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镜花
酒馆一阵鬼哭狼嚎,逄风被常青木灌了几杯酒,以透气为借口出去了。
不出意外,他又看见在外放风的南离。
南离依然冷着脸,两只碧绿狼眼炯炯如电,见他来了,颇为意外地问他:“你不喝酒?”
风雪呼啸,吞没了他的尾音,此时幻境里外皆是严冬,没有半点春日将来的意味。
逄风无奈道:“我不喜酒,酒会麻痹人的神智。只是常青木忧愁难却,我便陪他喝几杯。”
他叹了一口气:“酒虽能浇愁,却也不过是逃避而已。幻境的主人让我们用双眼去见证淮安的灭亡,绝不会是为了一忘了之。”
“景帝不也说过么?只要我们还活着,淮安便没有真正灭亡。倘若连我们都忘了,淮安恐怕便真的消失了。”
南离咕哝道:“你倒是有点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逄风有意逗他:“想必是个难忘的故人?不然丹景君怎能如此念念不忘。”
南离烦躁地甩了甩头道:“怎能相提并论?他是个阴险小人……而你光风霁月,想必是我心魔又犯了罢。”
或许是这二人都曾养育他长大,南离最近发现自己经常下意识地拿林逢和逄风相比较。
可林逢和逄风却是截然不同的人,林逢真实而鲜活,厌肉食,不饮酒,教他读书时他若是耍坏心思,故意装不会。他会伤脑筋,会哄他。南离每每想到便会心头温软。
而逄风,他与之相处了十几年,却依然不知他的喜好。他似乎没有格外喜爱或是厌恶的东西,无论是吃食、典籍或是戏曲。可能他唯一的爱好,便是折磨自己,以之为乐。
他恨逄风,但不得不承认逄风城府之深。有喜好,有厌恶,便是有隙之器。无论是贤臣或是帝王,哪怕是圣人,也很难抑住于小的事物上的偏好。
小如杯壁花纹、布匹颜色,大如宝马良驹、奇花异草。几乎无人没有偏爱。
可逄风这些都没有。
狼卧在东宫里,有时候常常觉得案前静坐的长夜太子并非人族,而是一粒石头、一棵草、一盏用于祭祀的华美铜器。
他又怎么能将那人同林逢相比?
林逢是皎洁的明月,而逄风不过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假璧玉。
逄风自然不知道他心里的弯弯绕绕:“既是丹景君心中沉疴,贸然提起想必得罪……这旗子是重明君要你来取的,便交与你罢,我留着也是无用。”
南离低头望向他手中四面小旗,这在淮安中威力无匹的神器,如今在他们手中,和修士孩童所持的玩具并没有两样。
……对蜂而言,几个玩具当然是震天撼地的神器了。
南离沉默了半晌,却并没有收下:“你是什么时候看出来的?”
逄风:“恢复记忆那日。”
他迎着南离惊愕的眼神道:“我平日看书很杂,也曾读过些养蜂人的手札……你不觉得那怪异的授皇台,很像蜜蜂的王台么?”
“当旧王衰老将死时,蜂民会筑造王台,于王台中以蜂王浆培育新王。而诸多新王里,只有最强的一只才能活下来……新王即位后,其余的王选都会被蜂民咬死。”
逄风意有所指:“也许我们如今的三界,也是一只蜂巢。”
南离按了按太阳穴:“……我是个粗人,讲不出什么大道理,但别叫我丹景君可好?”
逄风含笑道:“好啊,南离。”
他似乎又恢复了原来无坚不摧的模样,可心中滋味究竟如何,也只有逄风自己才知晓了。
从前在东宫是这般,如今身为鬼也是一样。他从不在人前露出半分情绪,也不需要他人的理解。
南离的脸又有些泛红。
……明明活了两百多岁,可每次被轻易带动情绪的都是他,在幻境里也是一样。
可忍不住地,心里又升起小小的喜悦。也许这便是犬的天性,遇到喜欢的人,会控制不住地摇尾巴。如果他如今化出尾巴,恐怕已是摇个不停。
他从前未化形时极为不喜犬,认为它们是卑躬屈膝的下贱妖兽。可南离却又不得不承认。狼和犬是一种野兽。或者说,犬是得到爱的狼。
最初的狼舍弃了危机四伏的丛林,走向属于人的火堆,从而变成了犬。
逄风从来没驯服过他,无论他如何暴打自己,南离都从未屈服。可林逢却仅仅用爱,就轻而易举的驯服了这头桀骜不驯的狼。
爱这种东西,和刀剑相比过于软弱无力,却胜过野火山洪。也只有它,能够真正驯服一匹野狼。
第36章 镜花
逄风和南离废了好大功夫,才将醉醺醺的九阙弟子全部塞进马车。
淅洺没有同弟子们大醉,此时便承担起熬制醒酒汤的责任来。酸溜溜的青梅同山楂糕同煮,又加了灵芝、雪梨和橘子瓣,待沸腾又下入冰糖。酸甜味很快飘了出来。
——随后她便冷酷无情地,一个个掰开弟子们的嘴,挨个灌了下去。
淅洺很细心,这些食材都是提前带好的,也不知她是否料到此时境况。
除却逄风、南离二人,她大抵是此次历练受益最大之人,不仅解开心结,对阵法的感悟也有所提升。
车厢内,弟子东歪西倒了一地,有些甚至醉到化出了原型。赤狐枕着白兔,金豹搂着水蛇,玄龟爬上灵树,混乱不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