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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娘子重生儿,春风十里伴崽行_分节阅读_第4节

肉肉喵 10976字 2024-08-02
  他那时六岁已经记事,数次问过家人亲娘下落。
  祖母说,母亲是贱人,未婚先孕硬赖着唐家。又是妒妇,见不得父亲娶妻,自己撇下男人孩子跑了,丢唐家脸,不许多问。
  去问父亲唐玉书,自然没有得到回复,反而是一顿毒打,骂自己是贱人生的贱种。
  随着他渐渐长大,经历的事情多了,也恨起那个失踪的母亲来,只认为是母亲不自爱,给自己惹来祖母父亲嫌弃。
  自己在唐家虽然不饿肚子不受寒冻,但没有被承认身份,只说是祖母收养的乞儿,没少被下人奴婢暗中欺负。
  父亲唐玉书本就不喜自己这个私生子,平时鲜少挂心,热衷官场后更是对家里一事不管。
  等到九岁时祖母病逝,后娘孙氏就连一点脸面都不要了,找了借口将自己逐出家门。
  自己被逐也就没有再回过唐家,赌气要在京城立足。
  可有孙氏的暗中吩咐,京城没有商家店铺敢收留他当伙计,只能乞讨的混混。
  也是这段时间的混迹市井,让他无意中得到母亲死音。
  安氏是死在北城的暗娼门子里,这让他心中的恨意更深。
  恨谁,他恨亲爹唐玉书无情无义,恨后娘孙氏蜜口蛇心,恨亲娘死在那样的腌臜地。
  恨老天无眼,让自己跟母亲一别之后再无相见之日,而唐家却是蒸蒸日上,繁花似锦。
  父亲唐玉书本就是会衡量利弊、趋炎附势之人。
  高中进士后娶进娇妻入门,在孙家和广安伯府帮衬下,一路官运亨通,不到四十岁就坐到礼部尚书的位置上,成了朝堂上最年轻的尚书,风光无限。
  而礼部尚书府的公子唐远,自己的那个同父异母的亲弟弟。
  少年得志,学业有成,有父亲唐玉书亲自辅导课业,才十岁就考上童生,满腹诗书相貌俊朗,在京中人人称赞,是难得的少年才俊,前途无量。
  那一世,唐府的一切荣华富贵,都跟他与母亲安氏无关,他们俩只是风光霁月唐尚书在年少无知时的一段荒唐事。
  正房里唐牧心绪难平,还在努力适应重新开始的人生。
  后厢房中,安春风开始收拾行装。
  原身才刚到京城,连门都没有出过,更没有添置新衣,衣箱里是以前的几件半旧夏装,妆匣里是两个同样半旧的淡青色丝线绒球。
  她先从衣箱里翻出一件鸭蛋青没有绣花的长裙穿上,衣衫合身,再系上腰带,恰恰勾勒出玲珑曲线。
  额头上的伤口虽然没有再流血,可破皮创口暴露在外还是有感染的风险,后脑勺上的血包也坠着疼。
  现在没办法处理,安春风只能随便翻出一根干净的白绸带在脑袋扎上,正好前后都护住也好受一些。
  既然要走,该带的东西都要带,除了几件衣衫,就是满屋的丝线络子。
  原身手巧,会好几种打络子花样,也正靠日夜编这些络子换钱补贴家用。
  虽然有原身记忆,安春风不确认是否能接下原身的手艺,还是先将这些丝线收起,等有时间琢磨琢磨。
  而且这不仅是证明自己身份的物件,还能换上几百文钱。
  她可不能把希望寄托在这家人的良心发现,万一就这样被赶走,那就身无分文了。
  安春风找一块布,把几件衣服和绒球头饰连同丝线络子包起来。
  就在刚刚将包袱皮四角系上,房门又被人猛的推开。
  进来的是一个十六七岁,上穿青绸比甲,下着淡红长裙,腰肢纤细,如弱柳轻摇的姑娘。
  安春风眸色一沉。
  这是唐玉书投靠的亲戚,大太太刘氏身边的贴身丫鬟鸳鸯。
  无事不登三宝殿,该来的总会来的。
  几天里,这个丫鬟都没有正眼看过原身,更不会随便到自己屋里。
  鸳鸯带着两个粗使婆子闯进来,只以为要看见一个躺着哭哭啼啼的怨妇,没想到安氏已经好收拾东西。
  她看着安氏匀称身材和那一双没有穿白袜而宽宽的大足,厌弃撇嘴。
  京城年轻女子以高瘦为美。
  身姿纤细的女子穿上宽袖大裙,外罩素纱轻罗,白色软底绣袜套高墩屐鞋。
  这样站立处如轻风扶柳,行走时莲步摇曳,整个人如同天外飞仙。
  在鸳鸯眼中,像安氏这样的丰盈就是丑陋庸俗,只有干粗活的婆子才长成这样。
  鸳鸯也不走进房里,只嫌弃的抬手捂住口鼻,对安春风道:“你倒是知道自己的下场,二太太和三爷宅心仁厚,知道你疯病犯了,不罚你,还要放你出门去。
  把包裹打开,看看里面装着什么东西,别把府里的物件儿偷走了!”
  鸳鸯盯着安春风背后的包裹,目光闪烁。
  安春风瞥她一眼,冷声道:“这个鸟窝里有值钱的东西需要偷?翻包裹……除非是你想栽赃诬陷!”
  鸳鸯一噎,安氏住的后厢房是她看着整理的,自然清楚有什么。
  这里除了木榻被褥就是一个空荡荡的小木箱,其他的都是安氏带来的丝线,真是一文值钱的东西都没有。
  可是……鸳鸯捏了捏衣袖里的东西,自己说偷就是偷。


第6章 张狂跋扈
  鸳鸯也不用旁边跃跃欲试的婆子动手,走上前就去扯放在旁边的布包:“你没偷东西就拿出来翻检!”
  为防万一,太太要将这个女人的脸丢尽,再打发得远远的,连京城都不能留!
  她这小动作没有躲过安春风的目光,顿时眯起眼。
  安春风不是能吃亏的主,前世从小的摸爬滚打靠的就是胆气。
  哪怕现在形势不允许张狂,也不会让人随便欺负。
  “你是什么玩意,一个下贱奴婢也敢来搜我的东西!放手!”安春风抬手一把抓住她的手臂肘关节上,手指暗中用力。
  鸳鸯高声正道:“我这是抓贼……啊!”
  话音未落,鸳鸯只感觉手臂如同针扎,半边身子都酸软无力,惨叫着跌开数步差点摔倒。
  就在这时,一只金镯子从鸳鸯衣袖里滑落地上。
  两个粗使婆子对视一眼,慌忙上前将安春风挡住。
  一人将鸳鸯扶起,一个对着安春风嚷嚷:“你敢伤了鸳鸯姑娘,太太定要打死你!”
  安春风瞟了一眼地上的金镯子冷哼道:“你想干什么?”
  鸳鸯疼得额角冷汗都出来了,抢先将金镯子捡回,只叫道:“你、你把我手臂捏断了。”
  安春风轻嗤一声,指着她的手臂道:“你是纸糊的?推一下就断了,想讹人也要看清楚再说!”
  鸳鸯低头一看,刚才的疼痛转瞬即逝,自己手臂活动自如,透薄衣衫连一个破口都没有,只有一股酸楚酥麻还在身上走窜,让她说不出的难受。
  “你、你……推人总是事实!我要去太太跟前说理去!”
  鸳鸯不敢提金镯子,只要不说,这明晃晃的诬陷就只是自己不小心掉了东西。
  况且太太这样做是何意,她的确不知道。
  见鸳鸯不提金镯,安春风也不多言,身在狼窝,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己还是赶快脱身为妙。
  她低头打量“自己”的手指。
  原身长得圆润,这双手也漂亮,皮肤光滑细腻,净如凝脂,手指修长如青葱,手背上还有一个个浅浅的肉涡。
  修剪齐整的指甲上没有涂丹蔻,却泛着淡淡的粉色,在安春风眼中可谓是完美无瑕。
  她只以为这具身体只是普通妇人,没想到原身日日夜夜编织络子,手指早就灵活异于常人。
  自己在鸳鸯手臂关节一捏,足够她酸疼半日。
  前面正房屋里,刘氏还在绘声绘色描述孙家的富裕,以及跟广安伯府的亲密关系,听得秦氏眉开眼笑。
  唐玉书面色沉静,负手在屋里徘徊,心里却是翻腾不已。
  之前刘氏说起孙家亲事,并没有说清相好的高门是谁家。
  他在京中已经数月,每日温书之余,对广安伯府也略有耳闻。
  丽嫔进宫两年,深得圣上宠爱,爱屋及乌,伯府在京城也是声名鹊起。
  好些学子说起伯府就道:十年寒窗苦读,还不如回家生个好女。
  嘲讽话中是掩饰不住的酸涩羡慕。
  唐玉书同样有过此意,没想到自己也会有一天跟伯府走得如此之近。
  要是孙家真的能跟广安伯府搭上关系,自己娶到孙家女,那么考上进士就能谋到实缺,不用跟其他人一样辛苦熬资历等候补。
  京城居大不易,一边是清贵名声清贫生活,一边是高官厚禄唾手可得……傻子都知道该怎么选!
  只是自己家中这一闹,等安氏走后,不知道孙家又会是何种态度对自己。
  唐玉书心思深,哪怕心中已经有决定,面上也没有显露,反而是一副为难神情。
  就在这时,就听到外面传来一阵吵闹声。
  鸳鸯被两个婆子搀扶着进屋,在她们身后跟着背包裹的安氏。
  安春风进屋抬眼打量四周。
  这间屋子虽然比耳房宽敞,家具摆设一应俱全,可陈设简单,都是旧物。
  屋子中间的软榻上坐着一位高傲的中年妇人,眉宇间透着几分刻薄,旁边还有一个清瘦的中年美妇人,脸色苍白带着病态。
  安春风脑中记忆闪现,那高傲的妇人是唐玉书的远亲伯母刘氏,而病美人就是原身的婆婆秦氏。
  鸳鸯一进门就跪地哭述:“大太太,二太太,三爷,安娘子不许检查行李,还动手伤人。”
  她一边说,一边觑着刘氏,眼泪汪汪很是可怜。
  刘氏见她这般模样,顿时明白事情没成,脸一黑,狠狠瞪了鸳鸯一眼:蠢货,连这点小事都办不了。
  她用金镯陷害安氏盗窃,是想让唐玉书母子面上羞耻,心中愧疚听从摆布。
  只是现在一切都已经心想事成,安氏一走,亲事也定,金镯子也无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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