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
“夫郎。”谈锦走上前,有些生涩地开口。他在接受原主记忆后便对眼前人的命运颇感唏嘘,原主混账,错处良多,对青年多有亏欠。
原主,也名谈锦,是花溪城有名的纨绔。原主的父亲经营着花溪城内最大的酒楼——谈氏酒庄,酒庄生意十分红火,谈父也攒下了丰厚的家底,可惜唯一的儿子是个混不吝,他总担心自家儿子会将家产败光,便将原主送去定陶城一家有名的书院见学,不求他考取功名光宗耀祖,只求他能明事理知荣辱,而后内敛自谦,严于律己,宽于待人。
原主自是百般不愿,但终究胳膊拧不过大腿,还是不情不愿地去了。
书院的斋舍两人共用一间,原主第一天过去就察觉他的舍友实在是太漂亮了,漂亮得不像个男人,倒像个哥儿。他心中有了怀疑,便总想看看舍友的手腕内侧究竟有没有能证明哥儿身份的那枚朱砂痣,可那处竟然一颗痣也没有。
不过原主从前流连坊间,听过许多乡野秘事。传闻曾经有一位哥儿的朱砂痣并没有长在手腕上,而是长在其他地方。他只以为自己是男子,正常娶妻,迟迟不得子,遍寻名医之后才发现自己竟是个哥儿,说不定他这个舍友也是如此。
原主观舍友吃穿用度皆非凡品,周身气质也是不俗,心中盘算着若这位舍友真是哥儿,定是富商之子,到时自己娶了他,岂不是能做一回东床快婿。他打定主意,定要找出舍友是哥儿的证据,便在舍友洗澡时躲在屏风后偷窥,倒真叫他瞧见青年身后腰窝处一枚血红的朱砂痣……而这位倒霉舍友便是齐元清。
齐元清本是当朝丞相之子,虽只是个不受宠的哥儿,但从小也是锦衣玉食,养就一身傲骨。只是哥儿不准上学,他看家中兄长识字启蒙觉得很是羡慕,便借着回外祖家小住的名头偷溜出府来到这定陶城的书院念书。
哪想到会遇见原主这种人渣。
彼时原主在齐元清沐浴时猛地冲出来大喊他是哥儿,齐元清本就体弱,慌乱之下竟气急攻心昏死过去。见他没了意识,原主顺势将现场伪装一番,做出两人已有夫夫之实的模样。
齐元清未经人事,醒来见满室狼藉,只以为两人真有了关系,心中悔恨不已。永朝封建,哥儿若是婚前失贞,不仅要被施以酷刑,还会令家族蒙羞。事情发展到如此地步,他必须嫁给这个混蛋。
原主一封飞书寄回花溪城,让父亲开始筹办婚礼,天天盼着齐元清带着十里红妆风光嫁入谈府,却没想到丞相要脸面,齐元清也不愿败坏家族名声,主动开口求丞相只当没有自己这个儿子。丞相子嗣众多,齐元清只是个母亲早死的不受宠哥儿,见他这么懂事主动断绝关系,丞相很是欣慰,自然是应允了。临行之际给了他一笔钱权当嫁妆,也被齐元清退了回去。
于是成亲那日,原主没能等到期盼的十里红妆,只等到一个带着母亲遗物的相府弃子。
自那时,原主便恨上了齐元清,钱没捞到,权也没有,反倒是多了个累赘。他对齐元清平日里动辄打骂,极尽折辱,连带着家中奴仆都给齐元清脸色。昔日丞相之子,如今连家中下人都不如。
谈父在时,可怜齐元清遭遇,还会在两人中调节,但六个月前,谈父突发恶疾去世,原主便更肆无忌惮,白日在赌场挥霍,晚上回来便虐待齐元清,直到谈氏酒庄日渐萧落,门可罗雀,原主便命齐元清每日都去酒庄弹琴揽客,一连数月,一刻不停。
谈锦的目光落到青年搭在膝上的手上,纤细的指尖遍布红印,指甲磨损严重,指节有些变形了,是长期劳损的结果。即便这样搭在膝上,指头也在不受控制地颤抖。“你的手……”
齐元清将手藏在宽大的袖子中,垂眼不愿看男人,“有事吗?”尾音带着不易察觉的颤抖。他抿着唇,哪怕面上装出一副冷淡无畏的模样,心里还是有些怕的——他怕男人在大庭广众之下犯浑。这种恐惧在对方的手搭上他的衣袖时达到了顶峰。他猛地甩开了谈锦的手,手撞到古琴,发出沉闷的声音。
“……”谈锦本意是想看看青年的手到底损伤到何种地步,却忘了自己如今正是伤害青年的罪魁祸首。青年用的力气很大,谈锦的手背被桌角撞红了,但他知道这与原主对青年的伤害比起来不过九牛一毛。此刻见青年长睫颤颤,手也不安地捏成拳头,便出声安抚道:“没事,我没伤到。”他自顾自地开口:“你不要紧张,我只是想看看你的手伤到哪了,你若是不给我看,也无妨。我们回去找大夫来看看。”
但青年只是垂眼不愿看他,话也不肯说一句,俨然是要把他当空气。
谈锦回忆了一下,青年对原主一向是这个态度,而如果撞上原主心情不好时,侮辱打骂也是常事。
谈锦叹了口气,抬头扫视四周,发觉底下的宾客都在悄悄关注他们二人。他无意当戏台上的猴子供众人观赏,也知齐元清不爱抛头露面,便对青年温声道:“夫郎,你手疾未愈,今日不弹琴了,我们先回家吧。”
他这话说得妥帖,叫不知情的旁人来听了,只以为他是个心疼夫郎的良夫。齐元清心中奇怪,不知眼前这人又要闹什么把戏来折磨他,但回家总比在众目睽睽之下来得好,便没拒绝,缓缓起身。
即便青年从头至尾再没看过谈锦一眼,他面上神情仍就温和,嘴角含着笑道:“夫郎,你跟在我后边。”转头看向底下一群明目张胆往这张望的宾客便敛了笑意,淡淡扫视一圈,不怒自威的眼神竟让不少人不自觉便错开了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