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在他故乡
言央离开哈城不是因为不爱燕绥,而是对燕绥爱上他不再抱有希望。
他不愿意等到燕绥讨厌他,嫌恶他,再像扔垃圾一样扔了他。
主动离开,或许能保留最后一丝美好与体面。
爱本身就是一个人的事,是自由自在又万般难言的灵魂之旅,如果因为对方没有像自己爱他一样爱自己就心生怨恨,那也不叫爱,那是占有,是交换,是道德绑架。
即使这样,离开那天,言央无疑是彷徨无助,心灰意冷的。
失望是不可避免的,但并不是怪罪。
一个人在天寒地冻里漫无目的地走了老半天,言央不觉得累,不觉得饿。
抬头,巨大的摩天轮出现在眼前,他曾远远看到过几次,想坐,但从未坐过。
“你好。”一个年轻男人的声音响起。
“你是在……跟我说话吗?”看着身旁跟自己差不多年龄的男人,言央问。
“对,请问你现在有时间吗?”男人说着,递给言央一张名片。
名片上印着“闻声文化”,言央看了一眼,没接。
男人见人不接,很自然地收回了手,也没感觉尴尬,“不好意思,我跟了你一上午,你都没发觉?”男人说完自顾自地笑了起来。
“我现在要去坐摩天轮,你要去吗?”言央问。
男人有一瞬间的怔愣,随即说,“好,一起。”
就这样,言央跟一个陌生男人一起坐了摩天轮,一起吃了午饭。
男人叫阮裴,专门拍摄制作短剧,名片上的“闻声文化”便是他们公司名字。
说是公司,不如说是团队,拢共就四个人。
新拍的短剧现在就缺一个合适的男主,阮裴回公司的路上无意瞥见了言央,没什么道理可讲,便跟了一路。
阮裴讲明自己的想法,言央只犹豫了一瞬,便答应了。
反正他也无处可去,那就随遇而安。
随遇而安的言央就这样跟着另外七个人一起开始了短剧的拍摄行程,除了团队四个固定人员,加他在内的四人都是临时找来的,五男三女,都是年轻人。
不是固定地方的拍摄,他们开着两辆越野车,一路由北到南,最后到了蜀山竹林,短剧也接近尾声。
两个月,阮裴一路拍了很多素材,说以后不定用得着。
言央活了二十七年,感觉从未如这两个月般轻松随意,无所顾忌。
夜深人静时,言央可以肆无忌惮毫无负担地思念燕绥,再不必苦苦盼着他来看自己一眼,揣摩自己在他心里是什么存在。
燕绥不会知道,缙云,他的故乡,有一个人藏在这里,偷偷地爱着他。
渐渐地,言央沉醉于这种奇妙的感觉。
蜀山竹林离缙云很近,阮裴他们之前有来过,有熟悉的住处。
一家离蜀山竹林开车一小时,离缙云镇街上开车十分钟的乡村别墅。
常年只有两个六十多岁的老人在家,儿子儿媳以及一双儿女都远在国外。
阮裴一行人在这里待了五天,腊月二十八才走,言央没有一起离开,他无家可回,无处可归。
租了老人二楼一间房子,言央打算等住到想离开的那天再离开。
言央喜欢这里,有满是树木的山丘,有潺潺流水的小溪,有青草的清香跟泥土的芬芳,跟他去过的地方都不一样,空气里满是宁静,连晚上的月亮都不再冷清阴森。
起初,言央并不知道这里便是缙云,直到昨天下午去镇上买小电驴。
因为言央发现,骑着小电驴在这些或水泥,或石板,或宽阔的田间小路转悠,简直不要太惬意。
等言央骑着新买的小电驴开始转悠,路过一所学校,才知道。
校门上赫然四个金色大字,“缙云小学”
。
车子一歪,言央差点从小电驴上摔下去。
他想会不会有同样的地名,赶紧回家翻出前几天在市区买的手机一查,四川只有一个缙云镇,没有同名的……
能称之为命运的安排吗?
临近傍晚,坐在房屋不远处长满嫩绿野草的地里,言央给花群打了个电话。
两人全程没有提燕绥。
言央告诉花群,他离开了哈城,在四川一个小镇,很好,不要担心。
花群跟他说,他回了重庆,可能就留在国内了,过几天来找他。
当夕阳还残留最后一点余晖,言央起身,拍了拍衣服裤子上沾着的草屑,骑着小电驴回家。
言央突然感觉自己是灰姑娘一样的存在,灰姑娘到了午夜十二点就要离开,他看着天黑就得回家。
空气微凉,晚风轻柔,言央心情很好。
心情很好的言央进门便是一声“孃孃,叔叔,我回来啦”。
屋里传出爽朗的笑声,言央知道,他那声“孃孃”发音太不地道了。
第24章 在他故乡
三月。
缙云已是万物复苏,一派春光灿烂,而哈城的雪才刚刚开始融化。
燕绥坐在宽大的办公桌后面,捏着烟狠吸一口,没看对面站着的人,“还是找不到人吗?”
“光凭一个电话号码不好找,宜城说大不大,说小不小。”陈秘书说,“而且那号码基本没有通话记录,通话时间也短,就两分钟,无法定位。”
燕绥看了一眼放在桌上的a4纸,是言央的电话清单,上面只有三个通话记录,同一个号码,这个号码燕绥也有,花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