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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代文里的老实人罢工了_分节阅读_第80节

肉肉喵 16475字 2024-06-26
  而且猪肝的味道还是很不错的,她还挺喜欢吃的。
  至于猪头,如果她不熏腊肉的话,肯定是不会买的,因为太难收拾了。
  一回到家,秦河捏了两块油渣解了解馋后,就开始帮秦溪收拾买回来的肉了。
  秦溪回到家才想起灌肉肠,熏腊肠这个事,这猪脸肉生的很难完整取下来,她完全可以把耳朵猪脸这些肉切碎,腌制好,灌到粉肠里面去,两边扎紧,简简单单的,一根肉肠就做好了,是真不难。
  而且香肠比腊肉熏的时间要短,操作上,也更简单容易,吃起来口感也比单纯的腊肉要好。
  可她没有买粉肠,这是个小麻烦,却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二哥,你拿这一块钱去找唐颖他们,如果有的话,让他们顺带给我们买两斤粉肠。”秦溪把钱递给秦河,说道。
  “这是打算干什么?”秦河疑惑道。
  他活了这么些年,可从来没见人做过腊肠,甚至家里连腊肉都很少熏,就算是熏,也很简单,用老多的盐把腊肉腌一个晚上,第二天直接用绳子绑好肉,挂在烧柴火的灶台边上,过个十天半月的,就差不多成了。
  等外家的人一来,这肉就会直接进锅,然后被分吃掉,压根就留不长。
  “做腊肠,跟熏腊肉差不多,也需要腌肉,不过要切小块,塞到粉肠里面去,再用绳子把口子给扎紧就是了,做好后,在肠衣上扎孔,就能像熏腊肉似的,把这些肉肠吊放着,用烟来慢慢熏烤这些肉肠,直到把它们熏干,变成腊肠。”
  秦溪不喜欢直接明火来熏肉或者是肠,那样烤出来的肉黑乎乎的,有一层松烟糊在上面,极难清理就不说了,烟熏味还非常重,吃起来呛口,更不用说,用明火来熏烤肉,很容易把肉给烤糊了。
  虽然用浓烟慢慢的熏烤肉肠,速度上会慢很多,可肉肠并不大,大概四五天,就熏的差不多了,这还是在晚上没有开工的情况下。
  用浓烟,特别是用火引慢慢引燃果木树枝产生的浓烟,也就是在保持树枝将燃未燃,保证没有明火出现的情况下,这样熏出来的腊肠色泽金黄,味道也与其他的腊肠很不一样,带着些许果木的清香。
  相较于熏烤腊肉,陈惠村的人更喜欢晒腊肉,把猪肉用大量的盐腌制后,选一个天气好的日子,直接把肉挂到家里的晾衣杆上晾晒,这样做出来的腊肉,也别有一番风味,更重要的是,只要晒干了,这肉就十分耐放,往后要是看到腊肉有些许霉变了,也可以再拿出去晒一晒,保持腊肉的干燥,只要水分够少,抹的盐够多,这肉就坏不了。
  除此之外,把肉切成成人手掌的1/4大小,在盐盆里一滚,再撒上辣椒粉,整齐的码放在坛子里,这种方法也能使肉保存很久,这种叫坛子肉,想吃的时候,用筷子夹一块肉出来,可以用来炒一大盘菜。


第173章 有心人
  第二天一大早,秦溪就起床了,秦河秦江的起床时间跟她差不多。
  家里还有那么多肉等着他们处理,被窝封印术在今天失效了。
  秦河带着家里唯一的那把砍刀出门了,这次他要去砍各种大小的竹子回来,作为灌肉肠的工具。
  秦江则是给秦溪打下手,秦溪做饭他烧火,秦溪灌肉他绑绳,期间经历了绳子没绑紧,粉肠脱离竹筒,灌的太满以至于粉肠破裂等等之类的小插曲,不过,最终结果还是好的。
  唐颖一来到秦家厨房,最先看到的是挂晾在竹竿之上的十来根香肠,她都惊呆了。
  “这就是你昨天为什么让你二哥去找我们,让买两斤粉肠的原因?”
  “你这咋做的啊!太神奇了,我只吃过腊肠,还从没见人做过呢!”
  秦溪只得把昨天的步骤再跟她讲一遍,同时还要应答她时不时冒出来的疑问。
  就这十二根肉肠,昨天买的那个猪头上的猪耳朵和脸肉,以及他们三兄妹炼完油后剩下的所有瘦肉,全都在里面了。
  虽然过程有许许多多的意外,可不得不说,结果还是十分美好的,秦溪看着这十二根肉肠,满满都是成就感。
  除此之外,家里吃的肉也还有不少,猪蹄排骨猪肚啥的,都还没动呢!
  过年的时候,家里是不缺肉吃的。
  至于饺子,还是要包滴,不过包饺子的肉除了猪油渣外,还有那个大猪头,骨与骨的缝隙间的拆骨肉,猪头放锅里煮烂糊后,那些肉很快就拆出来了,有一大盘,大概得有个一斤多两斤的样子吧!
  她原本打算包的就是纯肉馅的饺子,现在雪化了,之前种在房子后面的小葱和大蒜都露出了头,无论是用葱花还是蒜叶来包饺子,都是个不错的选择。
  虽然这些天,这小葱和大蒜都没有再长,可之前的长势不错,现在那些有点蔫巴的叶子,瞧着还真挺喜人。
  它们没跟那些青菜似的,叶子蔫了吧唧的,颜色还深,一摸一碾,跟轻易就干稀碎了,很显然是冻坏了,明年是指望不上了。
  还有,来到陈惠村后,她发现自己之前的想法是错误的,她还以为这大冬天的,大家都没啥绿叶菜吃,到时候,韭菜肯定会很受欢迎,到了这村里一看,大冬天的,那田里面都绿油油的,村民种的菜有菜心萝卜白菜油菜大头菜等等这些,以及组成十分复杂的野菜,完全不缺菜吃。
  安省平市那都属于南方,在南方,冬天并不是很缺绿叶菜吃。
  不过她倒在了第一步,那韭菜她压根就没种出来,如果她那时候种出来,跑去销售了,傻眼的就该是她了,她会想,这跟她看过的小说剧情,咋不一样啊!
  当然,造成她误会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她家冬天吃的都是干菜,绿叶子那是见都没见过。
  “我可真羡慕你,现在你们可是有吃不完的肉了,等熏出来,就是十二根大腊肠,够吃很久很久了,对你的手艺,我还是很有信心的,味道肯定不错。”
  唐颖昨天中午选的是一个猪蹄,两根排骨,外加一斤多点的猪肝。
  这些东西加上她跟何远两人分的一斤四两的肉,过年绝对是够了,可过完年呢?
  如果说以前,唐颖绝对不会相信,自己以后竟然会为接下来几个月有没有肉吃而发愁。
  这个时候,她又想起了家人,想起了以前过的日子,他们是不是经常在家吃肉?他们是不是把她忘了?他们是不是嫌弃她没用,不要她了?
  自打她下乡后,家里跟她的联系是越来越少了,之前还每隔一两个月就有一封信,现在她已经将近三个月,没有家人的消息了,上次她写信问的事情,也没个结果。
  “这还不是因为肉票难得,好不容易有个不用肉票就能买肉的地,错过这村就没这店了,可不得多买点回来。”
  情势所逼,这是不得已而为之。
  秦溪还记得以前爷爷奶奶每到十二月初,就开始熏腊肉腊肠的事,什么猪脚耳朵,全都挂上熏上,一熏就是五六十斤的肉。
  当然,是要给叔伯们分的,过年他们吃不完,就会带到工作的地方去吃。
  除开过年,别的时候,想见他们一面都难,一个个都在外面打工,孩子自然是放在身边读书的,不然不放心,那时候,孩子都宝贝。
  也就过年那几天,一大家子人聚在一起吃饭,热热闹闹的,初六一过,最晚不超过初十,陆陆续续,就都走了。
  唐颖对秦溪熏肉这件事,是百看不厌,先是看她拿了一小把松针叶子,划开火柴点燃,等烧的差不多了,用茶籽壳把松针叶子给盖住,没一会儿,徐徐袅袅的白色细烟就从茶籽壳的间隙中冒了出来。
  秦溪在这堆茶籽壳的边上,放了两条凳子,每条凳子上都叠放了三块泥砖,上面架着一根竹子,竹子上搭着肉肠,外面再用湿漉漉的稻草盖着,让烟雾尽可能的留在里面熏烤肉肠。
  大概过半个小时,就要舀水慢慢润湿稻草,这是为了防止里面的温度过高,干燥的稻草自燃。
  她这是第一次用稻草来做一个密闭空间熏肉,没啥子经验,一切都只凭过往的经验摸索,尽可能的贴近以前她跟爷爷熏肉时的环境条件。
  像她这样熏肉的,整个陈惠村都找不出第二个,接下来几天,有人因为好奇心的驱使,仔细看了他们的稻草烤炉,全都只有一个评价,麻烦。
  明明只要把腊肠挂在房门口晾晒就能完成的事,为什么要大费周章的去熏,依他们看,纯粹是闲的。
  那个有心人也注意到了秦家的情况,毕竟当时秦河拎着的那个猪头可不小,再加上一些婶子八卦的时候,提到的,秦家正在熏烤腊肠的事,那可是整整十二根腊肠,别的那些没影的钱票先不说,只要能把他们这些腊肠偷走,就算是收获丰厚,不虚此行了。
  为此,这人还特意叫了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毕竟秦江秦河看着可不好惹,多叫几个人,人多势众嘛!


第174章 偷盗四人组
  第二天晚上,也就是腊月二十九这天,再有一天,就是除夕了,这意味着七二年马上就要结束,被翻篇,七三年即将到来。
  村里有名的二流子陈耀带着三个流浪的小伙伴,悄咪咪的摸到了秦家旁边的十几颗松树底下。
  “呼...”
  “说好了,只偷东西不伤人,咱也是有职业道德的。”陈耀站在三人面前,仔细的嘱咐着他的三个好兄弟。
  四人中,他是为首的,另外三个人,其实都是苦命人,大头二头是两兄弟,家里早就没人了,磕磕绊绊,讨饭吃长大的,木头虽然有父母,但却是亲娘后爹的组合,命比大头二头还苦。
  还有一点就是,自家人知道自家事,这秦家丢了东西,他家里人肯定第一个怀疑他,如果只是丢了点东西还好,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顶多一顿好打,如果伤了人,他家老爷子会干出什么事,谁也不知道。
  “放心吧!耀哥,我们都知道规矩的,就是委屈你了,跟我们一起来当个贼。”
  以前陈耀顶多帮他们望风,这次是因为他们三兄弟对陈惠村一点不熟,陈耀才会带路的,毕竟这年一过完,谁知道,这秦家传说中的腊肠,会落进谁的嘴里。
  陈大头知道,如果不是他们快要过不下去了,人都快饿死了,陈耀怎么也不会带着他们走到这儿来的,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
  其实他跟弟弟还有木头三人的道德感没有那么强,只要能养活自己,不拘是偷是抢还是骗,都无所谓,至于良心这种东西,他们早就丢掉喂了狗。
  凭什么都是人,命运却跟他们开这么大的玩笑,这个世界对他们没有表露出任何的善意,他们凭什么要去做一个别人眼中的好人。
  可他们遇到了陈耀,也许对别人来说,陈耀只是一个二流子,整天正事不干,就会跟着他们这些小流氓混在一起,偷鸡摸狗,可就是这人,如同小太阳般照亮了他们的心,约束了他们心中的恶念。
  他从来没有看不起他们兄弟,一直对他们坦诚相待,他那双眼睛里从没有出现过轻视,他从来都把他们当成跟他一样的人,尊重他们,这是他们最为欠缺的,陈耀给了,那就是他们能豁出性命去交的好兄弟。
  这次他竟然带着他们来偷腊肉,肯定也是没办法了吧!陈耀很讲义气的,以前跟他们一起干活,被人嫌弃也从没对他们说过什么重话,还陪他们一起挨饿受冻,这次竟然把主意打到了村里的知青们身上。
  “没什么,都是为了带着你们活下去。”
  在家,他是最小,也是最受宠的那个,在大头二头和木头身上,他体会到了那种被需要的感觉,他是真的把三人当成了他的好兄弟,把三人当成了他的责任。
  那就是带着他们三个,好好活下去,一切都会变好的。
  “走吧!小声一点,不要弄出什么大动静,把人吵醒就不好了。”
  他并不愿意与人发生冲突,真要是到了那一刻,事情就不可控了,他只是想要带三个兄弟来偷口饭吃罢了。
  这天虽然冷,天空中的星星月亮却一个不少,虽然五米之外人畜不分,可五米之内,陈耀隐约还是能看清楚东西的。
  可这对于患有夜盲症的大头二头木头三兄弟来说,眼前完全就是乌漆嘛黑一片,啥都看不见。
  刚刚一路走来,三人没少磕绊,多亏了陈耀有个手电筒,可一靠近村子,手电筒是不敢开了,毕竟他们是贼,黑暗才是他们最好的保护色。
  这会子往前走了没两步,最小的二头就踩到了一块石头,脚一扭,如果不是紧紧的拉住了大头的衣服,这会子人还不知道会摔成啥样。
  “又不小心摔了?”陈耀扭头问道。
  “现在我们还没靠近屋子,要是等到了秦家屋子边上再发出这种动静,肯定会被他们发现察觉的,虽然我跟那两兄弟没打过交道,可看着都不是好惹的,特别是他家那个老大,长的是人高马大的,你们三个加起来可能都不是他一个人的对手,这次我们是要智取,不是要强攻,隐蔽性一定要强。”
  “要不然你们三个还是留在这里接应我吧!先让我去看看情况。”
  就他们三个现在的状态,是真的不能去,打草惊蛇说的就是他们了。
  他那三个小兄弟不跟他似的,之前路过这里好几次,地形啥的,全都了然于胸,毕竟特意观察过了,他们是第一次来,不清楚情况。
  这次的偷盗对象,他是经过谨慎选择的,这三兄妹有钱,不然也不能起这五间房子,更别说买那么多肉回来了,只是偷走他们的腊肠罢了,对他们的生活虽然有些许影响,但不是很多。
  而且,这人他不熟,下手的负担就要小一些,那些熟悉的街坊邻居他是下不去手的,至于那可恨的,比如老是在背后说他闲话的李大嘴,家里穷的叮当响,是真没啥好偷的。
  依照李大嘴那人的性格,钱什么的,绝对是藏的严严实实的,不把他们一家人绑起来,把她家搜个底朝天,是绝对找不到她家钱的。
  “不行,这太危险了,我们没问题的,后面会走的特别小心,不会惊动谁的。”大头第一个跳出来反对,万一出了什么意外,陈耀一个人势单力薄,面对那两兄弟,是真的会吃亏。
  如果陈耀出了什么事,他们兄弟会内疚一辈子的。
  “要不...打开手电筒,我们小心点。”二头小心翼翼、不太确定的说道。
  陈耀手里的手电筒,是从家里顺的,这是他为了今天的行动,特意做的准备。
  “不行,开着手电筒太显眼了,如果倒霉碰上起夜的人,到时候,不想打起来也得打起来,别说偷他们家的腊肠了,我们说不定会被人抡起大棒子揍一顿。”陈耀想都没想就拒绝了这个提议。
  开着手电筒去偷人腊肠,二头这小子咋想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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