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那是阮季玉亲生父母的家。也是李枫生活了二十二年的家。
阮家暂时不能轻易回去,那就先去看看亲生父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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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站在灯火通明的别墅大厅正中央,身边一群保镖和佣人吓得大气都不敢出。
漂亮奢华的整面红酒柜,正中间扎着一把雕花匕首。
完美彰显着当事人的嚣张气焰。
在极低的气压中,雷霆走向自己的酒柜,伸手将匕首取了下来。
他展开那张便签条,入目是偏瘦的清隽字体:
“雷先生,我要参加下个月的达人破案综艺,和你的‘小枫’一样,我也要一个名额。愿赌服输,你应该不会拒绝吧。”
“对了,你不适合穿暗红色休闲西装,换黑灰色的平驳领双排扣试试,老派绅士更适合你。”
落款是——“季玉”。
雷霆低下头,金色的长发尾端扫过便签上的“季玉”两个字,带出一点暧昧的凉意。
这个落款,的确很……大胆。
第3章
蓝白相间的出租车驶入闹市区,正值冬天,十一月快到圣诞,街边大大小小的商铺都贴上红红绿绿的装饰,天气很冷,天色也不好,像是要下雪,阮季玉在出租车上就有些困了。
他这身体确实是先天体虚,再加上刚刚只裹着一件雷霆的羊绒大衣在寒风里走了十几分钟,现在竟然感觉有些头重脚轻,发热起来。
他上了车以后将自己身上的“装备”都摘了下来,露出自己最开始穿的那身青色丝绸睡衣。
这睡衣是雷霆的,他确信。上面还残留着雷霆身上淡淡的古龙水味。
阮季玉挽着两边的袖口,裤腿也折了几下,勉强让这大两个号的睡衣能正常穿,但是他穿着雷霆的这套丝绸睡衣,总有种宽腿大袖,“仙风道骨”的感觉。
他将女佣的工作服折起来,把用来伪装的零碎东西放在中间,两边迅速包起来袖子一插,再整理两下就变成了一个斜跨布包,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这是一件衣服改造。
他将那件雷霆的羊绒大衣重新穿在身上,然后把“斜跨包”背在身侧,顺了一把自己额前略带点自来卷的黑色短发,一下就好像变了一个人。
司机从后视镜偷偷观察这个长相漂亮白净,像个小明星的小伙子。
阮季玉看了一会儿街道的夜景,眼尾鼻尖泛红,半眯着眼,虚弱地靠着车窗,好像似睡非睡的模样。
像只矜贵慵懒的小猫,太漂亮了。
这都快九点了,这孩子从那高档别墅区跑出来,身上还穿的是一看就价值不菲的羊绒大衣,大冬天的里面就穿一套丝绸的睡衣,再加上他那种生人勿近的气质,以及白净柔软仿佛从没经过风霜的脸蛋,司机几乎可以确定,这肯定是哪家离家出走的小少爷。
他说要去的地方是一片教师家属楼,离着高档别墅区几乎要穿过半个城市,虽然不知道这富家小少爷去那儿干什么,但这一单他十有八九得多挣点钱。
阮季玉倚着车窗,极力回忆着剧情。
李枫从小在李家长大,李父是个不得志的高中物理老师,在市里的育才中学教书,李母开了一家裁缝店,靠给人改衣服修裤腿补拉链也赚点钱,私下里自己琢磨些设计,给人做几件成衣,附近人的反响也都不错,两口子日子还算过得去。
李家住在育才小区,这一片其实是当年给育才中学的老师分的房子,李父为人踏实老实,腿脚又不太好,当年分房的时候,两口子选了最阴暗潮湿的一楼,一住就是几十年,为此李枫长大后没少在家发脾气。
两口子都是善良的老好人,李枫成绩很差,长得却不错,上了高中以后便混迹酒吧,驻唱,乐队,做模特,甚至做过陪酒“男模”,那时候他就天天怂恿父母给自己一笔钱学表演去,以后混娱乐圈。
两口子疼儿子,虽然不懂这些,但也砸锅卖铁把准备买房养老的钱都给了李枫,供他去首都读了一个电影学院,然而李枫刚上大三,就头也不回地认回了阮家,成了阮家三少爷。
原书中的剧情写,李枫顺利成了阮三少以后,找了当初玩的不错的几个小混混,给了他们些好处,让他们把李家父母逼走,果然过了没多久,李家父母就辞职关店,搬家离开了,此后再也没有了音讯。
阮季玉今天回去就是想知道,李家父母到底是为什么搬家的。
况且……那是他现在这个身体的亲生父母。
上辈子他从小就是孤儿,亲生父母对他来说,吸引力远远大于什么阮家三少爷,什么家财万贯,什么替嫁豪门。
出租车停在“育才小区”的老旧牌子前,这种老小区几乎都是敞开大门,两边都是店面铺子,小超市便利店,卖菜肉馒头这类的小铺子,冬天天黑得早,沿街的铺面只有零星几家开着门。
而这里没有什么花花绿绿的圣诞节贴纸,也没有金色唱着歌的铃铛,这里的冬夜黑沉冷漠,行道树举着枯瘦的枝桠,路灯好像还坏了,地面脏污斑驳,门卫小屋门口的一盏小灯昏暗。
阮季玉强撑着昏昏沉沉的脑袋,推门下车,他从兜里掏出那支从雷霆客厅顺出来的昂贵钢笔,递给司机。
“不用找了。”
司机呆愣愣地接过钢笔,看着他裹着黑色羊绒大衣朝小区里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