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128
江辞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半山腰处隐隐有座亭台,那里算得上是她和李承霖第一次相见的地方。
那时的李承霖受了重伤,身着玄衣,上半张脸被面具遮住,又用的是男声,虽然江辞从衣服的布料推断出此人非富即贵,但怎么也不会想到那个狼狈的“男人”居然是东越的长公主。
其实当初她决定救下她之前是有犹豫的,她本就假扮他人身份,更应该低调行事,万一救错了人,岂不是惹祸上身?但最终,她的善良还是打败了所有的犹豫,她决定出手救她。
此时此刻,她看着那座亭台,很是感慨:“我很庆幸那天我救下了你。”
“阿辞。”
李承霖深情地唤了她一声,随即缓缓道:“我曾不止一次地对你说,在我第一次遇见你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你了。那次,我问你,你身为驸马需要对长公主上心,那你作为江辞,是否对李承霖存有一丝真心?可惜暗卫突然来报,我没能听到你的回答。我知道,你最初接近我是带着目的来的,可在后来的相处中,我感觉得到,除了目的之外,你对我亦是存有真心的。但是有的时候,我也会彷徨,我不知道你跟我在一起是因为喜欢,还是因为其他。现在这里只有你我二人,再没有其他人可以打扰,我想再确认一遍,阿辞,我喜欢你,你喜欢我吗?”
江辞看着李承霖的眼睛,里头有期待有彷徨,还夹杂着一丝祈求。
江辞蓦然想起,她好像从未对李承霖说过“我喜欢你”,喜欢一个人,那就不要让对方患得患失,要让对方明确地知晓爱意,这一点,江辞承认自己做得不好。
但她会改。
想毕,她坚定了眼神,肯定地答复:“我喜欢你。”
李承霖眼睛微微眨动,眸光闪了闪,随即释然一笑:“有你这句话,我从此不再彷徨。”
江辞把手撑在桌上,够着腰过去吻了吻李承霖的唇角,在她耳旁又重复了几遍:“我喜欢你,我喜欢你,我喜欢你。听到了吗?江辞喜欢李承霖。”
李承霖扬起头,突然问道:“还走吗?”
见江辞似是不解的样子,又追问道:“还要回云州吗?”
江辞会意,回答说:“工程马上开始实施,可能还需要回去督修。”
李承霖有些不甘心:“非去不可吗?”
看到李承霖微微发红的眼眶,江辞欲言又止,李承霖却移到她身边,紧紧地搂住了她,轻轻咬了咬她的耳垂,在她耳边说道:“不走好不好?留在我身边好不好?”
耳边喷薄的热气使江辞忍不住一个激灵,耳朵是她的敏感点,这一番操作下来,她只觉得浑身都软了,脑袋迷迷糊糊的,所幸还尚留一丝理智,思索着正事,想着反正已经给苏昌交涉完毕,苏昌是个有主意的,又有真本事,全权交给他也未尝不可。
想毕,她挣开了李承霖的怀抱,捂住耳朵投降道:“不走了,我不走了。”
李承霖欣然一笑,随即拨下她捂着耳朵的手,换了一副严肃的表情:“阿辞,我有一件事情要和你商量。”
“何事?”
“从前我是长公主,你是驸马。如今我既是皇帝,若你还是驸马,便于理不合了。”
李承霖顿了顿,请求似的说道:“阿辞,做我的皇后吧。”
江辞抿了抿嘴,她跟云桃之前还提起这事,没想到李承霖又提到了。
她与苏昌、云桃辗转各大州郡时,便听闻朝廷颁发了新的诏令,诏令里表示,此后东越夫妻感情不合的,只需其中一方上报官府,登记和离,和离后可另娶另嫁,若二人有纠葛的,过错方需向受害方赔偿相应的费用。
过了一段时间,又颁发了新的诏令,诏令里承认了同性婚姻的合法性,若同性之间互为真爱,想彼此组建成家庭,也可向官府上报登记。
第一条诏令,是为了保护像石若梅这样饱受伴侣欺负的人,让他们能逃离黑暗的漩涡,开启新的生活。
至于第二条诏令……
当李承霖还是长公主时,江辞暴露了女子身份,韩斯生怕江辞欺君之罪牵连到李承霖,于是悄悄向她提建议,让她一口咬死自己不知晓江辞的真实身份,自己也是被江辞所欺骗,如此方能脱身。
李承霖却回答说:“本宫一早就知晓她是女子。”
韩斯讶异:“女子如何做得驸马?女子与女子如何通婚?”
李承霖笑言:“有何不可?”
当这条诏令颁布后,民间确实觉得不能理解,但过了一段时间,便有“吃螃蟹”的第一对同性有情人,然后第二对,第三对……
最开始,百姓们茶余饭后还会鄙夷地讨论,觉得莫名其妙,但随着第十对、第二十对、第三十对同性有情人去官府登记在册,人们好像也习以为常了,渐渐地,再也没了反对的声音。
江辞恍然大悟,原来她刚离开京城,李承霖就开始铺路了。
其实李承霖原本可以在她登基后,便册立江辞为后,但她忍了又忍,等了又等,就是要她与江辞的爱,是名正言顺的,是合法的,是不被世人以异样的眼光看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