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热河往事1
小疯子是生的美,披尘带土的蹲在城墙下的人,竟然会美得带了矜贵。可惜可叹,美玉蒙尘。漂亮人儿是个开口发痴的疯子,还挡不住他陆师长的脚步。
所以他让勤务兵把她先带回自己承德的家,等他回去。她呆呆的看了他半晌,脚下竟也乖乖上了车。
果然是个傻的。
小疯子穿着一身怪模怪样的短袖裙子,就那么白花花的露着胳膊;不过倒是不算脏,明显不是个流亡的乞丐。
他想,她在这隆化城里应当是有家的。多半是个乡绅的女儿,太穷的门户不会把赔钱的疯女儿养到那么大。
但谁叫她家里没看好她呢?他捡走她可不是诱拐民女,是救她一命;他今天扮演的角色不是陆师长,是陆大善人。
下车时马靴上的马刺吱嘎作响,他许多年不做少年,如今却又忽然返老还童似的欢脱起来了。他想身边的人真是蠢,叫把人带回来竟真是单单的带回来了;只知道带回来,不知道给她招呼些吃喝。他进屋的时候她就那么一个人坐在桌子边,可怜见儿的,脸前连杯热茶也没看。
“你家是隆化哪儿的啊?”他尽量想看起来和颜悦色,但腰间配枪在坐下来时硌了自己。
“…北京。”
他一挑眉毛:“哟。这…北京现下可改叫北平了。”
“…北伐了?”她飞快的抬头看了他一眼,对视的那一瞬间又低了下去,像怕他,也像怕被他看透。
他又“哟”了一声,“不简单。这事我还弄不清呢,那你是上过学堂的,兴许还上过大街游过行?那叫什么?新青年?”
“没有…我看过书。”
“书香门第。好,很好。你家里还有什么人?”
“他们不在这…我想回去,可我找不到。你姓陆,那你叫陆什么?”
“鄙人陆清昶,光绪三十四年生人,字子至。”
她茫然似的愣了愣,又摇了摇头。
他以为她是觉得自己这名字不够好——村里老秀才取的,照理说也算个挺文明的名儿了;依他的出身,他不叫个“狗蛋”“二毛”之类的就是好样的了。
结果她喃喃道:“我饿,我想吃炸鸡。”
“炸鸡?油炸的鸡肉?”他皱了皱眉头,不是舍不得给她一只鸡吃,只是想不明白她的口味;油炸出来的鸡,那能好吃吗?不过他也不多言语,转身出门让勤务兵快去买一只烧鸡回来。
半个钟头后,唐瑞雪坐在桌前吃烧鸡。她的吃相不好看,也不要餐具,抓起来就啃。
陆清昶坐在一边给她端茶倒水。
终于,她吃饱了,很有克制的打了一个小嗝。
“饱了吗?还有点心,要不要吃?”
“嗯…吃。”
陆清昶看着桌上那只鸡的残骸,疑心她傻的程度还不轻,因为似乎有点不知道饥饱。
“还是下顿再吃吧,歇一会。”他用一句话剥夺了她吃点心的权利。
他不知道她三天水米没沾牙了,他也不知道她人生过去的十九年里除了某次心血来潮的减肥外从没挨过饿;一个从没想过有天食物会成为奢侈品的她,被突如其来的饥饿折磨怕了。
小疯子还是很听话的,不让吃就不吃,也不闹,专心致志的用陆清昶给的手绢擦手。
“这只鸡好不好吃?”
“嗯。”
“那你想不想以后每天都能吃这样一只鸡?别的也有,什么肉都有,点心也有。”
她眨了眨眼睛,显出了很浓密的长睫毛,“你让我留在这?你是想让我陪你睡觉吗?”
陆清昶不是没见过女人的愣头青,但他真没见过这样的——哪怕外边的货腰娘,也没有谁把“睡”字挂在嘴上。她是疯子,又傻又不傻,她什么都懂;也许还带点开天眼似的慧根,一下子看透了他。她这样直白,他反而不好意思了,耳根子犯了红,有种叫人戳了脊梁骨的尴尬。
“我看姑娘你孑然一身,想着你无依无靠…这事情讲的是一个两厢情愿,绝不趁火打劫强人所难。”
“那你说话算话。你养着我吧,我一个人活不下去。你留着我有用,别的地方我能帮你——我知道好多事,神仙告诉我的,有什么事你可以问我,真的。”
小疯子,自称姓唐名瑞雪,年方十九。北平人,出身不详,家人离散。
陆清昶不知道一个女子是如何身无分文的从北平流亡到热河的——况且她还是个挺美的女人,流年不利,到处都是土匪贼寇,她怎么走出的那么远?所以陆清昶压根不信她那套说辞,神仙?她就是疯子。
陆清昶什么也不想了。她长了他心目中的好眉眼,但满嘴胡言乱语,不是个哑口无言的好疯子,扰了他的兴致。养着她就养着她,反正他现在是陆师长,家大业大,不在乎她一顿能吃一只肥鸡。
回想几天前,唐瑞雪时常忍不住去掐掐自己腿上的肉,非常用力、非常狠心、非常疼痛。可绕是如此,她依然怀疑这一切都是一场梦。
她才十九岁啊!二十一世纪的三好女青年,人生才刚刚开始,睡梦中猝死后也不得往生,那阴差说着什么搞错了,她便眼前一黑,再睁眼就穿着睡衣躺在土城墙角下。
一天后她不得不接受了自己已不再原来时代的事实——不能不面对现实了,她又饿又渴,同时还很冷。作为新时代的独立女性,绝没有坐以待毙的道理,唐瑞雪决定给自己找找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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