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年代小娇妻(作者:清越流歌)_分节阅读_第9节
苏大哥:“也不是不可以,小美你愿意坐车头吗?”
苏大嫂好奇问,“为什么要小美坐车头,我不可以吗?”
“你比较重,坐前面容易翻车。”
苏大嫂脸一红,不再心疼男人了,狠狠掐了一把他的软腰:“我哪里重了,你说啊?”
“你不重,一点也不重。”
苏怀瑾:可恶,又让他们装到了!
她迈步上前从夫妻俩中间穿过,用行动打断两人的打情骂俏,“走了走了,还吃不吃炒粉了?”
虽然被塞了一嘴狗粮很不爽,但苏大哥强烈推荐的肉丝蛋炒饭还是挺香的。
中午,大嫂娘家用攒着的腊肉和他们带来鸡蛋做了一桌丰盛的午餐,吃得苏怀瑾小脸放光,大声宣布这是她(穿越后)吃过最美味的饭菜,没有之一!
这番好单纯好不做作的言论,轻松把苏大嫂她妈和姐妹们哄得眉开眼笑,离开的时候,年纪最小的孙三妹还拉着她问:“小美姐姐什么时候再来玩呀?”
她好喜欢这个长得漂亮、说话又好听的大姐姐哦!
苏怀瑾也依依不舍,还是别人家好,她觉得大嫂娘家的饭菜吃一年都不会腻。
但该回的家也躲不掉。
三人带着苏怀瑾买的料子和一些零食、以及孙家的回礼,满载而归,刚进院子就对上刘春芳紧张的脸,“可算回来了,小美没出去闯祸吧?”
“没有。”苏小美本美恨不得指天发誓,“我今天一直跟在大哥大嫂身后,什么也没干。”
苏大哥也毫不犹豫为妹妹作证,“妈,小美真的很听话,我们去哪儿她也跟哪儿,爱红她爸妈都夸个不停呢。”
提到了自己娘家,苏大嫂补充道:“不只我娘家,来瞧热闹的街坊邻居对小美也是赞不绝口的。”
“真的吗?”看他们说得有鼻子有眼,刘春芳将信将疑,最终选择信了他们,心想小美总算让人省心了。
然而才放心不过两天,家里突然来了位不速之客,那一脸笑容看得她心里发毛,对方上来就问,“芳嫂子,你们家小美前儿去镇上了呀?”
刘春芳下意识提起了心,“咋了,她是不是又闯祸了?”
第12章
事实证明,这一次苏怀瑾真的很安分守己,并没有犯任何原则性错误。
当然,如果美丽也是一种错,那她确实罪无可恕。
原主本来就长得出挑,再有她的气质加持,和越来越向上辈子靠拢的五官轮廓,现在的她就像是医美微调了一般,说不出哪里变了,但是整个人都精致立体起来。
放在这小地方,当真称得上美艳不可方物。
天生丽质难自弃,偏偏今天还打扮得这样时髦出街,效果还真让早上打趣她的乡亲说中了,迷倒了一大票小伙子。
苏怀瑾对于居高不下的回头率见怪不怪,压根没放在心上,但却有人真正把她放进了心里,于是打听到了兰溪村,还请了位口碑不错的介绍人来找刘春芳探口风。
得知了来龙去脉的刘春芳先是松了口气,有种错怪孩子的心虚。
但很快的,她再顾不上这些有的没的,全部心思都被介绍人说的内容吸引了。
夜深人静,又到了卧谈会时间,刘春芳难得精神奕奕的站在床边,给老头子介绍这位有心人的情况:“这家你应该认识,至少听说过,他爷爷薛老头早年也当过生产队长,他爸倒是没当官了,负责在乡里开拖拉机,房子比咱们家的还大,日子过得很可以了!”
苏支书确实有些印象,皱眉沉思道:“你说的是不是有孩子去参军的那个薛家?”
“对,托人来说亲的就是这伙子!好像叫薛峥嵘来着。”老头子知道这户人家,刘春芳说得就更起劲了,“小伙子可有出息了,十五六岁出去当兵,前些年立功提干了,最近更是考上了军校,是不是很了不得!”
苏支书自己就是退伍军人,对这方面信息比较在意。
说实话,从十几年前就刮起了一阵参军热,至今也没有消退下去,尤其是乡下地方,孩子没别的出路,参军是最好的选择,当几年兵能攒下一大笔津贴和安置费,娶媳妇的钱就到手了,十里八村都争着抢着送孩子去当兵。
他们镇上每年也能有几个中选的。
可一批批人进去,就有一批批人出来,真正能提干、从此留在部队的,这附近他好像就听到了薛家这一个例子,真真是百里挑一。
但是,普通志愿兵提干才百里挑一,部队里能考上军校绝对是万里挑一,军校毕业以后就是正儿八经的军官,哪怕背景差一些,也不会缺提拔重用的机会。
苏支书也不得不承认这条件确实可以,“这孩子竟然考上了军校,那可是太难得了。”
“可不是吗!”刘春芳已经恍恍惚惚、难以置信了大半天,说到激动之处还是忍不住拍大腿,“别说咱们乡下再找不出这样出息的,就是去城里头找,又能有几个?我都听说了,薛家这小伙子毕业后回部队里当军官,津贴可高了。就算哪天转业了,回到地方上大小也得是个领导。我真是做梦也想不到,小美还能有这样好的运道,这门婚事要是成了,她下半辈子不得吃香喝辣、舒舒服服?”
这个插曲来得突然,让苏支书也大感猝不及防,但他明显比媳妇稳得住,十分冷静的问,“条件这样好,那就不缺给他们家介绍姑娘的,怎么还把主意打到咱们家了?”
刘春芳正在兴头上,也没注意老头子不太对劲的反应,兴致勃勃解释着,“这就是缘分了,小伙子最近放假回乡探亲,顺便来看嫁到青阳镇的小姑,他姑家跟老大媳妇娘家就隔了一条街,也是街坊邻居呢,刚好小美前儿也跟着她大嫂回娘家,两边一撞上,小伙子立刻就陷进去了,眼睛里哪还装得下其他姑娘?”
“虽说如今已经不兴包办婚姻,可这薛峥嵘情况特殊,可能两三年才能凑一回探亲假,没多少功夫跟小美好好相处,只好先请中间人来咱们家探口风。”刘春芳说着又开始感动了,“他家能找到齐大嫂这个中间人,该知道的想必也知道了,依然坚持请齐大嫂上门,可见他对小美情谊深厚呢!”
不过是见色起意罢了,什么情谊深厚。苏支书抽了抽嘴角,忍不住泼了盆冷水,给头脑发热到恨不得把民政局搬过来的媳妇降降温,“我记得这小伙子……年纪有点大吧?”
“还行吧,也就比小美大了八岁。”
“那虚岁都二十八了,这还不算大?”
刘春芳一脸无语,“二十八算什么,你自己不也是三十多才娶上媳妇?”
苏支书:……
虽然他自己三十好几的时候,娶了十八一枝花的小媳妇,心里美滋滋,但是想到如花似玉的小闺女嫁老男人,他就不得劲了,清了清嗓子,“我就是觉得小美眼光挑剔,恐怕不会满意这个人。你是没见过陆城那小子,别的不说,那模样真真是跟画报里的明星一般俊。”
刘春芳还真没见过带坏闺女的臭小子,也不觉得小伙子长得俊有什么用,姑娘们还能凭着年轻貌美说个好婆家,男人娶媳妇不都凭赚钱的本事么?因此对老头子的话不以为意,“这么好的小伙子她要看不中,是不是想上天?”
说着顿了顿,又用锐利的眼神看向老头子,“说来说去,其实是你自己瞧不中吧?”
苏支书这回沉默的时间长了些,终究没法昧着良心说这对象不行,长长的叹了口气,“就像你说的,薛家那后生的未来潜力,是咱们家小美高攀了,我能有什么不满意的?最不放心的无非就是小美了,她虽然满十八了,心性却不像村里其他姑娘一样懂事早熟,怕不是还把自己当孩子!”
刘春芳嘴唇翕动,很想反驳老头子想太多,姑娘家不都是结婚后才慢慢学着操持家务、相夫教子,做一个合格媳妇的?
但她内心不得不承认丈夫一语中的,他们闺女的情况还真是特殊。
村里其他女孩,种地好不好、学习行不行,都不重要,她们始终是妈妈的好帮手,小时候帮妈妈洗衣做饭、照顾弟弟妹妹,长大了帮哥哥嫂嫂照顾侄子侄女,年纪轻轻便熟练掌握了老母亲的技能,等到嫁人生子,照顾起自己孩子来便得心应手,完全不需要长辈操心。
可自家闺女会什么?
她从小到大都是被照顾得妥妥当当的那个,让她结婚生子,说不定她还嫌带娃影响她吃喝玩乐。
想到小闺女可能会干出来的极品事,刘春芳只觉得眼前一黑,彻底清醒下来了。
看她认真在听,苏支书也继续分析,“再说了,乡下人家里,只有怕拖久了嫁不出去的,才十七八岁就急着说亲嫁人,但凡条件还可以的,二十二三也不晚,老大媳妇不就只比老大小两岁?说真的,小美什么年纪都不会愁嫁,咱们跟亲家一样,再养闺女几年又何妨?”
刘春芳承认丈夫说的都对,但她并没有被绕进去,还是坚持自己的想法,“照你说的,再养她几年,可到最后还是要送她出门,不跟现在一样吗?”
苏支书摇头,“不一样,小美现在才懂事一点,咱们抓紧多教她些为人处世、生活技能,而且老大也成家了,看他们小两口的黏糊劲,指不定哪天就让我们抱孙子了,小美当了小姑姑,帮着照顾嫂子侄子,也能更沉稳些,之后嫁人就不用咱们这样发愁了。”
“想得挺美,可你闺女只是转了性子,又不是换了个人,还指望她能事事都听你安排?”
苏支书顿了顿,确实忘了闺女是整个计划中唯一的变数。
但气氛已经烘托到这了,也不能灭自己威风,苏支书乐观道:“事在人为,这不是已经摸到她的脉了?”
他说得有理有据、胸有成竹的样子,刘春芳仍然将信将疑,总觉得这老头子在下一盘大棋。
可他不肯说实话,她也没办法撬开他的嘴,索性把这点疑虑抛开了,沉吟道:“说这么多,小美早晚还是要嫁人。想法是好的,只是别忘了,薛家小子这样的军官人才,错过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你能保证再几年,还能给她说上这么好的亲吗?别到最后反而把她耽误了!”
苏支书:这个……他确实没法保证。
老头子难得这样无话可说,刚还有些萎的刘春芳,重新支棱起来了,“你说的那些也太早了,人家只是想相看相看,成不成都不一定,咱们还是脚踏实地点,先把人招待好再说。”
苏支书张了张嘴,想说这都想来家里相看了,还能相不中?
但他想到什么,又默默闭上嘴,最后竟是选择了摆烂,静静看着妻子为此时忙进忙出、风风火火的张罗。
其实刘春芳嘴上说着男人长得好没用,但也知道她闺女不是正常人,搞不好真让老头子说中了,这丫头就喜欢绣花枕头呢?
于是她也提前留了个心眼,只说家里最近有人来做客,以免苏怀瑾提前憋着劲给她捣乱。
就这样,薛家一行人都到了跟前,苏怀瑾还一无所知,被刘女士支使的团团转,又是端茶倒水又是给客人送糖果点心,她索性把自己当个么得感情的招待小妹。
第13章
根据能量守恒定律,苏怀瑾是个么得感情的招待机器,她妈刘春芳今天则格外感情外放。
薛家三人进到他们家院子,前一秒,刘春芳还在跟客气的跟薛母确认身份,互相介绍各自的孩子,下一秒,两人就亲亲热热的挽上了手,一口一个“嫂子”“弟妹”,不知道的还以为她们是异父异母的亲姐妹。
苏怀瑾:……
是她眨眼的时候不小心错过了剧情,还是还融入得不够彻底,其实时下作风就这样,只要确认过眼神,就是相亲相爱的一家人?
她看不懂,但她大受震撼,满脑子都是这瓜要从哪里开始吃,万万没想到最后会是自家房子塌了。
那边,刘春芳才跟薛母结束了长达十分钟的嘘寒问暖,视线转到薛母旁边的一双儿女身上,重点打量她心心念念的好小伙薛峥嵘,瞬间代入了丈母娘心态,越看越满意。
薛峥嵘今天穿了身军装,把肩宽腿长的好身材展露无遗,别说对男人长相不在意的刘春芳对他满意,就连苏怀瑾都挑不出多少毛病。
苏支书还是不够了解他闺女,只知道她是个颜狗,却不知道她这个颜狗可盐可甜、来者不拒,可以欣赏各种风格的帅哥美女。
陆城那样五官精致、性格不羁的小狼狗男友,抛开现实因素,苏怀瑾内心是喜欢的,当然她的心头好还是自家的豪门男朋友。
单论外貌,谢景峯一点也不输给让苏支书都不得不承认的“小白脸”陆城,当然他们风格不同,他是那种刀削斧凿般的深刻俊朗,身材也很完美,宽肩窄腰、行走的衣架子,加上千亿豪门继承人的身份,以及那些不为外人道的经历,活脱脱小说里走出来的霸总男主。
饶时苏怀瑾自命不凡,坚信自己一定能嫁入豪门,也知道遇上谢景峯是她三生有幸。
可惜这样的完美男友说没就没,她只能看看英挺飒爽的兵哥哥过眼瘾了。
其实,在看惯了帅哥美女的苏怀瑾眼里,面前这位单看五官也就是一般程度的帅哥,以至于那天在苏大嫂娘家门口擦肩而过,她对穿着便服、身高腿长的薛峥嵘没留下任何印象。
而今天的军装,直接把他的身材优势发挥到淋漓尽致,目测一米八八起步的身高和大长腿,腰勒得还挺细,浓眉大眼和古铜皮肤,在军绿色的衬托下,存在感瞬间飙升,带着令人无法忽视的野性魅力。
苏怀瑾突然就get了制服诱惑,忍不住多看了几眼。
不过她完全是欣赏的视线,不带任何特殊意图,而且随着刘女士的话,她很快把注意力从薛峥嵘的身材转移到了他手中。
刘春芳越看薛峥嵘,越像看到失散多年的亲儿子,笑的眼睛都没了,“来就来嘛,怎么还带这么多东西,你这孩子也太客气了。”
薛峥嵘硬朗的脸上挤出个笑容,“随手在镇上买了些奶糖和桃酥,一点零嘴,不值当什么,伯母不要嫌弃。”
桃酥?苏怀瑾的耳朵瞬间竖了起来,这可真是刚打瞌睡就有人送枕头了。
镇上那家桃酥她见过,前几天赶集闻到香味,兴冲冲跑去问老板,好家伙,这价格直逼猪肉了。
她当时买完计划内的东西,兜里还剩几毛钱,买不起一斤桃酥,要个两三块尝尝鲜还是可以的。
但她什么也没买,转到别的店里称了两袋子玉米棍和水果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