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但是被撤回_分节阅读_第212节
那么对于他们来说,现任特首连任所能给予的好处就不太够看了。
归根结底,最后这些摇摆党还是会选择“谁赢帮谁”。
经过这一番计算与估量,周褚壬将这一点看得分明。
他心中苦笑一声。
真是讽刺啊。
自己辛辛苦苦那么多年,好像真正想要的什么都没得到。
他甚至都已经不记得自己开始走上的这条路了。
是为了让自己所爱之人的生活过得更好一些?好像不是。
是为了保住在不进则退的官场中保住那个位置?好像也不是。
还是为了让别人瞧得起自己?
算了,记不得就不想了。
这人啊,还是要为了自己而活,不然在那背靠之树轰然倒塌的时候,才不至于迷失了方向。
在产生了这个想法的第一时间,他蓦然回想起了那个姓许的女人和那个因为爱自己宁愿整容的女人对自己说过的话。
“阿壬,你可想好,靠山山倒靠人人走,连我也不例外。”
“阿壬,虽然大家都说人是自私的,但我愿意为了你而活。”
当时的自己听到第一句话有多反感听到二句话有多感动,现在的自己就有多可笑。
不过,还有机会,只要自己能先一步找到那样东西,自己就能有足够的资本东山再起。
然后为自己活一次。
“虽然说我承诺了我们二人可以在这件事情上公平竞争以感谢当时你的提携和帮助,但这份公平的承诺在今日之后也就作废了。”郑二通知道。
“说得言之凿凿义正词严,私下里为了帮你哥上位什么都干得出来。”已然放下了“助理”身份的周褚壬也不再表现地那么圆滑,直接冷笑了一声,“不然咱俩换换武器?凭什么你拿枪呢。”
“关于那件事,全是我自己的主意,我哥不知道。”郑二感觉胜券在握,所以他根本不在意这点微小的优势,非常利落地把枪抛到了周褚壬手边。
周褚壬将它拿了起来,打开了保险,“这话说出来你自己信吗?”
不等郑二反唇相讥,只听见一声淡淡的“我信”从拐角处传来。
“我还想听听,到底是什么样的理由,能让当年那个科班出身以一己之力终结了红蛛产业的高材生愿意创造出第二代的茉莉香。”
【郑二为人狠辣,但独有一件事他是绝对不会做的,那就是影响他哥哥郑执毅的名誉与仕途。】
在上楼前蒲千阳对祝云宵如是说。
“又是什么样的经历,能让最开始那个一心为民的小科员,为了坐上并维护那个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位置,愿意用所爱之人的性命当做高升的投名状。”
【而周褚壬今天能跟他来到这里,大概率会抛下他以往那种别扭的清高劲儿。】
在上楼前蒲千阳对祝云宵又如是说。
【所以你先假意维护汤彦,顺便用言语让他们二人互相间隙。】
“公平竞争吗?不,只要是竞争就从未公平。你们应该比我清楚这一点。”
“但今天,你们两个中活下来的那个可以从我这里验证那个你们想知道的秘密。”
“我,说到做到。”
*
就算都是千年的狐狸,知道对方说这话的真实意图,可在实际上手玩起聊斋之时也有个高下之分。
刚刚祝云宵的这番话明显是想要引起郑二与周褚壬的内斗。
然而不等两人权衡出一个行动方案,只见祝云宵直接扣动扳机射了一发子弹出去。
那发子弹擦过汤彦的耳边击中了他身后柜子上放置的鱼缸。
鱼缸应声炸裂,连带浴缸里的水流了满地,一些随着水流掉落在地面的鱼儿,在不断地翻滚跳动试图求得一线生机。
?!
你在做什么?!
周褚壬与郑二以一种难以置信的表情看着祝云宵。
“快点做决定吧,不然你们可就什么都得不到了。”祝云宵面色淡然,稍偏枪口将其对准了汤彦的眉心,“我是不会有心理负担的。”
“祝云宵,我承认之前有些小看你了。”郑二皮笑肉不笑道,“我哥说得对,你早晚会成长起来。只不过他没想到的是,你会成长为这样的一个祸患。”
砰——!
又一声枪响在郑二耳边炸起。
只不过这次枪响的方向与之前有所不同。
这一枪是,周褚壬开的。
“小祝有句话说得对啊。”他笑着说,“竞争,从不公平。”
*
七步之内,枪又准又快这句话是有一个前提的。
那就是你得会用枪。
换句话说,尽管现在是周褚壬手里拿着枪,但这并不代表他真的会用。
不然他也不会只打出了一发就被近身袭来的郑二一拳打得正中面门。
而接下来不管他扣动了多少下扳机,也没有第二发子弹打出来。
“周助理,承认自己在一些方面不如别人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儿。”从郑二的口袋里隐隐传来金属撞击的声音。
原来他在之前把玩枪械的时候就将其他的子弹悉数退了出来自己收了好。
然而就在郑二打算下手让周褚壬暂时失去行动能力的时候,祝云宵那边又有了动作。
他射出了第二发子弹。
而这一发子弹正中了郑二拿着刀的虎口。
那把刀掉落到了地面发出了脆响。
郑二的右手血流如注。
周褚壬抓住这个机会将郑二反压了下去,顺手将那刀捡了起来捅进了郑二的小臂。
瞬间,局势逆转。
可郑二毕竟受过训练,而且在北区这种荒蛮之地待了好几年,手臂被贯穿了居然连一声惨叫都没发出来。
这个狠人直接顺着刀锋的方向,让它切开自己的皮肤与肌肉,径直将自己从刀的固定中解了出来。
周褚壬哪里见过这般癫狂的举动,来不及反应就被郑二死死捏住了喉头。
“求仁得仁啊,周褚壬。”郑二说出这句话后手上猛地施力,硬生生掐得周褚壬喉头发青,整个人缺氧晕眩了过去。
可郑二不会在同一个坑里跌上两次,这次他非常干脆地抄起刀结果掉了周褚壬。
毕竟,那公平的承诺已然作废了不是。
周褚壬眼中的光芒渐熄,但他大概是愿意的,毕竟他死之前都在为了自己而竭尽全力。
只是技不如人,输了罢了。
这,多新鲜吗?
那边祝云宵也没闲着,非常干脆地将周褚壬掉落在一边的原属于汤彦的手枪踢下了楼,随后在周褚壬彻底咽了气后步步逼近。
“恭喜郑先生在与周先生的竞争中获胜,那么现在,你的对手是我了。”他冷冷地说,“关注我的动向关注了那么多年,真以为我毫无察觉吗?”
看到此情此景,汤彦明明处境危机居然还有心思发出了一声喝彩。
他仰天笑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精彩!”
随后又以几乎只有自己能听到的声线喃喃道:“果然是祝潇的种啊。”
“要是我也有这样一个孩子,是不是也挺好的?”
*
场面的局势非常混乱,而郑二的思绪比局势还要再混乱上好几分。
在祝云宵开了第二枪后,郑二便发现了对方根本就是来搅局的这样一个事实。
这就让他感觉非常不对劲。
因为无论是他自己还是已经失败退场的周褚壬都有着这样的一个未曾宣之于口的共识:
这祝云宵一定也在找那十吨黄金,而且目标一定不是那表面上的十吨黄金。
他一定是为了那十吨黄金所掩护的那样东西。
关于祝潇,虽然也算是个曾经的传奇,但因为人间蒸发了那么久,已经被人们淡忘了去。
但他们这些最接近于香城机密之人可忘不了。
因为他们知道,就是因为这人从中作梗,导致那十吨黄金连带着它所掩护的东西一并不翼而飞,进而间接导致了当时的特首被人卸了职。
但其实这个故事里还有一个很难让人注意到的点。
祝潇在人间蒸发之前回过一趟家。
所有人都在猜测他是不是带走了什么重要的东西。
不过,他们似乎忘记了,当时祝潇的家里还有一个他的儿子在。
大家都直觉地将当年那个年仅六岁的小孩当成了一个非常无关键要的因素。
只有周褚壬和郑二不这么认为。
因为他们见到了回到香城的祝云宵。
如果是这样一个人,就算当时他只有六岁,祝潇也未尝不会尝试把一些事情交给他。
大概是怀着这样的想法,两个人明里暗里给祝云宵的一些小动作开了绿灯。
现在鱼儿吃了那么多食物长足了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