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我真的不想奋斗24
系统也适时地发布任务:“救活醉汉,奖励一千积分。”
沈煜心里诧异,最近这段时间任务做了不少,他也大体弄明白了积分体系,一般来说,小病小灾的5-50积分不等,稍微严重一点的能有个百八十分,此前最多的一次还是从谢家那位外嫁女那赚的。
也就是说,情况越严重获取的积分就越多,也许和这人的社会影响力也有些关系,只是这一点还需要更多的时间去验证。
……
因着路上的这一点变故,沈煜到乔府的时候已经是酉时末了,远远地就看到一个身影在廊下等着,沈煜加快了脚步,走到近前触了一下他的手,发现果然是凉的。
沈煜揽着他的肩往里走,数落道:“秋日寒凉,怎么还在门口等?”
乔莫凡不以为忤,他就是要沈煜心疼,唯有如此,他才会按时上门来,而且,对沈煜这样的态度还挺受用的。
他转移话题道:“怎么这么晚才过来,幸好今天吃锅子,否则早就凉了。”
乔莫凡耸了耸鼻子,觉得味道不大对,霎时顿住了脚步,“你和人吃酒了?”
沈煜:“……”少爷什么都好,就是掌控欲太强,换个人估计都受不了乔莫凡的性子。
沈煜将来时的事情说与他听:“路上遇到了大同商行的钱老板,要不是我,他怕是得醉死在路边。我身上味道很重吗?”沈煜抬起袖子闻了闻,发现确实有些味道,他闻了一路估计是免疫了。
想到钱家和那一身的酒臭味,沈煜也有些受不了了,他说:“我先去洗洗吧!”
乔莫凡也不想他身上沾染别人的味道,直接让人下去备水。
等到两人上桌吃饭已经是两刻钟后了。
铜锅蒸腾着热气,就是两个人吃起来也十分热闹。
沈煜还挺喜欢涮火锅的,只是这个吃起来麻烦。
他们寝室当初四个人,结果其中两个不到半年就滚到一起去了,后来就直接出去租了房子,剩下的那个室友胃口实在是太重,沈煜和他吃不到一起去,而且他这人不注重口腹之欲,平时都是在食堂吃大锅饭。
乔府的大师傅很有几分本事,还没开吃沈煜就被香味诱的口舌生津,看到肉熟了他就迅速夹了起来。
沈煜本来以为是牛肉,只是吃到嘴里才发现这个肉质更细嫩一些,口感香醇,没有丁点儿的膻味,吞吃入腹,仍觉唇齿留香。
乔莫凡看他眼睛亮晶晶的就知道他是极喜欢的,“昨天庄子上送过来了一头鹿,厨房说这头鹿刚长成,正是肉质最鲜嫩的时候,怎么做都好吃,你多吃点儿。”
“鹿肉啊,我还是第一次吃呢!”
沈煜随口的一句话,乔莫凡听着却有些心疼,在来到明川府前,阿煜还不知道吃了多少苦呢!
乔莫凡忽然想起一件事来,因为沈煜被益和堂的康大夫收留,所以他先入为主地以为沈煜已经没了亲人,可实际上他却根本没有考证过。
如果他还有亲人在世——
乔莫凡顿时觉得胃口全无。
“阿煜,在来明川府之前,你生活在哪里还记得吗?”
“怎么忽然问起这个?”沈煜努力搜寻记忆,发现竟然丝毫印象都没有。
“我那时候感染了风寒,脑子都烧糊涂了,哪里还记得。”沈煜浑不在意道。
那本来就不是他的人生,和他现在的生活更是隔着山海,对于这具身体,他所有的记忆都是从明川府开始的。
乔莫凡听他这样说,莫名地松了一口气:“我就是好奇啊,你所有的事情我都想知道!”
沈煜只觉得他霸道的样子也挺招人的,至少挺戳他的。
“可能是栖霞国的人吧,也有可能是个混血。”沈煜猜测。
宇平大陆一共有四个国家,其中东牧国的人皮肤白皙,面部轮廓鲜明,眉骨和颧骨都比较明显,沈煜皮肤倒是挺白的,只是脸部线条却要柔和的多,天元国的人是典型的黄皮肤,南冥国的人个子又要矮上不少,这样也就栖霞国比较符合他的体征特点了。
乔莫凡觉得他和栖霞国的人也不大像,栖霞国的人眼角很开,显得眼睛又大又圆,铜铃一样,沈煜的眼角的弧度却是向下延伸的,一双眼睛清清亮亮,尤其是看着人的时候,显得格外专注。
乔莫凡越看沈煜就越满意,乔府别的没有,就是有钱,这段时间厨房可着劲地做好东西,沈煜本来就长的不错,现在更是多了一种特别的神采,让人看着就拔不出眼睛。
其实就算这段时间吃得再好也不可能让一个人脱胎换骨,这么多年,康逊从来没亏待过他的宝贝徒弟,沈煜发生这样变化的最大原因是他找回了丢失已久的事业心。
水雾氤氲,模糊了彼此的面容,只是却遮挡不住投注在身上的视线。
沈煜看他端着一张厌世脸傻乎乎地看着他就觉得好笑,果然人类都是视觉动物。
沈煜揶揄道:“虽然我确实长得还不错,可也不顶饿啊!快吃,一会儿都被我吃光了。”
乔莫凡被抓包,耳根有些发热,终于动起了筷子,嘴上却是丝毫不让:“吃都堵不住你的嘴!”
沈煜见他恢复正常,顿时吃的更香了,发现乔莫凡一直只吃青菜,就夹了两片鹿肉到他的碟子里,还不忘叮嘱:“小乔,鹿肉补脾、养血、益气,你也是可以吃的,就是别多吃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