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对上助理不解的目光,他看似随意解释:“桑晓整个剧组都在南川出了事,最近又遇到那么多奇怪的事,总得查清楚些。”
话是这个理,不过,该查的,怎么不是一年前那场地震?孙伟豪想起,那个私家侦探还说过,一年前遇难那批龙京过去的影视工作者,还有不少找不到尸体的。
不过……老板的事下属少问。
孙伟豪临走前,忽然又折回来,“曲总,刚才咱们找的那侦探还提了件事,虽然没什么关系,但还是跟您说声。就是我们离开南川后,当地发现百岵族的墓被人挖开,里面还死了个盗墓贼,据说,那盗墓贼死得很可怕,连内脏都没了。”
“不是说,这个百岵族全被埋在山底下?”
“说是前番地震,原本山体坍塌,反而让底下的东西见了光。那些土夫子求财,消息又灵通,听说原本好像是有两个进去,但不知怎么,只发现一具死尸。”
曲凌想起桑晓说过的话。
他跟他弟是族长捡回去养大的。当时,曲凌试探问他,桑晓是不是族长?桑晓说,族长有自己的儿子。
问题来了。百春族以女人为尊,如果桑晓是百春族,那么在他问谁继承族长之位时,桑晓该答的是族长女儿,而不是儿子。
难不成,当年百岵族还有人活下来,桑晓就是百岵族的?他说他们族里的“圣物”丢了,他离开南川就是来找“圣物”。
而这么巧,就在那几天,百岵族的墓被人盗了。说不定,桑晓找的东西,就是被那个消失的盗墓贼给拿了。如果是这样,那消失的盗墓贼又去了哪?
他们手里的东西应该进黑市倒卖才对……
“曲凌!”
桑晓骤然推门而入,“白警官那边打电话过来,说他们有重大发现!”
第37章
“我们连续调查了李建明来龙京后的生活。他最初跟李剑丽一起住在酒店,就读于春华民工子弟学校。后面李剑丽换工作,他就跟着她走,直到考上龙京音乐学院,才住进学校宿舍。”
“他的同班同学、室友都说他性格内向,不太爱跟人交往,穿着朴素,平时花费也很省。大一那学期,他每天就是教室、食堂和图书馆三点一线,下学期因为参加‘明日之星’训练营长期不在学校,被淘汰后回校并无异样。唯一不同的,就是他经常利用业余时间出去打工。”
白济一口气说到这儿,特地停下来喝了口啤酒,又拿起刚烤好的羊肉串,上头正滋滋冒着油。
烤肉加啤酒,香到神仙都不会走。
但是坐在他对面的曲凌不经意皱了下眉。
周围滚滚白烟,肉类在炭火烧烤中不断散发出强烈香味,对曲总而言,这仿佛就像咖啡被洒了把孜然,怎么看都格格不入。
这种高油脂食物,也就白济这种糙汉会喜欢。
曲凌颇为嫌弃地扫过眼前的盘盘碟碟,结果转过头,旁边桑晓左手啤酒,右手烤串,吃得满嘴都是油。
“所以很有可能,李建明就是趁着外出打工的时间去学习蛊术?”
“这个可能性很大。来桑晓,试试这个,整个烧烤摊什么都能没,绝对不能没的,就是这烤腰子。”
“哦哦……宝藏美食!”
左右两人吃得满嘴流油。
曲凌压着不悦,冷冷道:“白科长,上回是饺子,夜宵是碳水给肠胃的负担够重了。这次是烤烤,还加啤酒,年纪轻轻,总不能一瘸一拐去抓坏人吧?”
对上桑晓疑惑的眼神,他一边解释,一边将对方手里的啤酒换成茶:“烧烤加啤酒,会附赠风湿大礼包。你少喝点。”
桑晓眨巴眨巴望着那瓶被夺走的啤酒,心想,他这身体倒是啥也不怕。
“哟,管得真严。”白济晃了晃手里啤酒,却对桑晓道:“你不是公开跟这家伙分手了吗?他现在没权管你吧?”
上回桑晓在莱茵河西餐厅当众跟未婚夫一刀两断的视频还在网上流传,网友记忆还新鲜着。
“白警官,其实他就是我老板——”
“行了,你要是再废话,就自己慢慢吃吧。”
曲凌这句彻底让白济收了闲聊的心,他一口闷完剩下的啤酒,才正色道:“我的同事仔细问过李建明的室友,有个地方不太对劲,就是李建明打工通常去的是超市这些地方,工资不高,顶多就是赚点日常生活费。但有个室友发现,李建明用的一款耳机,却是现在一个英国牌子,差不多要一百万左右。”
“沃森海特?”曲凌第一时间念出来品牌名字,白济挑了挑眉:“不愧是有钱人,曲总猜对了。”
“说起来真是巧,原本根本没人认出这玩意有多贵,那些同学都以为他买的是杂牌。后来他一个室友抽中豪华游轮票,在船上看见国外富二代也用这个,才知道李建明深藏不露。”
“所以,又到了无奖竞猜环节:李建明购买耳机的钱哪来的?”
桑晓毫不犹豫答道:“他用蛊术替人家办事收的钱。”
百万可不是小数目,李建明轻轻松松买了天价耳机,足以证明他手里绝对不止一百万。
“倒推一下就清楚了。他这么有钱,还继续去打工,也就是说,打工是假,去学习蛊术害人赚钱才是真的。你刚才说,他是参加完那个训练营才去打工的。”曲凌眼中掠过精光,轻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