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无名氏 无名事144
再细听发现,应当是每间屋子的人都出来了,除了他们现下的院子外,一人不留。
楚留香运起轻功带着狗一刀在后跟随。
所有人在方才路过的演武场集合,有人将那些归置好的缺口兵器发给孩子。
先前那五位老者在前,高声道,“黑鞑靼连番侵扰,此次定要叫他们好看!”
人群浩浩荡荡而去,楚留香还未想明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结合先前开山一事,狗一刀心中的猜测更甚,面容严肃,沉声道,“跟上。”
说罢便先行一步,悄然跟在人群之后。
这里距离采石场并不远,但河流相隔便是北辽的土地。
此处水流缓且浅,马趟着便能过去,但村人无马。
对岸是一群鞑靼骑兵,腰间各挎着两把马刀,头戴玉盔,身穿轻骑甲胄,装备比契丹兵还要精良。
那群鞑靼为首之人冲着这侧喊道,“你们这群狗怎么还整日守在这里!”
五人中的老太回道,“鞑靼少言,放马过来!”
那群鞑靼听了这话,在对岸开怀大笑,“若是二十年前,你说这话我还当真害怕,可现在你们成了这副样子,还想吓唬我们?”
老太冷声道,“你以为穿着这身装备就能提升你的战力,保住你的性命?”
鞑靼继续讽刺道,“金凤花,当年你也算得上北境一个响当当的将军。那时候我认你手段厉害,将我们打的四散溃逃,结果整个大宋朝廷对你们的战功视若无睹,大宋平民甚至都不知道你们的存在。现如今,你拄着拐杖穿着一身粗布麻衣,和村妇毫无区别。这就叫报应啊——”
金凤花并不理会鞑靼的话,沉声道,“举旗!”
所有村人,包括金凤花身上穿的衣裳都打着补丁,但他们扯乎起来的那张旗帜却没有半点补疤,平整一面,在举起的瞬间随风飘扬。
狗一刀二人看得真切,果然不出狗一刀所料,旗帜上面的图腾是——莫罕!
对岸鞑靼面露不屑,手伸向一侧,立即有副将递上来一把三石力弓,满弓朝着旗帜射去,射出的箭疾如流火,为首五人并未阻止,眼见箭朝着旗帜而去。
举旗之人正是昨夜的胖子,只见他巍然不动。昨夜的瘦子立在胖子前方,看着箭疾飞而来,心中默念,随即向上一跃,箭扎入他的身体,溅起的血喷在旗帜之上。
三石弓击穿胸膛,落地之时只剩杂乱呼吸,但仍旧撑起半身,锐声喊道,“生是大宋人,死是大宋魂!做无名氏,行无名事!”
“生是大宋人,死是大宋魂!做无名氏,行无名事——”
伴随着山呼海啸的呐喊,所有人踩着草鞋,穿着粗麻短打,拿着破旧刀剑长枪冲入河中,与装备精良的骑兵砍杀。
楚留香看的愣怔,他一时失语,他也不知从何时开始产生了这样的复杂情感。
是从得知这是安肃军开始,还是他们分明可以移开旗帜,却仍旧选择以人血祭旗开始。
狗一刀显然比楚留香冷静许多,安抚的拍了拍楚留香的肩侧,凑近他的耳边轻声道,“在这里等我。”
楚留香蹙眉道,“你去哪儿?”
狗一刀朝前方指了指,“那里。”
这条河,仍是那条埋骨三十万宋兵的拒马河,前几日清澈的河水现在又成了红色。
狗一刀缓缓走出丛林,捡起一个尸体旁的刀,拿在手中仔细看了两眼。
看得出来,这把刀年限久远,即便保养得当也还是起了点点锈斑,刀锋处反复的磨痕将刀磨的更加难堪。
刀尖下三寸,还有一处豁口,这样的豁口只能是与人拼刀时留下的。
这样的武器会出现在很多地方。
铁匠铺的待熔堆、兵马司的陈兵库……
只是,唯独不应该出现在战场!
“铮!”
鞑靼骑兵已经上岸,骤然从狗一刀身后偷袭。
狗一刀反手抬刀,抵住鞑靼马刀,劲一深,鞑靼力道不及,仰面倒伏,狗一刀寻颈一勾,马上之人自脖颈处鲜血喷溅,胯.下战马嘶鸣,朝林间奔走。
楚留香从不杀人,因为他是一个多情的人,而多情的人总是想得很多。
每个人在他的眼里不仅仅是一个人,而是多个身份的组合,是父亲、是兄弟、是儿子。
因此他总会对人手下留情,无论那个人犯了多大的罪。
他从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在他遇上狗一刀后,她的那句“现在还不想杀人”,让他隐隐觉得两人之间的想法存在出入,但后来狗一刀的刀不出鞘让他觉得说服自己,两人或许当真是同道之人。
杀无花一事发生时,楚留香更深一层的理解了玉剑公主所说的绊脚石的含义,想必那时狗一刀也有所感悟,因此转身离去。
再次相见,狗一刀宛如杀神,一刀斩尽数十名黑甲。
楚留香说服自己,这是为了救他。
但现在呢……
楚留香看着狗一刀挥出的每一刀便夺走一条人命,心下有些寒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