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脏……” 宗景说。
“脏?” 夏泱泱睁大了眼睛,小嘴微微张着。
宗景点头。
夏泱泱佯作不知宗景说的是她鼻子上的一抹灰,低下头来,看着裙子懊恼起来:“呀,这裙子怎么染了草汁?”
“这可得马上洗,不然颜色就洗不掉了。” 夏泱泱抬起头,对宗景嫣然一笑,“我现在去那边儿洗这裙子。”
井边儿有桶,里边儿水是满的。夏泱泱走到桶边儿,拉着裙子就开始洗。本来染了颜色的地方不大,可是用手一洗,就湿了裙子上一大片。
水从裙子上滴下来,夏泱泱的裤子,罗袜,和鞋子都有些湿了。
她索性把鞋子都除去,衬裤也直接卷到小腿上。然后拎着裙裾,提着鞋子坐到宗景身边儿,然后又把那半干的裙子放下。
这口井就那么大,面对着屋子门口的地方就更不多。夏泱泱跟宗景并排在井沿儿上坐着,两只脚在井边儿上晃来晃去。
她瞧见宗景脖根儿红了,还故意伸手拉了拉宗景,好叫他看着自己的脸:“你别嫌我不守规矩。”
夏泱泱把鞋子放到井边儿:“我虽然是个村姑,可也不是什么粗野的人。但宗景,我知道你不会偷看。”
她把手放到下巴上:“我还知道,你就算看了,也跟没看一个样。”
宗景本来还在看那屋里冒出来的烟,可是夏泱泱这么一说,鬼使神差地,瞥见她那双鞋子。说起来也算不得什么鞋子,用草叶儿搓成绳子,再编成的,旁的地方都编得细细密密,可偏生右脚那只鞋上斜出一根草绳儿来。
宗景抿起嘴来,呼吸也变得厚重了些——他想把那跑出来的草梗儿给编回去。
这草梗儿杵在鞋里,虽然就那么一小根儿,可是却会折磨着脚上的皮肉,莫说皮肉,还会磨蹭着罗袜。
夏泱泱鞋子上那根草该是小脚趾旁,宗景忍不住瞥了一眼夏泱泱的小脚趾,发现她脚上却没有穿罗袜。那只脚趾生得小巧可爱,上边被泼了水,染了凤仙花汁的指甲晶莹剔透,像是一片玉石。它却好像知道自己被窥了,细微地动了一小下儿。
夏泱泱手指勾着发丝,放到嘴边羞涩地轻咬:“你上次忘了把佛经带走,我就翻着看了看。我其实也想知道,为什么宗明他一心修佛,都不要我……你别笑话我。”
院子里的烟气散开,小屋的灶台渐渐显出行迹来。
“啊。” 夏泱泱从井台上跳下去,“我去看看灶。宗明回来前,我得把这火生好了,免得他怪自己。”
她往屋里走了两步,突然又回过头:“宗景,多谢你没把上次的事儿说出去。”
作者有话说:
嘿嘿,我推一下自己的预收,么么么么
1.《暴君骨灰有点甜》双c,1v1
外室阿筝从京城的泔水沟里爬出来的时候,先看见的是程瑾修袍子下的一双长腿。
他蟒袍玉带,头戴金冠,本该在封后大典上。
程瑾修单手卡着阿筝柔软的细腰,污水流进他的袖子里,竟然也不嫌臭:“你敢跑,我就让你死。”
阿筝看着程瑾修被她咬得发紫发肿的唇,忍着泪花,咬破了藏在舌下的毒囊:“我死了以后,把我骨灰扬在城外,好不好?”
暴君程瑾修当太子时养的外室死了。
那外室娇媚柔顺,逆来顺受。
她活着时,程瑾修毫不怜惜,夜夜不休,恨不得噬其骨啖其肉。
她死后,程瑾修却一夜白发,将往日欺她辱她之人,五马分尸,挫骨扬灰。
其后,他率军攻打漠北,最终力竭而亡。
漠北草原上的首领元筝得了个绝色美男,一头白发尤为动人,飘逸好似谪仙。
这美男不记得自己姓甚名谁,却偏执乖戾,只认元筝是他的救命恩人,对她百依百顺,形影不离。
元筝:“我要天上的月亮。”
这美男便捧了雪水,在掌心融开,一轮圆月在掌心奉上。
元筝:“我要那暴君程瑾修的命。”
翌日,美男走进王帐,手里捧着个坛子:“奴已将主人的仇家挫骨扬灰。”
夜深人静的时候,元筝沉迷美男怀中,挑起他的下巴:“阿奴,我是谁?”
美男低眉顺眼,乖顺地按摩着元筝的脚踝:“你是我的主人。”
2.《九夜皇叔》
皇叔李玄失踪了,小捕快姜辛却获得了一张九美图。姜辛出身教坊,她娘是花魁娘子。她为了当这捕快姜辛费尽心机,可她顶头上司却只图她美貌,巴不得借机将她赶出衙门。
她为寻皇叔一筹莫展,可图中九个美男却风姿各异,又狠又甜,夜夜入到姜辛梦中来。
这梦里有皇叔下落的线索……
姜辛要在梦里攻略九种美男,才能收集线索,查明皇叔下落。
1v1,双c,男主同一个人,又悬又甜
第71章
其实宗景言语不便, 别人不问,也就懒得浪费自己用来写字的白垩石。
可是夏泱泱这么一说,倒好似二人之间有了什么旁人不知的秘密一般。
宗景身上秘密不少, 但唯有这一桩算是他自己的, 与那京中的人无甚干系。这么一想, 宗景低下头,藏起嘴角那个小小的弧度。
夏泱泱干起活儿来十分利索。一会儿功夫,小屋里的烟气已经消散得无影无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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