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而她并不认为儿子具有这方面的天赋。
在困难岁月里走过来,他妈妈也许已经忘记她自己当年学音乐的初衷,现在她通过自己的人生经验告诉他,考名校,学建筑设计,更有利于他未来的发展。
他后来无意中加入乐队,成了小解,在这个身份里,他没有任何压力和束缚,用一个陌生的身份站在人前,和人交往,这让他觉得很有趣。
至于为什么他主动要求去为方笙笙伴奏,也是他想学这个同学一次,做一回肆意的自己。
两人合练后的效果,让乔老师一干人等非常满意,觉得这个节目应该会很出彩。
方笙笙和家人说了在学校文艺汇演上唱歌的事,袁晓琴惊讶过后显得特别激动,操心她那天上台穿什么服装,要带她去逛商场选衣服,方笙笙看不上现在商场的服装,也不想家里浪费这个钱,说到时候就穿阿姨送的那套海军领毛衣套裙好了。
袁晓琴觉得那衣服现在穿太薄了,方笙笙觉得就表演的那一会儿功夫穿一下没什么关系,以前她还在大寒冬里穿过露肩礼服呢。
元旦前一天,袁晓琴还是拿回来一套衣服,白色高领毛衣配呢料格子背带裙,想让方笙笙明天表演时穿它。
既然都已经买回来了,不是踏脚裤大垫肩,方笙笙也没有什么意见。
只是第二天刚一出门,就被陈舟摩托骑过溅上一身泥渍。
昨晚刚下过雨,小巷道路两边都积了一滩泥水,陈舟一大早,袁晓琴开门后,就偷偷过来把摩托车拖出去,他也不敢骑到外面,只在这条小巷上呼啸,摩托车的轰鸣声,吵得巷子里的大妈大爷一大早就扯着嗓门骂人。
幸好张小花大早上出去买菜还没回来,不然又是要追出几条街。
袁晓琴跟出来,发现女儿白毛衣的袖子上都是明显污渍,格子背带裙上也全都是,只是裙子颜色暗沉一点不怎么能看出来。
“这可怎么办?”袁晓琴着急道,“现在洗了也来不及晾干。”
陈舟知道自己惹祸了,赶紧从摩托车上下来,忐忑的走到方笙笙旁边,想着就让她再打自己一顿吧。
方笙笙表情木然的站在原地,过了一会儿才转头问袁晓琴,给她爸爸织的那件灰色毛衣,她爸没穿走吧?
袁晓琴不明白女儿问这个的意思,她刚给方志强织了一件新毛衣,但是男人的毛衣又宽又长,根本不适合女儿穿呀。
方笙笙穿着一件灰色的宽大毛衣,下身一条蓝色牛仔裤来到学校时,增加了好多回头率。大家不是因为好看,而是觉得挺奇怪才多看两眼。
当她来到学校礼堂的后台时,乔老师看见她的穿着,脸都皱起来了,“不是提醒过你最好穿裙子吗?这衣服还都不合身,你不要觉得这是无关紧要的表演,这么多师生看着,不能出一点差错。”
当谢知许背着吉它走进来的时候,她朝两人身上来回打量一番,才若有所思道:“原来你们约好了呀。”
谢知许今天也是一身灰毛衣,下面一条蓝色牛仔裤。
方笙笙:真的只是凑巧!
谭元洁今天既是主持人又有舞蹈节目,她刚表演完化蝶的群舞,又回到舞台中央,声情并茂的向大家介绍:“下一个节目英文歌曲演唱,演唱者方笙笙,吉它伴奏谢知许,歌名More than I can say,现在请大家以最热烈的掌声欢迎他们出场。”
说完,她转身离开,与方笙笙错身而过时,她脸上的微笑早已不见,面无表情的把手里的话筒递给她,快步回到后台。
第三十四章
方笙笙拿着话筒从帘幕后走出来,一边大方自然的朝台下观众挥手,在两人现身的那一刻,台下学生顿时掌声一片,还有起哄的口哨声,吹口哨的学生肯定是一班的。
谢知许在舞台靠右的凳子上坐下,把吉它放腿上调整好位置,轻拨试弦。
方笙笙回头望向他时,他轻轻的点头,比了一个OK的手势,一串欢快的曲调响起,方笙笙跟着节奏轻摇,“Oh oh yea yea i love you moer than i can say……”
歌声一出来顿时让台下的学生激动起来,报幕的时候英文歌名他们并不熟悉,但是这熟悉的旋律让他们反应过来,这不就是台岛歌手唱过的《爱你在心口难开》吗。
哇哦!学校厉害了,竟然能让学生在文艺演出时唱流行情歌!
台下的学生观众瞬间兴奋起来,一阵比开场时更强烈的掌声响起。
观众席前排的学校领导和老师们,则微有些惊讶,但没太大反应。
如果是中文翻唱,他们肯定会觉得太过直接热烈,不符合中学生汇演应有的精神面貌,而对于他们不熟悉,甚至非英语专业的老师根本听不懂的英文唱出来时,歌曲含有的热情似乎得到升华,在他们可接受范围。
当时选这首歌的时候,也是经过一番讨论的,林老师提议唱昨日重现,不会有大错,但是乔老师觉得这首英文课必备歌曲,似乎少了一点新意,后来方笙笙提议现在的这首,乔老师考虑了以后,觉得可以试试。
当方笙笙试唱后,音乐效果出来不错,她就定下了这首演唱曲目。
台上方笙笙一头被她出门前打理的微卷的及肩发,露出光洁的额头和高挺的鼻梁,唇上乔老师临时在后台给她涂上的口红,为整张脸添上一抹鲜活和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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