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Rebellious
有了一个显眼包……不是,勇士,就会有更多不服输的勇士,今年,也就是现在,偌大的会场内,许多女生手里都把着一支暂且还看不见名字的灯牌。
十多分钟后。
摇滚社总算上场。
祁隼见到了一幅前所未有的盛景——
女生一个个高举起灯牌,每个人设计的风格都不尽相同,有些含蓄些,就写个花体字而已,有些则还在上面贴碎钻、羽毛……各式各样闪闪发亮的浮夸小装饰。
“叮叮将将”乐器声一响,那一个个耀眼的牌子瞬间摇成一道道汹涌翻腾的彩色海浪。
顾雾空嘀咕一句:“我天,你说他们都瞅上老江啥呢。”
放眼望去,江惟的名字如预期中占了大比,更甚还有人替他取了昵称
——惟惟。
——惟宝。
……
就,也不知晓江惟看到会是什么表情。
祁隼眼皮微抽,脸色有些一言难尽地收回视线,他沉吟了会儿,客观又合理地吐出一个字:“脸。”
有些男生生性喜爱招摇,哪怕不会当面跩个二五八万,但心底多多少少都会有“老子天下第一帅”的臭美思想,顾雾空便是其一。闻言,他有些不服气地摸摸个个儿非常养眼的的俊脸,“我不比他帅吗?”
旋即得来了祁隼含有几许同情的眼神。
下一秒。
他手臂一疼,差点儿嚎叫出来。
坐在他身侧的钱乐果咬牙切齿地反问回去,“你还想要被一堆女生追求?”
顾雾空吃痛地“嘶”了声,听了这话,背脊一凉,忙不迭抓着人喊冤,“啥啊这是,哪儿跟哪儿的事啊,我这不是比帅么。”
钱乐果有小脾气了,“哼。”
顾雾空又好声好气地哄道:“媳妇儿,你可别误会我对你的心,你想呗,这我要是长得够帅,最好全校最他妈的帅,你把我带出去当只狗遛都倍儿有面子不是。”
钱乐果斜了他一眼,“别胡说,我可没把你当狗。”
顾雾空举双手投降,“是是是,咱媳妇儿世上最温柔了。”
分心旁观的祁隼:“……”
同样坐在旁边的谢云也把他们这对小情侣之间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眨了眨眼,随后冷不丁悄声问道:“小果这样很温柔吗?”他的记忆里,小果似乎挺常……打小顾呀。
祁隼:“……”这个,呃……
宋司年帮他径自解答了,“谢云,有一种温柔,叫顾雾空觉得温柔。”
谢云思考了片刻,尔后茅塞顿开似地点点头,“哦!”
祁隼:“……”
作者有话要说:
天热了,是时候谈恋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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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Rebellious
虽然江惟有一副磁性迷人的好歌喉,却不是摇滚社的主唱,自然不是因为摇滚社其他人搞排挤,纯粹是比起站在最前面嚎嗓子,他更喜欢在后面弹贝斯。当年祁隼刚得知这事儿后,他是这么说的
——“比起高调的中心,我更爱当神秘的缺一不可。”
就寻常观众的眼光来瞧,主唱会是整个乐团里最重要的主轴,毕竟这个位置不仅最靠近观众,更是聚光灯的焦点,张扬又有记忆点,上台的人哪个不想出风头,得到所有人的喜爱和崇拜,然而这样的想法在团队里实则相反,撇开主唱有没有弹奏乐器不论,“主唱”这位置的取代性最高,人人都会唱歌,更别说一般而言,选择加入音乐性质社团的人就鲜少有操着破锣嗓子的音痴。
贝斯则不然,众所周知,贝斯较低音,在整体表演中难以突出特色,因而外行人不常注意,内行人不爱学,然而看似毫无存在感可言的贝斯,却往往是协调节奏的必要角色,江惟引用了有人曾说过的一句话解释给他们听——
贝斯就是音乐的心脏和灵魂。
恰如深藏于内里的心脏与灵魂,肉眼或许见不到它们的优势,可是所有生命都不能没有它们。乐团音乐亦然,缺了贝斯,曲子便会少了一种难以言喻的生动,仿佛一首只有高音与炸裂,没有低音与婉转的歌,全程高亢、嘶吼,却没有喘/息时间,更没有故事性的起承转合。
祁隼和谢云两个音乐黑洞当然听不大懂这些文艺的说法,他们两个就是若是没有目标便仅会注意到最前方的标准俗人,因此起先他们都替江惟感到惋惜,毕竟江惟唱歌那么好,不被人看到真是没天理。
直到那个显眼包……不是,勇士姑娘带头给江惟打Call……
两人才恍然发现。
真正的焦点并不需要特地争抢打眼的位置。
江惟就是月亮。
哪怕四周全是熠熠生辉的星星,哪怕周遭全是城市灯光,也掩不住他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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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滚社今年抽到的次序靠后,他们下台不到半小时,校庆也随之进入尾声,礼堂外边儿的摊贩早已整理的整理,跳/楼大拍卖的大拍卖,收摊的收摊。
学生会负责善后场地,其余人则一窝蜂地往外离去。
几位少年打算去外面撸串庆祝。
庆祝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撸串。
不乐意夹在一群男生中间,钱乐果走到一半便先拐道回寝找自个儿的小姐妹们,她们一窝女孩子也约好要出去干饭,理由如上。
不过不只她而已,江惟也得先回寝室换件衣服,他现在身上套着的是为表演特别设计的服装,黑色皮外套上嵌了一堆扎人的铆钉及像累赘一样的铁链,涂鸦式白T恤花样凌乱,靠近腰间处随意割破几个洞,露出他冷白劲瘦的腰肢,部份腹肌及人鱼线若隐若现,综上所述,他嫌弃这玩意儿穿出去太招摇,伤风败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