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渣了年代文男主的白月光[七零]_分节阅读_第47节
可惜何春花算是被坑惨了,她说的话,何春花一个字都不信,她往后一仰,脑袋再蓄力朝前冲,一口水呸了过去,正中面门。
“谁听你的鬼话。”
要说王爱花也是一个有能耐的忍,都被骂成这样,真正的唾沫落到脸上,还能忍下来,笑脸相对。
她一边被扫把抽得哎哟交换,嘴巴一边把来意说清楚,“我滴个老天爷,这回真是好事情。
余禾马上十八了,是大姑娘,村里跟她一个年纪的姑娘,基本上都嫁人了。我再不济也是她的奶奶……”
顶着何春花能吃人的脸色,王爱花连忙改口,“是,确实,我签了字,往后没甚关系了。但不妨碍我关心她啊,我托人打听过,县纺织厂的干事,二十多岁,姓许,人好着呢,他父母端的也是铁饭碗,这回是真的好人选,我不骗你!”
何春花哪里肯相信,当初强迫何春花改嫁的时候,也把人夸得天花乱坠。
“滚!你们家里人嘴里没一句实话,害完我又想害我闺女了是不是,想的美,不可能的!”何春花叉着腰,怒目而视。
现在这年头的院子里面基本没人家里铺水泥,都是一层垒实的土地,刚刚何春花刷刷好几扫把,弄得是尘土飞扬,王爱花满脸的土,看起来狼狈可笑。
扬着这么张脸,王爱花还能笑得出来,让人总感觉她张开嘴就是再吃土。
“我的好春花哟,你就信我一次,我说的千真万确。
这样吧,我发个誓,这一回我要是骗了你,许干事不像我说的这么好,就让我孙女秀兰嫁不到好人家,一辈子被欺负,我孙子成龙开除工人身份,只能回乡种地。
你现在能信我了吧。”
要是王爱花只拿余秀兰发誓,何春花肯定不信,可她说的还有余成龙。之前好歹是一家人,何春花多多少少直到王爱花对余成龙的宝贝程度,能把誓发到这个程度,十有八九她说的是真的。
可那又怎么样,何春花可不愿意看到这一大家子,她冷笑一声,“我管许干事好不好,关我家什么事,难不成世上只有他一个好男人了不成,我告诉你,凭我闺女的好,大把好男人等着挑,不劳你这美关系的人费心。”
王爱花不妨何春花能把话说到这个地步。
但是她不气馁,余禾确实长得很美,是能靠美貌吸引人。但问题的关键是,何春花他们家也不认识什么大人物,一辈子窝在小乡村里能有什么好?
总不可能随随便便在街上一站,就能遇到家世好的好女婿。所以最后肯定会对许干事心动的,只要她再多加两把劲,下次把人领着相看。
后面……
哼哼。
王爱花想的好,所以话说到这个地步,她脸上还是笑眯眯,甚至还把鸡蛋给放在地上,“没事,我改天再来看你,为了余禾的终生,你自己好好想想吧。
大队跟公社里家底再殷实的,也不过是我们田里面的泥腿子,可比不上城里捧铁饭碗的人。”
何春花仍旧是横眉冷对,看起来对王爱花说的那些丝毫不感兴趣。
实际上,最后一句话深深的听进何春花的耳朵里。
是啊,在大队跟公社,不管怎么精挑细选,还不是庄稼汉,将来吃饭都看老天爷的脸色,她闺女要是个普通的也就算了。
可余禾长得那么美,何春花敢打包票,十里八乡找不出一个长相能胜过余禾的人。再说了,余禾也不是单纯的村姑,她上过学,有初中毕业证书,父亲还是英雄,家底清清白白。
如果只是在大队里嫁人,真是可惜。
光是城里人还不够,要能是干部就好了。
当初在县城的时候,她的侄女何莲莲随口说的一句无心之言,现在可以说是扎根在何春花的心里,慢慢发芽,时不时的骚动一下。
她当时还觉得这个念头太过痴心妄想,可是到了现在,倒真觉得说的没错。
凭什么余禾这么好的条件不能嫁给干部家庭,那不是可惜了么。
至于王爱花说的那个家庭,听着虽然好,可何春花没有半点想法,要真是靠王爱花把亲事结成了,将来还能少得了接触吗?
时不时上门,动不动拿牵线搭桥的事一说,有什么麻烦顾念着这个情分,就不好袖手旁观。
所以说,女婿可以好好找,但不能事通过王爱花她的手里。
要是在何春花看来,当初帮了她们的那个公安晁建阳就是最好的人选,可惜余禾看起来对人家没意思,好像还拒绝了。
而且人家庭虽然好,可父母都在北平,将来说不定哪一天就调回去了,到时候留她一个糟老婆子在老家,她没人照顾无所谓,关键是余禾。
如果余禾跟他们家人闹矛盾了,北平离这边这么远,光是坐火车就得两天,娘家人想上门撑腰都不成。万一婆家人不好,那得多遭罪。
所以要能是本地县城的干部家庭就好了。
余禾她舅舅何有根就在县城上班,将来她大表哥也是县城的工人,有啥事不用怕。何春花最了解自己的娘家人,通情达理,将来不用愁。
还真得托何有根帮着留意才是。
至于杨怀成……
从那天余禾情绪不对,她怀疑两个人吵架开始,仿佛就没有交集了。
何春花看在眼里,确实是着急,但这种事情不能强求,说不定两个孩子真没缘分呢,年轻人的感情不坚固,哪里比得上父母眼中的实惠。
再说了,如果晁建阳的家庭让何春花感到担忧,那杨怀成家里的问题更多,孩子都是好孩子,就是没缘分。
何春花叹了口气,决定明天就去找嫂子帮忙。
何春花心态上的转变,余禾还不知情,她正有模有样的在山上找人参。
是的,人参。
余禾倒是没有要采了卖钱的意思,关键是现在还没有开放,大动荡也没有彻底宣布解散,随随便便跑去买东西,真有可能牢底坐穿,还有被批判的风险。
她可不想担这个风险。
要买东西的话,等到宣布改革开放再来,那不香吗?
可以明目张胆卖东西,说不定还能卖得贵一点。
余禾有金手指在,山上所有的草木她都能感应到,人参、灵芝、野生何首乌……
她甚至还能催生,让它们生长得更快。
这么一想,等到高考之后,她的学费也有着落了。说不定赚的钱多,还能买座四合院之类的,再赚到能投资杨怀成生意的本钱,他下海经商,吃了刚开始遇到点挫折,后面那眼光真是厉害了,他投资什么什么赚钱。
这样的日子光是想想就叫人心动。
余禾摸了摸人参叶子,笑得一脸满足。
躺平的快乐人生呀,什么时候才能来临~
等到她有钱了,什么空调、冰箱,她都要!
也不知道这个时代有没有空调,但是冰箱跟微波炉她记得好像是有的,她在现代的时候,常常看一些西方老剧,其实就已经很现代话了,包括电梯之类的,甚至还有电动车,就是跟现在长的不太一样,还蛮有复古色彩的……
但是现在的话,能买一台大彩电应该就算是人生赢家了。
唉,她怎么穿书穿的时间不晚几年呢。而且城市跟农村差别太大了。
余禾一边想,一边拨了旁边的草,掩盖住自己发现的人参。
满山的宝贝啊,等到改革开放了,我就来挖你们!
余禾还跟周围的花花草草告了别,然后就下山了。
她这些天,日子过得很充实,总能找到不少乐子。
余禾走在回去的路上,现在其实已经差不多五六点了,但是天气渐渐变热,天色暗的也很晚,要是换成冬天,这个点天已经是浓浓墨色。
大家都已经下工回家,农民晚饭吃得都早,因为早上很早就会起来干旱或,所以顿顿都早。
不少人已经吃完饭在乘凉了,乡下有一个很神奇的现象,就是一到天气热的时候,就能看见不少男人,年轻的、年老的,会光着膀子散步,甚至还有些人特别过分,直接穿着条蓝色带白边的宽松大四角裤。
不过大家基本上见怪不怪。
至于大姑娘小媳妇们,甚至是上了年纪的大娘,一个个都严严实实,有时候头上多戴多花,长得再娇艳一些,基本上就是大娘们茶余饭后的谈资,男人晚上戏谑的对象。
基本上没有公平的。
余禾一开始也不太能接受,如果是以前在现代的时候,叫她看见全身上下只穿一条四角内裤还敢漫山遍野到处玩的男人,她是一定会报警的。现在只能被迫接受,就是松松垮垮的肚皮看久了,总想洗洗眼睛。
好不容易快到家,偏偏碰上知青点的几个知青在大队部闹成一团。
因为挨家挨户送信麻烦,像这种乡下,一般就是把信送到大队部。而大队部的门口有一块挂起来的小黑板,会写上谁谁谁的信到了请来领取。
吴燕晴就是来取信的,她收到的是报社的报酬 ,因为她写的文章被报社刊登了,所以寄了一块钱的稿费过来。
原本取个信而已,是不需要这么多人跟着过来的,但是谁让吴燕晴有心在众人面前展示自己的才华。
这一次,她投的可是全国数得上名字的报社俞阳报纸。
按照俞阳报纸的习惯,如果是落选了,通常会隔上半个月甚至一个月才会往回寄,如果是选上了,基本上两三天之内就会把信寄回去,至于什么时候到写稿人的手上,就要看邮政在路上花的时间了。
吴燕晴就是因为知道这个,才特意提出来饭后出来散步,再假装才知道自己有一封来自俞阳报社的信。
她惊讶的当着所有知青的面打开,果不其然就是她的文章被俞阳报社选用,还寄来了一块钱的稿费。
男知青对吴燕晴的观感还好,就是美丽高傲的孔雀,而且对杨怀成有意思。
但是女知青嘛,两个人是吴燕晴忠实的拥趸者,其他的女知青或多或少对她看不顺眼。
大家都是五湖四海来的,基本上都是正常人,没有说特别爱挑起事端,但是面都已自私的公主病,任谁长时间相处都忍不了。
所以时不时讽刺几句,在吴燕晴犯病的时候绝对不惯着,这事大家一致的认知。
这回吴燕晴的精心设计,可以说是让她出尽了风头。
一个矮个子的男知青神情万分佩服,“吴同志,你太厉害了!写的文章竟然能被俞阳报社选中,我投过很多次,基本都被拒之门外。”
吴燕晴昂着下巴,脸上带着自傲的笑容,颧骨明显。她像是高傲的白天鹅,架势十足,一点也不谦虚,“我一直写的很好,他们选中我的文章是应该的。”
话说的狂,但有本事的人狂,还是能忍受的了。
所以矮个子的男知青没说什么,其他女知青虽然不喜欢吴燕晴,但也忍住了要脱口而出的话。
倒是她身为她拥趸者的两个女知青,开始毫不吝啬言语的夸,“燕晴可真厉害!”
“是啊是啊,要不是下乡了,说不定燕晴已经进了报社做记者。”
“也有可能是大作家!”
吴燕晴被马屁拍得很舒服,眉眼得意,想笑又克制住,只是扬着嘴角。
就是这么刚好,从山上下来的余禾恰巧遇见这群知青。
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怎么这么多知青都在,但是无所谓,跟她没关系,所以余禾自己走自己的。
可是吴燕晴也看见了余禾,没办法谁让余禾白,又是个大活人,只要有眼睛就能看见。
人逢喜事精神爽的吴燕晴,不可避免的想到了她一直都没追上的杨怀成。
虽然知道了杨怀成的家里被批判过,但是她依旧喜欢杨怀成。
她对杨怀成的喜欢是热烈的,不管是杨怀成的文采,还是他的相貌,甚至是他的待人接物,都深深的吸引着吴燕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