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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钱逼死一条英雄汉,方容此刻终于充分体会了这句话的道理。
男子动了动,换了个更舒适的姿势,那双潋滟的眸望着她的方向,眼底盛满了笑意:“既然如此,某也不好强将大小姐您留下。”
他状似无奈的叹口气,一副“权当自己被狗咬了”地可憎表情,着实令方容内心的怒火再次蠢蠢欲动。
方容咬牙切齿。
不满,相当不满!他这般神情是为何意?!竟拿她方容与牲畜相比,委实过分!
她深吸一口气,勉强压下那股不知因何而起的愤怒,咬着牙,一字一顿道:“放心,我堂堂女子,断不会少了你的银子!”
她一甩衣袖便要再度跨出门去。
此时,他的声音忽地在她身后慢悠悠地传来:“既如此,那某就不客气了,统共是八百八十八两。”
她一脚踩空,差点摔了下去,赶忙扶住门框站稳,怒而转头低喝:“你……你这是明抢!”
他眉眼弯弯,愈发动人:“岂敢。”
她甩下一句“翌日送来”,愤然转身,这次终于跨出门去。
而这次,身后终于没有再响起他的声音。
在步出醉春楼大门时,她忿忿然地在心中发誓:此生此世,再也不踏足那个鬼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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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门须当翻黄历 ...
男子随意的披着长衫倚在墙头,手里把玩着一枚青色玉佩。
那玉佩下端缀着一根红绳,他手指微蜷,轻轻晃动着红绳,望着方容离去的方向,想起她抚着额头步出门的模样,不禁勾起了唇角,露出了一丝兴味的笑。
若是此刻有熟知他的楼里人在,必定要叫糟。
有一种人,乍看惊艳,却经不得久看,久了便会乏味。
还有一种人,初看不起眼,却越看越有味,能让人沉沦其中而不自知。
前者,是为美人。
后者,可为妖孽。
而秦青,正是后者。
妖孽之所以为妖孽,并不仅仅在于他的表象,更在于他的本质。这句话,楼里人深有体会。
“谁?”秦青抬眼轻瞟门口,随手将那玉佩收入袖袋中,面上的笑意隐去,神色间透出浓重的慵懒。
一人随着他的问话轻轻将门推开,露出张小巧温柔却又带了点紧张的脸:“爹爹……”
秦青懒懒地看他一眼,漫不经心的应了一声后,又转头去看窗外的街头。
此时已过辰时,街头人声鼎沸,叫卖之声不绝于耳。秦青实在无事时也会盯着窗外望望,至于究竟有没有东西入了他的眼,就不得而知了,只因他通常会很快便转过身去,开始对着那些账目。
那面相柔和的少年见他并未理会自己,想了想,将门推开,小步走了进去。
屋内此刻依旧很乱,秦青从床上起身后并没有收拾,这让少年行进的脚步增加了些许的困难,但见他绕过地上那团依稀是衣衫、此刻却已然化身为破布的“遗体”,又跨过了碎成一片的陶瓷渣子,这才终于走到了窗前。
他抬头望着秦青,阳光打在他脸上,白白的,仿佛在泛着光,见他依旧一脸的不为所动,他似乎有些为难的垂下头,手指小心翼翼地绞着自己的衣衫,嘴唇动了动,犹豫了好一会儿才终于开口:“爹爹……”
“嗯?”秦青此刻终于将视线调了回来,看着眼前低着头的少年。
秦青,曾是醉春楼红极一时的头牌,三年前顶下了醉春楼,以一十八岁之龄成为了醉春楼最年轻的“爹爹”。
楼里人对他们这个“爹爹”大多对他又敬又怕。也有少数对他不服的,倒也未曾做出过出格的事,对此秦青向来睁只眼闭只眼。
对他而言,只要不是做的太过火,都可以随了他们去。
显然的,眼前这少年属于前者。
“我……”少年绞着衣角,咬着唇思索着该如何开口才不会将他惹怒,眉头蹙了又蹙,终于还是一咬牙直接开了口:“爹爹,我……我想跟您拿些银两……”
秦青挑眉,却没有开口,只静静等着他说下去。
“我……我近来身子不好,想去买些药回来调理调理……”少年支支吾吾的,终于将理由道了出来,而后闭上眼,等待秦青的答复。
秦青定定地看了他好一会儿,依旧没有出声。
少年闭着眼睛,眼睫不断的颤动,惊惶之色展露无疑。
良久,秦青勾起唇角,面上露出柔和的笑意,嘴里却吐出生硬的两字:“不行。”
少年一惊,惶惶然睁开眼,怔怔地望着他。
“萧萧,不要做这种傻事。”他转身,向着厨房而去,醒了这么久,他饿了。
留下少年独自一人伫立在窗前,一脸的彷徨与挣扎。
出门须当翻黄历!
这是此刻方容唯一的想法。
读书人本不该有如此感慨,夫子曾云:莫道神鬼之论,荒谬之至。
委实不是她蓄意亵渎夫子之言,只是她想了许久,最后只能断定,昨日的黄历上必然写着“出门不宜”四个大字,不然她怎么会那么不幸,偏偏在醉春楼醒来,还那么倒霉的遇到了那么个黑心郎。
自从遇到了那黑心郎,她就开始走霉运,起床就磕到床柱这种小事不提也罢,刚迈出醉春楼大门就踩着了一大坨狗屎,刚步上大街就差点把个孕夫给撞了,刚拐过巷子就遇到了挑粪的老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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