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这段人生,她很满足。
凌云愣了愣,内心里一场海啸席卷而来。他们年少相识,他怀着感恩之心卑微地爱了她十几年,从未奢求在她身上获得平等的爱情。更何况他刚刚还对她恶语相向,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恩将仇报的混蛋。没想到,她竟然用她柔软的心怀原谅了他,将自己的身心彻底交予了他。
他开心得流下泪来,动情地亲吻她,与她热烈结合。阳光照在他们年轻的身体上,晒得皮肤隐隐作痛,过往五年的思念在血液里猛烈复苏,每一个细胞都震颤不已。仿佛是拥有了第二次生命,他们义无反顾地相爱了。
两人在床上久久缠绵,一直待到了下午两点。陈秋白有些饿,问说:“我好饿,你家有没有吃的?”
凌云说:“最近工作有点忙,一直没做饭,我帮你叫外卖吧。”
他起身来到客厅,翻出一张可以外送的餐厅传单,打电话叫了两份外卖。两人在餐厅边吃边聊,吃完了饭,陈秋白刷了个牙,又回到床上晒太阳。
凌云收拾了餐桌,也跟着她进了卧室。
陈秋白问:“你不回去上班吗?都这个时候了。”
“不去了,我跟人事说过了,今天在家办公。”凌云翻身上床,又抱住了她。
他们分别太久了,他现在一分钟也不想跟她分开,她这五年间发生的每一件小事,他都想知道。
两人躺在床上细碎地聊着天,一个主管忽然打来电话向凌云汇报工作。凌云对他嘱咐了几句,挂了电话,回头问陈秋白:“秋白,你想来我公司上班吗?”
陈秋白说:“我不去,我过去会被人说的。”
凌云扬眉道:“你当老板娘,谁敢说你?”
陈秋白还是不想去。
凌云又说:“那你就在家待着,反正我现在可以养得起你了。”
陈秋白想了一想,说:“我不想被人养着,还是想找份工作自己养活自己。找到工作前,你让我在你这里借住一阵子吧。”
凌云眉头微蹙:“什么借住?这里就是咱们的家,你要是喜欢,我明年就买下来,咱们就在这儿住一辈子。你不喜欢的话,咱们就搬到别的地方去。”
陈秋白抿嘴笑了笑:“好啊。”
两人又聊了几句琐事,陈秋白忽然想起一件事来,略微犹豫,问说:“凌云,你妈回来了吗?”
凌云微微一怔,垂下眼睑说:“没有。”
“你去找过她吗?”陈秋白又问。
凌云摸着她的手臂,淡淡说:“前几年托人找过,后来放弃了。”
“为什么?”
“我不大希望收到她的消息。当年她离开我爸我是能理解的,我宁愿相信她是去寻找自己的幸福了。只要找不到她,我就能一直活在这种想象中。现实绝不会比未知好。”他笑了笑,神情释然。
陈秋白深深抱住他,小声说:“那我给你双倍的好,连你妈那一份儿也给你。”
凌云眼眶一热,俯身去吻她。两人亲了半天,他又想要她,翻身压住了她。
今天他们已经断断续续地做了几次,下午都有些困,相拥着睡了很久,醒来时已近黄昏。
凌云抚摸着陈秋白的头发,静静地望着窗外。日光瞬息万变,在她身体上洒下一层金色的光芒,转眼间又飘到了落地窗上。猩红的落日在楼宇间急遽坠落,不一会儿消失在地平线。房间里光线暗下来,她的皮肤变成了铅灰色。
是个平静的傍晚,两人都没有说话。凌云打开音响放起了爵士乐,陈秋白开了床头灯,随手捡起一本书来,是吉尔伯特的诗集。
她翻了几页,庆幸自己又有了读诗的心情。在一首《被遗忘的内心方言》中,诗人为语言的灵性和意义惊奇不已。
“我的喜悦如同十二只埃塞俄比亚山羊静立在清晨的阳光里。我的爱是一百罐蜂蜜。”
陈秋白靠在凌云身上,喃喃读着这句诗,心里仿佛也有一百罐蜂蜜在流淌。生平第一次,她好像知道如何去爱了。她虚度过二十九年,好在一切都不算太晚。
第五十四章 这段人生,她很满足。
陈秋白又花了三个月的时间才找到新工作。毕业季工作职位本就紧缺,再加上她对办公室政治有了阴影,不大想回去那种人际复杂、到处都是潜规则的职场环境。挑挑拣拣的,春天不知不觉就过去了。
那三个月里,她一直跟凌云住在一起,凌云去公司的时候,她就在家里做些简单的家务。闲下来就写点东西,断断续续写了一本小说和几篇随笔,发到网上仍旧没有几个读者。
六月末,她在刷微博的时候意外刷到一家媒体的招聘启事,是家新创立的线上媒体,做调查报道。她翻了翻这家媒体的主页,看了几篇文章,文采不一,但写得都很有深度。
陈秋白对这家媒体产生了好感,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发了简历和几篇随笔文章过去。没想到,主编对她的专业素养和文笔都十分认可,很快安排了面试。
两轮面试后,陈秋白成功入职。公司是扁平化管理,不注重形式,只看重结果,为激励记者产出高质量的内容,给了他们充分的工作自由,不仅不需要坐班,选题也是自己定,调研过程中有任何需求都可以跟公司提。
这是陈秋白目前做过最理想的工作,唯一的缺点是需要频繁出差,每年至少有三四个月的时间不在北京。她有些忐忑地跟凌云说了这事,凌云虽然嘴上说着尊重她的想法,心里还是有些不高兴。他们才刚刚复合不久,别说是三四个月,就是三四天的分别他都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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