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他时春风和煦 - 分卷阅读57
她一个人在家吃饭不习惯。
高长月隐约觉得她有话要对自己说,就去了。江岚做了几道西式的菜,还煎了牛排,因为知道高长月不喝酒,特意把红酒换成了饮料。
似乎早就做好了倾听的心理准备,所以当江岚把一个问句当成话匣子开关的时候,她并不意外。
江岚问:“月月,我们明朗,你了解他多少?”
高长月想起这些事情,心情就会莫名低落,不过她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那么沉闷,她平静道:“该知道的,差不多都知道了。”
“我就说。”江岚喝一口饮料,“有一次老孟回来跟我说,他在弟弟家撞见明朗跟一个小姑娘在一起,当着姑娘的面,明朗在介绍他的时候,说的竟然是‘孟叔’。当时我就知道,你对明朗来说不一般,因为平时如果有外人在场,他都不会叫我和老孟,实在避不开要喊的时候,他都叫我们爸爸妈妈,所以老孟一跟我说,我就猜你肯定知道了。”
高长月想想,好像确实是这样介绍的。她回:“其实那天我只是巧合下知道他是被领养的孩子,更多的是在帮他打完那场比赛之后,我自己瞎想的一些,还有就是年前我因为工作去到冬乌镇,见到了孙姨,就知道得更多了。”
江岚点点头:“我知道,孙姐那边打过电话回来,听说明朗有喜欢的女孩子。我太好奇了,这孩子这么多年,从来没有把感情在长辈面前摊开过,我一听孙姐都见过你了,就着急,所以才借着他小叔出国的事情,想见见你,你可不要怪我们心急啊。”
“我怎么可能怪你们呢?”高长月突然喉咙一哽,“江阿姨,我还有个问题想问问您,孟明朗的外公外婆为什么不要他呢?我知道他连想吃外婆做的饭都只能站在门口吃完就走,我真的替他感到难过,可是又不知道这中间发生了什么,还有关于那个教练的事情,他不愿意跟我说……”
除夕夜她开口试探过,最后不了了之,答案是有了,可透露答案的人却再不愿意开口。
江岚从一旁抽了两张纸巾递给她,叹着气说:“明朗的亲生母亲叫陈怡……”
余思久、陈怡和江岚,他们都出生在冬乌镇,那时候镇子小,小学和中学都只有一所学校,三人直到上高中,才因分班而分开。
小时候的余思久非常调皮,不光自己不爱学习,还喜欢招惹陈怡。陈怡呢,胆子又小,柔柔弱弱的,白天在学校里有江岚护着,余思久还能稍微收敛一点,可余家和陈家是隔壁,余思久简直占据了天时地利,放学之后,江岚不在,陈怡就只能被使唤得团团转。
那时候只要吃过晚饭,附近的孩子们就像蚂蚁出巢一样,聚在村里专门供附近农户打谷子的场地上玩耍。从谷场到村里唯一的小卖部,来回要二十分钟,陈怡几乎每隔五分钟就要被余思久使唤一趟,买拔糖、汽水、冰棍、奶糖……
夏天的时候,有骑着自行车到村里叫卖的小贩,可余思久偏不买这种,就要使唤陈怡来回跑上二十分钟去小卖部买来一模一样的,他才高兴。否则只要他不高兴了,整个场子上的小朋友都不得安生。
因为那块占地很广的谷场是他家开的,当时整个冬乌镇只要是种谷子的人家,每年都要来租用场地。余家在那个年代,勉强能过上吃穿不愁的生活,所以只要余思久一不高兴,就会拿着长杆子到处追赶来玩耍的小朋友,简直就是恶名昭著的小魔王。
而陈怡从小被余思久使唤到大,江岚作为她从小玩到大的好闺密,一直在为她打抱不平,也因为江岚从小就是三好学生,余思久不太敢惹,所以三人的关系在不知不觉中就像是老鹰捉小鸡的游戏。只要江岚这个“鸡妈妈”不在,“鸡宝宝”陈怡就要被“老鹰”余思久摧残,而这只“老鹰”的所有行径,在江岚看来,恶劣到了极致。
所以江岚从来都没有想明白过,陈怡为什么会喜欢上那个捣蛋王。
可这世上,哪有什么毫无来由的喜欢,江岚只看到余思久使唤陈怡,却没看到使唤陈怡买来的所有零食,他只吃一口,汽水只喝一口,拔糖、奶糖和冰棍都只舔一口,就嚷嚷着不要了。
那时候的人家,小孩儿能吃上零食都是天大的幸福,更别提是陈家。陈家因为只生了一个女儿,在那个重男轻女的年代成了村民们闲暇时的谈资。陈怡的父亲是典型的大男子主义者,在积年累月的嘲笑下,更是不待见这个女儿。人们都说女儿是父亲的小棉袄,陈怡却成了父亲眼中的毒瘤,成了让他丢脸无数的污点。
想从家里得到买零食的钱,比登天还难,不过因为余思久,陈怡几乎吃遍了那时候流行的零食,他“不要的”,全都进了她的肚子。
上高中之后,三人分班,余思久不知道用了什么方法,开学仅一个月,就被调到陈怡的班级,两人不但同班,还成了同桌。
那个年代,女孩们上高中后都有零花钱,她们每个月可以买当时新潮的卫生棉,陈怡却没有,她只能拿布条凑合用。那时候学校小卖部的小豆冰棍是两毛钱一根,一毛五分钱的山海关汽水已经被三毛五分钱的北冰洋取代。<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