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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子他非要嫁给我_分节阅读_第7节

肉肉喵 14506字 2024-01-11
  孤男寡男,还是搭襟的关系,共处一室,会发生什么不言而喻。
  这已经算明示,路峥一个外地人也听得懂,不过这种时候,还是最好懂装不懂。
  他暗暗盯着苏和的反应,苏和比他小,这种事应该更觉羞涩。
  可路峥却发现这神子的薄面皮连脸红都欠奉。
  苏和冲卡旭的阿姆摆手,认真道:“还太早了,阿姆,不急的,顿沙告诉过我,要先培养感情啦。”
  “哎对!你们现在都讲培养感情啦!想我们年轻时,成了搭襟就直接把卡旭的阿爸摁进柴火垛里去……”卡旭阿姆年轻时也是有名的大美人,想和她成搭襟的男男女女数不胜数,不过最后还是跟卡旭的阿爸领了结婚证,大约也是柴火垛里一时上头的缘故,丽龙人就是如此热情奔放。
  只见过一眼的人也能情深义重一心相许,自己真心做出的选择,就绝不后悔。
  听着苏和跟卡旭阿姆一问一答,到头来‘保守害羞’的那个,反倒成了路峥。
  他轻咳一声,“不早了。”来路很黑,苏和该启程往回走了。
  苏和闻言,有点不舍地松开搭襟的手,“那明天见。”
  “明天见。”出于礼貌,路峥站在门口,等候手电筒的光亮在小路上彻底消失,才反身往回走。
  卡旭阿姆一边收衣服提防夜里下雨,一边打趣从门口进来的路峥:“分开的时候舍不得都是常事啦,当初我夜里送卡旭他阿爸回家,他到了,还非要跟出来送我回去,现在想想多荒唐,但当时就是想这么做啦。”
  路峥点点头,而后硬生生将谈恋爱的话题,转到了住在这里加上伙食,要多少钱的现实问题上。
  他们平白来了四个大男人,吃喝也是负担,自然不能白住,这些本身也都包含在野调经费里。
  卡旭阿姆一开始不肯要,毕竟路峥也算是半个丽龙人了,自家人住还要什么钱,但见木着脸的路教授坚持,大有不给就不进屋的架势,只能摆手,“随便你住多久,看着给好啦。”
  从路峥进院子起就扒在窗子看热闹的两个研究生终于一前一后奔下木楼,他们都想知道,路峥是不是真的入赘了。
  得到的答案是当然没有,但还在别人的地盘上,苏和又叫他装样子装的仔细一些,不要被旁的阿姆看出端倪,路峥不准备直白告知自己手下这两个傻哼哼的学生。
  毕竟有些秘密一旦说出去,就会如同火烧树林一般难以遏制。
  “路先生,难道您真的瞧上那个丽龙人了?”吉木不是不敢得罪导师的学生,他想到什么问什么。
  吉木打心眼里觉得,那个丽龙人长得的确是雌雄莫辨,上天入地难寻的好模样,路峥也是青年才俊的样子,在这种地方来一场艳遇似的邂逅,倒也没什么不好。
  发现连吉木也来凑热闹打听,路峥实在是疲于应付,他如糊弄两个学生一般糊弄了吉木,再从自己的行李里翻出毛巾和换洗的衣物,借用了卡旭家的淋浴,去冲洗身上已经凝固的污泥。
  卡旭家的浴房有些简陋,只是用简单砖块垒的小房间,塑料布和铁板封顶,夜里洗澡没有灯,是路峥的野外防水电筒照明。
  当地大多没有路峥这种个头的人,那蓝色的绑定两根塑胶管出水的蓬蓬头,高度刚好和路峥额头碰额头,搞得路教授洗澡还要弯腰屈膝。
  被水汽击打的塑料帷幕上趴着一只大眼睛壁虎。
  半冷不热的水流在夜里温度较低的山林足够让路峥提神醒脑。
  那洗去泥土的身躯呈现出一个常坐办公室男人少有的精壮,卡旭借他的睡衣小了两个尺码,五分大裤衩子被路峥穿成了三分裤。
  不过赵徐之他们借穿的衣服倒是合适的,只能怪路峥的身材太逆天,活像是一拳下去能打死野猪。
  跟林双他们同挤在一个母屋聊天的卡旭问:“路哥玩摔跤不,”他对着路峥的胸口比划了一下,“这块头比我们这的壮士还大。”
  卡旭的目光是带着赞美的,丽龙人的传统运动中包括摔跤,弓箭,射弩,赛马……原始的狩猎血性使得他们崇尚力量迸发那一刻带来美感。
  别看他们现在住在雨林中,往上数个七八代,都是从普里加托的雪原上迁徙下来的游牧民族。
  路峥没学过摔跤,但擅长自由搏击和近身格斗,是真正有攻击性,在国外遇到混乱可以保命的打法,当然,真打起来也就不太顾及对面的死活了。
  但在学生面前,暴力一面路峥从不表露,“不玩。”
  卡旭露出有些失望的神色,“算一算,我们也快举行运动会了。”要是路峥能算是他们丽龙人,也不至于又在塔木人面前丢脸了。
  躺在矮榻上蹭网冲浪的林双竖起耳朵,“运动会,你们还有运动会?”这难道不是与世隔绝的野人族群吗?
  “是呀,运动会。”这当然不是丽龙人单独的运动会,而是这附近五六个小部落集体的少数民族运动会,山脚下的镇政.府联合富庶的塔木族为了发展旅游,也为了促进民族团结,半哄半强制办的。
  虽然没吸引到多少游客,但是这几个小部落之间玩的倒是很开心。
  “这两年奖品从一头牛换成现金,想参加的人就更多了。”
  吉木对这运动会有所耳闻,因为他们那边也有差不多的活动。
  林双和赵徐之对学习之外的活动都感兴趣,凑上前让卡旭仔细讲讲都有什么项目,奖金又是多少。
  这野调把他们导儿嫁进了寨子,看起来一时半会也不能结束,不如找点乐子。
  “项目很多呢,有赛马。”这个获胜的一般都是塔木人,他们本就守着河谷,马也是早早训练好的。
  “摔跤。”这个冠军落到谁家,就不太一定了,现在会纯正摔跤的年轻人越来越少,老牌战将又都有些摔不动。
  “还有射箭和弩击、拔河……”
  “这么多。”林双问:“还有射箭,你们都会?”
  卡旭摇头,“我不会,我没学过,不过,丽龙主学过。往年他都没有机会参加运动会,今年有了搭襟,也能名正言顺站上赛场了。”
  一直沉默地整理他那堆乱七八糟的草木标本的路峥道:“你说的是苏和?”
  卡旭点头,“是啊,现在看不太出来吧,但其实他小时候是拉弓射弩的好手呢,他眼睛特别好,看的远,瞄的也准,就是飞天的雁子也能射中嘞!”
  “你说的那个神子?”林双也张大嘴,就那细皮嫩肉的模样,还擅长弓弩?
  还有,“导儿,你都知道人家小漂亮叫什么了?!苏和?是哪两个字?”
  这关系是坐火箭发展的吗?!
  “小漂亮”这个称呼让路教授皱了皱眉,所以他没回答学生八卦的问题。
  在林双眼里属于娇弱不能自理那一挂的苏和独自扛着手电,走在宴席散去,除却电筒光亮和繁星点点再无其它照明的小路上。
  树林密匝匝的,夜里这些白天静悄悄的树的影子都仿佛胀大了般,黑压压一片青纱帐,偶尔窜出条附近丽龙人养的土狗或狸猫,动静也怪吓人的。
  今天晚上顿沙会住在他自己的小家,没人和丽龙主在部落边缘的屋宇里作伴,也就没人盯着苏和乖乖上床睡觉,于是他也大胆起来,想趁月色四处游荡。
  苏和是个胆肥的,他不惧怕夜幕下的一切,大约是因为十五岁后就再也没有在日落前出来撒欢过了,久而久之,他觉得在夜晚才是他的主场。
  视力卓群的丽龙主能够清晰分辨一团漆黑中棕榈树和散尾葵截然不同的叶片模样,在他眼里,这些夜里统统呈现黑色的树影也有浓淡之分。
  丽龙主优哉游哉独自晃在无人的小路,叠着他的脚步声,身后出现了另一种步履匆匆的调子。
  来人是普尔萨,整日来往那几个人,苏和都不用张望,单凭鞋子摩擦大地的声音区分。
  “这么晚了,你还没回去?”
  “你不也是?”林子里脚下的路障太多,普尔萨蓄意偷偷靠近苏和,已经足够注意,却还是被抓了个正着,他有些控诉地问:“怎么这么晚还在外面,是和那个外地人钻树林子去了吗?”
  ‘钻树林子’这个词在丽龙人和塔木人中是同一种意思——背着人带搭襟去干柴烈火情天孽海的风流事。


第09章 老牛吃嫩草
  普尔萨的话里带着怨气,他又往前迈了一步,灼热的视线撩过苏和衣领外刮了腻子似的雪白脖颈,没在上面见到什么可疑斑驳,才收回不妥当的目光。
  他今天气冲冲来找苏和,就是提防苏和顺着丽龙人开放的传统,两厢情愿之下真去和那个外地男人做出进树林子的糟心事。
  苏和迟钝,并没察觉普尔萨语气里的醋和嫉妒,他单纯的以为这自小最好的朋友是来祝贺他,以及关心他‘爱情事业’进程的,“还没有,他看起来有点害羞,顿沙说外地人都是含蓄的,要培养感情,慢慢来。”
  在苏和所经受的教育里,和自己的搭襟做那档子事情是名正言顺且没什么好脸红的。
  倘若今晚他和路峥不是还处于苏和单方面祈求的状态,而是对方真的满心欢喜接受了他的花冠,愿意成为他人生里第一位搭襟,那苏和会毫不犹豫将人带回自己的木楼,把该做的都做了,从矮榻头滚到矮榻尾。
  丽龙人,主打一个速战速决,以免夜长梦多。
  但现在,不是自己上赶着粘着人家吗?
  一听苏和要跟那个男人‘慢慢培养感情’,如此屈尊降贵自降身份,普尔萨更没好气,“你为什么偏选一个外地人,你不知道他迟早要走?”
  “我知道啊。”今夜已经是第二个人来问苏和这个问题,“就算他要走又如何,他是我当时在人群中看到最与众不同的那个,我只想把花冠给他。”
  这句话是真心实意的,只是苏和还不明白当时阿姆说的‘最亮眼’还有一个前提尤为重要——心动。
  并非是瞧见只外地泥猴,觉得稀奇。
  “你该找一个能一直陪着你的人。”普尔萨不平道,他真心为苏和好,苏和不选他,也不当选一个迟早要离开的人。
  分离总归是叫人不舍的。
  自小相识,普尔萨亲眼看着幼小的苏和,是如何孤零零成长的,他在各家阿姆手里辗转生活的,没有亲人,也没有手足。
  明明就连树林里的望天树都有鸟雀作伴,普尔萨的小马驹在马棚中有一大伙的兄弟姐妹,只有苏和一直都是形单影只的。
  长久以来的孤独,加上住进木楼后的与世隔绝,叫苏和渐渐从小时候会因为普尔萨没在下学的时候等他一起收拾书包而暗地里掉眼泪,变成了现在这般谁看都要夸一声乖巧听话懂事的模样。
  他不吵不闹,也从不向那些看似是他的依靠、家人般的存在提出自己的需求和愿望。
  就好像,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苏和已经清晰明白他的人生就是随水流打转的无根浮萍,凭东风飘摇的飞絮,从哪来的将要到哪去,他自己都不知晓。
  他只知道没人能白白给他做倚靠。
  这样成长起来的苏和,也从没经历过至亲至爱的离别,他不懂,真正的分别是苦涩又沉痛的。
  只见丽龙主比天上月亮还亮的眼睛弯了弯,“哪有什么一直,我们丽龙人不信这些。”
  就连顶天立地如神迹一般生长的登云树都有轰然倒塌的一日,人这般渺小又转瞬即逝的生命,哪里来的永远?
  普尔萨撇撇嘴,“我相信。”
  他小学时写在老师发下来的心形便利贴上的愿望,便是永远当苏和身边那个人,无论是什么身份。
  因为他再也不想看到苏和因为孤独掉眼泪的样子。
  普尔萨宽慰自己,路峥是个外地人,迟早要走,笑到最后的,还得是一直陪在苏和身边的他。
  这样一想,普尔萨舒心了,哥俩好地撞撞苏和的肩膀,“我今天要住在你那,天这么黑,我万一认错出林子的路,走到山里就完了。”
  苏和点头,“我也觉得,更何况你阿爸发现你这么晚才从林子里出去,肯定要骂你。”
  普尔萨的阿爸是塔木族的族长,十里八乡有名的暴脾气,家里三个儿子,一个贴心的小棉袄都没有,因而他对孩子们的教育极为火爆,能动手的事情绝对不动嘴,普尔萨皮,自小被打大,还要靠苏和给他带擦伤口的药。
  现如今普尔萨的弟弟亚玎待遇好了些,可能因为老族长年纪大了,卖力挥棍子会闪了腰。
  苏和拥有搭襟的第一天,身边矮榻上睡的人不是自己的搭襟,而是自己的青梅竹马。
  普尔萨对这样的安排也很满意,毕竟现如今,距离苏和最近的人还是他。
  就那个名义上的外地人搭襟,连苏和的矮榻都没摸到过呢,而他们两个从小到大不知道挤在一起睡过多少次觉了。
  这么一想愈发得意的普尔萨草草收拾一番后就呼呼大睡了。
  躺在矮榻另一端的苏和卸掉了满头装饰,黑发铺陈在背后,像一团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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