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无情则刚
“那盆留下,修得有点像玉兔,挺可爱的。”
“那盆太丑了,搬出去……”
谢淮希无奈地逗了逗檐下鹦鹉。
鹦鹉:“不肖子孙!不肖子孙!”
谢淮希记得,这只鹦鹉是老爷子前不久送给季雪初的生辰礼物……
怪不得,被退回来了。
他忍不住又戳了戳这鸟。
“不肖子孙!不肖子孙!”
“傻鸟。”
鹦鹉学舌:“傻鸟,傻鸟。”
“姑姑这是?”季雪初顶着风雪回老宅,看着进进出出的人,倒是明白个七七八八,只是不知为何要如此。
“修整外公的院子。”
谢淮希压低声音:“她说这里都是铜臭味,闻着难受,便挑了一些果树种下,方便酿酒观赏。”
“姑姑心思细腻,审美又好,是该好好改改这遍地绿的单一色调了。”
“你这话落在外公眼里是……助纣为虐,是要被五马分尸的。”谢淮希下意识戳了傻鸟一下。
“不肖子孙,不肖子孙!”
季雪初看着这只五彩斑斓的鹦鹉,皮笑肉不笑,伸手弹了弹它的脑袋,“我等着。”
鹦鹉:“傻鸟!傻鸟!”
谢淮希看到他满脸黑线,忍不住幸灾乐祸地笑了。
也不知道老爷子调//教这只鹦鹉调//教了多久,这么爱说话。
季老爷子抱着一包名贵茶叶回家,满面春光,他今儿个赢了,大获全胜。
他一进来便看到有人抬着他的盆景出去,不禁加快了步伐。
他倒要看看,是哪个不肖子孙把他的后院掏空了!
“爸,你回来了?”
“丫头,你可以出院了?”季老爷子硬是撑着一把老骨头走到季雪初跟前,看着她好好地坐在轮椅上,问:“还痛吗?”
“不痛了,爸,我把你这个后院重新修了一番,你看,我在这儿种一颗桃树……”
“好好好,改的好。”季老爷子点头,满脸欣慰。
季家多年都是独代单穿,而且都是儿子,也就季老爷子这一代,生了一儿一女。
好不容易得了个女儿,万千宠爱。
谢淮希:“外公这辈子的耐心都用在这儿了。”
“姑姑值得。”
“公子,小公子,季先生一家来了。”老宅的管家姓吴,和秦姨老夫老妻好些年了,季雪初和谢淮希都称其吴叔。
一家?
看来是一家四口都来了。
季雪初神情淡漠,看不出喜乐。
他们也只有在姑姑在的时候才敢来老宅。
因为只有姑姑在的时候,才能安抚好老爷子的情绪,他们也才有机会进老宅的门。
否则,辰园和老宅他们是万万不敢来的。
季雪初一直记得盛昭懿死后三年,那个男人带着那个女人进门,不久后,带回来一个一岁多的婴儿。
当他是死人么?
无人开口,吴管家也不敢擅自决定。
见氛围不对,谢淮希握紧季雪初的手腕,算作安抚,轻轻唤他名字,“雪初。”
“眠眠,他们和我无关。”
“好,那我去。”谢淮希转身安排,“吴叔,你把他们带到茶室,我去接待。”
“好的,小公子。”
“眠眠,把他们留下过夜。”老爷子在花下逗鸟,“叽叽叽”的鸟鸣带来生机。
“好。”
谢淮希穿过古香古色的抄手游廊,一旁清雅荷塘里有几尾锦鲤,蹴尔远逝,往来翕忽,在冬日也不停歇。
快过年了,总有很多人来拜访,老爷子喜欢品茗畅聊,所以茶室里的暖气一直是开着的。
谢淮希进了茶室,将羽绒服挂在衣架上,正巧,一家四口也到了。
他抬眼一看,得体做出“请”的手势:“请坐。”
“天冷,舅舅,白阿姨,白先生,请坐,先喝杯茶暖暖身子。”
“小朋友不喜苦味,奶茶怎么样?”
白悯泽是白婷芷的第一个儿子,比季雪初大了两岁。
季晨安是白婷芷和季林钧的孩子。
原配盛昭懿死后三年,季林钧将一岁的季晨安带回来,也真是因此,气得季老爷子将季雪初带回老宅,亲自培养,并取缔了季林钧继承季家的权利。
这一举措,算是给盛家一个交代,也是给季家一个交代。
当初,季老爷子甚至让白悯泽和季林钧做了亲子鉴定,但还好,白悯泽和季林钧没有血缘关系,不然老爷子得气得把他赶出季家。
季林钧这些年被季雪初排在一个闲职上,对季氏的事没有任何话语权。
也不知他如今心境如何。
白婷芷对躲在她身后的季晨安说,“叫哥哥。”
“我不叫,他才不是我哥哥!”
第四十一章 无情则刚
谢淮希坦然一笑,他跪坐在茶桌主位,纤纤细指行云流水般开始煮茶。
对这一小插曲不甚在意。
白悯泽摁着季晨安的头把他带到茶桌前,“叫哥哥。”
谢淮希手上动作一顿,抬头朝白悯泽点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
然后继续煮茶。
“碧螺春芽多、嫩香、汤清、味醇,有强心解痉、提神益思之能,给舅舅、白先生提提神。”
白云翻滚,清香袭入,上好的碧螺春在唐朝时便是贡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