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律法
而这个人是耽美概念创始人,成功办过耽美文学,如今花昭国的耽美文学大半功劳得归他。
偏生他还不是只会写耽美文学,郁格桑看过纪流川以前的小说,也看过他这几年当编辑带的作者写的小说,可以看得出来,纪流川是个包容性很强的人,他不仅自己能写,还能培养人,对市场有精准把握。
此外,他是流舟书院地头蛇,流舟书院院长护着他,流舟才子推崇他,泉州百姓不少是他迷弟迷妹,和这样的人合作,几乎不会有后顾之忧,比郁格桑慢慢强大自己再来搞报纸杂志,显然和他合作是最好选择。
且纪流川这人,不是小人,是骄傲恣意的世家子,一代天骄,和他合作也不用怕被背后捅刀子。
当然,再多的理由都比不过,纪流川那超出当前的文学分类理念。
光是听到,郁格桑都觉得亲切,且热血沸腾。
比在这时代发表第一篇小说,还要令她兴奋激动。
直觉告诉郁格桑,这次不和纪流川合作,她将会很后悔。
郁格桑不想后悔,所以她来了。
而纪流川,也确实没教她失望。
在郁格桑到来的时候,他几乎就把前期工作一切做到位了。
场地,人手,注册,办公用具......
一切就绪,只待春风。
“不如,由你先开启第一篇纯女性向小说如何?若运作得到,这女性文学概念便打了出去,而你,也能借此机会,一举成为小神。”
所谓小神评审标准,最标准的是,三本小说销量过千万,拉高两个地区及以上月能月涨量,并有两个创新梗。
这三本小说可以连续性发表的,也可以是积累式的,但必须要达到考核标准才会获得称号。
十八岁的天骄小神步灵蕊,当初就是靠多本累积,成功被评选为小神的。
而郁格桑用本名发表的小说目前有两本,《慕九》和《互换人生》,这两本小说有一本贡献新题材,一本贡献两个创新梗,同时销量破了千万,据统计《慕九》拉动了不止两个地区月能增长量,《互换人生》暂且没有特别去统计出来,但想必也是不差的。
所以距离郁格桑成小神之路,其实蛮近的,只需要再来一本爆火的小说就行。
但前提是,爆火。
可根据以往的经验,几乎没有人能在她这个年纪,写出连续三本爆火,达到小神标准的小说。
哪怕是目前已经成大神的,他们当年成小神之路也不是这样顺畅。
故而没有人觉得,郁格桑下一本小说还会像之前那样大火。
也就只有纪流川,这样直白得肯定。
郁格桑不知道他对她的自信从何而来,但说实话这感觉还不赖,而且她也不畏惧去挑战,更是不担心自己无法把女性向文学推出去。
纯女性向小说,超经典绝对性的,不是有那种类型吗?
第52章 律法
玛丽苏, 这词据说起源于同人小说圈,后来一位外国作家写了一本以Marry Sue为主角的同人文小说而广为流传。(注释①)
而玛丽苏小说的最核心的特点是,“人人都爱我”, 男主男配甚至是反派,除了恶毒女配, 没人不爱女主, 夸张点说可以认为是女主中心论。
这种类型的小说尽管在后来被许多读者诟病, 认为太过夸张不现实,还直白浅薄,没有内涵。
然而实际上却是, 大部分的女性小说,无论是什么题材,披着什么皮,核心都有“玛丽苏”特质。
关键点在于,作者驾驭文字的能力, 若驾驭得好,再苏读者都不觉得“苏”, 只有疯狂追更打call的份。
郁格桑认为, 写玛丽苏类型小说,是最适合的推出女性向文学概念的。
而玛丽苏,又分为“平凡苏”和“完美苏”, 像“完美”苏,顾名思义, 就是指女主非常完美, 几乎是现实完全不可能出现的人物, 比如那位外国作家写的“Marry Sue”,就属于“完美苏”女主。
“平凡苏”, 也很好理解,就是女主即使平平无奇,但依旧能做到人见人爱,像这种“平凡苏”女主后世也有很多,它比起“完美苏”,会比较容易得到读者嘲讽,认为这样平凡的女主,不可能得到那么多青睐。(注释②)
但不管哪种“苏”,用四个词概括都可以,那就是“文好可破”。
不过郁格桑本人比较喜欢“完美苏”女主,所以她没有怎么犹豫就确定了女主类型,至于如何搭配题材——有什么比拯救世界完美苏女主更苏的么?
***
十月份,就在郁格桑“闭关”进行新文创作的时候,国家颁布了一条新律法,该律法直接让完结的《修仙长老》再次爆火。
原因是,这条律法规定,出自对作者著作权的保护,未经作者本人同意,其他人不得擅自挪用、借用甚至照搬书籍内容进行商业活动......
为了让大众更加清晰直白理解这条法律规定,官报公布这条法律的时候,小编还在下方做注释,拿《修仙长老》来举例,像孔雪亭这样未经作者同意,直接按照《修仙长老》里面人物主角建造的农庄建造现实农庄,几乎一比一还原小说内容,就属于不合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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