大,正值隆冬,冷得格外不近人情,她就在如此寒意中,赤足徒行两小时有余,生生地走到了盛家。
黑色雕花大门就在眼前。
推开门,盛星晚走进院落,她在这里生活十余年,一花一木都熟悉得紧,但她此刻以一个外人身份踏进这里,心头漫着说不明的陌生。
也许,从一开始她从未融进过这里。
第一个注意到她的人,是汪世元,汪世元站在廊沿上无心一瞥,就看见面色寡淡的女子立于院中,赤足散发,满目清冷。
二小姐!
汪世元在心中暗喊一声,连忙一跺脚就从廊道往外面奔去,人未到跟前,声音先一步送出去:“二小姐,您怎么不穿鞋阿,瞧瞧冻得这么红会得病的!”
盛星晚立着没动。
“小晚,先随我进去换身暖和衣服穿上鞋,有事情慢慢说。”汪世元语重心长着急得不行,弯腰接过她手上拎着的高跟鞋。
只有两人单独谈话时,汪世元才会唤她一声小晚,在外从来都是尊敬的喊她二小姐,盛星晚也知道,偌大盛家,唯汪叔与她最亲。
但她此刻没听汪世元的话,仍是站在那里,神色冰冷的开口:“盛可雨在哪里,我要见她。”
“......”
汪世元脸上留着连鬓胡,此刻面露难色看上去很是愁人:“大小姐在客厅,不过今日有贵客登门,实在不宜扬家丑。”
他深知她的秉性火气,一颗心难免提了起来。
贵客?
那是盛家的贵客,可不是她的。
盛星晚抬起冻得红僵的脚,沾着白雪直接入内。
里面其乐融融,诸多盛家成员女眷皆在,暖气开得十足,果茶糕点一应俱全,那和睦的景象被闯进的盛星晚打破。
谈话声骤止。
众人目光齐聚在狼狈出现的盛家二小姐身上,她光脚出现在客厅中央,露出来的任何一处皮肤胜如白雪,尤显美丽。
所有人都在,但是她第一眼看见的不是盛可雨,而是坐在主位上的沈知南,他长腿交叠,浑身散发着上位者的气魄,旁边站着他的随行助理文哲。
原来他是所谓的贵客。
文哲正好在替那男人点烟,屈躬用手拢住火焰送去:“沈先生,小心火。”
沈知南搭在扶手上的指骨轻轻敲着,也没看她,只懒懒地偏头点燃香烟:“盛老,看来你有客人。”
客人——
寥寥两字,意味深长。
这么一说,仿佛他沈知南压根儿就不认识她似的,盛柏也这么认为,不冷不热地扫一眼盛星晚:“没看见沈先生在这里,滚回你房间去,看你这幅样子成何体统!”
没人知道她是怎么走来的。
盛星晚看了看自己沾满污雪的双脚,几处地方磨破皮,渗出鲜红的血珠来,她维持着仅有的冷静,没有理会盛柏的怒斥,直勾勾地盯着坐在不远处沙发上的盛可雨:
“还给我。”
那声线又清又冷,融不进周遭暖意里。
盛可雨手捧一杯普洱茶,目露轻屑地看着客厅中央女子:“我不明白你在说什么。”说着又扫一眼那黑色裙摆,似笑非笑的,“这两晚你在哪个野男人那儿过夜了,衣服都舍不得给你买一身儿吗?”
沈知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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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君愿真的超级好看!凤九这个角色也好可爱,不得不说云兰的文字驾驭能力太强啦,加油更啊!支持云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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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来也!今天才发现开新书了,祝书大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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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过一个漫画,剧情也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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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白你的女主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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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是看过扎克和瑞吉儿的人吧?刚好我也是呐~?[加油]鼓励你(ง •̀_•́)ง(ฅ>ω<*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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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大注意身体啊!你也是我的心底月,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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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加油加油,更新*^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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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个题外话,我玩过的游戏很少,你们觉得我描写游戏环节的像什么就是什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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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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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加油!(跟你一起的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