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她拿绣花针和毛笔的手也是会打枪的,偷偷拿了一把父亲书房里的枪,她偷溜出门报国去了,她想的简单又明了,既然哪都不安稳,那就打出安稳来,于忆梅也硬气,一路跟着当时的有志学子北上。
就这样略带儿戏的一腔爱国情怀,没有成就她女将军救国的梦想,却成全了她的姻缘。
第三十七章
于忆梅跟着奋起反抗救亡图存的学子们一路走到中原地区的时候, 她手中的枪在鬼子的刺刀下救了一个人。
她至今还记得,那天本该是吃腊八粥的日子,天上下着小雪, 天气却雾蒙蒙的一股硝烟流亡的味道, 她出去树林里解手, 正巧看到远处一个也来方便的鬼子发现了林子里的病弱少年。
鬼子两枪托打的那少年蜷缩在地却咬紧牙关没有求饶, 于忆梅握着枪的手很稳, 她心道:“这位同胞,我要是打偏了把你打死了,那你别怨我, 我也没杀过人,反正我不开这一枪你也会死, 开了这一枪说不定你还能活!”
也不管那人明不明白她救人的想法, 于忆梅毫不犹豫开枪了, 一枪正中鬼子的背心, 一击毙命。
于忆梅一身红色夹棉骑马装, 背上还亲自绣了梅花, 就像一道光,闯入了贺远濒临昏迷的视野里。
彼时,于忆梅是姑苏魁首于家的千金小姐, 贺远是父亲去打仗了, 与母亲弟弟们走散差点丧命的穷小子。可是谁能想到,多年后穷小子成了开国元勋的长子,千金小姐却落魄成了成分不好遭人嫌弃的人。
打死了鬼子于忆梅带着贺远回了队伍, 却被队长批评她无组织无纪律擅自行动, 让他们的小分队陷入了被动,可是于忆梅辩驳当时贺远的命危在旦夕, 如何能等到自己汇报之后再救人。
正好这时候,于家找于忆梅的人一路追了过来,几人嗤笑于忆梅是只知道花钱的富家小姐,奶都没断还要家人追随,加之贺远受伤了也不能继续走,于忆梅就怀着一腔愤满被父亲亲自抓回了家,还顺带带走了贺远。
就这样,比于忆梅小一岁才十五岁的贺远在于家住了下来,相当于于忆梅的伴读小厮这样的,他有哮喘,是于家延医问药给他治疗,两人在相处中情意渐笃,贺远喜欢于家这位明艳美丽又救了他命的千金小姐,可他自知身体不好家世不好也不敢表露,只是沉稳的陪在于忆梅身边,就这样过了两年。
变故发生在于忆梅的哥哥于忆箫死在鬼子屠刀下那一天,于忆梅的祖父惊怒哀伤过度第二天也随之去了,就在这当口,于忆梅的父亲把她送上了出国的游轮,任她百般哭闹也没用,一定要把她送出去。
在战火里,一个年轻的女孩儿面临的不止是丧命,于忆梅还不懂,可是于家人在于忆箫的悲剧里已经懂了,这也是于老爷子临终前唯一惦念的,把他孙女送出去。
于家没人能在大丧前离去,只有贺远,能照顾她。于是贺远这个伴读一路伴去了海外,于忆梅失去哥哥祖父的郁郁寡欢,异国他乡对亲人的思念,对祖国命运的担忧,她像一朵枯萎的花,眼看就要落了。
贺远告诉她,他们太弱了,一个有哮喘一个手无缚鸡之力,就算回国战斗也只能给战士们添负担,但是,他们学会了洋人的东西可以自强,可以建设祖国,师夷长技以制夷的理念这一刻成了燃起于忆梅心中求生意念的火种。
到英国大半年后,于忆梅才真正开始奋起学习。
她卧室里那张刺绣的照片,是贺远跟她表明心迹那天他们决定在一起时照的,那是自从家里出事后于忆梅第一次露出笑容。
贺远洗衣做饭照顾她,递给她的水永远都是刚适合入口的,学做的菜都是杭帮菜,夜晚给她读书,清晨陪她起床慢跑,给了她所有的爱与关心。
“那时候我年轻也执拗,总是问他,对我是爱情,还是为还救命之恩所以才照顾我,他告诉我,我是他的命。”
于忆梅抿了一口红茶,这一刻笑的目光轻盈宛若少女,“只当是年少的情话,为了这句话,哪怕后来我父母带着一身心伤捐了大半财产也出了国,但我却只匆匆见了他们一面就义无反顾的跟着贺远回国了,为了我的爱情,为了我十六岁那个救国的梦想。”
回国之后,建国前夕,两人结了婚,一九四九年,七月初七,贺钧剑出生。之后,十月一日建国大典,贺远成了将军的长子,她成了父母逃往海外避难的懦夫之女,可是她哥哥死于故土的战火里,是烈士,她家积累的财产也曾用于救国,她的父母是国难过后才心伤远走的,但是无论怎样说,贺家老爷子不接受不承认她这个成分不好的儿媳妇。
于忆梅的丈夫贺远,也从来没有想过要委屈她去让贺家接纳她,只坚定的告诉她,“我只是你的丈夫只会是你生的孩子的父亲,我虽然姓贺但你身边才是家。”
贺钧剑三岁那年,贺远站在贺家门口,没有进门,对父母磕了三个头,最后对贺老爷子道:“当年我有哮喘病,为了我妈和我弟弟们能活下来,我不做拖累自己留下了目送他们逃走,是我妻子从鬼子屠刀下救了我,是我岳父一家治我伤病供我吃穿送我念书,你是天下人的英雄我不该怪你在我需要父亲的时候你没在,可是你想决定我的人生,那你先拿走我的命!我贺远的儿子妻子,不进你贺家高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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