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喜欢
单丹点点头,“嗯,你这么说话有点我熟悉的意思了。诶,你记忆恢复的怎么样了?”
顾思明一口吃掉西瓜尖。
“毫无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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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已经学会怎么玩手机了,怎么使用一些电子设备,可这几年的记忆还是空白的。想不起来什么,对你只有莫名的亲近感,大概我们真的曾经一起做过很多傻事吧,印象特别深刻。”
单丹点点头,“没事儿,想不起来就拉倒,反正咱俩这几年也没干什么正事儿。”
他俩在距离那只鸡方圆五米的地方吃西瓜,早就让人家盯上了。
顾思明望着绿油油的菜地,开始感慨,“我觉得这种感觉特别不好,我印象里成年以后的我至少也要成为一个对社会有所帮助有意义的人。怎会是这样一个废柴!我想去慕倾的公司上班锻炼一下涨涨经验,毕竟他是我的另一半,还能照顾照顾我。”
单丹把西瓜皮扔在了地上,“你可拉倒吧。”后来转念一想,也挺有可行性的。
等到彻底闹掰那天,他俩还可以搞个破坏再走,再者说,就像慕倾这样闷骚的Alpha是一定需要Omega陪伴的,他们可以看见一个搅黄一个。
“你等等我吧,我年轻,身体好,就这腿不到一个月就能长上,背上两根骨头也不算什么,到时候咱俩一起去他那儿报到。”
顾思明点点头,任何时候起步都不晚,他还是有希望的。要先接触下社会,然后再去考取北大的研究生,这个梦想自己还是要追逐的。
顾思明过来的时候背过来一个大包,是他最近在那所公寓里淘捡出来的物品。
“你看看这个是我吗?”
单丹接过来,是顾思明高中时期跟慕倾一起照的照片。
相片里阳光明媚,天色成兰,慕倾阳光少年笑得一脸璀璨,怀里还抱着个篮球。
旁边是比他矮一头的顾思明,摆出了有些羞涩的假装不经意轻轻将脑袋靠过去的姿势。
“这个相片里的人是慕倾吗?”
单丹想说傻子也能看出来是一个人,不过鉴于自己好友失忆了,那可以换个思维方式。
于是他故作深沉的低下了头,想表现出一种悲哀委婉的气氛。
结果西瓜刚才啃得太愉快了,一开口,哈喇子就流了出来。
单丹吸溜了一下。
“他是你的初恋,你家能这么强硬的把慕倾搞来,其实都是因为你对初恋的执拗啊!”
顾思明恍然大悟,怪不得呢,怪不得一睡觉就会做梦,梦里总有个人忽远忽近的像迷雾一样围绕在自己身边。
原来是他爱而不得的初恋啊。
“那他呢?现在在哪里,又叫什么名字?”
单丹的单细胞脑核要崩溃了。
名字,他给宠物起个名儿都费劲,现在临时再起一个名儿那是难为他了。不过他还记得慕倾以前上高中的时候玩游戏起的中二名字。
“他叫欧阳九天,是个有残缺基因的Alpha。为了你,为了成为极其优品种,他毅然决然去了美国上了手术台,然后。。。。”
风吹起俩人的衣发,风萧萧兮,无处话凄凉。
此时鸡王的后代以迅速无声的脚步迅速靠拢并移动到了单丹脚下,小小的眼睛里闪烁着单丹手里吃剩一半的西瓜。
此雄鸡忽然间大鹏展翅,原地起飞。
扑棱到单丹的门面上开始啄西瓜,闹得一阵人仰马翻,更加坚定了单丹要宰了这只鸡的信念。
自此单家从上至下,只有小少爷跟这只鸡关系最差,别人都是在鸡采取进攻姿势的时候防卫一下,鸡一般象征性踢一脚就走了。
单丹不一样,他一定要在不利于自己的环境里跟鸡做斗争。
顾思明也有股子牛劲。
自己的好友腿脚不灵便,但他还是可以的,俩人怎么样也不能输给一只禽兽。
初恋的记忆并没有带给他太多悲伤,毕竟他一点儿也不记得,但眼前的日子还是要好好走下去,而且他强扭了慕倾这只瓜,还让人当了白月光的替身,更是打定主意要对人负责。
眼前最主要的矛盾是先战胜这只鸡给小伙伴捞回面子。
顾思明从菜园里薅出一根搭架子的木棍。
鸡王后代扑棱开两只翅膀,眼睛瞪得像铜铃,鸡冠子一抖一抖的跟顾思明形成格斗的对峙局势。
这只鸡的尾巴上一段毛长得特别好看又黑又亮,垂下来像一撮凤凰尾。黑黝黝的,在往上屁股尖的位置还有点白。
“顾选手,你可不能给我丢脸啊!!”
单丹在轮椅上摇旗呐喊给他助威。
顾思明挥着棍子打了过去,鸡王后代借力打力,在棍子上一蹬就蹦到了顾思明面前,对着顾思明手臂跟门面就是一顿啄啄啄叨叨叨。
顾思明实在受不住,边跑边哭。
管家也不打算出手,端着咖啡看热闹。
他家老爷子路过问了句他们干嘛呢。
管家放下咖啡。
“跟鸡打架,没赢。”
慕倾在公司待着觉得很稀奇,怎么到现在为止还没收到顾思明的微信问候。
自从顾思明开始适应这个“时代”的手机操作方式,基本逢饭点儿就发过来一个信息。你吃了吗?吃的什么。
我吃的什么什么。
慕倾每回都是已读不回,也不管顾思明会不会不开心,顾思明也不理对方的冷漠到点该问还是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