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人鱼崽崽437
太困了,昨晚就睡了三个小时。
化妆师以为他不高兴,提醒道:“今天可是你的大喜日子,要保持好心情,而且你看,外面的雪从昨天后半夜就没下了,这可是个好兆头。”
地面上还有一层不薄不厚的积雪,屋顶和树被染成了白茫茫的一片,非常漂亮。
晨晨和小楠在房间里跑来跑去的玩捉迷藏,管家在后面追却没追到。
晨晨一头撞到了黎霄脚上,捂着脑袋皱了眉。
“爸爸?”
黎霄今天心情非常好,状态完全就是一匹吃饱喝足的狼,而叶锦川是他昨天吃进肚子里的食物。
嘴角带着浅浅的笑容,他弯腰摸摸晨晨的脑袋,温柔说道:“不要乱跑了,去外面把牛奶喝了,帮小楠也倒一杯。”
晨晨张着嘴巴愣了很久才回过神来,木讷地点了点头,拉着小楠出去。
妆容已经完成,化妆师收拾好东西去外面等待,把房间让给了夫夫二人。
叶锦川站起身来,旁若无人地解开睡衣纽扣。
衣服落地,大好的风光也被黎霄全部看遍。
拿起床上的衬衫披起来,还没来得及把纽扣扣好,就被黎霄抓住了手腕。
他低头在叶锦川的颈间闻了闻:“好香,玫瑰味的。”
那是黎霄专门为他定做的香水,前调是玫瑰的花香,还带着淡淡的湿润气息,中调是略微有点苦的可可味道,后调是小苍兰夹杂着木质的冷冽清香。
在他锁骨上轻轻咬了一口后,黎霄才依依不舍地帮他把衣服扣好。
作为当事人之一,叶锦川其实并不了解今天的流程,婚礼的事宜都是黎霄在安排,虽然何书墨跟他简单说过流程,但只是一小部分。
具体流程无论他怎么问黎霄,黎霄都不愿意说。
场地是在一个非常豪华的饭店顶楼。
据说这里是国内最顶尖的饭店,来这里吃一顿饭,可以花掉普通人几年的工资。
叶锦川坐进白色的婚车,手腕上系着一条白色蕾丝。
风从打开的车窗吹进来,蕾丝在空气中翩翩起舞,与车内播放的音乐缓缓融为一体。
这首歌是黎霄专门请季烊写的,节奏很舒缓,听起来却并不单调。
当初季烊请宋稀帮诺诺看病,一直和他们夫夫道谢说要报答他们,黎霄一想,干脆让他写了这首歌。
“不远处的你,比光芒更加耀眼,融化了我心中解不开的结。”
“爱情怎么可以有期限,你是我专属的玫瑰,绽放在这白茫茫的冬夜。”
叶锦川抿了下唇,转头看向黎霄,一字一顿地说:“谢谢。”
黎霄没有说话,目视着前方,悄悄握住了叶锦川的手。
明明已经在一起生活那么久了,黎霄还是忍不住紧张。
胸中里像是有无数烟花同时炸开,连呼吸都变得有些困难。
黎霄缓缓闭上眼睛,他看到了,那烟花好美,在他身边站着另外一个人,眼中倒映着烟花也倒映着他。
烟花很绚烂,但他在那人的眼眸中,丝毫不输给这烟花半分,反而比烟花还要耀眼,夺目。
该说谢谢的人是他啊。
叶锦川带他找到了那个有血有肉的自己,带他看到了自己从没见过的风景,体验了他曾经连想都不敢想的人生。
他好爱叶锦川,恨不得把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给他,这场婚礼也是如此。
前后否定了几十个方案,即使找到了最优解,他依旧觉得不够。
他的叶锦川,世界上最好的叶锦川,值得拥有最好的。
“我好爱你。”
他微微偏了头,声音在颤抖,胸腔里、心里、脑子里、身体的各个细胞都承载了太多爱意,这么一句怎么够。
但他太不争气了,半天也没能说出第二句。
叶锦川莞尔而笑,略有些调皮地说:“真巧啊,我也很爱你。”
叶锦川无法衡量,也没办法比较,但他知道,如果自己是黎霄的信徒,他会毫不留情把自己的灵魂献出,哪怕死亡。
这感觉太奇怪了,却也太美妙了,哪怕过了十年、二十年、五十年,他也忘不了。
他希望时间快些走,又自私地期待不要那么快,他还想再享受一会儿属于他们彼此的时光。
车子缓缓停下。
叶锦川轻声道:“走吧。”
饭店门口放着两人的照片,上面写着几个黑色的小字。
新人:叶锦川、黎霄。
叶锦川有些恍惚地看了许久,抬手抹去了上面的雪花。
黎霄包下了整个二十九层。
电梯里放着喜糖,铺着红色地毯,踩上去很柔软。
“叮”的一声,电梯门开了。
晨晨和小楠站在电梯门口。
他们笑着递给叶锦川一只玫瑰花。
现在已经是冬天了,为了找到还在盛开的玫瑰,黎霄没少下功夫,这是早上刚空运过来的,花瓣上甚至还沾着露水。
叶锦川一手接过玫瑰,拉起晨晨和小楠。
随着服务员把门打开,映入眼帘的场景又何止豪华两个字能形容。
所有桌子上都摆放着一束鲜红的玫瑰。
脚下的地板上铺着上好的红地毯,头顶的水晶灯发出蓝色的光,把周围的一切照亮。
墙面上是玫瑰样式的浮雕,还点缀了几片真花瓣上去,惟妙惟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