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1104
黎溯的房间收拾得太规矩了,规矩得有点压抑,眼前这点小小的凌乱,好像被高高挂起的少年天性不经意洒出来了那么几滴,反而让叶轻舟觉得黎溯这个人总算还有点真实可亲。
她不自觉地微笑了一下,带上垃圾走了。
一年不见,金家老两口看上去明显干瘪了。那个给他们生了孙子的女人,说自己不是金家名正言顺的儿媳,所以用不着给他们养老,但孩子是金家名正言顺的独苗,所以她月月来向老两口讨要抚养费。
金母的性格倒没怎么变,一进屋就坐下对郑潇急吼吼地说:“官老爷,我知道那个苏子安是谁杀的!”
郑潇问:“是谁?”
金母信誓旦旦地答:“周乃涵!”
屋里参与过金书奇案的警察闻言,脸色顿时不太好看。见过疯狗咬人的,没见过疯狗长期定向咬同一个人的!
郑潇却敏锐地察觉到了异样。虽然生态园发生命案闹得满城风雨,可大多数市民并不知道死者的身份,警察自然也没有对外透露,那这老太太是怎么知道的?
郑潇面不改色地追问:“为什么这么说?”
老太太反问:“官老爷,你知道苏先生是做什么的吗?”
郑潇:“叫我小郑或者郑警官就行。根据我们调查的结果,苏子安生前经营了一家海淘店铺,生意还算可以,他——”
“不对!不对!”老太太粗暴地打断了郑潇,“你说的那个店只是他开着打掩护的,他其实是个很厉害的私家侦探!你们都不相信我儿子是被周乃涵害死的,我只能花钱请苏先生帮我们调查,结果他那边刚查到周乃涵一点事情,人就被杀死了!这不是周乃涵怕事情败露杀人灭口是什么?”
小警员忍不住插嘴:“我们都已经跟你说过八百遍了,周乃涵是清白的,你怎么还不死心!不相信警方的调查结果,跑去找什么鬼私家侦探,你这跟有病不治跑去请人跳大神有什么区别!”
郑潇却按住那个小警员示意他噤声,对着金老太正色问道:“你说苏子安已经查到了周乃涵一点事情,是什么事情?”
金老太有些泄气:“还没找到她害死我儿子的证据,只查到了她现在在一家什么新媒体公司工作 ,混得人模人样,上班的时候孩子就放在一个托管班里,叫什么小……什么家……”
郑潇脱口而出:“破晓妇幼之家!”
“对,没错,就是这个名字!”金老太连连称是,随即又陷入不忿,“她倒好,害死我儿子不用偿命,还活得这么滋润!郑警官,你们要相信我,这女的就是个妖孽,先是害死我儿,现在又做了苏先生!你们这次可千万不能再被她骗了!”
金老太还在喋喋不休,郑潇却一个字也听不见了。
周乃涵把孩子放在了破晓妇幼之家……竟然会这样。
好不容易打发走了金家老两口,郑潇把自己关在办公室里,一遍一遍地查看着离生态园大门最近的监控。终于,在镜头下来来往往的人流中,他看到了自己最不想看见的人。
郑潇感到心底一阵凉意涌起——苏子安,恐怕要死不瞑目了。
第十四章 1104
灰白色,长长的一条,鼓囊囊、暗沉沉的。
有点熟悉,好像在哪见过。
那边传来一点哭声,虽然渺远,却听得出撕心裂肺。
那东西近了,轮廓渐渐清晰,她终于想起来了——
裹尸袋!警察拿来盛装尸体的裹尸袋!
她看不清袋子里的人是谁,但认出了那个跪在袋子旁边哀哀哭泣的人。
是她妈妈。
哦,是妈妈在哭她的丈夫啊。
她想要走上前去,却突然被人从身后紧紧抱住:“凌霜,那都是过去的事了,别再想了!”
谁的声音?
她转头向后看去,抱住她的是一个男人,黝黑粗糙的脸,毛躁的头发,向下耷拉的眼角,嘴边一颗痣。
那个人自以为稳住了凌霜,下垂的眼角浸着一点笑意。
凌霜静默地看着他的笑容。她没有告诉那个男人,十年后的同一天,他也被装进了一模一样的裹尸袋里,而那时跪在一边哭泣的人,是她。
梦就这样醒了。裹尸袋、哭泣的女人、黑皮肤的男子统统消散,凌霜睁开眼,看到的是窗外破晓前青蓝色的天空。
楼下隐隐响起婴孩哭闹的声音,紧接着是女人温柔的安抚。
那是受她庇护的女人和孩子,全部都是。她们在她的恩泽下,安然沉睡过黑夜,迎来黎明。
她起身开灯,端坐在梳妆台前,凝视镜中自己的容颜。
冷白得有些不近人情的肤色,雕栏画栋一般精致的卷发,锋芒隐隐的眉眼鼻尖,美,但也只是停留在美。她最爱自己的是她的嘴唇,那双唇衔着绝世的风情,让她说出的每一个字都有蛊惑人心的力量。
因着这双唇的缘故,她的面容骄傲高贵,风采灼人,更胜她母亲从前。
她满意地微笑起来,百媚横生。
快下班的时候,叶予恩的手机响了起来。他看了眼来电显示,随即面色平静地按下了接听。
“你好,小郑同志。”
郑潇完全没心思和他寒暄,直奔主题地问:“叶副局长,当年何局到底是怎么牺牲的?”
叶予恩本来结束了今天的工作,打算下班回家,已经走到了办公室门口,听到郑潇这样问,他脚步一收,重新坐回了椅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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