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写狗血文火了_分节阅读_第34节
哪个选择都可以。
如此一来, 矛盾有了、冲突有了,第一阶段的高潮也有了。
不过现在比较晚了, 而且明天还是《真假少爷》这本书的精装版开始售卖的时间,所以傅文钰放下了笔,吹熄蜡烛上床睡觉。
第二天一早,傅文钰吃过饭后,就拿着一沓纸来到了开元书坊。
张掌柜和张二已经到了。
或许是因为第一次公开售卖价格如此之高的话本,所以张掌柜的表情有些紧张, 见到傅文钰之后才放松了下来。
“文钰你来了啊。”
“张叔,张二哥。”傅文钰跟他们打着招呼, 然后目光落在了书坊最显眼处,于他而言非常熟悉的那一摞匣子上, 并下意识地数了起来。
‘一、二、三……’
傅文钰咦了一声, 好奇问道:“张叔, 之前不是说已经订出去了十七套,只剩下三套的吗?我看这里有近三十套, 难道客人们定下的还没送去?”
不应该啊。
他是吃过早饭才出门的,平时这个时间,柳州小报早就送到各处地方了。依照张掌柜的处事方式,他送精装版给客户的时间,不可能和柳州小报相隔太远。
“是这事啊。”
张掌柜笑道:“文钰,这就是另一个好消息了。”
“先前我们准备了二十套,结果第一次在柳州小报印了预定时间的那天早上,就订出去了十二套,再加上之前定走的五套,只剩下三套。这还没完,后来下午,以及后面的几天陆续又有人前来预定。”
“有一个豪爽的客人更是直接订下了十套!”
“说是拿去送人。”
“哈哈哈,“他得意地道:“所以这十两银子一套的精装版,到现在一共订出去了三十五套啊,再加上东家要的八套,一共是四十三套。”
“我想着不如凑个整,就预备了五十套。”
“若是卖得好,还可以再印。”
傅文钰倒吸了一口凉气。
一套十两银子,五十套就是五百两!哪怕不算现在还没卖出去的七套,那也有四百三十两啊。扣除每套三两的成本之后,赚了三百零一两,三百零一两那是什么概念,省着点用的话,一辈子都花不完!
哪怕按照约定他只能分其中一半,那也有一百五十两。
想到这里,他急忙道:“张叔,不能再印了!”
因为担心张掌柜看到这么多钱之后,疯狂印刷精装版,导致囤积或者降价,影响那些尊贵客人们的体验,傅文钰抓紧时间劝说。
“虽然它们很赚钱,卖一本顶得上普通的百本。但有钱,并舍得出钱的人就那么多,印太多的话会卖不出去的。”
“而且既然是精心制作的东西,又哪里能人人都有呢?”
见张掌柜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傅文钰继续道:“若是我们这一次印太多,让客人们觉得只要有钱便随时能买,那以后他们就不会想买了,毕竟人人都有的东西,哪里能体现出他们的尊贵来?可若是我们只印五十套,无论谁来,卖完没有就是没有了,那么下次印别的话本的时候,他们不用人催都会抢着买。”
“那时候买的就是面子,是别人没有的东西了!”
张掌柜眼前一亮,“你这话,跟东家以前说过的很像。”
“不错,的确是这个道理。”
他越想越觉得对,不由得感慨道:“你没来之前,我还想着若是这剩下的七本也卖完了,那我就再印十本,再卖完,就再印。”
“只要一次只印十本,那就亏不到哪里去。毕竟书这种东西,只要保管得好,别说三五年了,就是十年八年也坏不了。”
“不过现在嘛,不印了。”
张掌柜拍了拍身侧的那摞匣子,“五十本正正好,卖完就卖完了吧。”毕竟书坊做的是长久的生意,比起印太多坏了口碑,还是少而赚的好。
傅文钰松了一口气。
他刚才说的时候,还担心张掌柜不听劝呢。
毕竟卖一套就能赚七两,利润还是非常丰厚的。他最近跟张二混熟了之后,听对方提过几句,那就是像开元书坊这种开在城市中心的书铺,其实不怎么赚钱。好的时候一个月也就赚个一百几十两,差的时候甚至是几十两。
比不上唐家的其他铺子。
所以他很担心张掌柜经不住诱惑。
精装话本,他可是当做奢侈品在做的,如果胡乱印刷,搞坏了市场的话,那非常不利于以后的其他话本售卖。
如今两人达成一致,那是再好不过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张掌柜请傅文钰在那些新印的精装版签上名字,然后再让伙计给客人们一一送去,只剩下没卖出去的七本留在桌上。
而在签字的间隙里,傅文钰也知道了,不但精装版的预定出乎了两人的意料,普通版的亦是如此,卖出去的比预期多。最后统计下来,在柳州城内卖出去的加上未来几天要送到其他州府分店的,普通版一共卖出去了一千九百套!
印房白天印刷,晚上点灯装订,到如今堪堪做出来两千套。
张掌柜当机立断,决定再追加六百套。
这次傅文钰没有阻止,因为六百套的话往各处分一分,一家店铺大概也就几十套,哪怕最近卖不出去,多放一点时间还是能卖出去的。
而且卖不出去也不要紧,只要印了他就有钱拿。
所以这一天,傅文钰都很开心。
……他的小部分读者们也开心。
刘昌淼便是其中一个。
刘家在柳州境内虽然不算是大户人家,但因为刘举人考中了举人功名,并且刘家大少爷在很小的时候就考中了秀才,所以一家人在柳州颇有脸面。更别说他们家世代耕读,是世人眼里的‘书香门第’,所以并不缺钱财。
如今刘举人和刘大少爷在京城求学,家中除了刘老太太和刘太太外,就只有刘昌淼一个孩子,所以他要什么就有什么。
最近只在话本上吃过瘪。
他那天从茶楼冲出去后,本想马上去开元书坊找傅文钰质问的,但走到半途突然冷静了下来,然后打道回府。
但他心里一直记挂着。
王富贵到底是不是王员外的亲儿子?
若是,他决定以后再也不看傅文钰的话本了,若不是,他又很好奇真相是什么。那位‘包大人’可是说了,若是父子,血必定能够相融的。
难道是张家使了什么手段?
忐忑间,小厮拿着一份小报和一个精美的木盒跑了进来。
“少爷,少爷——”
小厮兴奋地喊道:“送来了,送来了,您定下的话本送来了!”
刘昌淼豁然站起,“快给我!”
他倒要看看,真相到底是什么!
柳州小报和木盒,同时放在了桌上。若是平时,刘昌淼定会先拿起柳州小报,追看新一期的话本,但今天他看都没看小报一眼,还嫌它碍事,一把扫落。
“快打开!”
小厮动作利索地打开了木盒,然后两人就看到了木盒里面放着一本书、几小卷画、制作精美的书签等,这些书签里有花形的,有人形的,还有动物样式的。有几张书签的样式连家中藏书颇丰的刘昌淼都没见过,很是新奇。
不过他顾不得这些。
一看到那本书后,他马上就拿了起来,然后往后翻阅。
“滴血认亲,滴血认亲……”
“有了!”
看到熟悉的文字后,他马上停了下来,然后如饥似渴地盯着看。看着看着,他的表情就变得不太高兴了,“双胎?不可能啊,之前明明写了是张嬷嬷把孩子换了的,怎么可能是双胎呢?”
但想了想双胎毕竟比庶子好,于是刘昌淼又松了口气,继续看了下去。然后他就看到了王太太朝着张嬷嬷下跪,悲切地哀求,只为确认到底谁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
刘昌淼盯着那几段字,抿紧了唇。
然后他看到了张嬷嬷提起‘脚底红痣’,说王太太亲儿子刚出生的时候,脚底是有一颗红痣的。紧接着王太太欣喜过望,说‘对对对,是有一颗红痣,我当时亲眼看过了,像血一样的红。’
到这时,他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但潜意识地觉得有些不对。因为在柳州小报没有卖的那些时间里,他曾经反复读过。脚底红痣的说法的确是有,但只在最开始提过一句,后面就没有了。
他有心想要倒回去看一看,但又实在心馋后续的内容,于是决定先看后面的,看完再回头。
然后他就看到书中众人把王富贵和张狗剩的鞋子脱了下来,王富贵的鞋子是绸缎做的,不但跟衣服很配,鞋面上还绣了精美的花纹,鞋底也没有明显的磨损痕迹,显然是一双新鞋。但这双鞋子的主人先是打死了人,后又被关在监牢中担惊受怕,所以如今鞋子已如其主人一般,狼狈不堪。
而张狗剩穿的,是一双旧鞋。
鞋面是由几块颜色相近的布拼接在一起的,大拇指的地方还打了补丁,显然是穿得太久,脚指头顶穿了鞋面。而鞋底就更不能看了,走路太多,被磨得只剩下薄薄的一层。
但这双鞋很干净,除了必不可少的灰尘之外,没有草屑、没有泥巴、没有明显的污渍,很显然主人很是爱惜,不会走在泥泞的路上。
看到这双鞋,王员外的眼泪一下子就涌了出来。
“孩,孩子……”
“好孩子,你受苦了……”
书外的刘昌淼也是眼中一酸。
他低喃道:“张家人真是太可恶了,书里说张狗剩从小到大就没有穿过一双好鞋子,这双鞋还是他请教了夫子的娘子,自己撕了旧衣裳做的。”
在刘昌淼看来,洗衣做鞋,那是女子才做的事。所以之前书中出现了张狗剩洗衣做饭、做鞋补衣的情节之后,他和很多同样看过话本的同窗一起,狠狠地咒骂着张家人。
就跟张家人一直没给张狗剩起大名,还是‘狗剩’、‘狗剩’地叫着一样,这是对张狗剩的羞辱!
愤慨中的刘昌淼,眼睛一扫,就看到了脱下鞋子的两人,王富贵的脚底下有一个红痣,但张狗剩的没有!
张狗剩没有红痣!!!
刘昌淼:“……?”
刘昌淼:“……!!!”
他猛地瞪大了眼睛,不敢置信地喊道:“不可能,不可能!王富贵明明不是王员外的儿子,明明不是!”
脚底有红痣的是王富贵,王太太当年生下的是一个脚底有红痣的孩子,那张嬷嬷换是又是什么?还是真的跟书里张嬷嬷说的那样,后来她又换回来了?
可能吗?
刘昌淼觉得不对劲!
而刘昌淼在看书的时候,他的小厮也没有闲着。
小厮是知道自家少爷心结的,见他看着看着,不再嘟囔‘庶子’之类的话,于是也放下心来,还好奇询问:“少爷,后来呢?话本里面是怎么说的啊,他们的血为什么会融合在一起?”
“是不是张家人使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