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宠千娇在八零[年代] - 分卷阅读33
没花多少时间,干部把证填好,盖上公章,交给二人。
陈默郑重地接过证书,仿佛那不是一张纸,而是世上最珍贵的宝物。
直到两人从公社出来,陈默脸上还挂着幸福的笑容。
他眼里带了点期待,问:“走了那么久,你是不是累了?”
董思思轻飘飘地看了他一眼,这男人,居然还耍起小心眼来了。她明知故问:“干嘛?”
陈默努力掩藏着心里那点小心思,强自镇定地说:“要是你累了,我……我背你。”
这点距离其实也没什么,董思思是大小姐是作精,但还不至于连走一点路都要人背,这里本来就没健身房,她一向都有健身的习惯,现在也只好走路当运动。
今天早上让陈默背,那是故意要气他那神经病伯娘而已。
“我不累——”董思思起了捉弄的心思,故意拖着调子说,果然看到了男人脸上闪过一丝失望,稍稍一顿,又眨了眨眼,瞳仁里都是狡黠,“不过如果你想背我的话,也不是不可以。”
陈默的眼神又亮了起来,长腿一跨,直接站到她跟前,转过身,蹲下,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他回过头看着董思思:“想背。”
董思思忍不住笑了一下,趴了上去,搂着他的脖子,在他耳边轻轻地说:“那就勉强让你背吧。”
少女的气息洒到他的耳蜗里,温暖又湿润,陈默的耳根唰地一下就红了。
董思思哈哈大笑了起来,拍了拍他手臂:“走吧,纯情少男。”
*
两人回到陈家村,村里不少人都养了狗,之前董思思嫁过来之前很少出门,就是因为直到农村人家大多养狗的,而她那便宜叔叔因为有鼻炎,所以家里没养狗,她才不用担心。
这年头养狗都没有拴住的,到处跑,但一看到陈默,就都纷纷避开了,像是看到了什么猛兽一样。
董思思把下巴搁在陈默肩膀上,懒洋洋地说:“可以啊,人形驱狗机。”
这词对陈默来说很新鲜,但他大概听懂了。
从前只有他亲自养大的旺福会亲近他,很多人说他“狗都不理”,也更加坐实了他煞星的名号,说心里不在意是骗人的,只是在意也没用,所以到最后也就麻木了。
但现在,他很高兴自己“狗都不理”,因为他媳妇怕狗,只要有他在,狗就吓不到她。
还没到家门口,兰翔就从自家门口探出头来,朝两人用力挥手:“默哥、嫂子!你们回来啦,快过来快过来!”
陈默背着董思思走进了兰家,今天他们两人去领证,兰家夫妇知道经过昨天晚上,对面陈继东夫妇肯定是跟这小两口闹上了,所以他们今天也特意早点回,还是让这小两口过来吃饭。
陈翠香正好端着砂锅经过,看到这小两口,调侃了一句:“唉哟,阿默知道疼媳妇,不错不错,到地了还舍不得放下来。”
兰志凌也笑着说:“好事儿,这样感情才好。”
陈翠香哼哼两声:“你当年背我可没背这么长的路。”
兰志凌无奈:“那我不是力气没阿默大吗?”
兰翔兰心哈哈大笑,陈默从耳根子红到脖子,这才把董思思放了下来:“我、我给三姨搭把手做饭。”
“哎,别别别,”陈翠香连忙拒绝,笑着说,“你好好陪思思得了,三姨还缺你这一手吗?”
兰翔也说:“哥,你托我办的事儿,我可都办好了,你跟我过来看看。”
兰心挽起董思思的手,笑眯眯说:“嫂子也一起过来看看吧,默哥可用心啦!”
董思思朝陈默递去询问的眼神,陈默有点不好意思地说:“我今天早上拜托兰翔,去赶集的时候,看看有没有鹅苗。”
本地养鸡养鸭比较多,因为鹅比这两种家禽都要贵,大伙儿能吃上肉就不错了,农村里没几个人挑着贵的吃。
兰志凌见董思思一脸不解,解释说:“阿默想得周到,你们不养狗,总要养点别的来看家。”
董思思一下子就明白了,南方这边看家一般是用狗,但在华国别的省份,也有不少地方养鹅看家,甚至有的地方还代替警犬,配合警察一起巡逻,保护地方安全。
兰翔走了三个镇,特意挑了五只个头大的狮头鹅苗,全都给买了回来,放到了院子里。
狮头鹅是最大的鹅品种,一般都能长到十二三公斤,要是养得好,最大的能到二十来公斤,展开翅膀后长度能到将近两米。
而其中,最神奇的地方在于,因为鹅眼的构造特殊,所有东西在它看来,都是微小的,所以它非常有自信,总觉得自己一口下去吞掉对方,干架从不退缩。
因此,大鹅的战斗力,可比狗强多了,牙尖嘴利,一嘴巴咬住后拼命拧,能疼死个人。有它的地方,村霸的名号绝对落不到狗子头上,别说狗和小孩,大人看到成年鹅,都不敢轻易惹的。
兰翔气哼哼地朝陈默说:“哥,我今天在二楼可瞧见了,今天你和嫂子出门之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