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小说网 > 穿越 > 《老攻他比我先重生最新免费+番外》在线阅读 > 正文 第71章 可以牵手吗?170
但齐瑾没林有乐那么乐观,他警惕怀疑的看着林自华,知道肯定有后续,就是不知道他卖的什么关子。
果然,停顿才没有两秒,就听到林自华出声问——“不过我有点好奇,乐乐,你的这位同学在想起什么事情会病发?”
林有乐没想到林自华会这么直接的问,愣了,他下意识的看了一眼齐瑾,就看向林自华,“抱歉林哥,现在说这些不合适。”
退一万步,怎么也不可能拿来当着齐瑾的面说。
这是病,不是什么玩笑。
一旦发病就要吃药,而精神类药物会对身体产生很大副作用,吃太多还会产生抗体,到时候剂量方面只会越加越多。
现在齐瑾要吃的分量已经够多了!
林有乐知道林自华不喜欢齐瑾,可这话的确太不礼貌,连他带了那么厚的偶像滤镜,心里也产生了不适感。
何况是齐瑾?一定会更不舒服……
这样想着,林有乐有点担心的看向齐瑾。
林自华把这些都看在眼里,他不恼,甚至还笑了一下,说:“没事,等到时候他走了我们再说。”
林有乐嘴角微微抽搐。
他刚刚的话,是这个意思吗?!
而齐瑾握着筷子的手往下猛然一压,但凡是一双木竹筷,肯定已经让他给折断。
眼看饭桌上的气氛不尴不尬,谁吃了都要消化不良,林有乐没回应林自华的话,而是转了话题,笑说:“我做的是不是不好吃?看你们都没什么胃口的样子。也是,你们厨艺都那么好,我真是班门弄斧了,下次不揽活儿了。”
林自华并不介意林有乐晾了自己的话,笑着说怎么会,伸筷子夹了糖醋里脊,这道菜做的偏重糖。
他没什么喜恶,夸了林有乐一句。
而齐瑾突然想起什么,连忙埋头吃下一大碗!
他暂时没有心思去细尝味道,只顾着一碗碗的用林有乐亲手做的饭菜填满自己的胃。
——因为他多吃一口。
这个居心不良的伪君子林自华就少吃一口!!
还等他走了之后再说?
想都别想!
他宁愿自己跟乐乐摊牌,也不会让这家伙有一点半点离间他们的机会!
用完饭,林有乐打算主动辞别,但却看到齐瑾完全没有走的意思、大马金刀似得在客厅沙发上坐着。
他犹豫片刻也只好跟着坐下。
虽然不知道齐瑾在想什么,但他可不能让林自华把齐瑾怼哭了……
哭了还得他来哄。
林自华给他们倒了茶,又把先前拴起来的边牧放了出来。
齐瑾一看到那条摇着尾巴跑过来的巨型犬、脸色顿时变了!他下意识抬手就把林有乐护在身后,凌厉的瞪向林自华,“你干什么,不知道乐乐怕狗吗?”
林自华还没说话,齐瑾身后的林有乐先开口问:“你知道我怕狗?”
齐瑾的心顿时一跳!
上辈子,林有乐每次说起小腿上被狗咬出来的几个旧疤痕的来历,都会一脸心有余悸。
以至于齐瑾看到或者亲热的时候,总也恨不得能回到小时候,替乐乐把那只讨人厌的狗赶走打跑!
不知道是不是他的执念太重、被老天爷听到,重生回来不偏不倚的竟然刚刚好是那个时间节点。
现在,童年的阴影没了……
思索时间不过转瞬,就听到林有乐“啊”了一声。
“是不是周伯跟你说的?”
林有乐这一提,齐瑾立刻想起相关的前因后果来,顺势说道:“对,我生病周伯带你来我家的那天,我堂弟也在,他养了条巨型狼犬,你有跟周伯说过你怕狗,他就叫人给关了起来。”
这解释没问题。
林有乐信了。
林自华却撸着边牧的脑袋,一手攥项圈,看它把尾巴摇得比风扇还要快。余光里,林有乐满脸信任,齐瑾的笑容却心虚的很。
那些试探的结果显而易见。
有些事既然会发生在他身上,当然也可能发生在其他人身上。
只是,这到底是重生还是平行世界不得而知,如果是平行世界,那这个齐瑾是哪个世界的“果”穿来的“因”?
在林自华那个世界里。
年轻气盛的齐瑾既想要新欢也不愿意放弃旧爱,一时的贪心和犹疑不决、害得两个家庭都支离破碎。
死了的林有乐成为白月光朱砂痣,活着的那个就是白米饭和蚊子血、下场是嫁给一位大其十九岁的中年企业家。
故事的结局,林家白发人送黑发人,自此一蹶不振。齐瑾也变得疯疯癫癫的,传言被鬼上身,成天抱着个骨灰坛睡觉。
但显然是精神失常。
这些都是他从母亲口中听说的。
农村人可能不知道各种国家大事,但屁大点八卦却能满城皆知。
村子里两个高材生是骄傲、为人所津津乐道,然而时间一久,再好的陈年饭菜也嚼没滋味了,两个骄傲、一个发誓终身不娶为国家航天科学领域做贡献,另一个是大法官却喜欢了一个男人。
喜欢男人这种事,在农村等同于惊世骇俗、天理难容。
他们才不管什么死者为大,想说什么就说什么,哪怕已经过去五年十年二十年,只要想起来,就翻出来说一说。
而现在,这个跟他同样成了村里人茶余饭后的谈资的小孩,还活着,还没让无用的感情祸害死。
但再任其发展下去,离死也不远。
林有乐活着,庄梓俞活着。
上一世疯疯癫癫的齐瑾又陷入了新欢旧爱的抉择,现在看似选择了林有乐,但久而久之,白月光朱砂痣的分量就会慢慢倾斜。
林有乐是个聪明人。
林自华自认自己已经不止一次,暗里甚至明里的点拨他。
但林有乐明明听懂,却次次都为齐瑾说话,委婉的不带立场的附和,或者干脆小心小意的开脱。
上辈子没什么交集,他只是不忍林家两位老人,白发送黑发。
只可惜……
林自华看沙发上两人聊着聊着又笑起来。
——好言难劝该死鬼。
林自华拎着项圈,走过去拿牵引绳,说:“我要带小二下楼遛弯了,乐乐你怕狗就先回学校吧。小区不偏,打的或者公交车都行,我就不送你们了。”
林有乐清楚的感觉到林自华的态度冷淡了下来。
奇怪的是,林自华的冷淡和之前的热情,给他的距离感竟然相差无几,仿佛林自华天生就是这样淡漠。
拒人千里之外。
偶尔像是人类一样施于温暖,也只是顺手买了一盒火柴,一切都是火柴划出后火光里的虚假幻想。
林有乐发现自己很无欲无求,他不觉得林自华是因为自己怕狗而忽然疏远了自己,毕竟上次来以及这次来,林自华的行为表现显然是已经知道他怕。
出了小区,他不在纠结这事。
林自华于他来说只是天上的云月,是挂在天边、还是印在水里,都只是看看敬仰敬仰而已,并不打算真有什么交集。
能保持联系也好,就这样断了也并不可惜。
比起这些,他更想知道,齐瑾这家伙是怎么跟到这里来的。
“我刚刚在楼下想揍林自华。”齐瑾忽然开口。
“我知道。”与他并行的林有乐说:“你忍住了,你做得很好!所以你可以跟我提一个合理的条件。至于上午你让我出来跟林自华单独见面的那个条件,因为你跟到小区里,已经失效了。”
齐瑾:“……”乐乐真是算账小天才。
可是随着这一句话,齐瑾忽然发现林自华给自己带来的那些不安和惶恐都慢慢沉淀了。
他开始迫的切想要安定感和真实感,忍不住问:“可以牵手吗?”
小区里前后左右都没有人,林有乐十分干净利落的握住了齐瑾的手。
林有乐的手很细,因为比较瘦所以骨节明显。
齐瑾握着,两人手型大小差很大,他几乎能完全裹住那只手,正觉得凉乎乎细腻腻的传到了心里,正要感动。就听到林有乐说——“好了,条件完成。”
手抽走了。
齐瑾愣:“?????!!!”
他刚刚有说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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