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之七零女配又娇又甜 - 分卷阅读166
人就会把这座山踏平。
毕竟人参啊, 这东西的吸引力……还是很大的。
这年头很多人手里都缺钱, 很多人都想另辟蹊径挣点其他的钱。
但很多人都摸不到门路,如果让他们知道这座山里有人参,还是年份这么长的, 他们怎么可能放过。
只是, 那些人来找, 势必是找不到的。因为上天……不可能对那些人也那样好。
“绵绵, 找到人参这事儿, 你就不要跟别人讲了,就是蔡嫂子她们也别讲知道吗?”沈奕怕媳妇儿哪天聊天说漏了嘴,决定还是嘱咐一句。
于绵绵瞪他一眼:“我肯定不会说的,我又不是傻子。”
如果让人知道她在这座山里找到了两株年份这么长的人参,那她肯定会成为众矢之的。到时候要受到别人的嫉恨不说, 可能这人参都保不住。
毕竟这么好的东西,有些人自己得不到, 也会想尽办法让你无私的捐出去。
毕竟有些人的想法就是:我得不到的, 你也别想得到!
所以这人参的事儿肯定是不会说出去的, 就是关系再好的人都不能说。
将人参放进了沈奕另一个衣兜里, 看着那衣兜鼓鼓的,于绵绵咬了咬唇,决定到时候还是放自己篮子里。
衣兜太鼓了到时候回去被人看到了,人家肯定也会起疑的。还是放篮子里安全一点。
而将东西放好后,于绵绵一边找着野鸡,一边道:“阿奕,这人参咱就先自己留着,等以后了,再想办法卖出去。”
现在特殊时期想将这东西脱手肯定是不好脱的。不过可以把这制成干品,等过个几年了,再拿出去卖。过些年卖说不定价格也能高一些。
沈奕看着她:“嗯,都听你的。”
这东西是媳妇儿找到的,自然她说啥就是啥。再说他们家,就是她做主。
“草药咱就不找了,咱还是找野□□。”之前找人参的过程中找到了一只野鸡,现在她想再找一只。
沈奕点头:“嗯。”
找野鸡这活儿对于绵绵来说轻松多了,不过20分钟就找到了一只十分肥硕的野鸡。
将野鸡双脚套好后扔背篓里,于绵绵又去摘了些笋子。是那种很小一根的细笋。将这细笋外表的壳儿剥开后,里面的笋特别嫩。以前在21世纪的时候,她很喜欢用这种笋子烫火锅。烫火锅也很好吃。
不过这个年代的人好像都不喜欢笋子,因为笋子这东西费油。若是油少了的话,做出来的笋子不好吃不说,还会将肚子里的油刮走。所以这个年代的人大多不喜欢弄笋子吃。
摘了不少笋子后,于绵绵又去捡了一些杂菌。虽然她最爱的是鸡枞菌,但既然看到杂菌这东西了,那就一并捡回去呗。反正沈奕背上的背篓够大,可以装很多东西的。
到最后,沈奕那背篓装得满满当当的,除了底部的两只野鸡,还有很多的杂菌和鸡枞菌。而那些笋子,于绵绵全都放篮子里了。
于绵绵觉得,菌子还是放背篓里好一点,笋子这些就放篮子。
不过笋子的下面,被她藏了人参。她相信不会有人那么手贱的要来翻她篮子。若真要翻,她也不允许。
而沈奕将背篓放在地上,他又去捡了一大捆柴。他将那捆柴绑在背篓的上方,这样别人就看不到背篓里面是什么了。这背篓织得很细密,从外面看,根本看不到里面装了什么。
而那样绑了一捆柴后,大家就会以为他们是来山上捡柴和摘笋子的。柴这东西大家不会嫉妒,因为他们也可以捡。而笋子这东西,他们更不会嫉妒。因为这东西他们根本不会吃。
将柴绑好后沈奕便背着背篓,带着于绵绵下山了。
今天收获颇丰,所以于绵绵心情很好。
于绵绵一边欢快的往前走着,一边回头看了看身后的沈奕道:“阿奕你中午想吃什么?要不咱们弄个腊肉炒竹笋,再炒一碗杂菌?”
沈奕见她心情好,他心里也愉悦起来。
他看了她一眼:“你做什么我就吃什么。”
于绵绵笑了笑,很想伸手抱着他胳膊跟他并排着走,但这山路实在是不方便。
所以她抿了抿唇,笑着回应他:“好,那就弄个腊肉炒竹笋,再炒个杂菌,嗯……再炒个鸡枞菌。”
反正菌子多,随便炒。
沈奕低低的应着:“嗯。”
两人一起往山下走,下山的速度比上山快多了,没多久两人就下了山,走进了家属院儿。
此时还不到做午饭的时间,所以很多家属都聚在一起唠嗑闲聊着。
有个三十来岁的妇女瞧见于绵绵和沈奕一起从山上回来,忙道:“沈团长,你带于绵绵同志上山了啊。”
这妇女就是之前喜欢跟在牛莹莹身边的孙小蝶,孙小蝶的丈夫也是个副团长。
按理说一个副团长的媳妇儿不应该整日跟在一个副营长媳妇儿身后的,但谁叫牛莹莹会吹嘘,而孙小蝶又想利用牛莹莹背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