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莫回头桥边重逢
“那你再吃,我回去以后想吃多少吃多少,我家就是做餐厅和食品的。我能烧给你吗?”
姐姐摇了摇头:“你吃吧,我不吃了。你有这份心就好了。”
之后任迟奕之说什么,姐姐都不肯再吃一只了,迟奕之自己吃了起来,她发现,随着姜汤和烤肉落肚,自己的伤口也没那么疼了。她吃着,又好奇地问姐姐:“你怎么……死的啊?”
姐姐说:“我是翻墙逃学,因为太矮了摔死的,所以奕之啊,你要乖乖听父母的话,好好学习。”
“……真的吗……我也矮,我是团里倒数第二矮,还好慕芩垫底。”迟奕之继续问:“那死是什么感觉啊?疼吗?”
“太久了,快忘了,应该有些疼吧,狠狠地摔下来。不过比起疼,我还有放不下的人,无论如何都放不下,所以才到这里来了。”姐姐说着,眼睛里面有些许泪光。
“男朋友?”迟奕之猜。
姐姐笑着摇头:“是女孩。”
“女朋友?”迟奕之一口喝完了姜汤,将里面的姜块都倒进了嘴里,一咬把自己辣到了。
“别问啦,辣到了吧?”姐姐给她拿了纸巾。
“我也喜欢女孩子,不过……总之先活下来才行。”迟奕之怅然。
“什么样的女孩,对你好吗?”
“好,就是太好了,连命都不要的那种好。”
第76章 莫回头桥边重逢
迟奕之挑着灯笼, 跟着姐姐在鬼市里面穿梭,有姐姐领着,迟奕之再也没看到什么乱七八糟的人肉铺子, 有的都是光怪陆离卖着漂亮小玩意的商家,身边那些奇形怪状的生死物重新化为身边如织的游人, 和夏国黄金周出游网红街市的感觉没什么不同,甚至还漂亮奇特些。
说来也奇怪, 自从手上有了灯笼, 就真的没人再用奇怪的目光打量迟奕之, 她问姐姐:“这灯笼是什么宝贝,这么厉害,要是刚刚我自己抢一个,是不是就不会被人追了。”
“创制灯笼的人, 是鬼市的红白二仙, 这两位从上古时期就用龙骨撑开空间缝隙,创造了鬼市这么个在法则边缘的地方。不是灯笼有什么厉害的地方,这就和古代的那种令牌一样,见牌如见人, 见灯如见二仙, 没人敢捣乱。至于抢, 你可别想了,鬼市是有巡逻的, 抢东西的话可能会真的回不去,亏得你没抢。”姐姐给迟奕之解释到。
迟奕之提起灯笼看了看, 这灯笼是竹制的, 糊着白色的纸,光源非常温润, 而且是冷的,像蜡烛一样摇摇晃晃,仔细一看,竟然是一只小虫在里面扑闪着翅膀。
姐姐见迟奕之看虫子看得好奇,便解释到:“那就是‘兑’虫,每个人进来的时候可以申请来的时长,灯笼里也会放入对应大小的虫,时间一到,虫就死了。当然也有不提灯笼也能保命的大能,有的就会出借自己的灯笼,你手上的便是。”
迟奕之又问:“可是一开始姐姐你也没灯笼啊?”
姐姐说:“那是因为我在上班,上班的时候有腰牌,但是我擅离职守了,腰牌就不好用了,常来的鬼市的人就能在人群里认出工作人员。”
迟奕之睁大眼睛,找了好一会儿,果然在人群里见到一个腰牌亮着没有拿灯笼的人。
“用眼睛找可不好找。”姐姐拽了拽丝巾,拉着迟奕之走到河边上,迟奕之见到河边有一排极可爱的纸糊的兔子灯笼,每只小白兔身前还抱着一颗桃子。
姐姐走过去伸手,竟然从中间的兔子手上抢了一颗桃子来。兔子迷迷瞪瞪地揉了揉眼睛,而姐姐拉着迟奕之:“快跑!”
两人就沿着河畔奔跑起来,那只兔子声音是个少年,气急败坏地喊了一声:“还我桃子!”就沿着栏杆蹦着追了过来。
迟奕之直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才在一座桥头停了下来,这桥头有块碑,写着“迎仙桥”三个大字,碑旁边有一面巨大的镜子,照着手撑着膝盖喘气的迟奕之和一边笑眯眯地摸兔子脑袋的姐姐。
“东西还给我,一会上面来人检查,我又得挨批。”
“谁让你上班打瞌睡,长个教训。”
那兔子好没气地跳起来抱它的桃子,姐姐将手背到身后,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个拍立得:“帮我和这个小姐姐拍个照片。”
兔子骂骂咧咧地接过相机,看了一眼迟奕之:“这就是你喜欢的那个阳间的小偶像?”
“对啊,可爱吧?”姐姐挥了挥手,带着迟奕之上了桥头的楼梯,到一个半高的地方,身后是长长的如同鱼骨一般没有尽头却五光十色车水马龙的鬼市,隐约能看到最深最黑的地方,有巨大的神像的影子,姐姐说那里是万神窟。
两人转过身,以光怪陆离的鬼市和神秘的万神窟为背景,拍下了一张照片。迟奕之想握住姐姐的手,被她拒绝了。
“还是不要碰我比较好,我们站近一点,隔空比个心。”
于是两人的手隔着一条小小的缝隙,用大拇指和食指合成了一颗心,谁知在快门按下的一瞬间,姐姐换了个竖大拇指的手势。这一幕被照片记录下来,姐姐喜滋滋地收起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