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是盛星晚沈知南的小说名是《掌中宠》是由扶礼创作的一本非常好看的都市言情小说。主要讲述的是:盛星晚在走投无路之际被沈知南捡到带回了家,给了她无尽的宠爱,众人都说盛星晚只不过是沈知南养的一只金丝雀,盛星晚也这么觉得,所以后来她想离开,可是那个男人却说:“晚晚,你嫁给我,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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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整夜飘洒的大雪在天光泯现时渐渐停息,万物银装素裹,放眼望去皆是一片白茫茫。
盛星晚辗转数小时彻夜未眠,此刻双眼下方有一抹暗色,精神状况甚差,刚洗完手出来就看见沈知南西装革履收拾得无比规整的站在她门口。
与她构成鲜明反差。
她没能忍住眉间的轻皱,道:“能敲门吗?”
沈知南表示无辜,他环手慵懒地往门框上一靠:“昨晚是你自己没关房门,”他顿上一秒,露出一个招牌笑容,“我差点以为你在给我暗示。”
“......”见鬼的暗示。
盛星晚没理他,兀自走到床边矮柜上拿起那顶黑帽,往头顶戴时慢吞吞地说:“沈先生——我谢谢你的好意,也谢谢你收留我一晚,但是我觉得你的提议不是个好主意,所以没有考虑的必要了。”
噢,沈先生这是被拒绝了。
稀奇稀奇;
少见少见。
沈知南始终轻挽薄唇笑得散漫,他看女人的目光深沉如晦:“不客气,毕竟盛小姐一身傲骨,哪能委屈自己做一只笼中鸟。”
笼中鸟?
这辈子都不可能做笼中鸟的。
盛星晚没有久留的打算,默着一张脸抬步离开,途经门口男人时耳边传来一声低笑。
笑中含义无从考究,她恍若未闻。
却在走出门的那一刻被男人从后方握住肩膀——
“啊!”
随着盛星晚的一声轻呼,身体被强制性地转抵在门边墙壁上,视线一花,等再次能看清时,沈知南已在咫尺,倾身而下,就那么准确无误地吻上她的双唇。
!
盛星晚疯了。
她杏眸圆睁,流露出情绪尽是震撼惊惧,映着的男人黑眸里是得逞后的皎洁,连呼吸都被迫纠缠在一起,一触即发。
满脸都是他温热的气息以及蓬勃的男性荷尔蒙。
......
不能让他这么胡来。
盛星晚企图挣扎,腾出一只抱盒子的手来拍打他,没两下,就被他轻而易举地用手扣在头顶上方,任凭他予取予求,毫无抵抗之力。
她急了,想咬他。
没想到,却令他更加容易地来一场侵略。
这个吻如一个世纪的慢镜头回放。
所有血液都涌上面色,盛星晚一张脸已是红得不能看,耳垂似要随时滴血似的,直到男人索取尽兴停止。
沈知南意犹未尽般用手指抚着自己的薄唇,轻佻地看着她抽身缓慢后退,一身痞气散出来了,他吊儿郎当的笑着: “不是谢我收留你一晚么,我收点利息不过分吧?”
“沈——知——南——”
几乎是从齿缝间冒出来三字,听不出太多怒气,更多的是羞愤无措。
那一刻沈知南就明白,这个口口相传的宁城第一美人恋爱经历包括实战经历几乎为0......但他很满意。
“在呢。”他还是在笑。
“......”
盛星晚实在是找不到词语来形容这男人,看上去斯文又禁欲,一副泯然众生皆不可高攀的模样,没想到实际上是个败类中的败类,无比轻佻恣意。
很想给他一耳光。
但考虑到天生男女的力量悬殊,又想起昨晚那个被他截住的耳光,只好作罢。
偏偏沈知南有他的恶趣味,看到小姑娘又羞又气又拿他无可奈何的样子,唇上笑意深深,黑眸愈发灼人。
忍不住再度出言逗她: “你说,叫我做什么?”
盛星晚:“......”
活到现在,见的男人不算少,没一个是像沈知南这样的,完全是一只披着绅士外皮的野兽。
昨晚亲她耳朵;
今天亲她的嘴。
想到这里,怒意直直满腹烧,盛星晚收回视线直接往楼下走,连眼风都没有丢给男人一个,楼梯是木质,下楼踩在上面的声音一下比一下重,仿佛在宣泄似的。
过道上,男人挺拔身姿仍立在那儿,听着那声声儿的响,眉眼间弥漫着的笑意与那怒意形成对比,他优哉游哉摸出烟盒低头咬出一支烟来点燃,姿态慵懒潦散,吸上两口后微微一怔,又想到小姑娘的脸,难免又低笑一声:“有点意思。”
须臾,沈知南指间带着烟下楼,长腿懒懒的迈着。
人已经走了。
此刻很安静,茶几上放着那杯昨晚她未饮一口的雪利酒。
沈知南走到茶几边,弯腰摸起黑色手机,拨通电话出去,那边接的很快,他吩咐道: “放个话出去,就说盛星晚和我结了梁子。”顿了顿,又慢悠悠地补上几个字,“大梁子。”
“那个盛家二小姐?”
“嗯。”
那边犹豫了几秒,问:“跟您结了梁子的话,那需要叫人收拾收拾她么?”
沈知南的烟刚送到薄唇边,闻言停住,声调已经急转直下:“不要做一些我没有说过的事情,明白?”
“收到,沈先生。”
*
*
走出公寓,外面天光明亮,万物一片雪白,宁城的冬天向来都是格外冷,呵气成霜冰冻三尺。
盛星晚身无分文,她什么也没有带,有些恍惚地不知去处,一身丧装黑裙令她在闹市街头格外醒目。
不时有人频频回头看她。
四周都是岔路口,盛星晚站在中央位置,微微垂着头,黑色帽檐遮住一双无情绪的眼,也令周围人看不清她的模样。
漫无目的地走了近一小时。
盛星晚站在道边看着对面百货大楼,微微发神,有闲逛的流浪狗到脚边来嗅了嗅她,又转身走了。
百货楼,珠宝店。
店里人一抬头,就看见一穿黑裙眉眼惹目的女子进店,气质脱俗,手中抱着的......骨灰盒,那一刻,店里小妹的脸就皱起来了,不吉利呀。
在盛星晚欲往前入内时,店员立马迎上来两位,拦住去路,看似礼貌地问她:“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到您?”
盛星晚停住,伸出一只手朝上打开。
白皙掌心里,躺着一只通透翡翠镯,光泽,色度,都是上上成的好东西,她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只是说:“叫你们经理来,问问收不收镯子。”
那只镯子是盛柏送给他的成人礼,是盛柏差汪世远去潘家园淘了好几天,才淘到的好物件。
后来的经理是个识货人,一看那镯就忙不迭地用白色手帕捻起,来来回回细看几便后,才把目光挪到盛星晚脸上:“这位小姐,你要什么价?”
“......”
盛星晚抬眼,定定地看着经理,却没有开口报价。
行家阿。
经理在心中暗忖,先报价那方永远在下方,但是见眼前这女子气场不一般,只好试探性地伸出三根手指。
盛星晚无声看他。
经理一愣,三根手指变成五根。
她还是不说话。
经理忍不住了:“小姐,五万真的可以了,你去这里任何一家都不会有我更高的,真的。”
“好。”
“!”
没想过盛星晚答应得这么快,经理双眼一亮,张着嘴巴有些欣喜,不过盛星晚不要转账,只要现金。
......
半刻钟后,盛星晚拎着两个黑色袋子出来,一个里面是钱,一个里面是骨灰盒。
拿着钱,第一件事就是就近买了部手机给汪世元打电话,汪世元很久未接,在打第三通时才被接起,“喂,哪位?”
彼时的盛星晚站在闹市街头,目光落在车流上,静静地说:“是我。”
“二小姐?!”
那边惊讶之余压低的嗓子,低低地:“您在哪里,我派车去接您,回来好好给老爷道个歉就行了,毕竟——”
“我回不去了,”她打断汪世元,“汪叔你告诉我,盛家那边是不是叫人守在墓园了,谨防我去。”
那边沉默三秒。
汪世元叹着气告诉她:“二小姐你有所不知,昨晚你离开后夫人就令人去守在家族墓园门口了。”
这样啊......非要做到这种地步。
寒风吹来,吹散女子黑发,她握着手机目光平静地说:“你查查林殊胜在哪里,就这样。”
挂断前,汪世元似乎还在说什么,但是她没有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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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火网友
大大,可以多更点,看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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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油(✪▽✪)
智能火网友
(●'◡'●)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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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云门江氏
智能火网友
更新吧!特别喜欢你这个
智能火网友
从今天开始更新
智能火网友
毕竟学生党,缘更缘更
智能火网友
加油吧!
智能火网友
今日份看完~ 支持!加油~
智能火网友
求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