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 [VIP] 完美受害109
首先两人均没有直系亲属在世, 考虑到他们的孩子还小, 需要有亲人在身边照顾才能更好地成长。
其次,犯罪嫌疑人并不是主观恶意想要谋杀妻子,只是在醉酒的情况下不慎失手将被害人杀害。
再者,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第22条, 对于因恋爱、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应酌情从宽处罚。[注1]
综合考虑到本案的社会危害性并不强, 因此酌情判处以上结果。
冷意让张怡然瞬间从梦境中清醒过来,喘着粗气睁开眼, 正是出租房的天花板。
她已经无暇顾及她梦到的案件是不是同事分享给她的那个正在调查中的案件了,她只觉得浑身都冷,鼻端都是血腥气。
僵硬地坐起身体,下地,却在接触到触之生热的毛绒拖鞋后猛的缩回了脚,仿佛那些被大卸八块的尸体还在自己屋里的地上,被她不小心碰到。
她不敢在家过多的停留,甚至连早饭都没有吃,简单洗漱了一下就头也不回地冲出了家门。
她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在路上遇到的每一个女人都好像是梦里那个被杀的女人,男人则是那个挥着砍刀砍向自己的孩子母亲的人。
满是匆忙行人的街上,张怡然站在原地满脸恍惚,仿佛她身在地狱。
还是路过她的一个女孩子担忧地停了下来,摸出一包甜牛奶递给她,问她是不是低血糖了。
她的大脑还没有从惊惧中反应过来,傻愣愣地点了点头,总算没有辜负别人的好意。
等不及到公司,她坐在地铁上就开始浏览起这起杀妻案的相关报道和舆论。
人们对于故意杀人但是只判刑十年,还缓期执行的事情争论不休。大部分人和张怡然的感知是一样的,对于这种残忍的杀人案,这样轻量的判罚,实在太不对等了。
难道就因为两个人正处在婚姻关系中,难道就因为两个人还有一个孩子,女人的死就不配得到等量的偿还吗?难道婚姻是给伤害的一道天然的屏障吗?
如果是这样,那谁来保护妻子?谁来保护母亲?
没有答案。
这些问题或许永远也不会有答案。我们讲究人情,我们讲究礼义,我们追求社会整体稳定,我们牺牲小家为大家,牺牲小我为大我。
但是,这难道是不值得被改变的吗?
是否是因为制定相关标准的人主要是男人,而不是更有可能会被害的女人?
就好像她们这个编辑部一样。因为主编是男人,所以有很多只利好于男人的消息就会从他们的产品中广泛传播,而那些主张女性权益,切实解决女性问题的稿件,就只能在妇女节这种有特殊意义的时间用来应付相关的检查,或者蹭个热点。
倘若主编是个女性吗?是不是很多事情都会改变?
这就是女人们要努力的原因。普通人说再多话又有什么用呢,你必须成为掌权者,你必须说话力重千钧,才能真的从顶层改变女性的生活现状。
除此之外的,本案在舆论上还有另一个争议点,那就是在受害人被害前接到报警电话前来调查的警察,是否应该承担办事不力的责任。
认为他应该承担的,自然是因为如果他当时将男方拘留,或者说是进行相关的处罚,并对被害人实施保护的话,那很有可能被害人是不用去死的。
换言之,因为这位办事人员对于犯罪嫌疑人的无端袒护,造成了受害人死亡的结局。
但另一派人则表示,没有证据谁无法查实为暴力行为。其次为了家庭稳定,和谐调解和教育是必要的处置环节。
况且,如果这只是双方的普通矛盾,而警察就直接将男方拘留的话,那也有可能造成这个本就不富裕的家庭的经济来源丧失,进一步造成更大的家庭矛盾和损失。
有人贴出了事发地所在区派出所的网上公告,说是对该警察的执法行为进行了调查,证明该警察的办案流程符合相关标准,并没有因个人执法行为失误造成进一步损失。请网友们不要对涉案警察进行侮辱和伤害,否则将追究相关网友的法律责任。
坦白讲,张怡然对此是并不相信的。除了她之外,没有任何第四人完整地知道当时发生了什么。
但张怡然知道。她知道女人被打的样子有多可怜,任谁都能看出来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暴力,而并非男人所定义的互殴,或者是简单的家庭矛盾。
但他从头到尾都偏袒了罪犯。或许他们有这样的操作习惯,当出现家庭纠纷的时候优先以缓和内部矛盾,维持家庭稳定为第一要务,但是除此之外,他什么都没有做。
他没有保护受害人,没有给加害人有效的教育,甚至没有看清楚加害人已经醉酒的局势,完全没有任何的风险预判。
甚至他还诱导受害人说出,是因为他做错了什么事才导致男方打她的。
倘若法|律和执|法机构尚且如此,张怡然只觉得自己每活一天,都是老天爷的恩赐。
。
“为什么不回消息?咱俩连朋友都做不成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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