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夜遇3
“我啊。”徐篱山笑道,“我可以未卜先知,信不信?”
徐六公子嘴上向来没个正经,云絮叹了一声,从架子上取下深青细带为他束好腰身,随后勾住他左手袖袋,揣了一枚香袋进去。
仅一眼,徐篱山就看出这香袋布料上等,上头那一枝芙蕖绣花用的是极好的金线,下头串着的碧玉珠也青嫩欲滴,比安平城那些千金小姐们用的都丝毫不差。他抬袖,一股若隐若无的清淡药香。以前云絮不是没送过他巾帕香袋之类,可没有这般讲究,以至于眼瞧着就很特殊的。
不能要,他没地方搁,徐篱山想。
云絮却是抬头看他,抢先说:“你先前那只不是丢了么?我恰巧得了块好料,闲暇时就做了一只。”
徐篱山那双眼生得美,薄薄的双眼皮,眼角自然上翘,一双瞳子更是润了水,乍一眼温柔多情,生来就不会动怒似的。可他身量高,看过来时几乎称得上居高临下,浓密的睫毛遮一半瞳光,“寡情薄幸”四个字几乎要从这张无出其右的脸上透出来,毫不掩饰,毫不留情。
“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1]”。
徐篱山在风月场上混惯了,在探春宴上也很得宠爱,却是真真的片叶不沾身。她能多得一眼,是因着“分寸”二字,云絮心如明镜。
“你送我的那几盒好香在外头能卖多少价钱,我是知道的,我拿不出你稀罕的东西,就把这个当作回赠。香袋里头装的是解酒丸,喝醉时闻一闻会好受些。”她把涂满胭脂的唇抿起来,对徐篱山露出平日待旁的客人的那种笑,“你来我往,回头你可不许说我白拿你东西。”
徐篱山改了主意。
云絮这是拿他当傻子哄,但到底相识三年,落个体面最好,所以他做一回也无妨。
“好说,那就谢了。”徐篱山掂了掂袖,接着伸手指向窗边那匣子钱,“我知道,你现下是不敢去王家了,但也别着急,直接拿钱赎身过日子去。姑娘美丽聪慧,定能觅得良人,到时我们仨也来喝你的喜酒。”
云絮盯着他,良久,很规矩地福身,“多谢……公子。”
徐篱山摆摆手,转身出门,“别送了,早点睡吧。”
身后响起摔倒的声音,他头也不回。
廊上明烛不断,堂上笙歌不绝,鹤梦楼是安平城最热闹的地方之一。堂上正跳着长袖舞,柳腰盈盈,妙影翩翩,席间饮酒品茗,有几个学生摆了笔墨,耍卖文采。
徐篱山本是随意一扫,却被两个走进大堂的汉子攫住视线,那二人高大精壮、步伐稳健,通身气势也不似寻常打手护卫,在底下转了一圈又往楼上来,像在找人。
他收回目光,下楼去了。
云絮追到栏杆前,看见徐篱山被几个姑娘拥着、一路说笑着往外头走,路上他接过学生的朱笔替一个姑娘补齐锁骨上的花纹,手腕稳当,目光规矩,并不轻佻下流,很把人当个人看的。
这是个温柔的冷情人,她凄然泪下。
*
不妙。
事情不妙。
徐篱山出了鹤梦楼,仰头呼一口冷气。他走过石桥,去铺子打了二两桂花酒,抄小道回家。
文定侯一早就在城中为离京的六儿子买了套宅子,但徐篱山嫌弃那周围人多,府中仆人还很喜欢打他的小报告,惹得文定侯老是飞鸽传书一通说教,前些年便在城郊买了座小院,重金修缮一番,搬了过去。
那小院原是城中某老爷养外室的,不仅偏僻,周围还没个邻里,贼啊偷啊顺着山翻过来再行几里就能肆意妄为,当时就连褚凤曲港都觉着不靠谱,怕他遭祸时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他们连新鲜的尸体都收不了。但他“一意孤行”,好在这些年和小厮两个人住着也没出什么事,被人说是心大有福。
当然,徐篱山没告诉别人,他不是心大不是好运,是身边有超人。
夜已深,小道寂静,清光四射。
徐篱山哼着《群英会》,步子悠闲,脑子却不闲。先前在鹤梦楼,他对云絮说自己能未卜先知,真不全是瞎吹牛。
《太子陵》中写:【安庆二十三年秋,金昭卫副使杨峋京郊伏诛,死无全尸,妻家王氏以“谋害皇族”论罪定罚。】
这《太子陵》就是徐篱山“未卜先知”的宝典,说起来很不得了,它来自一个名叫花市的地方,是一本篇幅三万、开车篇幅两万五,主打描写病娇五皇子*可怜小白花*温润三皇子之间“你强制我,我痴恋他,他利用我”的十八禁睡前读物,也是他所处的架空世界。
没错,徐篱山是穿书,胎穿,这身皮囊长大后和他不能说有点相似,只能说一模一样……可能这就是平行世界中的另一个他?
当年徵音诞子时血崩,艰难生下孩子便撒手人寰,紧接着高僧便上门说动突然发热卧病的侯爷以“克母克父,来历不详”的罪名将孩子送往常州安平城。就这样,莫名二度出生的二十一世纪十八岁男大徐篱山就成了原著中那仅有“押解回京途中遭盗匪轮|奸,死后被野狗分食”这么一句戏份的炮灰npc——徐六。
是的,大名都没出现过。
起初吧,徐篱山觉着穿书没什么,换个地方一样过;npc没什么,“不惧风霜雪雨逆风也飞翔,活成一束光,世界都照亮[2]”;结局已定也没什么,能活一日就快活一日,临到死了能逃就逃,逃不了就自己来一刀,求个痛快,反正他孑然一身,无牵无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