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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克先生忠于爱情》作者:云雨无凭【完结】
Frank来自德国,会说一口流利的汉语,他年轻有为,是世界知名汽车企业的高管,践行节约,喜欢坐地铁,总是穿得像英剧里的绅士,喜欢和心态成熟的人交往。
左渤遥,生在北京长在北京,在美国读了三年的高中,然后回来搞乐队,上赛道,不喜欢读书。一名小小年纪的京圈富二代,喜欢颓废,喜欢特立独行,喜欢和别人不一样,讨厌拘束。
左渤遥正是Frank最难理解的那种人。
双视角第一人称,讲述反叛少年和Frank先生的相识相恋相守。
大概是个适合从夏天讲到冬天的故事。
“Frank有多么好,是无法凭空想象的。”
Frank×左渤遥
第1章
(FR.左渤遥)
Frank先生是德国人。
在世界著名的汽车企业做高管,有着还算不错的家境,定居帝都,Frank先生却时常在地铁上出现,工作时间穿熨帖的西装,休闲的时候穿牛仔衣。
Frank先生仅仅三十一岁。
我三年前去美国读高中,三年之后的现在,早已经有了自己的新乐队,十九岁,算不上最最年轻,可没什么人觉得我成熟,和倚老卖老正相反,我用尽力气,做着许多离谱疯癫的事,让周围人看到我那么年轻任性,他们或许会羡慕我可以肆无忌惮。
我的膝盖上破了一块,季节不是夏末秋初,也不是深秋寒凉,而正巧是处于这些最中间的、不热不冷的秋天,我背着吉他,不长不短的头发搔着脸侧,我喝了几瓶啤酒。
我穿着宽大的短裤和长袜,穿着一件破了洞的背心,外面一件松垮垮的衬衫,看上去不靠谱,实际上也不靠谱,朋友们有大学生,也有不读书的,还有高中生。
这辈子第一次坐地铁,第一次喝了很多但没醉,第一次见到Frank。
他就站在我的面前,一手提着公文包,一手抓着车顶的横杆,起身下车的时候,吉他撞到了他的手臂,我才注意到他。
“Sorry.”我说。
那时候,我想的居然是我的英文还不错,留学带给我的除了英语口语,冒似不剩什么,眼前的老外有几乎一米九,像时装周秀场里最正经的那位模特。
没打算再和他对话。
“没关系。”他的中文过于标准,发音几乎接近于母语者水平,后退半步为我和同伴让路,这时候,我才更认真地看了一眼他的脸,然后,将视线挪开,钻出不算拥挤的人群,往车门那边去了。
我几乎忘记了他。
Frank捡到了我落在地铁上的身份证,第二次见面,他穿着冲锋衣和牛仔裤,坐在派出所走廊的蓝椅子上,抬起手腕看了一次时间。
“左渤遥。”当民警把身份证递给我时,Frank以平静的语气念我的名字。
“谢谢。”
第二次见面,仍旧没多少交流,我对世界漠视,Frank也是世界的一部分,但从此,我记住了他,知道了他叫Frank,是德国人,在海淀上班。
我没爸,有个很厉害的妈,她揉我的头还没揉狗温柔,我从沙发上爬起来,又换个方向躺下,妈无奈地“啧”一声。
母子关系算不上坏,我说:“有个老外捡了我的身份证,咱送点儿什么?”
“请个客才有诚意吧,你觉得呢?”
“切,”我不屑一顾,说道,“您别逗,又不认识。”
隔天夜里,和文铎、廖怡然、菲子几个排练,地点是菲子爸找的老仓库,没怎么装修,就喜欢那种破烂的味道,几百平,宽阔敞亮,已经用了两个多月。菲子看起来是个乖乖女,戴眼镜扎马尾,总是下了课才能赶到,高高的个子,笑起来眼睛下面鼓起撒娇肉。
别人看不出来的是,菲子是个铁T,半个月前交了一位女朋友,菲子拎起裤腿,白黑色的校服外套扎在腰间,我们坐在一堆废弃的铁皮桶上。
我的手机震个不停,不耐烦了才拿起来看,发现全是赵昀打的未接。
他找我聊乐队演出的事情,喝得醉醺醺,我问他为什么不来排练,他说自己失恋了。
才谈了五天就失恋,切。
怎么也没想到Frank和我妈认识,他俩就是生意场上的关系,不说私交甚好,甚至有没有私交都有待商榷,要不是因为我丢身份证的事,我妈可能也不会多注意这位不爱出风头的德国人。
如果是个真正的陌生人捡了我的身份证,那大概在答谢的时候也顾及对方的意愿,但Frank对我妈来说是不可放过的社交机会,虽说不一定用得到这条人脉,可我妈还是不肯放过,她的说辞是:“细节见人品,这样的的朋友值得交。”
我说:“你是董事长,他就是个副总,为什么要上赶着认识。”
“说笑了,如果咱们企业也做到宝马奔驰那种级别,那我就和他们一把手称兄道弟了。”
总结一句话,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我穿着磨白涂鸦的牛仔外套,和西餐厅里这帮老气横秋的人格格不入,我把薄薄的菜单翻了三遍,然后,开始吃我妈帮我点的前菜。
吃什么无所谓,我心里还在想着白天赛道上的事情,而Frank穿得像英剧里的人,他跟我妈聊天,用德语。
我妈就会几句德语,非要显摆一下。
加了联系方式,这样,我们才算是真的认识了,我好奇心上来,想知道汽车企业的高管到底开什么车,因此要吃完之后跟着他去看,他却说:“我今天坐地铁。”
挥之不去的地铁,在我与他之间再一次出现,我紧了紧拳头,没再说什么,我妈还在夸他:“坐公共交通是美德啊。”
我妈没有美德。
我也没有。
毕竟我妈算个长辈,而Frank才三十出头,除了工作上的寒暄,或许真的没别的可聊,在饭桌上聊了一会儿车,我就想走了。
我妈告诉他我组了乐队,可他也没表示出十足的兴趣,我说句客套话:“等演出的时候,您可以来看看,挺有意思的。”
“好啊。”应答得很轻,礼貌,仍旧严肃。
然后,我就走了
我妈总是很忙,却在闲的时候闲不下来,直到半周以后,她忽然跟我说:“我想给Frank介绍个女朋友。”
“啊?”
“干嘛这个表情?你左琳姐姐,已经三十四了,你舅舅嘴上不说,心里急坏了,不是包办婚姻,而是提供一种可能,Frank那么优秀,左琳也那么厉害,还是挺配的。”
“不配。”我说。
“左琳就喜欢白人,她正好在德国留过学,你看他俩,一个年轻英俊,一个知性漂亮……”
我妈在打自己的小算盘,而我并不想真情实感地干涉,几天以后,这位全世界最具象的行动派人士为左琳和Frank安排了一次约会。
或许,他们聊得还不错,于是,Frank成为了我们家族活动的常客。
舅舅是个有点古板又有点严肃的人,但Frank的出现让他变得柔和而包容。
左琳呢,还是一直以来那副样子,漂亮,花大笔的钱作医美,因而没长一丝皱纹,又读过很多书,腹有诗书气自华,她知道很多,眼界开阔,所以,和我很不一样。
我没读太多的书,和她又完全是两个年代的人,一切的交流永远停于表面,但关系还算是不错的。
我跟左琳闲谈的时候提起Frank,说:“你男朋友——”
“不是男朋友啊。”她轻描淡写,高傲得像一只仙鹤。
“那他每周都去你家吃饭。”
左琳吃着我给她从冰箱里拿的玛芬蛋糕,咬了一大口,说:“你什么语气?我又不是渣女,只是我和他达成了共识,先从朋友做起。”
“外国人不都是一见面就上床?”
“不是所有外国都和美国一样的。”
她给我一个白眼,我还她一个白眼,她穿了一条深青色的毛线裙,薄薄的腰腹抵着我家的餐桌,站起来,伸手去够餐巾纸盒。
煮饭的刘阿姨给我俩每人一杯咖啡。
“你知道德国人喜欢吃什么吗?”左琳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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